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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梨陌 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周美媛進一步解釋:「這次的受訪者有幾個不錯的男人啊,小桃她們光是聽到社長說有一個極品的帥哥導遊,就像發了瘋地尖叫,好像別人不知道春天到了似的。而且訪問稿一向是你跟喬喬的工作,喬喬已經知道了,我怕你不高興。」 她無所謂地聳肩。 「這樣啊,那更沒有關係。小桃她們喜歡就給她們做好了,人家要專心當小尼姑。」 周美媛睇了眼她,欲言又止,終於歎口氣:「早知道你這種反應,否則我才不會給小桃她們做這些訪問咧!那個導遊可是湯尼尼欽點的極品……你是知道我們社長的眼光的,給那幾個小妹妹去訪,簡直是暴殄天物。」 她假裝沒聽見。「對了,這次不是要訪不少人嗎?統統交給小桃她們嗎?」 周美媛臉上閃過一絲狡黠的笑。 「對啊,都給她們做。」 沉默半晌,她明白了上司的用意。「周姐,你太狠了。小朋友會哭的。」 訪問稿其實很麻煩,特別是這種主題訪問,很難敲到人。即使時間、訪問內容都敲定了,受訪者臨時改變心意的狀況也常常發生。 和一般明星訪問不同,專題訪問的受訪者來自各行各業,大多數不靠媒體吃飯,更別說有些行事低調的、對媒體抱持偏見的,狀況更是複雜。相較之下,發片宣傳的歌手演員就容易搞定很多。 「讓他們去哭吧,這樣才知道之前人家幫她們做了什麼。社會黑暗啊。」 「只怕小朋友還沒有哭,社長先哭給你看。」她笑。 三十多歲的女人噘起嘴。「就跟你說湯尼尼最愛哭了,不要理他。」 ※ ※ ※ ※ ※ ※ ※ ※ ※ ※ 「汪汪!」打開門,Val已經跑到門口迎接。 一個多月前,在捷運站跟她回家的流浪狗,因為是在西洋情人節(St。salentinesDaY)撿到的小男生,她就幫它取了一個英文名字叫Val。前兩個禮拜上台北找她的妹妹就用這個名字的諧音,替它取了一個很毒的綽號,叫「廢兒」。 聽到妹妹的反應,她沉默很久,只能認命地承認這個綽號確實有其根據。 Val不是一隻很稱職的看門狗,應該說它是一隻脾氣很好的狗,平常不會亂叫,不管看到誰,都是愉快地搖尾巴,所以當初才會一點反抗也沒有就跟著她回家。 養了它一個多月,不曾聽到樓上樓下鄰居有人抗議,表示它白天獨自在家的時候,表現也是十分良好,沒有因為主人不在,就吵得天翻地覆。 不吵不鬧,連大小便的習慣都經過嚴格的訓練,她幾乎要懷疑,是什麼樣的主人會狠心丟棄這麼乖巧的小狗? 或許,一個人要變心,就是沒有答案的。Val,只是遇到了一個無法貫徹承諾的人……就像她一樣。 看著它一貫友善的臉,她伸手拍拍它的頭。「Val,你今天過得好不好啊?」 狗兒汪了一聲,表示回答,眼睛睜得大大的,尾巴愈搖愈用力,像是在期盼什麼。 她笑,將皮包往沙發一扔,抓起掛在門邊的狗鏈,帶著寵物出門去散步。 養狗對她來說,是一個正面的改變。 過去一年,她就像周姐說的,除了工作,幾乎過著足不出戶的尼姑庵生活。 一開始,還可以說是因為要療情傷,但是後來,她已經懶成習慣了,連家門都不想多跨出一步。回到家吃完晚餐——一個人住,她也不太想發揮自己那其實貧乏得可憐的廚藝,大部分時間都是吃外食——如果不是躺著看書、看電視,就是打開電腦上網,連健身房都很少去。二十八歲,已經開始提早過著退休老人生活,一點也不像是一個走在時代尖端的女性雜誌編輯。 這,叫做「惰性」。 養了Val,就不能像以前一樣,下了班就賴在這間小公寓裡,每天至少得出門陪它運動一趟才行。這隻小土狗除了每天這項例行的公事,好像也沒有其它特別的要求,如果連這半個鐘頭都不陪它,她覺得自己根本不配當一個狗主人。 到附近的小公園繞了一圈,看著它在草地上打子幾圈滾,在便利商店買了一罐飲料,她才帶著狗兒子回到公寓。 和剛好下樓的鄰居打了招呼,踏進自己溫暖的小窩,正打算準備盥洗,電鈴聲響起。 抬頭看鐘,發現才不過九點鐘。 今天是星期五的夜晚,已經計劃好去狂歡的同事們不可能在這個時間出現,而其他的朋友也不會這樣連通電話都沒有通知就直接找上門來。 她皺起眉頭,想不出什麼人會在這個時間按鈴造訪。 「請問是哪位?」老式的公寓,沒有裝設攝影對講機,她只能憑聲音去判斷來者是什麼身份。 幾秒鐘的沉默,然後是一個陌生而有禮的男人聲音。「小姐,我在找一隻狗。」 狗?她回過頭,看向安坐在旁邊的Val。小狗咧開嘴,露出一貫的傻笑,一臉無辜地回望著她,似乎也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是Val的主人嗎?這沒有道理。 在她帶Val回家之前,這隻小狗已經在街頭流浪了一段時間,從她花費在清洗它的時間可以看得出來,獸醫對它健康的診斷也印證了同樣的假設。 沒有太大的毛病,不過有點皮膚病和營養不良,這是在外面流浪一段時間的狗常見的問題。獸醫這樣說。 所以,Val的主人應該沒有理由現在才出現,但是…… 「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在找一隻走失的狗。黃色帶一點咖啡雜毛,看起來有點髒,狐狸狗和土狗的混血種,不太聰明,但是很乖,隨便誰一叫,它都會跟著走。」 聽起來確實很像是Val,但她不願意就此放棄。Val是她的狗,雖然只相處了一個多月,她仍然對這隻狗是有感情的。「先生,我這裡是有一隻跟你的描述很像的狗,不過我猜如果你看過我在外面遛它,也可以說出類似的描述。我要怎麼確定你真的是狗主人?」 男人頓一下,似乎沒料到她會有這樣的問題,然後才開口:「你願意讓我上去嗎?」 她皺起眉頭。哪一個神智正常的單身女人會讓一個陌生男人在這種時間進自己的公寓? 「對不起,時間不早了。」 男人低聲笑,聲音透過對講機的話筒,有一種奇妙的感染力,她發現自己的嘴角也跟著彎了起來。 「好吧,我想我不應該打擾女士的休息時間。請問你明天有空嗎?我們可以約到一個外面的場所,我可以帶一些照片過去,證明我說的事情。」 她遲疑一下,不知道自己該不該答應這個莫名其妙的邀約。去了,萬一他真的是Val的主人,那麼她這一個多月來的新夥伴就又要離開了。 她可以拒絕他,反正她會好好照顧Val。 「小姐,那是我的狗。我找了它很久。」男人似乎察覺到她的掙扎,溫聲補上這句話。 她歎氣,放棄了剛剛的念頭。 「好吧。」 ※ ※ ※ ※ ※ ※ ※ ※ ※ ※ 坐在約定的小公園座椅上,她第一百次抗拒心裡那股想要抱起狗,就地潛逃的衝動。 「Val,你那個主人是什麼樣的人啊?」她無聊地向在草地上打滾的小狗喊話:「你在外面流浪了多久?一個月?兩個月?他到現在才來找你,不覺得有點沒誠意嗎?」她刻意不去想那個人最後說的那句話。 「汪!」 「而且你這麼乖,他怎麼會讓你跑出來的?你明明不是會亂跑的小狗啊。」她愈想愈覺得不對。「他一定是那種不負責任的主人,把你丟掉了,然後過一陣子良心不安,才又想把你找回去。」因為心情不太好,她努力把那個要搶走Val的男人想成大壞蛋。 」對不起,可能要讓你失望了。」帶著笑意的醇厚嗓音從頭頂傳來。「因為我前幾個月不在內地,有人發我的脾氣,才故意把它丟掉的。雖然我也有錯,但是害傻蛋變成流浪狗的元兇並不是我。」 不用抬頭,她已經知道這是Val的主人。「我希望你跟那個人已經沒有關係了。這種遷怒到動物身上的傢伙,根本應該被拖出去槍斃。」她沒好氣地回答。 「喔,我已經和犯人懇談過了,不會再有麻煩。」男人漫不經心地回答。「你在哪裡撿到傻蛋的?」 「捷運站。」 男人哈哈笑。「捷運站?」 她很不爽。「有什麼好笑的?」 「我以為那位小姐把傻蛋丟到其它縣市去子。我這幾個月一直東奔西跑,結果她只是隨便把它丟在捷運站就算了?」 「說不定她真的把它丟到別的地方去了。」 男人的聲音帶者濃濃的笑意。「你剛剛自己不也說了嗎?傻蛋是一隻不會亂跑的狗,如果它被丟掉了,一定會留在原來被丟棄的地方不動,等人把它帶回去。所以她根本沒有花多少力氣,就是隨便找個捷運站丟下它,然後騙我說把它丟到別的地方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