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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施玟    


  序

  小巫婆抓狂記  施玟

  啦啦哩啦啦,我是小巫婆。

  千萬不要問我最近為何老會興奮莫名,老是想大聲的高歌聖盃之光,對,就是杯之光,瞭解了嗎?聰明的人就知道那是世界盃足球賽的主題歌,所以咧,小巫婆我正著迷於如火如荼的賽事中。

  咦?問我台灣又不流行足球,而小巫婆又是女生(千萬不要懷疑我的性別),怎麼會愛看足球咧?哎,這都是因為帥哥特別多,尤其是歐洲球隊,個個都養眼得不得了。

  好吧,我承認我是個大色女,喜歡看帥哥,開於這點小巫婆自己也沒轍,孔老夫子也說了,「食色性也」。是嗎?所以當你們手上捧著這本書時,小巫婆我肉呼呼圓滾滾的身材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隨著場上激烈的賽事搖掉幾寸的贅肉。

  其實小巫婆幾乎什麼球賽都看的。除了足球外我也看保齡球、籃球、網球、棒球……太多太多了,追究起來這都要怪球是圓的,而小巫婆的身材因為貪吃也變成圓的,要不然怎麼會被我家的惡魔叫巫婆呢!

  事實上,小巫婆不是不希望自己的身材變得很魔鬼,因為實在是太沒有毅力了,每次減重都會半途而廢,於是乎一天過一天,沒有一次可以達成心願,不過卻造就了一件事,就是知道怎麼減……重是最不傷身的,因為我什麼方法都嘗試遇了,只是就像我說的——沒耐性才會失敗。

  所以小巫婆求求各位好心的美女帥哥們,如果有人知道什麼有效的懶人瘦身法的話請寫信告訴我,小巫婆感激不盡,先謝謝啦!

  小巫婆信箱:台北郵政六之九二號信箱  施玟收

  千萬不要寫成小巫婆收喲!要不然,巫婆去開信箱的時候會被笑的。

  第一章

  徐蘋一個人落寞的坐在小公園的鞦韆上。照理說,這個時間她應該早就上床睡覺而不是逗留在外面,但是那個家她卻不想回去。

  今晚,父親照例帶著外面的小老婆回家和母親爭吵,為的是要離婚,想當然母親是不可能答應的。

  她不懂,明明兩個不相愛的人,為何還要結合在一起、還要生下她?與其讓她在眼睜睜的看著他們為了自己的監護權而大吵,倒不如在她生下來的時候,就一把掐死她比較乾脆。

  更可笑的是,別人夫妻離異爭監護權是為了保有自己的孩子,而她的父母卻是互踢皮球,沒人要她,這也是她母親不肯簽字的原因。

  雖然她母親已經四十二歲卻貌美依舊,依她的身材沒人敢相信她居然會有一個十八歲的女兒,一道出門時,常有人誤認她們是姊妹,也只有在那時候,徐蘋才會看到笑得十分開心的母親。

  徐蘋發誓,她永遠記得今天晚上不小心偷聽到的話——「小蘋我不要,你大可把她留在你身邊。」董婉寧將離婚協議書丟在徐諍瞼上,

  她憤怒的說:「你想得美,把小蘋丟給我,好讓你們這對姦夫淫婦雙雙去逍遙嗎?門都沒有!」徐諍被她氣得青筋直冒,指著她的鼻子罵道:「你少得意洋洋,我就不相信你能囂張到什麼時候。」他從公事包裹拿出一份文件給董婉寧。

  「小蘋應該不是我親生的吧?」

  「她是早產兒你又不是不曉得!」

  「是嗎?」徐諍嘴角浮出一絲陰笑,「你沒忘了辜顯高這個人吧?想當初你是怎麼將我們玩弄於手掌心的,小蘋應該是他的女兒吧?」

  「你……」董婉寧氣得不顧自己多年來的修養及形象,上前就給徐諍一巴掌,「你無恥,小蘋是你的女兒,不信的話,明天帶她去做DNA!」

  他們兩個針鋒相對卻沒有看見躲在樓梯上的徐蘋,她衝下樓,指著父母大罵,「我誰都不跟,你們大可不必理我。」先轉向徐諍,「OK,你認為我不是你的女兒,行,  很好。」

  她繼而對母親說:』你也不要我,對不對?也行,反正這麼多年來,看著你們這樣吵來吵去的,我也累了。我走!你們不用來找我了,反正你們巴不得不要見到我。OK,屍體你們總可以要吧?就算不要也沒關係,當個無名女屍,政府也會幫我安頓一個位置。」說完,她頭也不回的衝出家門。

  她離開家以後就在街上遊蕩,沒有地方可去。

  十一月的寒風刺骨,卻沒有父母傷她來得冷,父親說她不該姓徐,所以爺爺奶奶那裹,她也不能去了。

  滾燙的淚水滑下她冰冷的臉。她不後悔離開那個家,那裹根本就沒有溫暖可言,她的父母除了只會按時給她錢外,從來不問她是否吃飽穿暖、是否健康快樂。

  哼!他們大概以為徐家家產不至於餓死人吧!從小到大,她生病了不是爺爺奶奶陪著她,就是奶媽帶她去看醫生,而他們呢?一個忙著交女朋友,一個則是忙著打牌。

  衝動的跑出來,身上又沒帶太多的錢,算算只剩一百多,今天鐵定要睡在這裹了。天啊!這是什麼世界,難道真的沒有一個足以容納她的角落嗎?想到這裹,才剛止住的淚又潸潸落下。

  公園外駛來一輛警車,上面一名巡邏的警察,用手電筒探照徐蘋坐的角落,而後像發現新大陸一樣對著後頭的同事大叫,「有個小孩坐在這裹。」他邊說還邊揮手。

  徐蘋暗自大叫不妙,她怎麼這麼倒楣,原以為昏暗的公園警察不會來探查的,而她卻忘了台北市有宵禁,所以每個夜歸人都必須被查身份證。

  但她沒有帶皮包出來,偏偏長得又是一臉可愛的娃娃樣,教誰相信她已經滿十八歲了?

  一想到如果被警察逮到的話,就被迫要回到她不想回去的家,她拔腿就跑。

  「站住!」不死心的警察跟著也追上來了,還不時的吹他嘴上的警哨,」不准跑!」

  開玩笑,不跑還等你來捉不成,雖然她的體力早在剛剛哭累耗盡了,但一想到可能被抓回家,腳就不由自主的飛奔起來。

  「叫你站住,你聽到了沒?」警察八成是被氣瘋了,一隻長腳就這樣絆倒徐蘋。

  「哇!」徐蘋曉得自己的鼻子正在Kiss不知道被多少人踩過、被多少只野狗撒尿便便過的地上,還有她的腳,該死的好像扭到了,手被緊壓在她背上的警察給反手握住,痛得她哇哇大叫。

  「你還敢鬼叫亂叫,要你不准跑,你是聾了是不是?」陳忠黨不甚高興的怒罵道,半夜未歸,再加上看到警察就跑的,準不是什麼好傢伙。

  「我……」天啊,她的腳、她的手還有她的鼻子都好痛哦!

  「我我我,我個頭,拿出身份證來。」

  隨後趕到的其他警察,看到陳忠黨咄咄逼人的模樣,都替那個小孩感到可憐,因為陳忠黨為了一件人口販子的案子遲遲未結案,剛被上頭罵過,在這個時候遇到陳忠黨,算他倒楣。

  「阿忠,你的屁股還坐在人家身上,叫他怎麼拿證件?」陳忠黨想想也是,於是便粗魯的拉徐蘋起來。

  但是可憐的徐蘋在摔倒的同時就傷到腳了,怎麼有可能站得直呢?所以她又直直的跌回地去。

  「幹麼,連站都不會了嗎?」陳忠黨又是口氣不佳的罵道。

  「我的腳,好痛!」徐蘋一開口便嚇壞在場所有的警察,因為她的聲音分明就是女孩的嬌柔。但這不能怪他們,因為徐蘋把頭髮削得短短的,黑暗中,還真的看不出她是女兒身。

  「阿忠,你做了什麼好事?」陳忠黨的好友范達立問道,他們是警官學校同期的同學,最近又被調到同一個單位服務。他關心的看著徐蘋因疼痛而稍稍扭曲的臉。

  「我絆倒她的,誰知道她竟不堪一擊。」陳忠黨語氣裹絲毫沒有因為知道手上的人是女孩,而稍有憐香惜玉的態度,還是一臉酷酷的樣子。

  「小妹妹,你沒事吧?你怎麼半夜了還在外面遊蕩?」范達立一連問了徐蘋兩個問題。

  「嗯,大概是扭到了。」徐蘋對范達立的印象較好,不像到現在還抓住她的警察,冷冰冰的,彷彿嫌天氣還不夠冷一樣。「但是我沒有帶證件出來耶!」她可憐兮兮的說,希望他們可以放她一馬。

  「沒證件就到警察局去,你難道不知道台北市有宵禁嗎?」陳忠黨還是一臉冷酷奚落的說。

  「我十八歲了,宵不宵禁干我屁事!」哼,騙她不懂法律嗎?宵禁是對十八歲以下的人才有效,而很不幸的,她上個月才剛滿十八。

  「騙人也要找個好理由。」陳忠黨上上下下看了她一遍,怎麼看這個乾乾扁扁的四季豆都不像滿十八歲的模樣。

  「是真的!我上個月就滿了。」徐蘋說什麼也不到警察局去,若她進警察局,就要被迫回到那個爹不愛娘不要的冷酷世界去。

  陳忠黨才不理她太多,硬是將徐蘋帶上警車,直接轉回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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