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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桑洛    


  她半懂半不懂的點點頭,因為她根本不知道他花了多少錢。

  「吃飽了嗎?」

  「飽了。」她連忙點頭,以為他們要走了。

  「吃飽了,那麼準備一下,要上台了。」

  「上台?幹什麼?」她不解的問。

  「唱一首歌證明給我看,到底是不是我太挑剔。」他抬抬下巴,「差不多了,你可以過去了。」

  她緩慢的轉動頸子看向那個附設的小舞台。哇!舞台好小,聚在舞台前的客人卻好多!如果他們都在吃東西就好了,那樣至少可以轉移他們的注意力。她喜歡唱歌,也愛表演,但是叫她在這種舞台唱歌還是頭一遭,難免怯場。

  「我可不可以下次再唱?」她問。

  「就在這裡唱。」他不給她回拒的餘地。

  她跳下高腳椅,然而還是沒有勇氣上那舞台。

  「上去啊!你不是很會唱歌?難道你都是唱對嘴的嗎?」他譏諷。

  「才不呢……」

  「那就上去啊。」

  「那要唱什麼歌?」

  「隨你高興。」

  他的眼神告訴她:她已經拖太久了,再不上台,他會很不高興。不想白吃他這一頓,更不想被他說她唱歌是靠對嘴,心一橫,便往舞台走去。

  她身上穿的是今晚表演的那套紅色迷你短裙,她本來想換穿T恤牛仔褲的,只是那套衣服被她放在機車的置物廂裡沒有拿出來;而她腳下穿的也還是那雙白色厚底靴,更不用說她臉上還沒卸的濃妝。

  現在的情形很像她平日工作的情形,只不過舞台變了,看表演的客人不同罷了。

  幸好PUB裡的燈光昏昏暗暗的,所以沒有人以為她是化了大濃妝的夏可瑄。

  他們可能以為她只是個穿得很騷又愛出風頭的辣妹而已吧!她這樣自我心理建設,硬著頭皮,抓起麥克風便說:「現在我為大家唱一首歌。」她轉頭向樂隊輕聲說了歌名。

  聽到歌名,樂隊雖然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是之前他們已接獲了老闆的指示,於是,彼此對了對調,便開始奏出前奏。

  聽到前奏響起,她不由自主的擺出舞台架勢,並配合旋律舞著,這對她而言很正常,只是換了表演的場合;但她的行為可就和PUB的格調不搭了。但宋小雅光控制自己緊張情緒都來不及了,哪還有空注意其它。

  「閃爍的燈光,迷人的歌聲……」她一開口,受不了的笑聲開始爆出來,甚至還有人笑到跌下椅子。

  她覺得好難堪,這首「歌聲戀情」有什麼不對嗎?挺符合這裡的氣氛啊!

  她現在只有一個念頭:想衝下台。而就在她要付諸行動時,四周的燈全暗下了,只剩幾盞小燈泡。

  「停電嗎?」不對,停電不會停得這麼「不均勻」。

  「會唱夏可瑄的『還你一顆心』嗎?」

  有個聲音在她耳邊輕聲說,她知道那個人是韋同;

  她點著頭,很用力的,深怕他在黑暗之中看不到。

  「那你就唱這首吧。」

  她感到一張椅子靠近她腳邊,肩頭被人用力一壓,她便坐下來了。

  「坐著唱,不必跳舞。」他叮嚀著,他不要她用原本工作的架勢唱歌,雖然人都有慣性,一時半刻改不了,但,現在就是不行。「自然一點的唱。」

  他拍拍她的肩膀後走下了舞台,舞台上又只剩她一個人。剛才目睹她不同凡響演出的客人這時全聚精會神的盯著舞台。雖然幾乎什麼都看不到,可剛才被噓的情形還是很令她介意,唱了那麼多年,她第一次有落跑的念頭。

  「想落荒而逃的話就說一聲。」音樂聲已經響起,但她聽得更清楚的是他的聲音。

  他看得出她的不安,於是又上台了;如果她是個只靠身材和臉蛋的草包,那麼她一定會落荒而逃的,她是不是呢?他正等著看。

  「我……」閉上眼睛,輕輕吐了口氣。這種機會難得啊!這樣的舞台也許不會再有第二次機會。

  第一個字的節拍落下,她的聲音也跟著唱了出來很自然的,那整段歌詞一字不漏的浮現在她腦海,她假裝自己是夏可瑄,而不是長得很像夏可瑄的宋小雅她是個超級偶像,而不是一個整日跑場的歌舞女郎。

  假裝得很成功;她的聲音咬字清楚的唱出每一個字,聲音裡的感情成功的攫住所有人的注意力,從吵雜的嘲笑聲到訝異的驚歎聲以至最後的無聲無息,她以一首「還你一顆心」催眠了無數顆心。

  一曲唱畢,安可聲不斷,她難掩興奮的想告訴韋同:瞧,她沒騙他,她真的很會唱歌不是嗎?

  然而,她既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也沒看到他的人在掌聲中,她步下舞台;她是唱給他聽的,他不見了再唱下去也沒什麼意義了。

  她走到剛才坐的吧檯前的高腳椅,以為他會在到裡,「請問剛才跟我來的那個男人呢?」她沒看到他於是問了酒保。

  「走了。

  「走了?」難道是嫌她唱得難聽?

  「他留下這個給你。」酒保拿出一張紙。

  她拿過那張紙,「支票?他給我支票做什麼?」五十萬!她看了看支票上填的數字,「他有說什麼嗎?」她以為他會留下訊息。

  「他什麼都沒說。」酒保搖搖頭。

  既然從酒保那裡問不出什麼,她也只好自己解這個謎團了。

  五十萬,為什麼是五十萬而不是一百萬也不是十萬呢?五十萬……忽然她靈光一閃——

  「難道是他記住了我剛才說的話?」剛才她說了後天需要五十萬不是嗎?原來他還記得。

  她握著那張支票,對這個只見過兩次面的男人充滿好奇。他認識夏可瑄,卻不是夏可瑄的男朋友,如果她不小心的喜歡上他,這樣,她會不會對不起夏可瑄啊?

  ※  ※  ※  ※

  「修文哥,我在這裡。」在PUB門口前,宋小雅向急駛而來的車子揮手。

  車子停在她面前,范修文下了車,年輕好看的臉龐隱約閃著一絲鐵青。

  「小雅,唱完歌怎麼不回家?跑到這種地方幹嘛?!」他既生氣又擔心。

  「唱歌啊!」她開了車門坐上了車。

  「唱歌?在這裡你唱什麼歌?」他也跟著上了車。

  「修文哥,你不會以為我只能穿得少少的唱歌吧?」想起剛才她只以歌聲就獲得那麼多掌聲,還有點陶醉呢。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誰找你來唱歌的?」感覺到她有點不高興了,范修文趕緊改變語氣。

  「一個想聽我唱歌的人。」  安放在背包裡的支票,告訴她她剛才不是在作夢。

  范修文側首看著她含羞的臉龐,心裡有著無數疑問。到底是誰帶她來的?他從她十六歲等到二十歲,在等她長大、等她瞭解他的心,他如此放心她不會被人拐跑的原因,除了母親會當他的眼線外,她的生活單純也是一個原因,所以他一直對自己很有信心,他始終相信小雅總有一天會是他的。

  「修文哥,我爸回去了嗎?」她想起父親的安危。

  「我接到你的電話出來時沒看到他。」

  這張支票對她來說意義重大,有了這五十萬,她就可以把父親贖回來了。

  她歎了口氣,告訴他一個地址;她剛才被韋同拉著上他的吉普車,所以她的機車還放在原來的地方。她穿得少少的,所以不敢坐計程車,只好請范修文來載她。

  「修文哥,我的車在那裡,你停車讓我下車,我騎車回家。」她看到她的機車了。

  「不行,我不會讓你穿這樣騎機車回家。」他看了一眼她的服裝。

  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服裝,雖然的確有引來色狼跟蹤的危險,但她還穿了一件長外套,應該不會有危險才對。

  「沒事啦!我以前還不是一個人這樣回家。」

  「但你現在在我車上,我就不能讓你有遇到危險的機會,別說我不會允許,我媽也不會讓我這麼做,你不會讓我回家還要被罰跪吧?」他十分堅決。

  「那我的車子怎麼辦?我明天有十場要趕呢。」沒有交通工具,她怎麼賺錢啊!

  「明天是周休,我不用上班,我先幫你把車子牽回家再開車載你去趕場子。」他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可以讓她有交通工具,而他也能陪她一整天。

  修文哥果然是最疼她的人,她得救了!

  「修文哥,真不枉我們從小一起長大,夠義氣!」她笑了出來。

  「小雅……」他被她的笑容迷住了。

  「什麼事啊?」她轉頭看他,幹嘛吞吞吐吐的?好不習慣。

  「你想唱多久?我是說……除了你家裡的負擔這個原因,你自己怎麼打算?難道就這麼一輩子唱下去嗎?」每次看到她穿得那麼少被人盯著看,他就很不是滋味。

  「修文哥,難道你也看不起我嗎?」她覺得有些心酸,那些歌星開演唱會時不也是穿著涼快的服裝?她們是賣藝,難道她就是賣身嗎?

  知道自己戳到她的痛處,范修文真想打自己一巴掌。

  看他悶著說不出話來,她反而釋懷了。「修文哥,我知道你是為我好,但你也知道我有一個夢想還沒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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