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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唐席    


  這是她這輩子最幸福的時刻了!卓羚感激的幾乎想跪下來,感謝上蒼的厚愛。

  「如果『公園之狼』那個案子有任何進展,警方和同業會聯絡我們,小賴就會和妳聯絡。」姜哲剛又說:「不過妳最好自己有代步的工具,如果沒錢買機車的話,可以先向公司借支,有了實習記者證後,妳也算公司的正式員工了。」

  卓羚只是笑吟吟的點點頭,連回話都有困難,她真的太喜歡、太喜歡他了!

  姜哲剛懷疑她有沒有把他的話聽進去,她的模樣就像歌迷看到自己的偶像,連魂都不知飛到哪裡去了,尤其是他對她笑的時候,那興奮的表情大概勝過股票漲停……她真不會隱藏自己的感情呢!

  「這樣吧,我替妳向請產假的尤姊借交通工具,等她坐完月子回來,妳也差不多算是公司員工,可以向公司提出預借薪水申請了。」姜哲剛建議。

  「那就麻煩你了。」卓羚滿臉酡紅的垂下頭,姜哲剛主動提議替她做這些事,讓她受寵若驚。他對她這麼好,是不是對她也有好感?她該不該對他表白?

  「不麻煩。」姜哲剛親切的笑笑。

  她並不是沒聽進姜哲剛的話,相反的,她用心聆聽的程度,可以把他方纔的話倒背如流,畢竟這是他第一次單獨對她說話。

  「至於那個案子的發展情形,妳可以去閱覽室翻過去幾個月的報紙,那可以幫助妳對案情更加瞭解,好作出正確的判斷。有時幫警方注意小細節,協助破案,也是記者的職務之一。」姜哲剛說完後,逕自起身,「好啦,事情就這樣說定了,我還有事要忙,先走了。」

  「你慢走。」卓羚不自覺地起身,朝他行禮,像個日本小女人。

  沒多久,卓羚見到了和她搭檔的攝影記者小賴,他有張娃娃臉,待人很和善。

  第二天,姜哲剛遞給她一串鑰匙,那輛一二五CC的重型機車,居然才騎了五十公尺,整台車還像新的一樣。

  ***

  接下來的日子,卓羚忙翻了。

  有時候某些突發新聞,姜哲剛或姚姊也會要她去跑,而「公園之狼」最近又犯案了,她光跑警察局和醫院,就跑了不下十趟,只可惜受害者仍是在送醫途中就不治身亡。

  這次案發現場仍是之前那座公園,警方見事態嚴重,除了加強巡邏外,還召來曾經目擊現場的相關人員,試圖找到任何被遺漏的蛛絲馬跡。

  警方的調查已經完成了,卓羚並沒有像別的記者各自散去,她還有自己的評估報告要做。她讓攝影記者小賴先回電視台,自己則留下來繼續搜集資料。

  「王先生、余先生,我是璀璨的實習記者卓羚,這是我的名片。」卓羚奉上了自己的名片,那上面除了有電台地址和她的職稱外,還有她的手機號碼,「因為要做一份報導的關係,想請教你們一些問題。」

  斯文的王克華睨了她一眼,「看在妳長得還不錯的份上,就讓妳問吧,否則我的時間可是金錢。」他從踏進警察局就顯得非常不耐煩,粗聲粗氣,看什麼都不順眼,好像警局裡到處都是刺,讓他一刻也待不下去似的。

  「沒關係,卓小姐,要問儘管問,只要能幫上忙,我一定幫。」反觀那叼根煙,一臉橫肉的余漢草先生,則一副誠懇助人的表情。

  「好的,謝謝。」卓羚客氣的對余漢草一笑,對王克華則笑不出來,她討厭他的不耐煩和驕傲。「那麼,我想先請問余漢草先生,在這次的案件中,你扮演著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重要角色,只可惜人還是沒有因此而救活,你心中的感觸如何呢?」卓羚開啟小型錄音機·

  「我啊?」余漢草原本笑笑的表情僵住了,變得沉痛,「覺得對那位小姐很抱歉,她一定掙扎了很久等人來救吧?只可惜我還是來不及救回她的命……我覺得很對不起她,要是我那天帶著手機,她可能就不會死了……我現在只要出門,哪怕只是去買包煙,都會把手機帶著。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呼籲所有人隨身攜帶手機,因為說不定,有一天,我們會救到彼此的家人。」

  「謝謝你,如果我這份報告有幸放在焦點追擊單元的話,一定會替你呼籲大家的。」卓羚感激的向余漢草道謝。如果社會上每個人都能抱持這種心態,這社會就會減少很多不幸。

  「不是要做訪問嗎?還不快點?」一旁的王克華不耐煩的催促。

  「是的,王先生,我想請問你,你是第一個發現現場的人,雖然沒有真正目擊兇手的模樣,卻也算半個目擊者,請問這整件事是否對你產生什麼影響?」基於記者的中立立場,她努力把心中的不快忍下來。

  「最大的影響就是沒事常會被叫到警局來,被一堆米蟲重複問那些愚蠢的問題。」王克華的態度惡劣到極點,「浪費我的時間,影響我的生計!」

  這種態度,他已經對警察人員表示過N次,現在再三重複,連卓羚也看不下去了。

  「如果受害者是你的老婆或女兒,你仍會覺得影響你的生計嗎?」卓羚隱藏不住心中的怒氣,氣沖沖的指著他,音量不自覺的上揚,連一旁的警察都吃驚。「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受害者是你,你是不是還能站在這裡抱怨?!」

  「死記者,少觸我楣頭!」王克不客氣的揮開卓羚指著他的手,「我並不是什麼都沒做,我描述了兇手的樣子,對這件案子最有貢獻的人是我。」

  「你的發現固然對這案子有決定性的幫助,但是協助警方破案是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不是對警方施予恩惠,你該檢討自己的態度!」卓羚不改其凶悍態度,繼續開罵,「除非你不希望早日破案,替自己和所有人找回生活的保障。」

  「我是不……」王克華本想回嘴,可是像察覺什麼似的突然住口,氣勢減了一半,「我當然希望早日破案!我的時間有限,如果沒事的話,我要走了。」他迫不及待的走人。

  可惡的死記者,害他差一點就露出馬腳,看他會不會放過她!他用力捏緊手中的名片,從卓羚面前離去。

  「說得好,這種人就是需要教訓。」警員走過來讚美卓羚,「我們警方沒有立場指責百姓的態度,如果是記者,就方便多了。」

  「那個小子目中無人,我從一進門就想扁他,只是礙於這裡是警察的地盤。」余漢草也一臉鄙夷,「虧他長得人模人樣,心裡卻是這麼自私自利。」

  「謝謝你們這樣支持我。」卓羚向警員和余漢草鞠躬致意,「時間也不早了,我再不回去,恐怕要被以為在摸魚了。」她露出傻氣的笑容。

  「那妳慢走,騎車小心一點。」警員好心的叮嚀。

  「好的,謝謝,再見。」卓羚向他們揮手道別。

  時間真的不早了,她回到公司時,已經過了午餐時間,只好簡單的吞個面包裹腹。

  如果席非知道她又吞麵包,一定會嘮嘮叨叨的罵她,然後強拖她去找飯館吧?卓羚不自覺地想起了婆婆媽媽的席非。

  意識到自己的想法,她用力甩甩頭,想把才纔那念頭甩掉。

  爭氣點,卓羚,妳已經決定恨他、與他絕交了。她不斷的告訴自己,但,心中卻仍無法控制的想起,這已經是席非離開的第六天了,他明天就會回來了吧?

  不,他回不回來、幾時回來,是他的事,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她命令自己不准再想,可,一顆心卻自作主張的牽掛著:他過得如何?還好嗎?有沒有女人糾纏他?

  唉,她無法讓自己不去想他,只能任由那反覆不定的心緒,起落煎熬。

  ***

  席非那天晚上離開卓羚的小套房後,騎著他的越野機車,在深坑與木柵之間的山路上,來回奔馳了一夜。直到他累得再也動不了,才在黎明前,倒在一片陌生的空地上。

  他很想把車頭扭向山澗,殺死這個不配被卓羚愛的自己。可是幾番掙扎之後,他做不到,他放心不下卓羚,他放不下她一個人在這險惡的世上踽踽獨行。

  也許是因為孤兒的自卑,或對人群的不安全感,打從他認識她開始,發現她總是獨來獨往,獨自沉浸在書中的世界,不跟別人打交道,也不露出一點表情。

  所以他總是故意欺負她,惹她氣得追著他跑,或者惹她哭笑不得,萬一惹哭她,他又會好心疼好心疼的向她道歉,哄笑她。

  一直到上大學,她仍是個只對課業有興趣的優等生,不懂交際應酬,也不會刻意經營人際關係,連被誤會、被誣蔑也不澄清,直來直往、沉默寡言的個性,不知暗地裡得罪多少人。

  做報告時,不少人暗地裡挑她毛病;社團成果發表會時,所有人拍拍屁股,把所有責任與工作丟給她;就連走在校園裡,也有人站出來挑釁;打工時,找她麻煩的不知凡幾……直到同學間的耳語傳進他耳朵,他才知道她那不肯妥協的表情後,為何總是一雙微紅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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