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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李樵 初遇她,是在二月冬末的一個夜晚,距離退伍的日子,倒數計時還有三十天。 這天,營裡放假,沒有女友可以纏綿溫存,又不想太早回家,於是約了幾個老朋友來個man'stalk ,打了一個下午的籃球,接著又去電影院,趁著還有幾十天的軍人優待,多趕了幾場電影,回到家已經將近十一點了。 整個屋子都靜悄悄的。 經過阿拓的房間,門縫下洩出燈光,看來阿拓還在用功。 台灣的高中生是很可憐的,不到最後關頭,一分一秒都不能鬆懈。 「阿拓,是我。」我出了用他的房門。「別熬得太晚,書要讀,身體也得顧。」 「你離我房間遠一點!」他從裡頭吼了一句。 哇咧,阿拓不知吃了幾噸的炸藥,火氣好大! 「是,考生最大。」我自討沒趣地摸了摸鼻子回自己房間去。 一進房間,習慣性地先按下電腦brower,又打開電視,電視正在播放著大專杯籃球賽,頓時,整個房間充滿聲音。我開始脫衣服,進浴室,洗去一身的汗臭與疲累…… 洗完澡,走出浴室,這時,電視傳來播報員緊張的聲音: 「球賽已經快進人終局幾分鐘,雙方勢均力敵,不到最後一刻,還不能斷定輸贏……」 我顧不得頭髮還滴著水,趕緊站到電視機前順手撈起桌底下一顆籃球在手上把玩轉動。 「離終場結束還有一分鐘,目前,雙方仍是平手。現在由X 大發動攻勢……說時遲那時快,球已經被S 大抄走了,現在由XXX 發動快攻……」 聽到這裡,我的籃球細胞全被喚起,我像置身現場似,身體立刻作出了反應,跟著電視上播報員的口述,假裝面前有對手,又是運球,又是假動作閃躲。 「他左右運球閃躲,擺脫掉一個,然後,快速往前衝……不妙!前方有對手攔阻——」 我左閃,右躲,背身閃過一張椅子。 「漂亮!XXX 臉不紅氣不喘,神情若定的直接殺人長人環伺的禁區,突然一個急起跳投——」 我跳起來—— 電視裡傳出終場哨聲—— 同時間—— 淋!我將球投進釘在房門上的塑膠籃框。 「得分!」據報員的聲音興奮地高揚。 「Ya!」我舉高雙手,彷彿自己得到了優勝,興奮地跑了房間一圈,大聲歡呼。 碰!門突然被用力地踢開,籃球被重重地彈滾到我腳邊。 「你究竟以為你在做什麼?」 阿拓站在門口冷冷地看著我,眼中有著睡眠不足的血絲。 「還沒睡啊?」我便笑槳無辜,偷偷伸腳往後一踢,把球踢到桌底下煙滅證據。 「我是考生耶,你想我睡得著嗎?」 「是是是,考生最大。」 「你要是害我上不了大學……」 「啊,放心哪!」我上前,以過來人的姿態拍拍他的肩。「你一定OK的啦!」 「我是非T 大不上!」 「T 大?很好很好,表示你對自己很有信心。」我說。「不過,其它大學也不錯呀,多給自己一點選擇,得失心才不會太大。」 「我才不需要你的意見!」他嘎啞地喊道。 「好好好。」我舉起雙手,不想跟阿拓起衝突。還是那句老話:考生最大。「不過,像我有什麼不好?」我還是禁不住要小小抗議一下。「我不偷不搶、不拐不騙、遵守交通、敬老尊賢、日行一善,每天都活得快快樂樂、開開小O 的,這樣有什麼不好?」我扳起手指,很厚臉皮地數起自己的優點。 「哼,跟你說話簡直是在浪費我的時間!」他氣沖沖地大步離去。 mpanel(1); 被阿拓這一吵,已經是午夜十二點了。 我關掉電視,坐到電腦前。這個時刻,BBS 站的夜貓子才剛睡醒。 一陣敲敲打打,我連上了常晃的BBS 站,看信。 信箱裡躺了十幾封信。 我花了十分鐘看信,又花三十分鐘回信,然後我晃到運動板,看看籃球與足球的討論,最後跳到stoty 版看文章。 BBS 站,真是個很神奇的地方。 裡頭有許多千奇百怪的人。 按下Ctrl+br就可以發表文章,產生出各式各樣的故事。 在BBS 站的世界裡,你可以盡用地抒發心情,不用在意自己文筆差,也不用怕人家給你白眼。就算有那又怎樣?反正你又看不見! 有一次,我詩性大發,把我的親身經驗寫成一篇短詩發表。 那首詩充滿莎士比亞的悲壯咆哮,看過的人無不心有成戚焉。 bro 完文章不久後,在我的文章底下,出現了一堆re(回復): 「天涯何處不愁沒女人,何必獨為伊人憔悴?」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暗陽缺,小小失戀,又算什麼!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下個女人肯定讓你更幸福!」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同鞋(學),你就是不夠壞,才會被女人甩掉。沒關係,大哥給你靠,教你幾款搬步,包證你從此成為killwoman. 「哼,沒骨氣,男人當志在四方,總可為兒女私情垂頭喪志!」 「我說……同是天涯失戀人,你我何不於颶湊一對?」 「可憐的孩子,沒關係,MM給你摸摸頭,給你親親臉,惜惜喔……」 我看得一頭霧水。 咦?我何時失戀?怎麼我這個當事人一點都不知情?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大家都以為我遭遇了嚴重的感情打擊,所以才會寫這些話來安慰我。 瞧,這就是BBS 站可愛的地方。 其實,我那首詩詞漏寫了一句話,才會造成這一個美麗的誤會。 於是,我修正後,又將那首詩重貼一次。那首詩是這麼寫的: 痛! 椎心蝕骨的痛! 是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 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 是麥克傑克遜在dangerous 中的呼喊! 扭開燈,無病呻吟的光束下, 是一張沒有血色的臉, 是一個披頭散髮的鬼, 痛! 鏡子工,映照出蟄伏已久的膿瘡。 蒼白的心, 數落著秒鐘局和獨行的步伐, 滴答——滴答—— 慘綠的夜, 孤獨吞噬無助的黑暗 ——一個人 無言嘲笑等待 ——度秒如年的時間—— 嗚嗚舐舐傷口 ——遲遲不來的黎明—— 痛! 我可惡的牙痛! sorry ,我就是漏寫了這句話。 於是,又有一堆人來罵我,「靠」來「靠」去的,說我欺騙了他們純真無邪的感情。 哎,各位大哥大姐,小的知錯了啦! 看完文章,我習慣性跳到使用者名單畫面,看看有沒有熟識的人。 「落落長」的名單裡,充斥著各種奇奇怪怪的呢稱。 有詩情畫意的,有憤世嫉俗的,有特立獨行的,也有粗俗不堪的。 但,不管好不好聽,夠不夠炫,有沒有創意,總會有那麼一個會吸引我的目光。 這時,螢幕晃動了一下,一個新加入者閃現了一下,隨即淹沒在芸芸ID中。 雖然只有幾秒,但,我已經看清了這個名字,並且深刻記在腦海裡—— 刺桐花。 說也奇怪,我似乎總是跟名字裡有花的女孩兜在一塊兒。其中之精彩,簡直可以寫成小說了。 我的初戀很早,發生在幼稚園,她是中日混血兒,有個美麗的日文名字,叫姬百合。我們之間有一段牽牽小手的純純之戀。 小學五年級,我的初吻給了班上新來的轉學生,她是從美國回來的小ABD ,英文名字叫瑪格麗特,身材跟大象一樣「可愛」。我們就像日劇「惡作劇之吻」的情節一樣,她突然從轉角跑出來,像日本相撲選手將我撞倒在地,悲壯而慘烈、可歌又可泣地獻出彼此的初吻。此外,我還付出撞斷一顆門牙的代價。 初二時,學校來了一位英文實習老師,她有著溫柔的聲音與甜美的笑容,我深深迷戀她。她的名字叫石捕。為了她,我勤念英文,每次考試都在八十分以上,只為了見她發考卷。念到我名字時,那朵只為我綻放的笑容。 高一,我喜歡上一個總是坐清晨那班六點半公車的女孩,她有個如夢似幻的名字,紫苑。每天清晨,我死命地踩著單車去追公車,等她下車進學校後,我才又踩著單車到反方向的學校上課。一年來,她始終沒能坐上我單車後面的座位;一年來,我因為遲到扣大多操行分數,差點被留級。 高三,我喜歡上隔壁女校一起等公車的校花,校花的芳名是富蒲。 「嘿,我追你好不好?」有一天,心血來潮,我開玩笑地對她說。我其實不是很認真,畢竟她是貴族女校,我是三流高中,她肯定看不上我。 「好呀,」她卻認真地考慮。「只要你能考上國立學校,我便跟你交往。」 於是,為了證明她沒看走眼,我在額頭上綁著「戰鬥」宇樣的頭巾,轟轟烈烈地用功了三個月,居然,跌破眾人眼鏡,考上國立師範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