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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唐席    


  「哦,原來這才是重點,要我買小晶的票。」水煙挑挑眉,恍然大悟。

  「REBEL的票這麼貴,總不能放著不用,我們也不想賣別人,就送給你,條件是幫小晶要人傑的簽名,水煙,你就去嘛……你會喜歡REBEL的……」小月愈說愈小聲,因為水煙的瞼色愈來愈壞。

  「你們別再說了,我不會去的。」水煙堅持道,她太忙了,沒時間也沒本錢去玩樂。

  「水煙,別這樣嘛,小晶也算是我們的好朋友......」小小和小月使出渾身解數勸服水煙。

  「你們別想要我去看那種沒水準的樂團,就算用八人大轎來抬,我也不去。」水煙被煩得受不了,忘情的喊道,沒注意到她的音量抬高多少,也沒注意到咖啡廳內氣氛的變化。

  「你們別再跟我提那種吵吵鬧鬧的三流樂團,我無論如何也不會去欣賞那種樂團!」附近的幾桌樂迷同時停止了交談,虎視耽耽的尋找著聲音的來源,眼神、表情,都沒有一絲善意。

  坐在她後面的人傑瞇起了眼。這麼決絕的口吻,使他神經繃緊,往事悠悠地回到他心上,他永這也不會忘記,自己曾被這樣的態度和口吻傷得多重。

  他的眼眸鎮定那個綁著兩條麻花辮,臉蛋美得渾然天成,優雅的喝著咖啡,神情自若得不知大難臨頭的女孩。

  是她!倪水煙!雖是意料之中,但遠不及親眼目睹的真切,這個事實狠狠的撞擊著他毫無準備的心臟。她依然是如此高傲、狂妄、目中無人……

  不,她的氣焰又比以前高漲了許多。居然是她,居然仍是她!想不到在他享譽國際,受到這麼多歌迷擁護的時候,她仍以這麼決絕的態度否定他的一切努力,狠狠的傷害他第二次!

  他再次立下各言,這次他要讓她愛上他的樂團,愛上他的音樂,也愛上他!水湮沒察覺出現場氣氛的變化,仍自顧自的喝著咖啡。 

  「你再說一次。」一隻手突地拍在她們的桌上,發出轟然巨響。

  水煙猛然嚇一大跳,臉色瞬間蒼白,唇上血色頓失。兩眼倉皇無依、但很快地又整理好自己的心緒,兩眼鎖定那個酷哥。

  「做什麼!你憑什麼拍我們的桌子!」她姣好的臉上寫滿高傲不馴。

  「憑什麼?憑我這對拳頭。」酷哥對攻擊他喜歡的樂團的女孩沒有欣賞的雅量,氣呼呼的掄起拳頭來。

  「我會用這對拳頭教會你喜歡REBEL。」

  更多的人團攏過來,七嘴八舌的指責水煙不該討厭REBEL,不該說REBEL是沒水準的樂團,更不該說REBEL是吵吵鬧鬧的三流樂團,甚至有幾個衝動的人,想把水煙引到外面去單挑。

  「現在是文明世界,只有野蠻人才動不動就亮拳頭。」水煙仗著牙尖嘴利,挺著胸膛與那些人抗衡。

  「水煙,你別說了,快道歉啦。」小小膽小的拉拉水煙。

  「對啦,你不去就不去,我們不會勉強你,你快道歉,先保住小命再說啦。」小月也勸著水煙。

  「我沒有錯為什麼要道歉,難道我沒有選擇自己喜惡的權利?」水煙揚起下巴,誓不讓步,在她的字典裡,沒有「讓步」這兩個字。

  「你這個錢貨!」酷哥拎起了她的衣領、眼看著就要賞她拳頭,其他人也蠢蠢欲動。

  「別動粗。」人傑起身往那名酷哥的手腕,

  「她說得沒錯,每個人有選擇善惡的權利,你們別強人所難。」另一手不動聲色地拉下他扭住她衣領的手。要她愛上他,當然就不能讓她吃拳頭,不然全身上下都是傷痕,多難看。

  人傑冷冷地暗忖,用眼尾餘光瞄了瞄水煙--臉蛋還是和以前一樣漂亮,皮膚還是那麼好--對她的情懷早已不是少不更事的單純,此時他心中只有「報復」兩個字。

  水煙不馴的眼神轉向人傑,高傲的她非但沒有感激之意,反而顯得怪他多管閒事似的。

  但是當她對上那對眸子時,她震懾住了,他的眸子閃著冷人心脾的光芒,像冰柱的森森寒光令人不寒而慄。而那銳寒的眼神緊緊地鎖住她,透著莫大的危險訊息,扎刺得她遍體生疼!也令她無端生窒。

  她想移開視線,卻怎樣也無法移開。他很帥,帥得讓人捨不得將目光移開,而他全身散發著隱隱的霸氣,致命地吸引著每個多情的女人。水煙自認不是多情的女人,卻不由自主地陷入他致命的吸引力中。

  同時,她居然覺得他有幾分眼熟……哦,不,她不可能見過這麼帥的人而沒有將他牢牢地記在心坎上。

  「我們不會善罷甘休的,任何人攻擊REBEL;都不可原諒。」酷哥縮回手,眼光仍惡狠狠的瞪水煙。

  「既然歌迷和野獸差不多,可見樂團也不怎麼樣。」水煙撇著唇角譏諷。

  「你……」維者她的人群又開始蠢動。

  「水煙,我們快走啦,不要再說了,快走啦。」小月拉著水煙想走,水煙卻仍不為所動,眼神惡狠狠的和那位酷哥廝殺出照焰光火。

  「謝謝這位大哥,我們先走了。」小小和小月幾乎是押著水煙的。

  「有誠意的話就請吃飯吧。」人傑瀟灑的揚揚唇角,意圖明顯鎖定水煙,他想看看她倉皇求饒的模樣。

  「好啊。」小小和小月都贊成。

  「休想。」水煙甩過頭,銳利的眼光落在人傑臉上。「既然不請吃飯,那就吃你的口紅充飢吧。」

  人傑說著,迅速的伸出手,把她抓進懷裡,低頭便攫住了她訝然得紅唇,靈活的舌頭也趁機鑽進她口中。戲耍玩弄著她的生澀。

  「你……去跟鬼吃吧!」水煙咬破他的唇後推開他,有賞了他一巴掌,腳踩在他的腳背上,對他大吼一聲,拉著小小和小飛也似的跑出咖啡廳。

  人傑摸摸被她咬破的唇,望著她的背影發怔,誓在必得的決心更堅定了。

  夥伴們饒富興味地對他露齒一笑,他則不作解釋地聳聳肩。剛才起哄若要修理水煙的那些人,也有不少人對他露出嘲笑的表情。

  「大哥,該說你多管閒事被狗咬,還是貿然採花被花刺?」方纔那個酯哥嘲諺地拍拍他的肩膀。

  人傑摘下眼鏡來搖搖頭,走回自己的座位。她跑不掉的,他有自信她跑不出他的手裡心的。

  「咦,他怎麼那麼像REBEL的人傑?」不知從哪兒冒出這句話,現場立即騷動起來。

  「真的耶,戴著眼鏡都認不出來,現在役戴眼鏡愈看愈像,還有貝斯手JEM,鍵盤手安德森……真的是他們!」JEM和安德森也被認出來,無疑是火上加油,現場更亂了。

  「人傑……人傑,幫我簽名……」「快走。」人傑沒想到自己一個習慣性的動作,竟被敏銳的歌迷認出來,向安德森和JEM打聲招呼,腳底抹油先溜了。

  安德森和JEM見苗頭不對,當然也跟著溜了。歌迷們追了幾條街,才追丟人,最後懊惱的帶著遺憾各自散去。

  人傑一溜出咖啡廳就打手機給隨是跟著他,保護他的保鏢SAM。

  「跟著那個女孩子,看她住在那裡,還要查一下她的現況。」他對保鏢SAM描述了水煙的裝扮和模樣。

  「怎麼?對那樣的小妞產生興趣啦?」身旁的安德森嘲笑他。

  「她是我的獵物。」

  「好,就留給你。」

  一見後面的歌迷又追來了,安德森和人傑只好分開,以不同的路線引開歌迷。水煙回到家時,已經六點了,因為今天放假的關係,她又繞到超市去買了些簡易的烹調食品,打算作些小菜來吃。這會兒水煙和水汐兩姐妹正邊摺衣服邊聊天,至於另一個妹妹水潮,正關在房裡寫作業。

  「姐。學校最近都聊著REBEL;要來的話題唷,好多同學都跑去買票、買唱片,要讓他們簽名耶。」妹妹水汐隨意的聊到學校狀況。

  「現在的樂團都是亂散亂打,只有盲目又沒音樂水準的歌迷,才會把他們捧上天。」

  跟那些吵吵鬧鬧的樂團比起來,水煙比較喜歡柴可夫斯基、蕭邦、莫扎特、貝多芬的音樂、曲曲都耐聽、動人,經得起歲月的考驗。

  她相信那些樂團之所以會如此風靡一時,無非只是譁眾取寵的伎倆高人一等罷了。

  她想起咖啡廳中那些盲目優美水準的歌迷,歌迷如此,可見樂團也不怎麼樣。哼!她還想起那個登徒子,居然當眾吻她,氣死她了,那時她的初吻耶,就這樣被偷走了!

  氣死人,氣死人。她死也不會承認,她死也不會承認,她的出吻應該是浪漫、多情、動人、醉人,而且是跟她心愛的白馬王子,而不是跟那莫名其妙冒出來的張三李四。

  可恨,那個張三李四!居然偷走了她的出吻。她死也不會承認,可她的身上彷彿烙上了他的氣味、聲息,她的唇上烙印了他的溫度、觸感,讓她無論如何也否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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