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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凌塵    


  「你說什麼?」他搖下車窗。

  「沒事!」我亮出甜甜的假仙笑容。他坐的是左邊駕馭座,我則站在右邊車門外,隔著一個位子,一道玻璃,他聽得清我胡說八道才有鬼!

  引擎此刻發動,他不再看我一眼,車子靜靜地飛快離去。

  嗯!車是好車,人呢?未必是好人。

  留下我這個狂妄的瘋女人站在原地,抱著一堆食物,志得意滿地笑了出來。

  哈哈哈……真是痛快啊!踐踏女人真心的男人,活該被狠狠耍弄,我還客氣了呢!可惜他什麼都沒聽見。

  阿!行俠仗義法,堪堪稍慰我無聊又煩悶的趕稿生活。

  我哼著歌,決定做得更絕一點——把他當作下本書的男配角,被甩上一百零八次,可憐沒人愛的那種!

  我這種人啊,我媽常說,總有一天會出事的。

  走在熙來攘往的紅磚道上,我的步伐與人們格格不入。

  下午兩點,不是上下班時段,人行道上的行人並不算多,但是個個神色匆匆,頻頻焦急地左右鑽營,我這個有閒人種夾雜其中,就豐收了礙路的石頭。

  「唉喲!」

  「對不起!」

  我閃躲著,像個被浪潮淹沒的可憐小舟。當個專職作者近兩年,我已經漸漸習慣於平和的步調,不再有以往衝鋒陷陣的精神,就連走中也慢條斯理起來。朋友們和我同行,也很少再為我急急穿過馬路而捏把冷汗了。汗顏!以前的我,活像敢死隊,不怎麼遵守交通規則。

  然而,我衝鋒陷陣的精神大概轉入寫作方向去了。有時寫些不合市場走向的題材,在電話中面對編輯時,還有些心虛。但是啊!表面上打個哈哈,陪個笑臉,私底下依舊我行我素。活該我寫這麼多本還是沒紅,這就是報應!

  那又如何?稿費雖然不夠我發財,但我乖乖地按時交入還算收入穩定,反正我很刻苦耐勞,也餓不死我,由得我抱著所謂的「理想」與「幻夢」,寫些稍微變調的東西。

  這回,兩上月一次的交稿時間已到,我抱著牛皮紙袋,習慣性地徒步走上一公里的路,把稿件送到出版社去。

  我什麼都沒有,就是時間多,這是身為SOHO族的特權。每天窩在電腦前,一坐就是一整天,難得有外出的時候,不外就為了那幾件事:

  採購食物,頂多走到巷口的便利商店。把便利商店當成頂好、全家福之類的大型超市,一次採購量之多,便利商店應該發我VIP卡。

  租租小說,就到街尾的XX書坊,不但有全國XX書坊連鎖店的排行榜可供參考,老闆娘不罕個別統計她店裡的租書排行。這是重要的市場參考指標。我不跟讀者面對面,是不想破壞自己的「市價」,但是為了探知市場,我每回出書都會送那租書店老闆娘一本簽名書,好巴結她告訴我一些讀者的反應。

  寫不出東西,或者需要些什麼參考資料,就是我上市立圖書館的時候。偶爾一閃讚揚市政府德政,也只有在這個享用免費資料的時候了。

  所以嘍!難得外出,交稿的此刻,我索性一路走到出版社去,趁機活動一下生�蛌熊為屆A順便掃過一條又一條的街,觀看一下市面上的書狀況。

  ΟΟ書店。

  日前市場上的當紅作家□□,作品水準穩定,題材也不斷創新,不但舊書就佔了一排架,新書還從地上堆疊到我的膝蓋,以旋轉方式疊成一個很漂亮的圓弧形,看了就有股想一腳踹下去的衝動。但……我最後還是忍不住拿起一本,準備結賬,畢竟。我也愛看她的書,唉!

  △△△,內容以露骨見長,由小說店老闆娘那兒知道她正受讀者寵呢!預約她書的,一次可以排一整個禮拜。果真,我往櫃面上一看,每位作者平均擺事實五本,她的只剩一本了,看來銷售量真的不錯。我拿起那最後一本翻了翻,又……放了回去——不是我杯中的茶。

  擅於寫黑道故事的☆☆,最近改走都會寫實路線,轉型還真成功,可惜部分讀者還是特別鍾情好怕黑道故事,我站在一旁,偷聽兩女店員吱吱喳喳地討論著她。連店員也是她的讀者哩!羨慕。

  走爆笑路線的◇◇◇,最近出了本低調的故事,看了讓人揪心,找麻煩了心偏偏又想看,還百看不厭……唉!是身為讀者的我犯賤呢,還是作者太高竿了?或者兩者兼具?這本……咦?沒了?賣完了?我驚慌地四處搜尋,真的一本也沒有。

  連跑幾家,幾乎是同樣的情形——買不到?!真是可惜啊!只好回去請老闆娘代訂,不過,要被她抽頭一成就是了。

  幾時,我也能有這樣一天?大概遙遙無期吧?

  我的呢?我左右張望,想找尋作者名為「凌塵」的書,一番辛苦地搜索,終於在一個僻靜的角落裡找到一本,正蒼涼寂寞地躺在那裡,我憐惜地捧起,再拍拍上面的灰塵。唉!「凌塵」都「蒙塵」了,謝謝出版社沒炒我魷魚。

  看看架上,再看看這個角落,我摸摸鼻子,低著頭,乖乖地走出書店,決定快點把手的稿交出去,好動手寫下個故事。寫不出東西時,就用這種方法來刺激自己,是否也算是自虐的一種?我真的是有點欠扁!

  午後三點析陽光稍弱,我穿過書街,繞過一個小巷子,正要鑽進一家出租店時,小巷內那輛黑色轎車讓我差點跌了一跤。

  那種烏漆抹黑又乾淨的發亮的長型轎車,本來就引人注目,亮的讓人想在上頭留個鞋印子;但是讓我震驚到跌了一跤的是那輛車牌與MARK!就算忘了前面的文字,但那末尾的號碼「1100」,我記憶猶新;再加上那個奇特的MARK,我肯定是幾天前,在我公寓附近出現過的那輛車!

  那,車子的主人呢?我像個賊一般,連忙四下張望。還好還好,除了一個衣著隨便、正提著袋垃圾的男人,經過我的面前,沒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襯衫未扎,牛仔褲管還折了起來,腳上穿著拖鞋,一點也不像這輛車的主人,我暗暗鬆了口氣,打算離開。

  沒放鬆多久,一個穿著黑西裝的男人自一戶住家走出,幾乎與我正面對上,我趕忙面對牆壁,側對著他,蹲下來佯裝繫鞋帶,眼角偷偷望那人的動靜。

  那男人拿出車鑰匙,開了車門不知拿了什麼東西出來,就又走進那戶房子裡,看樣子應該沒注意到我。

  原來,他真是那個車主!我緊張地呼了一口氣,墨鏡下的臉孔竟是這個模樣,是長的不錯,看不出原來書卷氣還挺重,卻沒想到是個欺負女人的壞胚,嘖!人不可貌相。

  「你認得盧頌霖嗎?」

  一個低沉的聲音從我身邊冒出,嚇得我站起身。

  是那個倒垃圾的男人走了回來,他帶著微笑看著我,額角有些汗,額角的頭髮也有點濕,似乎剛剛勞動過。

  他的笑容讓我有點失神。近看才知道這個外表挺邋遢的男人,原來有張立體而俊逸的臉。濃眉、亮眼、身材高大、體格也頗健壯,他長的夠俊了,帶點稚氣的笑容偏偏更具殺傷力。真討厭!俊男是不能亂放電的,會製造公害,他忱樣朝我笑,害我像個花癡一樣猛盯著他瞧,不是公害是什麼?

  我尷尬地呵呵一笑,對著他滿是笑意的臉道:「不認得。」

  「那你為什麼會站在他車子旁?我以為你是她的『女朋友』之一。」他刻意加重了四個字,顯然是想強調:那個名叫盧頌霖的男子原來有很多女友。

  「怎麼可能呢?」我連忙否認。

  「是啊!你不太像。」他頗為贊同地點點頭。

  我肚裡暗暗燃了一把無名火。我無意與盧頌霖有所牽連,但是這男人的話像是對我有所貶抑,大概以為我沒那資格吧!

  雖然我曉得自己看起來是很遜,但是也輪不到他來嫌我吧?我僵笑著,勉強點點頭,打算離開。

  「既然你不是他的女朋友,那顯然你是對這車子有興趣嘍?」他笑問著。

  我沒來得及離開,搖搖頭:「我沒駕照,對車子更沒興趣,所有跟車有關的知識統統沒有,更不怎麼懂得交通規則……」扯遠了!我忙道:「怎麼會對這輛車有興趣?」

  「喔!可惜啊!我以為你對『凱迪拉克』有研究,所以剛剛才靠它這麼近。」

  不能告訴他我與車主的恩怨,我乾笑著牽扯:「這是凱迪拉克?好特別的標誌,很少見。」我指著如同鷹翅展開般的商標。

  「你喜歡?」他揚揚帥氣的眉。

  「還好啦!」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好像跟這個陌生人……靠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四周圍,不但亂竄著危險電流,甚至連氣溫也升高了。

  他的眼裡閃過了抹淘氣,朝我使個眼色,然後……竟然動手拔下了那個商標!天啊!不知他是怎麼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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