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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俞飛    


  楔子

  二十五年前——

  夜幕低垂,溶溶夜色中,飲食男女的愛情遊戲卻已悄悄在港都高雄上演。

  位於小巷子裡頭的「激情夜總會」,此刻已是座無虛席。昏暗的燈光下,氤氳的煙霧中,不住流瀉著魅惑挑逗的樂聲;置身其間,隱隱能感受到一種浪漫頹廢風情。

  丁知秋搖著杯中的威士忌,雙眼如同豹子一般,隔著玻璃杯,搜尋今晚的獵物。

  丁知秋是個很好看的男人,成熟中帶著點滄桑、落拓中又有些不羈,正是最吸引女孩子的典型;不過,當他採取行動,連續向九個漂亮美眉搭訕時,卻都被冷冷回絕。

  畢竟一個男人口袋裡要是沒有錢,不管再多麼滄桑不羈,還是沒多少吸引力的。

  丁知秋歎了口氣,將杯中的威士忌一飲而盡,正打算回家去抱娃娃時,一道輕柔的嗓音響起。

  「你好,可以請我喝杯酒嗎?」

  丁知秋聞言抬頭,卻張大了嘴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無論哪個男人看到他面前站著的女人,能說出話的大概也不多了。

  因為這個女人實在太美,美得使人忘了言語,甚至忘了呼吸——

  丁知秋好不容易透過氣來,結結巴巴地說:「你、你是在跟我說話?」

  女人點了點頭,抿嘴一笑。

  為了這個笑,別說一杯酒,就算要丁知秋從東京鐵塔上面跳下來,他也絕不皺一下眉頭。

  丁知秋立刻對酒保大聲吩咐。「再來兩杯威士忌!」儘管口袋中已經沒剩多少錢,他也不在乎了。

  女子接過威士忌,淺嘗一口,忽然說:「這酒不好。」

  「的確不好。」丁知秋一愣,只有隨聲附和。

  「你也不好。」

  「我也不好!?」

  「你若是好人,又怎麼會忘了我?」女子語調幽幽,輕輕地歎了口氣。

  「我、我們認識?」丁知秋這下可傻了,他想破腦袋,也不記得曾見過這麼漂亮的女人。

  「要是不認識,我怎麼會讓你請我喝酒?」

  「有理。」丁知秋用力點了點頭;至於有理在哪裡,當真只有天知道了。

  女子嘴角露出一絲笑意,低下頭來,含羞帶怯,輕聲細語地說:「一年前,我們就是在這裡邂逅的……」

  「你、你這麼一說,我好像有點印象了。」能跟這麼漂亮的女孩子「邂逅」肯定是浪漫到不行,可惜,丁知秋還是一點印象也沒有。

  「然後,你也請我喝相同的威士忌,然後我、我就不勝酒力地醉倒在你懷中。」女子聲音愈說愈低,卻別有纏綿之意,動人心魄。

  「該死!我竟然不懂得憐香惜玉,讓你喝醉了。」丁知秋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腦中卻還在拚命回想她酡顏似花、弱不勝衣的嬌柔姿態,恨不得拿把鐵槌把自己這個不管用的腦袋給砸了。

  「你還說呢!」女子輕嗔薄怒,抬頭白了他一眼,嬌羞無限地說:「你、你後來還欺負人家……」

  「我、我欺負你?」丁知秋張大了眼睛,他沒想到自已居然這麼不要臉?

  「是啊!你、你和我幾番雲雨,難道你都不記得了?」女子臉色忽然變得慘白,癡癡看著他,泫然欲泣。

  「記、記得,當然記得!」丁知秋肯定自己得了失憶症,否則怎麼可能會忘了和這個絕世佳人的溫柔纏綿、旖旎風光?

  女子聞言,眼中有了絲欣慰之色,幽幽地說:「後來、後來你不告而別,我、我卻有了你的孩子……」

  「我、我的孩子?」丁知秋的眼珠子差點沒掉下來。

  「我想,你一定會是個好父親的。」女子招了招手,立刻有一個老婦人從門邊走近,將一個女娃娃抱給她。「你看,跟你長得像不像?」

  「這……」丁知秋嚇得失了神,女娃娃長得怎樣他一點也不知道。

  女子臉上露出笑容,在女娃娃臉上深深一吻,不捨地將她抱給丁知秋。「這是你的親生骨肉,你、你一定要好好照顧她。」

  丁知秋好不容易回過神,剛想開口,女子和老婦人卻已經離開夜總會了……

  「爸!你怎麼這麼晚才回來?人家快餓死了啦!」五歲的丁鈴鈴一看到父親,忍不住抱怨起來。

  「爸爸也還沒吃呢!」丁知秋苦笑,將女娃娃交給女兒。

  「哇!好可愛!她是誰啊?」丁鈴鈴見女娃娃粉雕玉琢,咬著手指頭在睡覺,忍不住興奮地大叫起來。

  「她啊?她、她是你的妹妹,你喜不喜歡有個小妹妹?」

  「喜歡,我喜歡有小妹妹,這樣我就是大姊姊了。」丁鈴鈴開心地大笑,抱著小娃娃團團轉,把小娃娃也給吵醒了,跟著她一起咧開嘴巴大笑。

  丁知秋卻是笑不出來;他光是帶著這個女兒,就已經三餐不繼了,現在又添了一個奶娃……

  「爸爸,小妹妹叫什麼名字啊?」丁鈴鈴一邊逗著小娃娃,一邊開口說。「小妹妹長得好漂亮,她的名字也一定要很好聽喔!」

  「你叫鈴鈴,她就叫叮叮吧!」丁知秋看著掛在門邊的鈴鐺,給風一吹,發出一陣「叮叮、當當」的聲音,靈機一動,替小娃娃取了這個名字。

  「丁叮叮?好聽,真是好聽!爸爸真厲害。」丁鈴鈴開心地大叫……

  第一章

  假日,淡水捷運站旁,人潮熙來攘往。

  韓千尋站在廣場中,將小提琴放在肩上,只見他雙眼微閉、一臉陶醉,琴弦輕揚中,流瀉出悠揚的樂音……

  悠揚?

  可惜熙來攘往的人群似乎並不如此認為——每個人一聽到小提琴發出有如「魔音穿腦」的樂音,無不皺起眉頭,紛紛走避。

  不過,韓千尋卻仍是一無所覺,神色愈來愈陶醉,眼角還流下一滴感動的淚水。藝術,畢竟不是凡夫俗子所能明瞭的。

  好不容易,一曲既終,韓千尋緩緩睜開眼睛,卻發現方圓一百公尺內人煙絕跡,還有好幾隻野狗像被踩了尾巴似的,拚了命地逃難,蔚為奇觀。

  「唉!知音何處訴衷腸,且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嘗。」韓千尋歎了口氣,放下小提琴,喃喃自語。

  一名年約四十歲,戴著金邊眼鏡,身形瘦削、滿臉精明的女子,神色慎重、小心翼翼地從一百公尺外走近,隨手接過韓千尋手中的小提琴,並將手中的西裝外套遞給他。

  韓千尋看了她一眼,又歎了口氣。「連你也不肯賞臉?唉!我這個老闆還真是失敗。」

  陳麗貞沒有任何反應。

  韓千尋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動手將她耳中塞著的棉花拿掉,沒好氣地說:「太離譜了吧?」

  陳麗貞終於有了反應;只見她咳了一聲,皮笑肉不笑地說:「有備無患,老闆的教誨我不敢一日或忘。」

  韓千尋冷哼一聲。「還是沒有人佇足欣賞?」

  「這年頭有勇氣的人,畢竟不多。」陳麗貞必恭必敬地回答。

  韓千尋卻是聽得刺耳,自顧自地走在前頭,還不住發牢騷。「生意場上,勾心鬥角、爭強鬥勝,我從來沒輸過,為什麼我拉的小提琴卻沒人懂得欣賞?」

  陳麗貞亦步亦趨的跟在後頭。「應該是因為大家都懂得欣賞吧?」聲音雖小,卻恰恰可以讓韓千尋聽得明白。

  「真搞不懂,我怎麼會請你當秘書?」韓千尋回頭瞪了她一眼。

  陳麗貞淡淡地說:「你要是不用我這個秘書,反而不像韓千尋了。」

  「喔?」

  「馬屁人人會拍,敢說真話的人卻有如鳳毛麟角。」陳麗貞推了推眼睛,緩緩地說:「老闆敢用我這種說真話的人,這才更突顯出老闆的氣度恢宏、器宇非凡。」

  「這個馬屁拍得可真不錯。」韓千尋笑了起來。

  「屬下句句實言,可沒逢迎拍馬的意思。」陳麗貞表情很正經,但眼中卻已露出笑意。

  「那你倒說說,我學了快一年的小提琴,究竟有些長進沒有?」

  「老闆要聽真話還是假話?」

  「有差別嗎?」韓千尋繞過一群正在拍照的年輕人,笑道:「假話如何?真話又如何?」

  「假話嘛……」陳麗貞頓了頓,才一本正經地說:「很爛!」

  韓千尋臉上笑容僵住了。「那真話呢?」

  陳麗貞看了眼自己手中的小提琴,低頭默哀。「我為這把價值上千萬的名琴一掬同情之淚。」

  「你倒真是一句假話也不會說。」韓千尋瞪大了眼睛,差點沒吐血身亡。「下次我來這裡作街頭表演,你不用跟來了!」

  陳麗貞神色不變,悠悠地說:「我可是一點也不想來。」

  「你……」

  「不過,有件希罕的事情,老闆有沒有興趣知道?」陳麗貞截斷他的話。

  韓千尋沒好氣地說:「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我沒興趣!」

  「那就算了。」陳麗貞瞥了他一眼,喃喃地說。「畢竟,有人會站著聽你拉小提琴,說出來實在有些驚世駭俗……」

  「你、你說,剛才有人在聽我拉小提琴?」韓千尋大喜過望,興奮地說。「是、是誰?是怎樣的人?哈哈哈!我早知道我有拉小提琴的天分,你看,慧眼識英雄的人不是出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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