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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宋星帆    


  「火!火--」小梨只不停地說著「火」字。

  「小梨,你現在在哪裡?」我湊近了話筒。小梨說了一個地方,那地方在高雄。

  賢一開著車,載著我和利敏急忙南下高雄。

  臨行前,利敏掛了電話回家,要老三請一天假陪小孩。我則托焦琴幫我請假,她問我是否有事。我沒說,只希望她能抽空去看看我媽。焦琴一口答應著,我連聲道謝。

  「都老朋友了,還客氣什麼!我等你向我報告發生了什麼事,你想說的時候,通知我一聲。好嗎?」

  「好的!」我慶幸自己交對了朋友。

  賢一車開得飛快,超過了高速公路的最高速限。

  我同利敏坐在後座。

  賢一沒認出利敏嗎?利敏是改變甚多。但,利敏也沒認出賢一嗎?賢一可是日益瀟灑成熟。

  利敏一直看著窗外,她的一顆心全繫在小梨的安危上。我只得拚命禱告:暮雲和小梨都沒事才好。

  小梨說的地方,是高雄的一家小旅舍。

  他們兩人一直住在這兒?我們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

  我和利敏連忙衝入旅舍。小梨已在等候我們。一見到利敏,小梨立刻投入姊姊的懷抱。

  「小梨,別哭,別哭了!姊姊在這兒,不要害怕!」

  原以為小梨踏入社會,已獨立了人格,可是一到緊要關頭,她還是無法撐住。

  「暮雲呢?他在哪裡?」我問著小梨。

  小梨帶我們到房間去。

  一打開門,一股濃厚的煙味撲鼻而來。是在燒什麼?煙味來自浴室,而浴室的門半掩著。我走近浴室,看見了暮雲。他在燒東西。

  一封一封的信,在浴缸內燃燒著,有些已成灰燼,我看見暮雲赤裸的雙臂上,有著似火燒燙過的傷痕。

  「暮雲用打火機燒自己。」小梨哀叫著,她定是嚇壞了。「他說,如果我離開他,他就要燒死我們兩個。他點著打火機向我走來,可是,他沒有燒我,他把打火機放在他的手臂下燒。我勸他,他也不聽。」

  我慶幸暮雲並沒有傷害小梨,否則利敏不會原諒他的。「警雲,我是姊姊。你快出來。」

  暮雲呆坐在馬桶上,打火機一明一滅的。

  暮雲一向害怕人,也討厭火的,如今他卻在手上玩著火。我看得出,暮雲此刻心智已不甚清楚。

  利敏緊抱著小梨。小梨有機會一走了之的,可是她沒有,可見她對暮雲並非已全無情意。

  「小梨,暮雲囚禁你是不是?我去報警。」

  「姊,不是的!是我跟他說好七天之後就分手的,昨天已是第七天了,我們說好昨天分手的……」

  「暮雲不肯,對不對?小梨,暮雲有沒有對你……」

  「沒有!暮雲沒有。他只是不停地說他愛我。」

  「你為什麼不打電話回家跟我說?」

  「我想自己解決。我是成年人了,姊姊。」

  唉!一對苦命鴛鴦,如今必須各自散去。

  「暮雲--」我喚著他。暮雲呆若木雞地盯著他手臂上的傷痕,又紅又腫,真是叫人心疼。

  夏雲將打火機舉在胸前,阻止我朝他靠近。他不讓我接近他。

  「暮雲,我是姊姊!把火熄了吧!」我向前走了去,眼看著就要碰到打火機了。

  「初雲!」賢一喊住了我。

  「賢一,暮雲不會傷害我的。」

  暮雲將打火機往自己身上靠,火就要燒著他的胸膛了!火光在他只穿著一件背心的胸前跳躍著。

  「我要去找爸爸!是我害死了他。」他的臉現出了愁苦。

  「不是的!爸爸不是你害死的。」

  他的臉繼而浮上了悲慘。「小梨不愛我了,我還活著做什麼?」

  「你還有媽媽和姊姊啊!」

  「我不能沒有小梨!」

  「暮雲,小梨是個人,你不能將她活生生地抓牢在手裡的。你不要太心急。腳步要放慢些,用耐心去換取這份愛,好嗎?」

  「姊,爸爸在呼喚我!你聽見了嗎?」

  「暮雲,那是你的幻覺!」

  「不!不是的。夜裡夢中,爸爸常來找我;要我好好唸書,做個聽話的孩子,我都做到了!爸爸說他愛我,以前他打我、罵我都是為我好;我也愛爸爸的,可是我從來沒有告訴他,爸爸以為我恨他,他以為我恨他!」

  青雲的手倏地搖晃著。

  「不-一要--」我喊著。

  在我身後的賢一,此時突然衝過去搶暮雲的打火機,兩人拉扯著,打火機在推拉之中掉在地上。暮雲突然哭了起來。他不再反抗了。他跪在地上,把頭會在胸前低泣著,久久不起身。

  賢一的手指頭紅腫著,顯然被火燙著了。我抓起他的手來看。

  「疼嗎?」我問,心痛痛的。

  賢一搖著頭。可我不肯放手,我將他燙紅的無名指含在口中。賢一沒有收回他的手,任由我疼惜著。

  霎時,我有了意識,趕緊鬆開了口,我這是在做什麼?我羞紅了臉。

  我跪在暮雲身邊,陪他一起哭著。哭吧!暮雲。父親的喪禮,暮雲驚魂未定,根本不知道要哭。他不能置信,父親就這樣活活被燒死。

  賢一幫我扶起了暮雲。他必須趕回軍營報到,可是他精神恍惚,我怕他出事。

  賢一願意陪暮雲回去報到,他認識金門當地的一位團長,那是他同學。我不知該如何感謝賢一。

  「我去就行了。你還要上班,還要照顧伯母。他執意我留下。

  小梨怯生生地,尚未從驚嚇中甦醒。暮雲看著小梨,眼神又疼又愛。

  小梨離開利敏的懷抱,走向暮雲。

  「暮雲,好好地活下去。日子久了,你會明白的,你會忘了我的。我並非你真心所愛,你最需要的,其實是父愛。但,那已是不可能的事了。好好照顧自己。當你成為一個男子漢時,才有資格去愛別人。」

  暮雲並沒有回答小梨的話。

  暮雲實在不能算是個男人,他只是男孩子罷了!他人格不成熟,根本不懂男女之愛。愛,不是如同暮雲這般的。天天看得見,緊跟在身邊才算是愛?

  不對的!真愛並非如此。不成熟的人沒有資格談愛,因為他不懂愛。

  利敏帶小梨回台北,我去車站送她們,她們搭火車回去。

  「利敏,希望你別怪罪暮雲。」我覺得歉疚。

  「算了!小梨自己都不怪他了。」

  「利敏,那是石賢一,你沒認出來嗎?」

  「初雲,他是誰,此刻都與我無關了。」

  是的!塵封往事,何需再提。

  我看著火車離去。

  暮雲坐在汽車內,不發一語。賢一同金門軍防部聯絡後,暮雲便即刻啟程回去。

  「兩天後,正好是假日,你再開車來接我。」賢一將車交給我,我自然答應下來。

  我從未開過大車,我將它小心翼翼地開回台北。

  回到了台北,我立刻趕去醫院看媽媽。

  焦琴果然在醫院。我眼淚盈眶,一句話也沒同媽媽說。我想讓她專心養病。我走向焦琴,同她走到病房外。

  我同她說了暮雲與小梨的事。

  「暮雲太傻了!小梨可是他的初戀?」

  「是的!暮雲一直只愛著小梨。」

  「這就難怪了!暮雲的人格成長本就有些缺陷,如今再受到失戀的打擊,言行舉止難免會失常的。」

  我也對焦琴說起我假冒賢一惰婦之事,因為今日的我,內心非常脆弱,極需要一位聽眾的。

  焦琴被我一連串的奇遇震懾住了。

  過了一會兒,她面露關懷之色地說:「初雲,怕你是假戲真做。」

  焦琴同媽媽一般,一語道破。

  「我的演技真這麼差?一點兒也隱藏不住。」

  「初雲,說實話,石賢一的確是令女人心動的男人。家世好、儀表好、風度好,每一樣都是上上之選,可他是有家室的人。就算他真的離婚了。初雲,你想他會娶你嗎?你真想要嫁入豪門嗎?」

  「焦琴,我是喜歡他,可並非得嫁給他啊!」

  「一個女人喜歡一個男人,最終目的,無非是想嫁他,不是嗎?初雲,你能否認心中的想法?」

  是!我是曾奢望過。可是,想想而已,又不犯法!

  兩天之後,我南下接回賢一。

  他神采奕奕,並無絲毫疲憊之態。

  「暮雲呢?他是否被處罰了?」

  「關禁閉!」

  「你不是有認識的人嗎?」我埋怨著。

  「部隊是講紀律的。」

  「會關多久?」

  「看暮雲的表現。表現若好,現在可能已放出來了。」

  「希望如此!」

  「其實依暮雲現在的情況,讓他一個人冷靜地思考,反而對他有較大的幫助,不是嗎?」

  「說的也是。」

  賢一開著車,往台北的方向駛著。

  我注意到他的手指。「你的戒指拿下來了?」

  「岳父答應我和湘雯離婚了。」

  「代價呢?」

  「溫哥華的房地產利潤分他三成。」

  我不悅。「他分明是坐享其成,乘機要脅。」

  「算了!做生意不就這麼回事。」他苦笑。

  「你給足了楚家面子和裡子。」

  「湘雯是我妻子,就當是我付她的贍養費。」

  「你又沒做錯事,如今竟落個拋妻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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