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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深雪    


  總覺得Mr.  Bee知道得很多,也似乎太多。他告訴Rose,有一位剛過身,名叫Houdini的魔術師,他很多年前已名成利就,是歐美兩地的大紅人,Houdini與妻子巡迴各地表演,每一次也成為熱門話題,他擅長表演逃生的技巧,譬如困在水牢中,從海底逃生,Mr.  Bee很仰慕這個人。

  Mr.  Bee沉默寡言,有些事情他不會說出來。但Rose明白,他在慨歎人生的不公平。縱使擁有差不多的才華,有些人很受歡迎;而他,卻被困在一個狹窄的環境內,未能發揮所長。表演的地方是小夜總會,觀看的人喝醉了又鬧事,很努力才賺到僅夠餬口的收入。一切,只怪生成是黃種人。

  Mr.  Bee與Rose都在美國出生,但很多事情,都是那麼格格不入。

  如果Mr.  Bee甘心以黃皮膚中國人的身份去生活,那麼一切又會輕鬆得多;但他想要更好、更受尊重、更公平的日子。

  因此,Mr.  Bee愛與黑人爵士樂手作伴,在他們的旋律中,黑人找著了驕傲;膚色白,就做不到。狂野的時候,是世間所有美好的大成,奔放、青春、喜樂、光明、充滿力量;低回的時候,就變成靈魂深處的痛苦哭泣。

  有時候,當表演完畢,小夜總會內沒有客人,爵士樂手有雅興的話,會繼續演奏作樂,Mr.  Bee喝著酒,歡欣地拍和著,也會吹兩聲小喇叭。在這裡,受歧視的人不再鬱鬱不得志,他們自由了,靈魂任意地發揮,甚至高高在上。

  爵士樂手演奏著Count  Basie的Swing搖擺樂,有時候是Benny  Goodman的搖擺樂。Benny  Goodman是白人,他仰慕著黑人搖擺。在輕鬆愉快的拍子下,Rose會搖擺她的大腿,踢高又踢低,腰部急速左轉右擺,她歡樂又簡單,狂舞著狂笑著,在Mr.  Bee跟前打轉,又向他單單眼。她不知怎樣開解他,只能以她的快樂感染他。

  她根本不介意Mr.  Bee有多高的成就,她只想與他一起生活;但她不會告訴他,因為她知道他聽後會更不高興。

  對一個渴望成就與地位的人講解成就地位的不重要,只會被認為互相不瞭解。

  於是,Rose只好愈跳愈狂。魔術師表演服上的水晶串,飛揚跋扈。

  他們就這樣一起生活了好幾年,每一天,Rose都覺得像在天堂,因為她可以睡在他的身旁。

  後來經濟更差,競爭也大,表演節目要有新鮮感,Mr.  Bee的魔術表演不像以前那樣受歡迎,終於被辭退了。被辭退後,他們便南遷北移。他們到過堪薩斯市,又去了舊金山、波特蘭、拉斯維加斯。然後有一天,Mr.  Bee被要求戴上中國人的瓜皮帽和長辮子表演魔術;那已是一九三七年了,中國人早已不留長辮子。

  Mr.  Bee開始喝醉酒,表演失准,又喝罵老闆與客人,他變得沮喪。

  當錢不夠用,Rose就與白人女子一起跳艷舞賺錢,她不介意,事實上她快樂得很,有機會照顧她深愛的人。

  有時候,在喝醉後,Mr.  Bee會打她,他罵她臭婊子,罵她賺骯髒的錢。她哭著否認,但他總是要打,打完之後就靜下來,對著窗發呆,他背後有她掩著口飲泣的聲音。

  打過後,他會後悔,又會道歉,他跑到街上,買一點吃的,又為她帶來玫瑰。然後他擁抱她,這次是他哭泣。她已不哭了,她抱著他的背,用手掃著他,安慰懷中如孩子般無助的他。

  起初,他打她,她很害怕。後來,她反而喜歡他這樣,她享受他後悔的一刻,他的哭泣,令她變得強大,他是多麼的需要她。

  當身體上瘀痕太多之後,她就不再跳舞,轉而在餐館洗碗打掃。那一年她才二十四歲,風華正茂,但那蹲在小巷洗碗的背影,看上去已經蒼老。

  Rose不介意,玫瑰就是玫瑰,她自覺能在任何一個角落盛放與芬芳。

  她愛他,她感受著他的痛苦,她明白。

  有什麼所謂?只想天天見著他。每一天辛苦勞碌之後,她都歸心似箭趕回家見他。有些女人恐怕遇上暴躁的男人,他的心情好壞,就是一場博彩。Rose卻是不計較的,他心情好,會有一個吻,心情差會被他打一頓,酒精把他變成另一個人,但她知道,變來變去,仍然是那個他。

  那一次,他打她打得很激烈,把她從床上扯下來,又把她擲到牆邊,她的頭被他一下一下地敲穿了,然後,Mr.  Bee把她用手銬鎖在床腳,向她吐口水,看著她又青又紫兼淌血的臉,便咒罵了幾句,最後,他跑到街上。

  過了一天,他酒醒後才回來,Rose頭顱上的血已形成血塊,臉孔腫了起來,非常難看。

  於是,Mr.  Bee又哭了,他解開她手上的鎖,抱著她,哭得聲音不全,只有那種「嗚……嗚……」的聲調;然後,Rose說:「如果打死我,你會開心一點,你就打吧,我只想你快樂。」

  Mr.  Bee很愕然,他捧著她的臉。在那瘀紅紫黑與肥腫之間,Rose試圖擠出一個微笑,她擠了三次也辦不到,被迫放棄。

  她仍然想給他一個微笑。在這一刻,Mr.  Bee感動至入骨。那天,他開始戒酒。

  但Mr.  Bee已不能再當魔術師了,他的手抖震得太厲害,動作也比從前遲鈍,他把所有魔術師的用具變賣,換了一筆金錢,然後決定重新振作,重整他與Rose的人生。

  那是一九三九年,歐洲正醞釀第二次世界大戰。Mr.  Bee帶著Rose返回芝加哥,那時候,有些老闆以低價把小夜總會變賣,Mr.  Bee便買了一間繼續經營,欠下的余債,他準備每月償還。

  其實,美國人在那年頭也無興致放縱作樂,他們預料,歐洲的大戰,美國也會被牽連,整個國家的狀態很緊張。Mr.  Bee的夜總會生意很差,但他不介意,反而,感到出人頭地的滿足。他現時已是老闆了,而Rose是老闆娘了,他們與他們的樂隊,每晚奏出喜悅的音樂,高歌跳舞,擁有了自己的人生。

  Rose也特別快樂,雖然已很難才能購買到價錢合理的食物,而且女士們的尼龍襪褲已經停售。她每天與Mr.  Bee窩在小夜總會內享受人生,跳著貼面舞,眼睛鎖緊對方的眼睛,互相凝視之間,釋放出電光。他們會接吻,摟著腰地深吻,他們激情、浪漫,如最初相愛的戀人;然而,他們已愛上對方十年,一九四○年已快將到來。從歐洲而來的難民湧入美國,經濟日差,到夜總會的人不想看歌舞,只想訴苦。爵士樂伴著苦著臉的大男人,有的說要去參軍,他們說,預算回來時會失掉一條腿。

  唯獨Mr.  Bee和Rose有真心笑容,他們形影不離;在別人的不安定中,他們有他們的愛情。他們每個月都付不清欠債,因此會賣掉幾箱酒,又或是一些桌椅。如此捱過了半年,他們連爵士樂手也請不起了,只放一具留聲機,沒有顧客的時候,他們便跳舞和談情。

  這是Rose過得十分愜意的日子,捱餓了,她還有她深愛著的人。

  後來有一天,就發生了這樣的事。

  有三個說著他們不明白的語言的人,走到夜總會內,用槍指著Mr.  Bee,說著些什麼。他們頭髮淺色,個子中等,大概是波蘭、捷克那些地方的新移民。這三個人向Mr.  Bee要錢,Mr.  Bee嘗試向他們解釋,他已沒有錢了,他指手劃腳,也不驚惶,他走到留聲機跟前,請他們搬走這裡唯一值錢的東西。

  然後,Rose由後台的化妝間奔走出來,她聽見有爭執聲,便取了一根長鐵管,企圖敲向站得最接近後台門口的人的頭上,但卻在未下手前被人識破了。站得較遠的人手中有槍,他指向Rose,本來他也不準備就此開槍,因他看得見那只是女流之輩,反而是因為Mr.  Bee撲出來嘗試阻止,那個男人才改把槍口對著他,射出了一槍。

  血從Mr.  Bee左邊腰間位置流瀉出來,他跪到地上,Rose嚇得張大了口;然後,其中一個男人撲向Rose,雙手抓著Rose的左手,搶走了她的寶石戒指。

  Rose反抗,被推跌倒地上,叫了一聲。那三個人逃了。

  Mr.  Bee卻站起來,說:「那戒指不可以……」然後,他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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