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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孟妮    


  宋凌芬沉浮在難以言喻的美妙快感裡,但他和朱屏的那一幕在瞬間浮了上來。

  這唇吻過別人、這手臂抱過別人!不能忍受的痛苦如排山倒海而來,她迅速地推開他;他沒有防備,一下子就往後踉蹌地跌了出去。

  他的眼裡還有燒得正熾的情慾,以及揉著一絲絲密密織就的瘋狂和愛戀。

  「不要用你的髒手碰我,你不配你走你走你離的越遠越好。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了」她喘著氣,用一對帶淚的眼瞪著他。

  他的熱情像被一盆冷水澆得渾身發冷,看著她含怨帶恨的目光,他深深地受到打擊。他冷著聲音說:「好,我是髒手,我不配碰純潔無瑕的妳,是不是?」

  「對,對,對極了!從認識你到現在,我就瘋了,被你的希奇古怪和莫名其妙弄瘋了!你弄亂了我的生活、打亂了我的秩序,如果沒有你,我就不會陷於這一片的混亂當中。我再也不想見到你、再也不想和你有任何的糾纏,你走的越遠越好,從此以後你是你,我是我,請你還給我一個平靜的、沒有你的生活!」

  她辟哩叭啪地一口氣講完,室內是正門令人窒息的沉默。他沉默了,眼裡如波濤洶湧的情緒平息了,點黑的眼裡是一片深不見底的潭,幽幽泠冷地閃著光。

  「好,我走,我走得遠遠的!」他咬著牙一字一字地說,轉身大邁步的離開。氣唬唬的他,粗暴地將門砰地一聲關上,走出川堂到客廳到門外。而他的身後,還有宋爸宋媽的驚呼——  「至偉,怎麼啦?跟阿芬吵架了?」

  然後是他的汽車引擎發動了,尖銳的煞車聲消失在街頭,凌芬虛脫了似地癱在床上,再也忍不住地哭了起來  .,而床上還留有他的氣味。她從沒看過他發那麼大的火,絕塵而去的身影是那樣的氣憤和孤絕,彷彿……彷彿再也看不到他了!

  這樣的他是她所陌生的,他的熱情嚇到了她,他的憤怒也嚇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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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芬的預感是準確的。在兩個星期後,她才知道他已經辦休學去麻省理工學院唸書了。而這一去,就去了三年。

  他真的走了,頭也不回地走了!

  凌芬個強地把他當作他根本就沒有存在過一樣,照樣過自己的生活。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有多少次下意識地尋找那高大身影,看到身後空空如也,她勉強壓抑下滿腔的失望。

  「凌芬呀,妳知不知道至偉怎麼了?」廖母問道。

  自從身邊的混兒子走了後,才發覺平常老埋怨他不見蹤影、把家當旅館一樣,但他真不在身邊了,還真是想他。記得有一天夜裡他繃著一張臉回來,一言不發地喝了一夜的酒後,隔天就自己打包行李去美國了。做母親的沒有說什麼,只為自己的傻兒子心疼,知子莫若母,她知道一定和凌芬有關。他打小就死心眼,看中的東西從來沒有放手遇。

  「我不知道,沒有和他聯絡。」

  看著凌芬日漸削瘦的身子,廖母也難掩不捨,真是一對傻孩子!不過,人就是得這樣跌跌撞撞的走過來吧!

  「下個月我們和妳父母都要去美國看至偉,妳也一起去,他看到妳一定會很高興。」

  她不由得苦笑了。他會高興嗎?那天自己講得那麼難聽,只怕他再也不願意見到自己了。認識十幾年了,那夜他吻她,見面後彼此又要用什麼面目碰面呢?

  「去吧!就當大家去玩一趟。」廖母察言觀色、笑瞇瞇地說。

  混兒子見到凌芬後,絕對會恢復正常。不會再是電話裡,那要死不活的樣子了。廖母心中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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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麻省的校園裡看到廖至偉時,她禁不住欣喜,感覺他更高、更壯了,眉宇間多了成熟。當他從校園一端走來,初見到她時。兩眼二亮,耀耀的光輝在黑眸裡閃爍著。他緊盯著她,一瞬也不瞬的。

  他洋派地擁抱了兩家的父母後,對她只是沉默。沒有從小到大必然會有的吵架鬥嘴,在此時沒有熱絡,只有生疏。

  兩家父母相視而笑,很有默契地退場了,讓小倆口自己講話。

  走在濃厚的學術氣息的校園裡,還有不時可見學生在看書討論著,凌芬不禁暗暗埋怨,見不著時想見面,見著了又不知道要說什麼  o

  她悄眼覷著他的臉,視線瞄過他的唇,不禁想到那夜的吻,她臉一紅。但想到他和朱屏接吻,她心裡又不禁氣惱。

  「妳沒事吧!臉色一會兒紅一會兒白的。」

  他的大手探過來要摸她的額,她一跳,急急地避開了。「你幹麼!」

  「瞧妳嚇的,我還會吃了妳不成?」

  「你這種突然的舉動,任誰都會被你嚇到,好不好?」

  「說妳惡人無膽,妳還不服氣。在我們學校,連一隻老鼠的膽子都比妳大。」

  凌芬輕哼一聲,經他一鬧,兩人之間的距離隔閔消失了,沒有像剛剛的尷尬。

  「  hello  Jam。」身邊聽到一聲又一聲的招呼;以及看到男同學打量了她一下,戲謔地對至偉說:「好漂亮的中國娃娃,是你的女朋友嗎?」

  她感到至偉僵了一下,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說:「她是我朋友。」

  奇異的,一種既像失望又像鬆一口氣的感覺襲來。是了,這是最好的安排了,她和至偉是朋友  ——  一個認識了十幾年、熟到不能再熟的朋友了,其它的什麼都沒有。就讓她和至偉之間不曾改變、一直維持現狀好了。

  兩人很有默契地就這樣和解了,而那一夜的事情就再也不要提了。

  第四章

  剛上班沒多久,宋凌芬就接到陸曼英的電話,她把擾人的廖至偉拋在腦後。

  「這個是同事介紹的,說他剛從美國拿到博士學位回來,現在在大學任教,年薪百萬,條件很好。」

  「條件這麼好,怎麼還沒娶老婆?」宋凌芬懷疑地說。

  「才三十歲就能拿到博士學位、在大學任教,說不定是忙著唸書,才沒空娶老婆。小姐呀,反正妳晚上來一趟就是了。」曼英又叨念了一句。

  曼英是她大學時的同學,剛好又是同寢室,兩人的感情好得沒話說。但是,曼英和凌芬是完全不同類型的女人。兩個漂亮的新生原就引人注目,凌芬娟秀、清靈  又有才氣,屬於細看、耐看、久看的古典美人型的。她的名字常和電機系鬼才連在一起,讓追求者沒有機會越雷池一步。而曼英美麗、衣著性感,常是人們注目的對象,而她又很有個性,呃誠實一點的說法是潑辣啦!

  畢業後,凌芬成為一個自由作家,而曼英是女性時尚雜誌的主編。她漂亮、自主性又強,是最佳的女性雜誌代言人,追求者不計其數。但她看男人就像附屬品似的,身邊的男伴一個換過一個,十足十的大女人主義。

  她也是最清楚她和廖至偉這段孽緣的人。開始時她很同情凌芬,因為她根本就是一個被欺壓的可憐角色。但隨著時間過去後,她覺得事實並不一定是那樣,她很用力的同情廖至偉。

  但自古女人都是弱者,就算不是弱者也都是處於弱者的地位,女人當然要愛護女人。

  曼英雖然同情可憐的廖至偉,但她更是一心向著凌芬。女人是需要愛情的滋潤的,最起碼也得談個幾次戀愛吧,一輩子跟定一個男人實在是太吃虧了。

  所以自廖至偉出國唸書後,曼英就開始有意無意地幫她介紹各種人等,而凌芬就無可無不可地接受了。

  而宋凌芬又為何會答應去相親呢?因為她一個人獨住,是自由職業作家,幫出版社和報社寫稿子。而長久累積的名氣,使她成為新一代炙手可熱的作家,日子過得快快樂樂、忙碌而充實。

  但她有時也會在心裡無聲地歎了一口氣。她沒打算那麼早就步上紅毯的那一端,她還在享受她美好的單身生活。但她居然沒有什麼談戀愛的經驗,都是那個該死的廖至偉,讓她到現在連個男朋友都沒有!她不急,倒急死了身邊的一群死黨,她們每個人都有一拖拉庫講也講不完的戀愛經,就只有她連個正式的戀愛都沒有談過!每個人都擦亮眼睛等著好男人,再順便把殘渣給她。不,不是,是順便幫她物色對象,所以就開始了這一連串的相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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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英和她約在餐廳附近碰面,這樣是為了可以同進同出,看到對像不好,曼英就陪她一起開溜,她真是夠朋友。

  「妳說他叫什麼名字?」凌芬問道。

  「張力宏,就是歌星王力宏的力宏。」

  「張力宏?那完了、完了」

  「幹麼呀?」

  「名字大概都跟本人相反,所以我不敢想他跟歌星王力宏一樣優質,八成是腦滿腸肥,又肥又醜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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