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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沾衣    


  很壯烈的,第二腳就踩到他。我很無辜的看著他:「對不起,我根本不會跳舞。」是啊是啊,什麼Tango(探戈),什麼Waltz(華爾茲),我都是完全不會。小時候父母可能教過我一些三步四步的基本跳法,可惜已經讓我忘了個乾乾淨淨……這年頭,要跳就跳街舞熱舞之類的,誰還在跳這麼古老的東西?更何況我們大學幾乎是女子學校,男生兩三隻的,找誰去跳舞啊?我的舞蹈細胞從來就沒被激活過。

  我那一腳踩得滿重的,他臉上的笑變成了苦笑:「沒關係,我帶你,你跟著我的腳步。」

  咦?風度不錯,沒衝口而出惡語,也沒拋下我去療傷,比學校裡那些小鼻子小眼的男生強多了。我用憐憫的眼光看著他,一腳兩腳三腳……懶得數了,不怕死的人就要有覺悟才是。偷偷吐了下舌,為他可憐的鞋子祈禱。

  周圍人的眼光帶著幾分詫異看向我和他,集中在我身上的眼光中蘊含的是嫉妒和嘲笑,我甚至能聽到她們紛紛的議論,看來這位仁兄應該是名人。臉應該是紅了,因為羞意,更多卻是因著憤怒。我討厭她們的眼光,討厭她們尖酸刻薄的語氣,腳下一頓,我的右手從白馬肩上離開,左手用力,想甩開他的緊握,他卻加重了幾分手勁。

  「這位先生,我有些事情需要離席,請您放開我好嗎?」我抬起頭盯著他,他眼光在場中一掃,原本的溫和竟然變成冷竣。看向我們的眼光頓時收斂了許多,他環住我,低頭笑了笑,笑容抹去了適才的冷凝。

  咦?氣勢好強的白馬呢!我又踩了他一腳,隨之產生了崇敬。笑面虎一向是值得人尊敬的,不是嗎?

  「在笑什麼?」The  Last  Waltz的旋律較緩,白馬在帶著我轉圈的時候輕輕問我。

  「我在想這是誰選的曲子,這麼貼切。」最後的華爾茲,作為最後的舞曲,之後便是曲終人散,多麼多麼的合適啊!

  「I  wondered  s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  The  band  had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  And  then  I  saw  you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s,  A  little  girl  alone  and  so  shy.」白馬念出歌詞,他的英文腔調很正,低沉的聲音非常適合念英語,或許可以去電台播音。

  ——我在猶豫到底該離開還是留下來,樂隊只剩一首曲子要演奏。然後我從眼角看到了你,一個孤單而羞澀的小女孩。

  「是的,很貼切的曲子。」他念完歌詞,眼直盯著我,似有所指。

  「Alone?So  shy?」我很不文雅的翻白眼,「您那隻眼睛看到我孤單羞澀了?」

  小女孩……多麼可笑的名詞。就像這首歌後面那段歌詞一樣可笑。

  ——I  had  the  last  waltz  with  you,  two  lonely  people  together.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

  就因為共舞一曲華爾茲而相戀?還是因為兩個人都太孤單?最後的華爾茲應該永遠演奏下去……既然是最後的華爾茲,怎麼還可能永遠?

  「我左眼看到了你的孤單,右眼看到了你的羞澀。」他攬著我的腰的手緊了緊,我心中一慌,全身都不自在起來。臉一定也是緋紅一片,因為我能感到那種火辣辣的的熱意。

  眼不敢看他,這種少爺一定是閱人無數,調情技術高超。我在這方面基本上和白癡沒太大差別,免疫力可能有點不夠強。萬一成了花癡,我一世英名不就毀了?

  正在我埋頭跳舞兼踩鞋,不知該怎麼做才好的時候,十二點鐘聲響起,樂聲也正演奏到「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嗯,到退場的時候了吧?我等到樂聲漸歇,輕輕退後。不管這位少爺是因為什麼起了「調戲」青澀服務生的雅興,我也不想奉陪。更不要說我一向不喜歡和人靠得太近,尤其是異性。中國人的生理距離一向比較遠,可能是怕離人太近會遭到暗算,我則加倍。一米是我的舒適距離,一米以內就會讓我不自在,而我和這位白馬幾乎已經貼上了。

  白馬見我退後,嘴邊浮起一絲笑,笑容怪怪的,讓我頓時不安起來。

  果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肩,阻擋我後退的趨勢。我運動細胞一向不好,上身忽然頓住的結果是腳來不及收住,然後,很順利的扭到了腳。最糟的是我特意換上的高跟鞋,因為是地攤的便宜貨,我又不習慣穿(其實買來後也就穿了兩三次),結果很酷的給我來了一個跟掌分離——就是說,鞋跟斷掉了啦!

  屋內的人一齊看向我,剛才的鄙視和不屑又回到我身上。我只覺得全身的血液衝上腦部,第一個念頭就是逃,但丟人不能丟份是我們的傳統,怎麼也得裝得若無其事才行。那麼,接下來該怎麼辦呢?把另一隻鞋跟也掰掉,像電視裡面美麗女主角一樣很神氣的把高跟當平跟穿,大模大樣走開?我看了看鞋子,決定還是不要對我的體力有太大自信。那麼……把兩隻鞋都脫掉,反正我也有帶備用的平底鞋——可是今天的襪子前面是補過的耶……平時我倒是不在乎,但現在這麼眾目睽睽的,怎麼可以再丟一次人呢?

  算了,還是一瘸一拐走到儲物間好了,我們這些服務人員的東西都放在那裡,距離不是很遠,忍一下就好。

  我正在那裡思考應對之策,準備走掉,忽然覺得身下一空,竟然被人抱了起來。而那人,當然是一切的罪魁禍首。

  這等類似英雄救美的場景本該唯美無比的,但我這一身衣服實在破壞氣氛,尤其是……

  「啊!」我連忙抱緊他,在他耳邊小聲說,「喂喂,我們制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他的姿勢適合抱那種長裙曳地的美女,我們的制服裙顯然不合要求。雖然我沒什麼姿色,但還不想走光。

  他的反應是將我換了個姿勢抱著,確保沒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讓你放下我耶!你聽不懂嗎?

  顯然是的,我只有任由他抱著,在眾目睽睽下出了大廳。我把頭埋在他懷裡,掩耳盜鈴的想著大家看不到我的臉我就不會太丟人。

  他的臂膀很有力,想來應該常常有運動;胸膛很結實,適合讓人依靠。第一次和男性如此貼近,幾乎能聽到他的心跳聲,我愈發的緊張起來。腦子暈成漿糊,失去了判斷能力,也不知他要把我帶向何方……

  不知何方……啊!等等!

  「我帶了鞋子,在儲物間。」不習慣高跟鞋的人自然要準備鞋子隨時更換,我一向考慮周全。

  找人開了儲物間的門,管家似乎很放心這位白馬,讓他和我單獨呆在儲物間——真是!東西丟了可不是我的責任哦!我匆忙從一堆雜物中找到我的包包,從裡面抽出我的布鞋,把腳上的高跟鞋氣呼呼的丟在地上。

  白馬就這樣看著我穿鞋,讓我覺得沒面子到了極點。

  哼,看什麼看,還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裡小聲的罵。沒事找你身邊那些鶯鶯燕燕就好啦嘛,貪什麼新鮮啊?看我這種穿著制服的服務生很好玩是嗎?

  這種人的心理想也想得出,和那些「高貴典雅」的公主跳舞跳膩了,正好看到角落裡面的青澀服務生,一時新奇去逗小女生。這年頭的白馬王子已經習慣了高高在上,而且都深受古龍先生教誨,深諳「女人說不是就是是說是就是不是」的道理。如果偶爾遇到對他們不屑的人,一定是欲擒故縱為惹他們注意的,即使他們不知道真正的拒絕也是「不」。

  我可不想惹誰注意,更沒有心情研究語言學中否定和肯定的區別,即使我修過Linguistics(語言學)。我穿好鞋,拿起我的東西轉身就要走。

  「小姐……」他叫我的話終止在我回頭的瞬間。

  「哦,對了,垃圾忘了帶走,不好意思。」我都快走到門口了(說來這儲物間也真小,勞工果然是不受重視的),想起這一點,連忙回身找我扔在地上的高跟鞋,找到一隻完好的,另一隻壞掉的呢?

  「忘了鞋子的灰姑娘,可以請教你的名字嗎?」他問,手裡拿著我的另一隻鞋子。臉上的表情在我看來就是嘲笑,嘲笑我這個穿著制服和劣質高跟鞋的「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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