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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深雪    


  不不不,不可能,這名EX,是如此感覺陌生。我不可能因著T先生而對佳誠不起。

  那可以因為誰?T先生之後的M先生又或是S先生?

  帶點落寞地,我回家。

  佳誠正在說電話,看他那既心痛又不依的表情,不是Cherry還有誰。這個男人,完全不把我與他的關係放在眼內。

  就是像他這樣的男人,才會被EX利用。容易心動,罪咎感重,最重要的是,分開的時候,餘情未了。

  望著佳誠的背影,忽然也就很心痛。他會與Cherry復合嗎?Cherry還會使用多少種方法令他入局?而他,還要傷害我多久?別說他不知道我在受苦。

  不久前他才承諾過不會回頭,大概是忘記了。

  不其然的,我只有更悲觀。就算他倆不再真正走在一起,也肯定拖拉兩、三個月,即使最終結局仍是只有我與佳誠也好,我心裡肯定有一條尖尖大大粗粗的刺,與佳誠的感情不可能回復從前的程度。

  這個男人令我失望。

  我把手袋放在床沿,掏出紐結糖,也不先更衣沐浴,便坐在電視機前邊看電視邊吃糖。

  未幾,佳誠放下電話。他走過來,看著我把糖塞進嘴裡的姿勢,便面露不悅:「你知不知道你已經很胖?」說過後轉身走進浴室。

  我停止所有動作。

  兩星期,只不過兩星期前,他才滿臉不介意。我知道,他已把對我的愛回流到EX的身上。

  電話又響,佳誠在浴室,我上前接聽。「喂?」我說。

  對方聽見是我,沉默一會,然後語氣頗為不屑:「我是找佳誠的。」

  「Cherry嗎?」我問。

  「是的。」她說,就只這兩個單字,並沒有向我寒暄又或是問候的意思,好沒禮貌。

  我把電話筒放在一旁,並沒有往浴室拍門。

  忽然,我知道該怎麼做。如果我要找一個EX來依賴,便找佳誠好了,與他分手,把他變成我的EX吧,或許他會對我更好,在感情仍在的時候與他分手,讓他知道是他對不起我,是他欠我,內疚的是他。

  若果他真與Cherry復合,我便重新入侵他的生命,以EX的身份,我知道,這是可行的。

  我瞄了瞄電話筒,趨前拍浴室的門。「是Cherry。」我說。

  他十秒之內包著毛巾出來,因為那是Cherry嘛。

  是的,我知道,與他分手這辦法一定可行。餘情未了地,讓他永遠牽掛我擔心我為我憂慮。

  我走進房間,關上房門,好吧,兩星期後分手。我把紐結糖塞進嘴裡,分手後一定戒糖。

  為著成為一個成功的EX。

  第三章指頭火鍋

  最初的時候,是她愛他比他愛她要多。

  豆沙是不可言喻地,愛慕文立。

  最平凡的開始:同一所公司,豆沙是會計文員,文立是時裝買手,她害羞文靜甜美,他風趣健談矚目。是她首先愛上他。

  本來文立有女朋友,是公立醫院的護士,拍拖三年,女朋友戀上藥劑師,放棄了文立。

  文立為求得到解脫,找來豆沙傾訴心事。她可愛靜默,平日不多言,是可信的類型,在傾訴又傾訴的日子裡,她愛上了他。

  他比她優越,比她高級,擁有的比她豐富,她仰慕他,他卻挑選她來傾訴苦楚,她受寵若驚,於是只有更芳心暗喜。

  活了廿多年,最光彩便是這一次。

  在第十個約會的晚上,他倆發生了關係,於是,也就拍起拖來。

  文立是無可無不可。怎麼說,豆沙也是好女孩,遠看有點像楊采妮,性情乖乖的,帶出去見人,也不算太失禮。而且,她給他性,又替他填補寂寞的空間,怎麼算,也是佔了便宜,所以拍拍拖不會是壞事,當有一天厭了她,便分手好了,長遠的事,到時再算吧。

  嗯,到時再算,這就是文立與豆沙的開始了。

  豆沙不是不明白她的角色,只是她以為,他的愛,會隨著自己付出的溫柔與關心逐漸增加,現在不愛不等於將來也不愛嘛。

  所以,豆沙很高興,亦很努力,為文立與自己的戀情穩定地付出。

  一星期到公寓開一次房,看一場戲,吃三次晚飯。

  他們的戀愛日子就是這樣過。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漸漸,在文立木然的表情裡,豆沙的信心開始動搖,她開始心急。

  以為日子愈久他便會愈喜歡自己,但看著他持續的無所謂,豆沙只能感受到相反的東西。

  試過在完事之後,豆沙問他:「你喜不喜歡我?」他睡在一邊,輕輕哼了聲。

  她再問:「真喜歡還是假喜歡?」

  他用眼角瞄了瞄她,平淡地說:「喜歡,好喜歡,可以了吧?」然後伏在床上,發他的春秋大夢。

  又有一次,在情人節前,豆沙明示暗示要收花。文立皺了皺眉,低聲說了句:「真煩。」

  然後到了情人節當日,豆沙的案頭上卻放了一束香檳色玫瑰。她很開心,捧著花按內線電話給他,語氣癡纏嬌嗲得不得了;然而他卻冷冷的,三番四次說要掛線。於是,豆沙衝口而出:「你不喜歡的話其實可以不送花。」

  文立回應:「你可不可以正常點?花是你說要我送的,送了又冪鰣騿C」

  在他「啪」一聲突然掛線後,豆沙很沒味兒地呆坐電話前,疑惑著文立的心意。他送花,卻又言語刻薄,究竟,他在想些什麼?

  在根本沒有得到他的日子,她可以很沒所謂,他喜歡不喜歡,她也同樣愛慕。但今天,在不停付出之後,她不想完全不計成本。雖然庸俗,雖然不瀟灑。但,她的身份,足夠叫她有權得知他的心意,要求不過分啊!

  究竟他是否真心喜歡自己?文立既不承認又不否認,豆沙不知如何是好。

  於是,只好更積極試探。

  是在一晚,天寒地凍,兩人對著那爐火鍋,豆沙忽然靈光一閃,她說了:「文立,如果你是真心喜歡我的話,就把指頭伸進火鍋去吧!」

  文立一愣,也沒有什麼太愕然的表情,甚至沒望她,只說了句:「神經病。」然後把一隻海蝦用筷子放進火鍋去。

  圓木台上有鵝腸、生腸、羊肉片、吊筒仔、豬肝、墨魚丸、象?蚌、貴妃蜆、肥牛肉、海蝦、雞子、豆苗、生菜、菠菜……多麼豐富。由二十八無至九十八無的火鍋用料,琳琅滿目,令人垂涎三尺,文立怎會為豆沙的談話而分心?面前的食物,遠比身邊人所問所思所憂吸引。

  比不上火鍋用料。完全不放在心上。

  其實那條問題文立答與不答,也不能表達些什麼,而根本,他也不可能把手指放進火鍋裡,這簡直是天方夜譚。因著曾經有過這樣的要求,豆沙發覺得自己蠢。

  於是,她便不再試探他了。而文立,亦開始向別的女人打主意。

  首先是市場部的Tracy,然後是某名在卡拉OK認識的女孩子。

  豆沙遇見過文立與Tracy一起看電影,那是某一個她以為他要加班的星期五。然後有同事告訴她,說在一個文立推說要回鄉探姑婆的週末,看見文立與一名陌生有型的短髮女子出現在澳門?仔。

  豆沙終於,也再問了文立一次:「你究竟喜不喜歡我?」

  文立一臉厭惡,不屑地說:「真惹人討厭!」

  豆沙望著文立那雙避開她的怒目,渾身抖震。是的,終於知道了吧。

  然而,他倆沒有分手,因為,無人提出分手。

  文立繼續交他的女性朋友,豆沙在空了出來的時間呆在家。

  她沒有干預他,甚至不敢關心他,怕他嫌她煩,只是有時間便多望一眼台上的電話,渴望它會偶爾響一聲。

  全公司上下都知道他倆翻鬧了,但他們一致認為,鬧翻是意料中事,不是因為文立花心,而是豆沙配不上他,像他這樣的男人理應花心嘛,女人攀不到便不要硬來。就是這樣了。

  豆沙知道別人怎樣想,她也知道文立怎麼想。後來她便辭了職,轉到一間雜誌社做會計。但是,她與文立,依然沒有說過分手。無人覺得有必要說出來,都不知是分了還是沒有。他倆的來往,總共七個月。

  三個月之後,文立碰上一名表演默劇的女孩子,平日的她高挑、清秀、有靈氣,而上了妝表演時,卻又充滿深不可測的神秘感。與平日他所接觸的多麼不相同,她對於他,充滿吸引力。

  也差不多是立刻,他便愛上了她。

  他對她瘋狂地好,用七成薪金買她至愛的Tiffany男裝表給她,她說過,女孩子戴男裝表才有型;她愛吃日本菜,而且還是貴價的那種,他即使碌爆卡也每個週末伴她一道品嚐去,縱然他受不起生冷的食品和超級昂貴的價錢;她愛聽古典音樂,他給她買CD,自己也努力學聽;她喜歡潛水,他與她飛往馬爾代夫花二萬元玩五天。他努力地滿足她,也著意攀附她的一切,她那比他高尚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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