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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齊萱 不必慕覺形容那兩個男孩的長相,我大概也猜得到除了孫昌祥以外,另一個人是誰,但是……就如同我當時並不知曉的一大堆事情一樣,都已經過去了。 「是的,是他。」我哪裡又能夠告訴慕覺我和孫昌祥的現況,說退伍以後不到一年,他即因為有位開設高污染性化學公司的家族長輩,在台灣已難生存,所以將廠移往菲律賓,並且要他這位學會計的「自己人」過去擔任財務主任,而離開了台灣。 「你當初是因為他能讓你笑才接受他的?」 「不是。」既然今晚我們彼此已講開了那麼多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又何需再加以隱瞞? 「那是因為什麼?」 「因為他跟你完全不同,他淺白、直率、現實,平生最大的目標,就是賺很多、很多的錢……理由真的很簡單,慕覺,只因為,」我的聲音不斷的低下去:「他跟你完全不一樣。」 在沉默了許久以後,慕覺才問我:「要出國了,怎麼也不告訴我?」 「你和陸虞紋不也要出國,而且和我不一樣,是要出去拿博士學位的,要忙的事,一定比我多得多,」我笑了。「我那弟弟,早該猜到他會告訴你;對了,還沒問你,你們兩個同不同一所學校呢?」 「不同。」 聽到他的回答如此簡短,我也不好再進一步的追問,或許此時此刻,我們兩人都有著同樣的逃避心態,不想提及現今的伴侶。 「今天晚上──」我先站起身來。 「我有樣東──」跟著起身的慕覺和我幾乎同時開口。 「你先說吧。」 「家同說你大概要到八月底才會出去,我則是最慢七月中旬就得走,所以今年的生日禮物,我想提早給你。」 「印章!」我打開他遞給我的兩個小小錦盒。「刻了什麼字?」 「慕覺與意同。」 我默然無語,心底熱熱的,鼻頭酸酸的。 「選一顆吧,然後把另一顆留給我。」 「把「慕覺」留給我,好讓我時時刻刻記住覺民先生。」 「真不愧是你意正與我意同,其實我原本就想保留「意同」。」 我知道是離別的時候了,這次一別……「謝謝你的禮物,更謝謝你今晚來找我,讓我得以跟你說一聲:「對不起」。」 想把兩個錦盒都還給他,讓他告訴我哪一顆是我的,不料他卻微一使力,將我拉進了懷中,然後貼到我的耳畔。 「意同,我愛你,So deep,So special,但是現在的我,卻只能這樣的愛你,只能這樣的愛你。」 分開多年後,這是我第一次忍不住反手也環緊了他的腰。 第一次,第一次,我乞求上天;但願時光就此停留。 可是時光從來就不會為任何人停留,九月初入學後,我便開始了異國的求學生涯,生活頓時變得新鮮熱鬧,而心情則跟著輕鬆寫意起來。 我的學校位在舊金山南邊的蒙特利半島上,鄰近就是國畫大師張大千先生曾經住過,影星克林依斯?威特曾經擔任過市長的卡密爾,由此可見其別具的悠閒風格和文化氣息。 學校很小,但因為它是全美唯二所設立有筆譯及口譯科系的學校,因此同學的國籍可謂包羅萬象,甚至有遠從俄羅斯來的學生,匿稱為「小聯合國」亦不為過。 從一來,我就沒有拿學位的打算,只想用半年的時間,充實一下翻譯方面的知識。 或許正因為既沒有學位的壓力,加上用的又是自己存的學費,所以讓我在同是台灣來的留學生當中,顯得最為自在與瀟灑。 更好的是,出版社還讓我帶了些不限出版日期的書過來翻譯,這樣我等於就是半工半讀了。 對於我那些畫了格子的稿紙和填在裡頭的中國字,外國同學是充滿好奇的,而他們最常做的事,就是從圖書館座位的分隔板上探頭問伏案的我說:「Hi, Jo, reading or working?」 地方小,加上我停留的時間又短,因此我並沒有買車,最常利用的交通工具,就是兩條腿和公車,可是因為住處就在學校後頭,所以一點兒也不必擔心上課會遲到。 碰上假日,總也有熱情的美國同學邀集我們四處去上山下海,畢竟蒙特利半島本來就是出了名的度假勝地。 我的室友是位泰國女孩,或許是因為彼此都還算是客氣的人,做任何事總是先考慮到對方,所以雖然我們合租的是只有一房、一廳、一浴、一廚的房子,但住起來卻十分愉快,甚至連讀書,我們都在同一張克難的四方桌上對坐。 我在這樣規律的生活當中,慢慢找回被孫昌祥及他的家人所磨損的自信,也獲得在國內絕對無法全然擁有的隱私權。 從來就不敢告訴任何人,我和孫昌祥的關係,其實已經幾乎走到了盡頭,或者應該說,我從來就沒有真正的愛過他,和他在一起的六、七年當中,我不過是「愛」上了「愛情」而已。 而他再怎麼遲鈍,總也是有感覺的人,對於我表現出來與實際情形間的差距,身為我男友的他,自然要比誰都更加「點滴在心頭」。 他可能搞不清楚我複雜的想法,卻一定感受得到我的飄忽不定,遂用反其道而行的方式來對待我。 你要的,我給不了,是不是?沒關係,那就反過來,由你來對我付出,永無止盡的付出。 於是當他有了事業以後,就開始對我的一切吹毛求疵,連帶他三個同樣學商的姊姊,對於我遲遲不肯答應結婚,陪他到異國去「做生意」、「賺大錢」,只會坐在家裡翻譯「毫不實際」的「浪漫小說」,更是恨不得口誅筆伐,狠狠的敲醒我的「白日夢」。 這段感情早該結束了,或者應該說它從來沒有真正的開始過,可是礙於他不甘心放了我,而我也不想再做一次感情逃兵的決定,竟讓它一直延續著。 不過這次在來美之前,我曾先赴菲律賓,待在那裡的幾天,確實也已經讓我更進一步的灰心。 我到的那天晚上,孫昌祥便外出應酬,同時言明那是一個不能攜伴參加的場合,直到凌晨時分才拖著醉醺醺的身子回來。 家裡兩個菲傭趕著出來服侍他,他卻仍嫌不滿意的摔東西,甚至對衝著上前去扶他的我說:「不,不要碰我,我只想跟我的女朋友在一起,你不要來拖我上床!」 不曉得為什麼,在應該感動的時刻,我卻只覺得悲哀,原來不攜伴的原因在此。 放開了他,我自問:這就是我要過的生活嗎?這就是若嫁給他之後,我必須過的生活? 人家常說:「酒後吐真言。」 我卻牢記外婆曾經說過的:「酒醉心頭定。」 孫昌祥在這裡,過的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紙醉金迷的日子? 他還想要來拉我,可是我已經避開他,轉身入房,將門鎖上,將他留給兩個菲傭和滿室的狼藉。 隔天我便告訴他,我打算提早幾天到美國去。 「昨晚我怎麼了?」他兀自撐著宿醉的頭問我。 「沒什麼,你喝醉了而已。」 「是嗎?是不是我說了什麼惹你不開心的話?」 「沒有,我只是因為看你忙,想想留在這裡也沒有什麼事情好做,家事全部讓那兩個小女孩做完了,我還做什麼?不如早些到學校去,也好找找房子,安頓下來。」 「有兩個人服侍你還不好,在台灣可不是人人都能有這種待遇。」 我發現我跟他已經幾乎沒有共同的話題,甚至連想法都如南轅北轍,這種以前還可以解釋成互補的特質,如今不過是更加凸顯出我們的不適合而已。 「我從來就沒有被服侍的習慣,連要喝杯水,她們兩個都爭著想端給我的模樣,更是叫我看了心酸,你其實根本用不到兩個女傭,找個鐘點工人打掃一下房子,再煮個簡單的晚餐就可以了。」 「嫁給我,嫁給我的話,這一切就都讓你作主。」他分不出真假的說。 「再給我半年吧,等念完書後再說,好嗎?」 他那一剎那閃爍不定的眼神,究竟代表著什麼意思? 我實在無暇去想,也沒有興趣探索了。 「我們分手吧!」的話,好幾次明明都已經浮上嘴邊,卻又都被我硬生生的嚥了回去。 不,我承受不起再次主動離開人的打擊,不是害怕傷害他,而是無法再度面對「那樣的自己」。 就這樣,事情便一直拖了下去。 在加州遊學期間,可以說是自大學畢業後,我最快樂的一段時光。 新的環境,新的朋友,新的課程,新的生活,帶給我新的心情,也就在這一片「新」當中,我發現其實有很多東西,很多情緒,都是我原來就擁有的特質,為什麼現在反而會有「如新」的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