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沾衣 > 永遠的華爾茲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字體大小 |
背景顏色 |
|
|||||||||||
第16頁 沾衣 我願意讓他進入我的世界,因為是他。 我也願意進入他的世界,因為是他。 我凝視著手上的戒指,在婚戒代替它之前,我是不會摘下它了。 老爸老媽說未來女婿一定要住在丈人家,所以我決定打地鋪,被逸拒絕了;老爸自己要睡沙發,他也拒絕了。最後睡沙發的還是他。 其實是我比較懷念睡地鋪的感覺啦!尤其是可以把書扔得滿地都是的感覺,實在是很自由。但是逸說這樣容易著涼,五月還不到熱的時節——真是,不知道溫室效應嗎? 老爸老媽完全附和他,據說是因為終於發現了可以管我的人——我從小到大自己一人的時間太長以至做事情太過隨性,完全不考慮其它,更不管什麼健康與否。 但是,有人管的感覺也不錯呢!有人關心……這種感覺會讓心不再空蕩蕩的。 有人陪伴的感覺也不錯啊!我帶著他去逛街去看景,去我念過的學校,去我曾住過的家。告訴他我走過的痕跡,告訴他陪伴我一路成長的林林總總。在這裡,我無比自在,因為這是我的世界,這裡有我熟悉的一切。 逸和我走過我的童年,我和他講我童年的快樂,才發現他在成長的時候漏掉了這一節。他說,他有一個哥哥要照顧,所以從小就很成熟獨立。 他說的是羅安,那個纏著他依靠他的人。 「累嗎?被別人依靠。」我靠在他肩上。 「因為喜歡,所以不覺得。」逸回答,眼中卻有些悵然若失。 或許,他也有不快樂的時候呢。或許,他也有累的時候呢。 反過來抱住他,我喃喃著。 「逸,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你累了,如果你不開心,記得有我。」 感情,是要獲得,也是要付出。國中學英語的一句話是「It is better to give than to receive.」——給予比得到美好。 頭埋在他胸前,不去看他的臉,只感覺到他全身一震,然後,用雙臂環住我的腰。 「小雨……我知道了……」逸的聲音極低,我從中聽出了無數情緒。手抱得更緊,也許,我們都有不快樂。可是兩人一起,可不可以將這不快樂變為快樂?累了可以互相依靠的話,是不是就不會那麼累? 他缺少的童年,我可以分給他嗎?他那張萬年撲克臉,會不會為了我的稀奇古怪的語言和思想而柔和些線條? 他對我最初的感覺,是不是因為,我是另一個世界來的,一個可以讓他不需要假面的世界。我不是公主,所以,他可以在我面前放鬆,可以不用繼續他王子的樣子。 會是這樣嗎? 我不知道,但是,手抱緊了,想給他我的一切。 看到逸的表情,心中忽然甜甜的。逸笑得柔和而輕鬆,不帶著算計,沒有任何的陰影。似乎只是,單純的,小孩子得到了想要的東西的笑容。 付出,比獲得更加的重要。 因為,我的付出,是另一個人心中期盼以久的獲得。 那麼,為什麼要吝惜,如果這付出可以讓我們彼此快樂的話。 家,心愛的人所在的地方,就是家。 他給了我一個家,我希望我也會是他身心疲累後的安心之所。 兩人相擁,擁出屬於我們的世界。 七·言情小說不可少的橋段:吃醋 相對論是這樣解釋的:快樂的時間永遠過得很快;時間是針對人心而不是針對科學的。 這裡的每一條街道每一道風景都是我的過去,而他就那樣的陪在我身邊,和我從過去一點點走到現在。 時間就這樣飛速過去,在他身邊,和他胡說八道,快樂和欣然一直環繞。 唯一的不好就是他的手機總在我們說得興高采烈的時候響起,而對方多半是有著美麗可愛的名字的女士,有幾個還是我認識的。然後我就會很depress的告訴他現在對方是長途,最好不要說太久。 逸笑笑:「吃醋了?」 「才沒有!」我叉起腰,一副凶悍的樣子。 「其實我很高興看到你吃醋的樣子,那證明你心中有我。」逸說。 我不爭氣的又紅了臉:「誰心裡有你,自作多情!」 哼!我才沒有吃醋,才沒! 沒有為了他的過去吃醋,沒有為了他的現在吃醋……他有過多少「lovers」,有多少人暗戀他仰慕他,都和我無關! 吃醋是種無益的情緒,我不要。 只是,心裡還是有點酸酸的,vinegar,中文叫做醋,據說可以軟化血管,對人體有好處。 只是啊,直到這vinegar進入心裡,我才發現,原來我的佔有慾也可以這麼強,恨不得把所有喜歡他的女人都趕到天邊去,世界上只餘我和他。兩個人,單純世界。 原來,我也是醋罈子呢! 五一假期將盡,逸問我是不是應該去看看朋友,而不是一直陪著他。 「慘了!」我驚叫一聲,「這下死了!」連忙跑到電話機前,撥下號碼。 「熊熊,我回來了……是,回來四天了……這個……我一直在陪BF……知道啦!給你打電話就是要把他帶去給你們看的嘛!好好,那就明天……等一下。」我摀住話筒:「逸,你明天有事嗎?」 得到否定的答案,我繼續聊電話:「明天人能湊齊嗎?……什麼,你們本來就要明天聚會,只是沒想到我能回來?……齊子也回來了?Q大那麼閒嗎?……好吧,那我們明天見。」我放下話筒。 「國中同學聚會,你也要去。」如果說有一群人,是我走到哪裡都會默默想起的,那就是他們。即使很久很久不聯繫,再見時也不會有絲毫的隔閡。即使有再多的改變,即使世界已經天差地遠,我們在一起時還是會回到那段青澀歲月,回到曾有的往日。 我們的唯一規定是如果有誰找到了另一半就要帶去給大家瞧瞧,有幾個傢伙已經帶過好幾次了(雖然是不同的人),而我卻從沒買一贈一過。要是不趁這幾天給他們看一眼就在7月忽然發個喜帖的話,他們一定會在婚禮上把我宰了的。 「我很樂意啊。」逸輕輕笑著。 樂意?你一定是不知道什麼叫做損友,那幫傢伙一定會把我所有的糗事都爆出來的,然後再拚命捉弄你我——就像當初我做的那樣。 做好上斷頭台的準備吧!沒辦法,誰叫我可能是第一個壯烈(結婚)的人呢! 聚會是在老地方,不大不小的飯店包廂,我們這些人有工作的有學生,這種場合可以適合我們每個人,除了逸。 他穿得略微有些過於正式了,我勸過他,他卻說要給我的朋友留下個良好印象。 他以為我的交友圈子像他那樣,講究形象講究禮節的嗎? 心中有些不快,也就由著他去了。於是,在這包廂中,唯有他最奇怪。真想離他遠遠的,不要看到他的西服革履。 我們到的時候人來的差不多了,大家見到逸的正式都是一愣,氣氛頓時有些僵硬。我心中更彆扭,卻還是笑著一個個介紹。 「齊子,這是羅逸;逸,這是齊飛。」簡單介紹過去,這麼多人,能記住名字就不錯了,沒必要介紹得太詳細。 「就是電話裡提到的Q大的那位?」逸問。Q大和我的大學同在一座城市,也是逸畢業的地方。 「是。」我接著介紹,「這是齊飛的女朋友李莉。」這場景有點奇怪,我不等逸和她打招呼就移到了下一位。 但介紹完之後,在走進飯店的時候,逸還是找齊飛聊起天來。校友嘛,自然會比其他人有話聊。 我坐在餐桌旁邊,無意識的擺弄我的戒指,和大家聊著,等著上菜。 為什麼齊子也會在這七天回來呢?是想和留在這邊讀大學的女朋友相會嗎? 逸這個遲鈍的傢伙,難道你沒看出來我一點都不想讓你們熟悉嗎?你可以和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聊得驚天動地,除了他。 這種past tense(過去式)和present tense(現在式)相會的場面太尷尬,而這種相見歡的情景更讓我的胃痛了起來。 我曾以那個人為中心活了六七年,即使現在的我已將往日淡漠,也不能真正做到若無其事。畢竟,那是我最珍惜的一段回憶,也是對我的人生觀世界觀影響極大的一段過去。這段過去並不能隨著我愛上別人而改變。 兩對,四個人。李莉知道我們的過去嗎?不會的,在齊飛心中,我們這段過去大概從來沒有太大的存在價值,自然也沒必要提起。我卻始終記得分手時我的願望:無論如何,絕對不要在某一天見面的時候笑笑對對方說「記得嗎?我們曾經戀愛過呢,現在想來真好笑。」 我可以成長,可以忘卻,卻不能因此而輕視往日的青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