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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深雪    


  「我送一件禮物給你好不好?」半晌後男人溫柔地對她說。

  「我們分手。」他再加一句。

  她垂下眼睛,放下手中的刀叉,就那樣哭了。

  算是什麼呢?送一件禮物?一年的感情用一件禮物換回?說不要便不要,把她看成什麼呢?

  丸丸拚命地搖頭,她不要禮物,她想要回面子。

  但他一定不會給她,已經到了分手的地步,還有什麼面子可言?

  回到家裡,她瘋狂地哭了一場,全家人都知道她失戀了。她不停地把前因後果想了又想,他怎麼會捨得放棄自己?那新的女人又有什麼地方比自己優勝?

  丸丸討厭失敗,這次的失敗令她討厭自己。

  她想了一整夜,翌日早上,她暈倒在浴室的瓷磚地板上。

  母親、哥哥、父親一湧而至,朦朧間她看到她的男朋友在那次工作會議上對她一見種情的神態。那時候她以為:感情只要認真過,便一世不會改變……

  鄰居聽見丸丸的挫折,忿忿不平得要替她報仇似的。他守候在樓宇大堂裡,等待丸丸歸家,誠懇地告訴她:「你要振作。」

  她再次瞪大眼睛。她實在討厭每次看見他也要瞪大眼睛。她禮貌地問候他的工作情況,又說了兩句現令教育制度的弊處,然後到達十九樓,回家後立刻把母親大罵一頓。

  她討厭母親把她的私事外傳。母親苦著瞼。「男人,還是要找個可靠的。」

  丸丸頭痛。她鑽進房內,不肯吃晚飯。

  不知鄰居是否得悉丸丸不喜歡看見他,他開始寫信給她。

  丸丸收到他的信,起初她不想看。這麼大了,還寫什麼信?但一次她百無聊賴時還是看了。她發覺,他的信是出乎意料地令人感動。

  嚴格來說,那不算是一封信,反而像一篇小說:百多年前,在一個法國的村落,那裡流奶流蜜,人人健康漂亮豐衣足食。在那樣的環境下,一名少女長大了。她金髮碧眼,美貌舉世無雙。她與其他村民一樣不用為生活擔憂。只是一天,她突然發覺她原來不知道真正的快樂是什麼。她想了又想,始知原來她欠缺了愛情。儘管全村的人都反對她的決定,她還是離開了村落,尋找傳說中的愛情。

  幾經辛苦,攀山涉水,她到達城市裡。但城市不像是個有愛情的地方,到處只見噴黑煙的工廠;貧窮而骯髒。少女為了生活,迫於無奈地到工廠工作,而神奇地,愛情就在這樣卑劣的環境下降臨,她愛上了一個年輕工人。

  相愛的日子令她心滿意足,原來從前衣食無憂的生活不算是最開心的,有了愛,生命才算完美。可惜好景不常,數年後,愛人病死了,少女帶看碎裂的心,重回昔日的村落。

  然而,她發覺,她生活了十多年的村落裡居然不再有人認識她。

  最後,她在河中的倒影內發現了答案;原來,愛已把她變成了他,河中的反影是已逝去的他。原來,愛使人失去了自己,變成深愛的對方。

  信末有一句:「每一個人都在為愛而受苦,我也一樣。」

  丸丸感動得不得了。沒料到自己一直看扁的人,竟然會說出這樣令人感動的說話。她忘記了他外表的拙劣,忘記了他小人物式的態度。丸丸拿起筆和紙,回信給他,向他訴說心事。

  於是這一對十九樓和十七樓的鄰居,開始成為筆友。

  三封信過後,丸丸下去探望他,聽他彈奏了兩首巴哈的樂章,又與他年邁的母親傾談了片刻。

  感覺是出奇的舒服。原來和平民百姓一起,也可以這麼的愜意。

  丸丸並沒有愛上她的鄰居,她只是接受了他。她願意與他結伴看電影,與他傾電話,也對他的教學生涯多了幾分尊重。

  後來,鄰居的母親突然去世了,丸丸在一個閒若無聊的星期日,走到十七樓探望鄰居。

  他清減了,愁意未退,廳中放著亡母的照片。

  他端茶給她,她道謝,說:「老朋友了,不用客氣。」

  他聽見「老朋友」三個字,不知怎地,看見她的喜悅瞬間消散了一半。

  大家坐在沙發上,東一句西一句。

  當丸丸說到從報章看到舊男朋友與女明星訂婚的消息,原本微笑著的臉就掛了下來,一邊說一邊抖頭看聲線,最終按捺不住,哭了起來。她自己也愕然,原來創傷還未消滅。都差不多四個月了。

  他安慰她,輕撫她的短髮,她索性偎到他懷內哭泣。他感受到丸丸軟綿綿的身軀,既害怕又驚慌,只懂好好地抱住她,任由她哭得更狠。

  那一刻大概是很心亂的,她抬起頭,把後湊到他的唇上。

  當她感覺到她控制了他之後,她開始吻得更急。

  只是吻,似乎又顯得不夠,她把他的雙手放到自己的胸脯上,而她的手則放在他的下胯處。

  丸丸知道自己要什麼,她要他。而他,身為她的鄰居,一直明顯地愛慕著地,但想不到,居然有這一天,一切來得太快太驚奇。在進人不到三秒後,他早洩。

  丸丸退開,望著他溫柔地笑了笑,默不作聲地穿好衣服,返回十九樓。

  他可是處男嗎?她沒有問。問來幹啥?原本只是下來安慰母親死了的他。這樣的事大概不會再有第二次。

  十七樓的鄰居登門造訪,丸丸拜託母親不要開門,鄰居寫信給她,她沒有看,一手拋到廢紙箱,不知多準確。

  鄰居擋在升降機前,她視而不見,一手推開。

  她驚異自己的狠心。說是完全不喜歡他又不儘是,只是她不會願意就此屈服下來,心甘情願地喜歡這個男人。

  只是一次性愛罷了,而且他又不是做得好。她對自己說。

  一天傍晚回家,丸丸的母親氣急敗壞地擋住她,說:「丸丸,樓下十七樓那個人被送到醫院去。」

  丸丸問:「什麼事?」

  母親回答:「聽說他絕食。」

  丸丸趕到醫院,鄰居還在搶救中。他會是因為自己而絕食嗎?或者是因為失去母親?再不是,可會為著失去處男之身?丸丸知道自己可恥,但她真有這種想法。

  坐在病房門外的她想道:好吧!你若是肯為我死,我也不會視若無睹。待你康復後,我會把你的身份由鄰居提升為朋友。至於男朋友,那可要一段長時間和許多的緣分。還有,她一定要教導他,不可以用死來威脅別人……

  想著想看,丸丸哭了起來,也不知道是因為害怕抑或感動。一個男人接二連三地做出些故意的事來,也不可能完全沒有效果。

  鄰居是姓陳的,好像叫陳家齡。會不會陳嘉伶?

  待會他由手術室出來後她一定要問清楚。

  第十一章THE  ANGEL  FACE

  二十歲的時候,我正在本地的大學讀一年級,住宿舍的單人房,梳一個到下巴的直髮,修哲學和歷史。

  那時候,天空有種很清很爽的氣息,抬頭吸一口,然後呼出來,腦袋與心交換而來的笑容,是分外的真。

  我是很平凡的女孩子,對小事很認真,一份功課可以前後改三次,改完又改,A和A對我的分別,是天與地。

  對於大事,阿博說,我就是水渠上飄流的枯葉,生死由命。

  升哪間大學、讀不讀碩士、他日畢業後做什麼工作,我完全沒有概念。但筆記我會做三次,一次鉛筆版本,一次精細版本,然後一次電腦版本。我不是想考第一,只是,我真的想認真對待我的筆記。

  做筆記一定要認真,考試時會否用得上,甚至記不記得有那樣的紀錄,反而不重要。

  我有一個哥哥,比我大四年,性格跟我有很大的差距。他和阿傳本來是大學的同學,但哥哥讀了一個學期便退學,說大學教育沒有意義,走到一個攝影師那裡學攝影。那個攝影師是法籍的,替很多外國時裝雜誌拍照,很有名,是哥哥的偶像。那時候媽媽十分反對他這個決定,而我,不知怎地竟因此更加喜愛哥哥。他做了沒有低頭的事。

  我和阿博走在一起已兩年了。他是物理系的研究生。

  阿博最愛把腳放在桌面上,雙手枕在腦後想東西。

  沉思過後,他會轉動眼珠,搜索我的存在,然後微笑地招我過去。

  我像女兒,像貓兒,又像幼稚園生。他寵愛我。

  阿博時常在宿舍房間裡抱著我,細看我的手指。

  他常說:「你是個古典的女孩子。」我沒有異議。其實,古典是怎麼樣的?

  生活寧靜而優遊,唯一的放縱就是在課堂上吃士多啤梨味的Pocky。對,那時候我愛吃百力滋。

  空氣中,有Pocky的氣味。

  後來,當哥哥開設了自己的影樓後,我常常在那裡留連。

  那裡有各式各樣的模特兒和明星,他們對我很客氣。

  某一天,我在眾多美麗笑臉當中,發現了那張AngelFaceo我不是為浪漫而浪漫的人,但那張瞼……

  很柔和很柔和。眼睛的顏色是黯然的灰。不笑的時候高貴,笑的時候像嬰兒。怎能夠清楚形容一張真正令人著迷的臉?再多的句子也不及臉孔的真實。其實那數句形容詞,是我千辛萬苦翻遍中學時代的日本漫畫才找到的,櫻花碎落之下是男主角赤裸的側影,翅膀由他的背部長出,伸到天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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