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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深雪 當歌差不多要播完,只餘最後一聲的餘音時,黑色帳幔便被拉起,帳幔後的第一層,是鏡子。七呎高的鏡子,連在一起共有十多塊,包圍著大銅床的前面和左右兩邊。鏡中,出現了一個男人的身影,不知由何處而來,只是,當要來了,就一連十多個一起來,十多個影子,來自同一個人的身上,只是不知道,因何前前後後左左右右的鏡子中,那個人的影像,都是同一角度。那個人,只有正面。 Mrs.Bee很高興,她用一隻手掩著自己的嘴,恐怕會笑出聲來,她的愛情要來了。 然後,鏡中那男人的影像來得很清晰,那英俊的男人,有一張冷酷又富權力的臉,表情陰森中有一點點笑意,而那雙眼,閃著一掠而過的光芒。他神秘,極有魅力,並且叫人心寒。 Mrs.Bee看不到這男人的表情,但她已經知道整件事可以叫她有多興奮,她的口已微張。來了,他由鏡中走出來,十多個影像,一同步出,走向同一個交匯點,在那點與線匯合的一剎,就變成一個,唯一的一個。就如剛才的那首歌,唯一的,唯一的愛。 怎樣說,也是浪漫的。男人用Mrs.Bee帶來的鐵鏈把她的雙手鎖起,當她的雙手被緊緊扣著之時,就叫了一聲。然後,男人把她拉下床,他的力度很大,她就在床邊跌了一跤,又叫了一聲。男人沒有回頭看她,他像拉一頭狗那樣拉著她,她便索性不站起來了,任由他把她在地上拖行,那串鐵鏈,發出悅耳的碰撞聲。 咯咯咯噹噹噹。她咬著牙,很興奮,身體摩擦地面,轉了個彎又碰上點什麼,痛了,她就笑。當然,盡量忍著不要笑出聲來。 這時候,另一首爵士老歌又在遊戲室播出,這一首歌,名字是《When I Fall in Love》。 「當我墮入愛河時,那會是永永遠遠,如果不是這樣,我永遠不要墮入愛河……」 男人把她拉到其中一面大鏡前,他沒停下,走進鏡子內,而鐵鏈跟著男人,帶動了被拖行的女人,穿過厚硬的鏡中。男人,把她拖入黑色帳幔的世界內。有男人在,物質變異,變成氣體那樣,粒子疏離,但運行有序。 愛情來了,因而她舒暢。穿過鏡子那一剎,她低呼出美妙的嗟歎。 在帳幔後,她抬起眼來,看見一個絞刑台。於是,她合上眼,陶醉地呻吟。她的愛情,來得很曼妙。 歌在唱:「當我交出我的心,那會是全部,如果不是這樣,我永遠不要交出我的心……」 老歌浪漫極了,唱歌的人有沉厚磁性深情的嗓子,Mrs.Bee忍不住跟著低哼,但覺歌的情調,與這環境這心情配合得天衣無縫。 她癡癡地陷入陶醉之中,神色旖旎。男人把她帶到絞刑台上,把繩圈套著她的脖子,在這一刻,他倆四目交投,她抬起眼來看他,而他則垂下眼來凝視她。他要處死她了,然而,她卻這樣信任他,她的目光,就只表達了這一種訊息。 「在那一刻,我感到,你的感覺也一樣。那一刻,是當我把心交出來,把心交出來給你的時候……」 他把她安置在絞刑台,然後步下台階,走到絞刑台之下,安坐欣賞。她要死了,而她的眼睛一直沒有離開過他,她的目光內,是愛情。在愛情中,她一切依他,一切聽他,她不需要擁有自己,她甚至歡迎死亡,如果,他想她死,她就死在他跟前。就如此刻這樣。 她只想向他表達一件事:從來,她也不曾屬於過她自己,她只屬於他。 噢,我的愛,你想怎樣就怎樣吧。 他是她的主人,她是他的奴隸,生生世世,關係不會逆轉。而她,為了這關係感動不已。看吧,她吸了最後一口氣,仰頭等待他賞賜給她的結局。 繩索終於套緊了她的脖子,在骨頭碎裂的聲音後,她的眼睛便向下望,最後一眼,趕緊投放到他的面上,如果死亡前有一個心願,她的心願是這模樣。 至死,我仍然只想看著你。我的死亡有微笑。 老歌沒有終止,「在這冷酷無情的世界上,愛情未發生便已終結。那些在月光下的吻,在陽光的溫暖下,居然冷卻下來……」 絞刑台上是她的屍體,如同那一具又一具她下屬的屍體一樣,懸在半空,雙腿搖晃離地,但她這一具特別矜貴,因為她有愛,她為她心愛的人而死,她愛的人要處死她。噢! 快樂的屍體上有第一朵玫瑰,由高處跌蕩而下,然後第二朵、第三朵、第四朵,玫瑰失去了玫瑰的主人,於是玫瑰也要死了。 玫瑰伴著屍體,玫瑰比往常更哀艷。 男人表情仍然冷,他的座椅一百八十度一轉,他就背著屍體。當他背向屍體,一塊藍色絨布便跌下來把屍體蓋著。 繼而,在他的眼前,一個大木箱從不遠處的漆黑中輕快地斜滑出來,那是魔術師愛使用的木箱,四邊木板可以拆散下來讓觀眾驗明的那種。現在,木箱的四塊木板一併向下鬆開跌墮,木箱的中央,有Mrs.Bee向跟前的他歡呼的笑臉。她身穿魔術師美女助手的漂亮服裝。步向坐著的他跟前,伸出手來,讓他握過,然後他猛地一拉,就把她抱到懷中。 她說:「你永遠都讓我重生。」 他回答:「我怎捨得失去你?」 她問:「你會不會在某一次就放棄我?」 他說:「就算世上沒有玫瑰,我還要有你。」 老歌連綿響起,那是《I Love You for Sentimental Reasons》:「我愛你,為著一切感性的理由,我希望你是相信我的,我會把心交給你。我愛你,單是你已經是全部意義,請把溢滿愛情的心交給我,然後告訴我,我們永不永不分離……」 她說:「這首歌,那時候,我們聽過。」 ……那時候…… 他微笑,目光內有星宿。他很漂亮很漂亮,漂亮得叫她入了迷。 只是,她知道,他不會記起這首歌,以及那個時候。 剎那間,寂寞降臨。 她的愛情背後,有她的寂寞。 *** 那時候,是一九三○年,芝加哥。 Rose姓何,跟的是母姓,生父不詳。她在芝加哥出生,母親是世紀初從中國來的移民,被騙到美國,一心以為當家庭傭工,卻被困在華人小區當妓女,暗無天日地與其它中國婦女一起為在當地當鐵路工人的華人提供性服務。 何女士在三十一歲那年誕下Rose,她本來已有一個兒子,同是嫖客播的種。誕下Rose之後,她轉行在賭場工作,她粗鄙、冷酷、討厭她的孩子,當Rose十二歲時,她把Rose賣給區內的妓寨,Rose逃走了三次,第三次便成功了。 初夜給一個嫖客買走,然後,她逃走又自殺。重複了三次,又被毒打了三次,終於跑得掉。跑掉後,Rose打扮得像男孩子一樣——穿吊帶褲,戴帽子,剪短髮,舉止男性化。她幹著小混混的勾當:賣私酒、聚賭、打劫、盜竊。後來跟了一個年老的中國男人學雜耍,因為拋瓶子拋得差,她轉而學習魔術。 她把臉塗白,裝扮成小丑,左眼畫一顆大大的紅色星星。照樣,像個男孩子。 十六歲那年,正值一九三○年,芝加哥是個繁榮的城市,雖然二十年代的豪氣繁榮不再,全國陷入蕭條之中,但芝加哥有工業、黑手黨、私酒商、暴發戶、歌舞劇、美食、電影和爵士樂。 Rose便在小小的夜總會中表演魔術,都是一些小手技,變走白鴿,變出綵帶,鐵圈交替,金魚現身。她是一眾表演者的間場小丑,一邊表演一邊逗觀眾發笑。 台下的人都以為她是男孩子,更有可能是白種男孩子。她很高很瘦,塗白一張小丑臉,無人猜得到她的性別與種族。小丑就是小丑,當白鴿由她的褲襠中鑽出來時,大家只顧大笑,沒有理會她是男是女,是黑是白。 小夜總會黑人最多,低級的白人和有色人種也不少,多數是意大利人以及拉丁美洲人。夜總會內,主角是玩音樂的黑人,他們玩一種正風行全國的音樂,稱為爵士樂,由新奧爾良和美國南部傳過來,而芝加哥在十年前取代這些城市,成為爵士樂的重鎮。著名的爵士樂巨人,例如Louis Armstrong,在三十年代正於芝加哥的夜總會中展現黑人的驕傲。 由黑人的藍調、靈歌和工作歌演變而來的旋律,豐富的節奏,自發性的激動,憑感覺駕御的演繹,就隨小喇叭、色士風、風琴、笛子、鼓聲,以及黑人柔滑如絲絨般的聲音中傾訴出來,一首接一首,一夜接一夜,狂暴而澎湃,優美而深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