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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梁鳳儀    


  健如比我小兩歲,惜如更小,才十三歲,她們中間還有小弟方康如。

  記得金信暉禮貌地伸出手來跟健如和惜如打招呼,兩個小丫頭還不曉得回應。

  惜如有點怕生,慌忙扯住了我的手,躲到我身後去,可又捨不得那份好奇的感覺,仍探頭偷望這位好看的稀客。

  至於健如,年紀較長,不至於對陌生客人害怕,卻也因為世面見得少,不曉得作得體的反應,她只瞪圓了眼睛,瞪著金信暉。

  在日後,我曾問過信暉,他當時對兩位妹妹的印象,信暉想了想,答我:

  「健如那對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最像你了。惜如呢,樣子很精靈,將來長大了,怕是個絕頂聰明、有城府的人!」

  信暉他,倒真留意她們倆。

  緣與分,都是前生訂的。

  甚至冤與孽,亦復如是。

  完全的無奈。

  從見到健如的第一眼,信暉就已上了心,這也真是命了吧!

  表面上,日子是正常地過,聽母親說,婚期最快也得在六個月之後,金家娶媳,方家嫁女,都不是一頭半個月能弄妥的事。

  各人都在忙於備辦這次想是全城轟動的喜筵。

  我仍到店上去做工,倒是母親說:

  「心如,你別分心到店上來了,讓他們金家人看到也不好,活像我把個女兒用到最後一分一秒再送出門去。好好地休息,候著做新娘就好。」

  母親一點都不明白,乾坐著等的滋味其實不好受,但,母命難違,奈何。

  如果金信暉可以來探望我,彼此出去走走,那日子就過得不可同日而語了。

  然而,沒有。竟一直沒見過金信暉出現,聽三婆講:

  「既是訂了親了,按老規矩就不要見面了。從前清朝的大戶人家,女兒一受聘禮,除家眷以外,所有異性親朋都不得見面,專心一致地成為夫家的媳婦,不再屬於任何人。」

  大抵是為了這個風俗,金家又是詩禮傳家,故而金信暉不曾露臉。

  我當然不好意思問。

  這樣牽掛了三個月左右,有一天,吃過中午飯,我正要跑回房去,在迴廊上碰到健如和惜如在玩小小沙包的遊戲,我剛駐足,健如就忽然抬起頭望我一眼,道:

  「知不知道你的金信暉到香港去了?」

  聽到健如這麼一說,我呆住了。

  我的表情,洩露了秘密。

  對於金信暉的行蹤,真的一無所知。

  他到了香港去嗎?

  幾時?為什麼?

  又何以連健如都知道一清二楚的事,我會懵然不知。

  健如於是又對我說:

  「你知道香港是個什麼地方?」

  她的語氣相當權威,這使我更焦躁為難。

  唯一的反應是搖搖頭。

  「香港是繁華至極的都市,比上海更甚。繁華即是墮落,那個城鎮是魔鬼住的。」

  健如這樣興奮地述說著,竟然還拿兩隻手放在嘴角邊,扯動唇旁的肌肉,伸出了舌頭來,裝了個難看的鬼臉,虛張聲勢。

  「還有,」健如把臉俯過來,幽幽地又說,「香港那鬼地方有很多很多漂亮女人,她們樣子像天仙、身材像魔鬼,把男人迷惑個透。你的金信暉也許會難逃劫數。」

  我下意識地後退了半步,然後才曉得站直身子,以不悅而堅強的語調,跟妹子說:

  「你別胡亂搬是弄非,小小年紀一張嘴,好的不說,偏要說人家的不產,這樣要折福的。」

  「我以為你會關心金信暉的行止。大姐,你不怕這個俏郎君偷戀隔牆花去/」「健如,你別用這些太老成、太肉麻的語句好不好?你若不警惕著改過來,將來長大了要吃虧的。」

  我說罷,也不再管她,就回到房間裡去。

  像有一口悶氣堵在胸口,不得抒發似,隱隱作痛。

  健如這小鬼頭,真不知從哪兒來的消息與資料,教我心上一下子七上八落,老不著地。

  金信暉真的忽然到香港去了嗎,為什麼都不通報一聲,害人家牽掛。

  回心一想,這是不能責怪的,他憑什麼在現階段就向我報告行蹤呢?況且,就是說了也是白說,他有他的自由。將來成了親,我還有可能對他的行動多一點過問,現在嘛,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自是事不成,不成的事,追問何益?

  男人要賴皮、要撒野、要放肆、要拚死無大害、要誓不返顧,女人是無奈其何!

  這番活無疑是霸道的,但不能硬說它完全無理。

  在往後的日子裡,我是不是也要做一個聾掉了半邊耳朵,閉上了一隻眼睛的妻子,別去管金信暉太多外頭的事?

  不可以吧!

  這樣輾轉想著,又有好幾晚睡得不安穩。

  都是健如那小鬼害的事。

  金信暉這一陣子真的沒消息,我當然不好厚著臉皮追問。

  只在有一夜,吃過了飯,母親就把我叫進她的睡房去,用手指一指梳妝台上的一盒禮物,說:

  「金信暉從香港給你帶來的禮物。」

  我驚喜地睜大眼睛看牢那禮盒,一時間不曉得反應。

  還是母親提醒我,說:

  「把禮物拆開來看看嘛!」

  她是說了這話,我才曉得笨手笨腳地把禮物紙撕開,從盒子內取出了一個紅色的皮手袋,一時間高興得說不出話來。

  母親探頭看了一眼說:

  「怕是來路貨。」

  「那個款式,我們廣州市沒有。」

  「嗯,他們全家什麼也要搶在人前,走先幾步以顯身價。」母親越說越覺得沾沾自喜,「這一次信暉跑了香港一趟,就是為著要辦一些應用的大婚之物。」

  母親這句話,解了多日以來的憂悶。

  信暉到香港去,原來是為了辦喜事。

  我吶吶地問:

  「娘,他有告訴你到香港去嗎?」

  母親點頭:

  「那天他不產上我們家來嗎?說是要到香港去,既為金家奶奶開列了一張清單,要他把一干物品買回來應付大喜需要,也為金老爺在香港有不少的物業,打算作進一步的發展,於是順帶就要信暉打探一些商場消息,跟香港的世叔伯打個招呼,信暉這孩子倒是禮數周全的,專成來問我們有什麼需要,碰巧你不知跑到哪兒去了,我囑健如走進來通傳,她說滿屋子都不見人影,信暉看不著人,這才走的。」

  我愕然,是幾時的事了?

  我會不在家嗎?

  搜索枯腸,仍想不出個究竟來。

  反正已成過去了,就算。

  看到那個摩登的皮包,實在太高興了。

  那是信暉送給我的第一份禮物,無法將之保存至今,乃是憾事。

  「娘,還有什麼事要囑咐嗎?」我問,看著時間不早了,這陣子母親是應該額外疲累的,既為我的婚事,也為店上乏人幫忙,總得叫她早點休息,盡量爭取睡眠。

  誰知母親煞有介事地說:

  「心如,你坐下來,我有話要跟你說。」

  我只好如言坐下。

  母親很認真地看我一眼,就講:

  「日子是定下來了,下個月的初九過文定,再到二十九就是大婚了。都選九字,取其長長久久之意,你意思怎麼樣?」

  我傻瓜兮兮地答:

  「娘,你替我拿主意就成。」

  「怎麼我替你拿主意,你自己的事得自己管。」

  我看母親有點莫名其妙的不耐煩,於是慌忙答說:

  「就這兩天吧!我看是好的。」

  「就是嘛,做娘的總也不知道你哪一個日子是月事之期,怎好給你胡亂把大婚之期訂下了。」

  母親這麼一說,我才恍然,臉立即滾燙地紅起來。

  「怎麼了?」母親看我一眼,會意了,說:「是成長的時候了,從無知、無牽、無掛的少女到為人妻、為人媳、為人母,是很重要的階段。你得有充足的心理準備。」

  「娘,我什麼都不懂。」

  「不懂就細心聽著我給你逐宗逐件的數說好了。從前我嫁進方家的前夕,沒有人指點過我什麼,鬧的笑話,可真太多了。那個年頭,父母長輩對於一些閨閣中事,都不大肯開腔跟後生講,現今呢,時代不同了,打開天窗說亮話,這也是教育的一種。」

  時代是的確日益進步的,從我嫁作人婦,到我把別家女兒討進來為媳,一晃眼就是幾十個寒暑。

  從前的我們,懂人事、顧人情都是靠父母的教導。

  如今呢,肯被老一輩耳提面命者,真是太少太少了。

  我的女兒,未嫁出去,男女關係就弄得亂七八糟,哪兒會是我年輕時那副循規蹈矩的樣子!

  或者,在方家之內,一直守足禮教規矩做事的人,都只得我一人,健如和惜如都是傳統道德的叛徒。

  從小就是。

  那一夜,我端坐在母親跟前,細心地聽著她的每一句教誨,全都帶著令人興奮的激素,我恨不得一下子就把母親教下的十八般武藝使出來,好做金家一位曉得相夫教子,善盡本分的大少奶奶去。

  坊間在我們大婚之前有著各種熱鬧的傳言,都說金家老爺奶奶送給新娘的首飾,是價值難以估計的珍珠翡翠。單是姓金的各房遠近親屬,準備送大少奶奶的金飾,加起來怕有十萬八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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