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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楚妍 今兒的他顯得很不乾脆,一句話支吾半天。「……你知道的,在英國我是人生地不熟,但我總需要生活,需要開銷……」 說到這裡袁子青就懂了。她這人不但講義氣,心腸尤其好得沒話說。 「我那裡還有十一萬存款,明天我去領出來給你。」 「就十一萬?」宋思齊不是太滿意。「我會還你的,我只是一時落魄,將來——」 「我知道。」袁子青生怕他又說出一些讓她聽了內疚的話,很快地接口。「我相信你那麼認真,將來一定可以出人頭地。只是,我賺的錢全數交給了我媽,這十一萬是我暗握起來的私房錢,連我媽也不曉得的。」 「是這樣啊,那,十一萬就十一萬,我想應該不必然太久。」宋思齊歉熱地輕輕撫著她的領。「原諒我一時心急口快,嗯?」 她柔順的點點頭。她在意的不是錢,而是那種感受,可惜他總是不懂。 「倫敦那麼遠,思齊,你會不會寂寞?」 「寂寞的時候就想你啊。」宋思齊撩著她的長髮,低頭問:「開始想我了,對不對?」 「明知我會想你,你還要去。」 「男兒志在四方,你要是不放心,我們可以,」他頓了下,兩手按著她的肩頭,刻意小聲的說:「先做夫妻。」 袁子青眼睛一熱,覺得很心酸,很慌亂。 「我媽會殺了我的。」 「不告訴她不就得了,好不好?我真的好想,想得快瘋了。」如果他不那麼急躁,她也許就肯了。 「我、我等你回來。」她不是現代豪放女,這種事還是「戒急用忍」比較保險。 「嗯,我真的要走了,這一走幾時回來都說不定,你難道……算了,不勉強你,橫豎你遲早是我的人。」 那一晚,她已經忘了是怎麼回到家的,總之是哭得像個淚人兒。 隔天拿了錢之後,宋思齊就像風一樣,消失在一個春日的午後。因為嫌電話費太貴,說好了每星期寫信給她,卻是在半年之後,才收到他的第一封信,還是一封求救信。他在信中說遭到匪徒綁架,必須付給人家折合台幣約一千萬元的贖款,人家才肯放過他。 一千萬?!她只不過是個口譯員,要到哪裡去籌一千萬? 為了愛可以義無反顧的她,兩個星期後,帶著簡單行囊和媽媽幫她一下的所有積蓄——一百五十二萬元,來到倫敦。 悲慘的是,一下飛機,她就遇上了搶匪,搶走了她的行李還不打緊,連皮包內那張巨額支票也一併丟了。 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這下她要怎麼去救出不幸身困賊營的宋思齊呢? ☆ ☆ ☆ 人海茫茫,幸好還沒到舉目無親的地步。 她大學的死黨季雪蘭就是「下嫁」到這裡來的。奈何很不巧的,她和她的番邦老公度假去了,得到下個星期三才回來。 只憑著宋思齊一封疑似遭綁架的求救信,尚不足以構成報案的要件,英國警方要她另外先想想別的法子,真的不行了,再去麻煩他們。法子?如果能有法子,她還會在街頭流浪不知如何是好嗎? 她甚至不知道英國的戲劇之城西城位於何處,就算到了,數十家的劇院,她要從何問起,從何找起? 媽媽說得沒錯,這簡直是大海撈針嘛,沒有任何幫助,她惟一想到的是報社,也許宋思齊見報後,會主動跟她聯絡。可她卻沒想到,一個肉票哪還能自由自在的看報紙,還打電話呢。 袁子青佇立在倫敦街頭躊躇良久,極不容易才鼓起勇氣,走進這家名叫「太陽」的報社。 「先生。」她朝櫃檯輕喚。 坐在櫃檯後方的金髮男子,隔了約莫三分多鐘才把目光從PLAYBOY的雜誌往上移。 「需要我幫忙嗎?」他問。 「是的,」袁子青先尷尬地一笑,囁嚅道:「我,想登一則廣告。」 「沒問題。」男子詳細跟地解釋各種收費標準,放置的版面,以及一次必須刊登的天數。「你要登什麼內容?」 「尋人啟事。」 「小姐,你要找的人貴姓大名?」 「宋思齊。」她用極流利的英文跟他解釋這兩個字,並且遞上相片和所有與來思齊有關的資料。 「你是英裔華人?」男子好奇的問。 「不,我從事翻譯的工作。」她淡然的說,英文再好恐怕也無助於她千里尋情人。 難怪英語說得這麼好,男子投給她一抹讚許的微笑。「這位宋先生是你的……」 「未婚夫。」袁子青不假思索的說。在心裡面,她早就把自己的終身許給宋思齊了。 「他來倫敦留學?觀光或工作?」興許是刊登此類尋人啟事的外籍人士並不太多,那先生林林總總的問了一大堆,才開始填寫資料。 「大字四個,小字三十五個,每天收費十五元,三天共四十五元,你要付現、刷卡還是開支票?」 「呃,可不可以等報紙刊出以後再付款?」她當掉手錶後,僅剩的八十人元英鎊,必須挨到雪蘭回來才行哩。 男子皺著眉頭打量她。「請出承護照、現住住址、電話號碼。」 「呃,我叫……」如果人家知道她剛從台灣來,連住的地方都沒著落,一定不肯通融。左右無計,袁子青只得硬著頭皮撒了個自認無傷大雅的小謊。「我叫季雪蘭,住倫敦市區特法加廣場附近,道堤街。」 那先生赫然抬起頭,直盯著她好一會兒,然後說:「請把你的護照給我登記一下好嗎?」 「呃,我的護照……」 她尚在猶豫不決,對方又遇:「算了,你只要先把三天的費用繳清就行了。」 「可是我,」深吸一口氣,她硬著頭皮問:「可不可以賒賬啊你們這裡?」 男子愣了大約有三分鐘之久,然後以悍然的口氣拒絕她的要求。 「我又不是不給,只是晚點給而已。」她下意識的提高聲量,引來旁人的側目。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那你登一天我給一天,這叫銀貨兩訖,很合理吧。」說著她便從包包裡拿出十五元來。 「一次收齊是我們報社裡的規矩。」 「這規矩有問題,在我們那裡就不是這個樣子,以客為尊你懂吧?」 「嘿,你——」拗不過袁子青的瞎纏,那男子突然站了起來,「等一下,我去去就來。」等就等,誰怕誰?就不信你敢去叫警察來。袁子青表面很鎮定,內心十分惶然。 五分鐘後,回來的不只他一個人,還有另一名高大,留著落腮鬍,穿著雅痞族時興的白襯衫、吊帶褲,非常冷鷙的男子。 「就是她。」男子像指認殺人兇嫌般的指著她的鼻子,兩眼恭敬的望向請來的救兵。 這個人大概是報社的主管之類的,所謂先開口為強,袁子青馬上凝聚兩泡熱淚,拉著人家的袖口就說:「大叔,請你來評評理,我的朋友在你們的國家失蹤了,你們的警務人員袖手不管,報社又死要錢。」 「死要錢?」男子滿是驚疑地瞪向櫃檯後的人。 「不是這樣的我……」 不給人家申辯的機會,袁子青快速把話搶回來說。 「是這樣沒錯,我做夢也沒想到,你們這個號稱正人君子和霧一樣多的泱泱大國(歐琳太太在王爾德的喜劇《溫夫人的扇子》終場時所說的),居然一點人情味也沒有,又專挑弱女子欺負。」 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就差沒把櫃檯後的男子說成十惡不赦的大壞蛋。 「你說你叫季雪蘭?」男子的嗓音非常低沉,肅冷探幽的目光直盼著她的臉龐,眉宇間隱隱出現困惑和興味兩種截然不同的神色。 「是,是啊,有什麼問題嗎?」不會那麼倒霉,第一次撒謊就被人家捉包吧? 「請問詹肯斯爵士是你的什麼人?」 他指的是雪蘭的丈夫嗎?老天!這怎麼可能?! 袁子青胸口駭然地怦怦跳,眼淚和鼻涕都自動縮回,室內的溫度很低,她的手心卻無端的冒出汗來。 但願倫敦這地方,千萬別和她犯沖。 「他是……我的姐夫。」現在才明白何謂一謊需要百謊圓,希望老天爺可憐她實在出於無奈,切莫又讓她惹上更大的麻煩。 「噢!」對方的笑顏愈深,是那種很陰沉,很不懷好意的笑。 「不信你可以打電話回台灣問,我給你雪蘭家,呃不,是我家的電話。」怎麼那麼口拙呢?連額頭的汗都冒出來了,怎麼辦? 「不需要。」那男子說話時,炯炯的眼神仍緊盯著她,「你到我的報社來又哭又鬧,究竟有什麼目的?」 你的? 沒等袁子青回答,那櫃檯後的男子就搶著說:「她是來登廣告的,尋人啟事,找她的未婚夫,一個叫宋思齊的台灣人。」 「未婚夫?」那男子臉上的譏誚已經轉為嘲弄了。「你叫季雪蘭?詹肯斯爵士是你的姐夫,而你卻還有一個未婚夫?方便讓我看一下你的護照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