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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唐海潮 樊奇的眼光想將他千刀萬剮!要不是愛妻在前,樊奇早就動手了。唐諾忍住爆發大笑的衝動。算了!不要再折磨他。唐諾裝出很勉為其難的樣子。「好吧,看在我老妹的份上,成交!」 海潮根本不在意他們的角力,她只是高興事情順利解決,唐諾願意支持她收養千千,她的歐洲之旅又得以成行,真是太完美了!「不准反悔唷,就算你要反悔也來不及了。」 「只怕想反悔也來不及了。」唐諾背過身去。「阿奇啊!你再這麼愛我老妹下去,恐怕你的王國就快拱手讓人了。」多少得意之色溢於言表。 五年前不務正業的混混唐諾突然「改邪歸正」,立志創業。從小就念放牛班長大的他沒什麼特長,獨獨對電玩一把罩;於是和弟弟唐瑞用五十萬起家,結果情況發展得比想像中還順利。兩年半不到,他的公司變成超百人的規模,唐諾的成功跌破眾人的眼鏡不說,他的腦筋動得更是飛快,觸角伸向電子傳訊通信和開發。 當業務蒸蒸日上時,唐瑞服兵役去了,唐諾更有如拼了命般一天花上二十小時待在公司裡。在此時的擴展關鍵期,有「大鑫」的合約無異是強心劑;「大鑫」是超級大戶,「唐飛」單是吃下這張單子就夠活上一年!而樊奇家傳的「龍京」企業正是去年度的電子業風雲企業,也是「大鑫」過去兩年的合作對象。眼見唐諾著實是個傑出人才,樊奇不知花了多少心思想挖角,只要他願意把「唐飛」結束,投效到「龍京」,最好的位子、多高的薪水隨他開口。只是唐諾那肯?公司是他和唐瑞的心血澆灌出來的結晶;在唐諾眼裡,男人可以沒有愛人,卻不能沒有事業。所以根本沒有放棄的道理。「唐飛」就是他的愛人。 「還久咧,想搶?門都沒有。」樊奇笑了。沒錯,比起唐諾兄弟,他沒有太多野心,也許是自小財富與權力來得輕易的緣故,他看得淡漠一點,只想守成,其餘慢慢發展就好。尤其自從婚後,他擁有海潮就萬事足,海潮又是十足的夢想家和流浪派,兩人一拍即合,天天沉浸愛情鄉,把業務問題解決掉了就去遊山玩水十天半個月,一切用電訊遙控,當一對快樂幸福小夫妻! 「不保證。」唐諾躍出泳池。「好了,差事全交代了,你們什麼時候走?」 海潮滿臉是甜蜜笑容。「下午二點的飛機。」 「那個叫千千的小鬼何時來?」唐諾披上黑色海灘巾,拭乾頭髮。 海潮吞吞吐吐。「事實上,千千的班機預定在九點四十分到達,也就是說是在兩……不,三分鐘前飛抵桃園機場……」 唐諾瞪著她。「什麼?!」 「我們已經派人去接她,我想事先來跟你溝通一下是有必要的……」海潮越講越小聲,顯然很心虛。 唐諾抿緊了唇。真「事先」啊!他們真是算計得他用準準的!料定動之以情、誘之以利,他非答應不可!就算他死不同意,他們來狠的,先斬後奏。人都接來了,屆時他們上飛機一走了之,唐諾還是會心軟.充當苦力與保姆……這就是他親愛的妹妹和妹夫,他們發揮善心愛心,卻要他付出代價的…… 「千千真的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你會喜歡和她相處……」 手上的大哥大適時響起,海潮鬆一口氣,終於可逃開唐諾那足置人於死地的眼光。孰料她沒說兩句,臉色遽變。「什麼?千千失蹤了?……不可能!一個好好的人怎麼會平空消失?千千不會特技……你們再找找!再努力的找!給我個交代!……」海潮的面色越見沉重。「好,你們繼續找,我們馬上趕過去!」 *** 千千坐在速食店明亮幹警的大玻璃牆側,口中吸吮著冰巧克力奶昔,手上香脆的薯條一根接一根沒停過;她那兩條長長、漂亮的腿不住地在鮮黃色的小方幾下搖呀搖、蕩呀蕩.一對大圓眼睛左瞄瞄右看看,機靈背後的笑意關不住,亮燦燦的要潑灑出來。 哈!跟掉了人吧?!憑他們那幾個三腳貓貨色怎能絆得住她?趁他們還急得團團轉時,她可以逍遙地逛上一陣! 千千想起老湯姆律師臨別時對她的諄諄教誨,不禁作出受夠了的表情!她當然知道他是真心為她好,不像那些奇奇怪怪不知打哪兒突然冒出來的親戚一樣。自從爹地走了之後,世界上就只剩一個老湯姆真的關心她,可是他太老了,能為她盡的心有限;對於終於找到杜威遠事先立下的遺囑中提到的托付人;老湯姆感到終能不致辜負這位多年的僱主兼好友。他是這樣叮嚀千千的: 「那位海潮阿姨,她是你爹地的好朋友,她願意照顧你,這也是你爹地的心願,你可要好好和海潮阿姨一家人相處啊!知道嗎?記得常常寫信回來,喏,住址在這裡,要收好……」 千千噘起嘴,輕哼了一聲。其實她根本不在乎有沒有人願意收養她,反正她一個人過慣了,將來一個人長大也可以;她不喜歡別人給她「恩賜」的感覺,那很不舒服。她是沒見過那個海潮阿姨,只偶爾聽爹地提過一次;爹地一向沒什麼朋友,更別說是女的朋友。不過,她不太好奇,麗麗院長一向說她早熟,世故得可怕,她才不承認!千千隻是沒遺傳到多少人類的好奇基因罷了,她覺得任何事都不過如此,見怪不怪。 啊!要說收養人的出現代表什麼好處,那就是能甩掉那討人厭的麗麗院長!已經在住宿學校待得快腐爛掉了!相信麗麗院長跟她一樣深深慶幸!她那肥胖的身體再成天追著她跑、大呼小叫的話,不出三年,一定會心臟病發死翹翹! 千千懶得多想,將奶昔一口吸盡。這時她身邊有個男生的聲音響起: 「嗨!一個人嗎?」 她身邊其他位置並沒有人,那麼那傢伙就是在跟她搭訕了。千千一瞥那個男的,比她大概大幾歲,一臉假扮酷哥的拙樣,連鬍渣渣都剃不乾淨! 遜透了!真是一坨XX!千千心裡冒出嚴重輕視。 小毛頭一隻!憑這副德性也想泡妞?撒泡尿自己照照吧! 「嘿!我在跟你講話……」那男生自以為是大情聖,很不知恥地靠近過來。 「去跟薯條講話吧!」千千冷不防將整包大薯條倒在他頭上,趕快一溜煙跑掉,不見蹤影。 離開了速食店,千千晃呀晃,逛到一個冷清的小公園,她買了棉花糖、風箏和氣球,走得累了.就坐在公園的銀色鐵凳上看夾著尾巴跑來跑去的流浪貓狗。在距她不遠處,只有一個年紀和她差不多的小女生,蹲在地上不知看什麼東西看得津津有味,發現千千在看她,女孩主動獻寶,原來是台灣四小天王的寫真相片冊。 「我還以為是什麼寶貝。」千千不無失望。 叫安琪的女孩對她很有好感。「你不喜歡啊?我還有四大天王跟L.A.boys的精選,統統是帥哥!」 「你真有錢。」千千對棉花糖的興趣還大些。 安琪不明就裡。「買這些當然要有錢!我所有的零用錢都投資在我的偶像搜集上。我天天作夢夢到黎明在對我笑。」 「我不知道連垃圾都能值錢。」千千聳聳肩。 安琪好像當她是外星怪物、頑冥不靈的人種;只要是提到天王級人物和超級偶像黎明不尖叫瘋狂的人都不正常,沒有生存價值!「你真的不喜歡?怎麼可能!沒有人不迷他們!你好奇怪,我不要跟你講話了。」她悻悻然地抱著那一大疊寶貝走開。 「喂!你的劉德華不小心掉了。」千千撿起一張燙金的照片還她。「趕快抱回家,不然他會哭。」 安琪忙不迭接回她的天王帥哥,頭也不回地走了。 千千不以為意地咬她的粉紅棉花糖。其實她才真搞不懂那些偶像的魅力所在;當同齡的男孩女孩還在為男女天王吶喊失眠時,她早就過了那種迷戀期。事實上,從小到大,也沒什麼偶像讓她為之神魂顛倒過,她還欣賞爹地多些。這也說不上是早熟,藝人會唱歌跳舞本來就天經地義,算是專長罷了,為什麼就沒有人崇拜修水管拼裝冷氣或補紅磚道的本事呢?偶像充其量也只是長得出色一點,那麼應該去崇拜偶像的爸媽生得好才對。她尤其怕看女生群看見男明星稍露個肚臍或根本沒肌肉也沒骨架的胸脯,便像發情小狗一樣口哨尖叫不停的場面,很難為情。她們好像在荒島禁閉很久,從來沒見過男人。 千千不是對男生不感興趣,她只是不想把夢想寄托在虛無縹緲的幻境,或把既定人物套框;她相信有朝一日她生命中的男主角出現時,她馬上就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