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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頁 深雪 每天十一時許,牛腩準備好,大排檔便開工了。 大排檔位於西區一條斜路上,環境算是清靜,最旺的時分是中午,附近的學生午膳時間中都會要一碗牛腩河。 梓心的姑媽煮麵滾湯,梓心捧著碗來來回回,陽光灑在頭上,雨水從鐵皮頂上病下來,她雙手的指頭都起了繭。 坐下來打開飯壺,一口一口地吃,瞇著近視的眼睛細看從斜路步下的人。 學生多是中學生大學生,神情多是愉快。在國內的時候她也是學生,初中畢業,成績不過不失,但非常喜歡外文。梓心的英文說得不錯。是的,有機會要再讀書,這個地方這個飯壺,只可以相對兩年。 中午時分忙碌完畢,午後五時許又是多客人的時候。放學了,從斜路走下來吃一碗麵,然後歸家。 起初留意他,是因為他放在檯面的一本書,《Impressionism》。 梓心也學過印象派的理論,頗喜歡印象派的作品,只嫌保守了一些。她也曾想過做畫家,不過想歸想,明知是不會做到了。 他穿著毛衣牛仔褲,戴一副銀框扁身的眼鏡,高高的、秀氣的,一副大學生的模樣。 他簡單地叫了一碗牛腩河,吃得很慢很悠閒,從來不趕時間。 他有多大呢?二十、二十一?看他那種氣質,家中環境一定不錯吧。 不知是不是因為他的優遊、他的閒適,梓心把他留意起來,他像是無端端的慢鏡重播,在一堆急速的人中央,少不免惹人注目。 後來,他對梓心笑了,在叫食物之後會說「謝謝」,有時候會把目光停留在她的眉宇間,看一會又吃兩口河粉,也不怕梓心尷尬。 梓心也大看膽子,在他沒開口叫東西之前已把一碗牛脯河放在他面前,明顯地表現出某種默契。 她是喜歡他的,她知道。但有多喜歡他,便難以推測。 許久以前,十三歲的時候,她喜歡過一位學長,但當他拒絕她的心意之時,心情卻不見得怎樣難過。 大概,她並不是太喜歡他吧! 而這一個,她真的不知道…… 當梓心也摸不清自己的喜惡的時候,一天男孩子與一個短髮女孩子手拖手來到大排檔中。 那一天,梓心首次感到,她其實是討厭這大排檔的,那一天的汗,從背部流出來之時,居然是痛的。 那女孩子不算美亦不算醜,但她和他一樣,同樣拿著書本,同樣把書本放在檯面上。 她對梓心說;「他要什麼我要什麼。」 梓心在心中不屑說說:「好--好的--」然後她捧上兩碗牛腩河。 在此刻她才知道,原來她已經非常喜歡他。 妒忌是最好的證明。 從此,梓心遙望他的眼光變得複雜。有愛,亦帶恨。 有些時候,他會拖看女孩子出現,溫馨的,惹人羨慕的。有時候,他會單獨一人,照樣把書本放在檯面上,也如舊把目光停留在梓心的眼眸裡。 究竟這算什麼呢? 梓心懊惱,而汗,也流得更熾熱,就如針從皮膚中鑽出來一樣,一點一滴細細碎碎的痛。 應該怎麼做?明知這個男人是得不到的。 在惆悵間,梓心弄破了自己的手指,血滴在牛脯河內。紅色混入香濃的咖啡色中,溶為一體。 忽然,她覺得安心了。 是的,就這樣吧,把我的血流人他將會吃下的食物中,讓他享受我體內活生生的、流動的、甜美首飴的血。 溶合在深愛的人的身體內。 不知道味道是否更好,看看他吃得一口不剩,梓心心裡很滿足。 奇怪的事情發生了,翌日,男孩子在檯面上放下一張戲票。 沒說什麼,只在放下錢的時候,清清楚楚光明正大地一併放下戲票,實實在在的,就在她的面前。 他抬起頭來看她,溫柔的,微笑的。 那天是星期四,梓心記得很清楚,她過往所認識的星期四,從沒如此特別過。心跳得厲害,差點站不穩。居然,他居然約會自己。 是否因為那滴血的關係?梓心望著自己的指頭,懷疑這種做法會否與降頭有關。 若果真是降頭,好不好順理成章? 還是在星期天晚上準時赴約。 站在戲院門外的梓心,看到男孩步近,心裡想道:「來了來了,中降頭的人來了。」 他一瞼的和顏悅色,禮貌周到溫溫柔柔地與梓心並肩進場,在漆黑的環境內把嘴唇埋在梓心的耳畔說話。 聽說,相敬如賓的夫婦都有著這種舒適的和諧。 哈哈哈,真多心,第一次約會便想到宇宙的盡頭。 梓心合上雙眼,好好享受這次難能可貴的約會。 然而男孩子在那晚道別後,整整一星期沒有在大排檔出現。 天色陰暗下來,梓心指頭的血不知滴往哪裡。 也是的,明知是高攀不起。 只是,他可有因那夜的約會而興奮?若他也曾快樂過,那已是最完美。 直到男孩子再出現的時候,梓心的心情已不一樣。 男孩子在她走近之時對她說:「我上星期有要事去了新加坡,那是父母移民的地方。」 梓心嗯了聲,微微笑。 「這個星期天再看戲好嗎?」他問她。 她說:「遲點再說。」 那天,梓心沒有再把血滴在牛脯河中。她偷偷看他的食相,依樣滿臉滋味。 --若果,他喜歡自己是因為那一點一點的血,從今開始,便不再滴血好了。不現實的東西,她不想要。 她非常喜歡他,亦非常不配襯他。她知道,若果真的開始,一定會很不快樂,還是放棄好了。 就算不儘是那點血的關係。 星期天的約會她沒有去,留下了那張他放膽地塞進她手裡的戲票,給珍而重之地壓在櫃中那堆證件之下,秘密的隱蔽的。梓心的意思是,把戲票與身份證明文件放在一起,他日假若忘了那張戲票,亦即是忘掉了自己的時候。 忘掉自己,大概不可能會發生,若果真的發生,也該是很老很老的時候了。 在沒有赴約的星期天晚上,梓心怎麼也睡不著。 男孩子在梓心爽約的翌日,走到大排檔找梓心問她原因,她推說她不舒服,言談間對他也很冷淡,加上那時候非常忙碌,很自然地便把他打發走。 男孩子自此沒有再出現了。 啊,被拒絕了,心裡不好受,又不是沒有女朋友,幹嗎要受氣…… 這便是梓心在十七歲時的愛情故事。她喜歡了一個她認為高攀不起的男孩子。後來梓心替姑媽工作的期限完畢,轉到傳呼台做了一陣子,又在商營機構當過中文電腦程序員,晚上則到夜校進修。輾輾轉轉換了幾份工作後,生活逐漸安定。 二十三歲,她的樣子依樣清純,但比同齡的女孩子多了一份沉靜深邃的氣質。和一些男孩子約會時,對方通常都能輕易察覺她的深沉,每當男孩子感到不安而提出疑問的時候,梓心總會想起滴血的那一段。 是的,她自小已不是心靈簡單的女子。 在一個傍晚,梓心往大學上她的專業會計校外課程時,在紅磚石階上遇上那個牛腩河男孩。他成熟了、外形世故了,穿著西裝的他,從她身邊擦肩而過。 她比他站高了一級,她轉身回望。 他沒把她認出,像一陣風那樣直往下走。 已經不再高不可攀了,梓心想道,她甚至比他站得還要高。 下回再遇見他的話,好不好打招呼? 啊!或許吧,視乎心情而定。 梓心咬著指頭,或許,好好部署一個新的開始,在充滿信心的今天,手指滴下來的血,再沒有叫她罪疚的餘地。 第八章10001的1 那堵在廳中的牆,被畫得五顏六色。 密密的花斑的,全是大約五寸長的「l」字。阿拉伯數目字中的「1」。 尖尖與阿德是屋主,他們共同生活的日子已有兩年。 原是尖尖想出來的主意:「掛念我的時候便往牆上畫吧。」她把一支粉彩筆遞給阿德。 阿德笑,望著白牆上孤零零的「1」字,粉紅色的。 尖尖與阿德的工作時間不吻合。尖尖是牛仔褲店的售貨員,朝十一晚八,不須要加班。阿德是酒吧的伴奏樂師,晚七朝三。每晚四時左右回家後,阿德也會盡快休息,六小時之後他便要醒來,與準備上班的尖尖說一陣子的話。 雖然是一起居住,獨自一人的時間卻多著。 是同住半年後的事吧,尖尖在一個下班日來的晚上,吃過買回家的飯盒後,看了一會兒電視,然後百無聊賴,盯著白牆發呆。 搬來之初,他倆合共花了兩天時間粉飾屋內所有的牆。尖尖記得,那是很好玩的兩天,兩人齊心合力裝修新居。 但望牆的夜委實太多,完美的白牆不再令尖尖心情愉快。她伏在椅背上,歎了口悶氣。 忽然,她想到,在牆上畫點東西,心情便頃刻興奮起來。她蹲到士多房的角落尋找侄兒兩個月前遺留在她家的粉彩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