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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陳秋繁 其實也不能怪他不解風情,實在是他成長的背景沒有多少機會接觸到女人。他從小讀的都是純男校,上了大學之後念的又是理工科系,女生是少得可憐,更別提研究所裡整班是清一色的男人。 退役之後,他馬上進入父親大人為他在某知名電腦公司安插的工作,非常不幸的,他的工作環境中的女人不是老得可以當他媽,就是早已死去;而他這麼一待,待了兩年,直到他老爸認為時機適當了,才把他找回自家公司當起總經理,至此他才開始有機會慢慢接觸到別人老婆以外的女人。 林美玉故作害臊。 「哎呀,這種事你叫我怎麼說嘛!這種事男人不是都應該知道嗎?」她就不信她這麼說他還會不懂。 「有什麼事是男人都應該知道的嗎?」任凱森一頭霧水地反問。有什麼事是男人都應該知道,而女人可能不知道的嗎?她講的難道是當兵?可是這有什麼好不意思的。 「凱森,你真愛說笑,我就不信你到現在都沒有經驗。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笑話,一個二十九歲的處男,說出來誰相信。現在就連二十九歲的處女都寥寥無幾了,更何況一個二十九的大男人,當她林美玉這二十九年來是白活了嗎? 「經驗?」任凱森愣愣地看著她。「美玉,我真的不懂你指的是什麼。」 林美玉自懂得用做人的本錢來媚惑男人後,什麼樣的男人沒見過……看來她是獨漏了任凱森這類型的人物!對付這種男人用迂迴婉轉的方式根本行不通,要直接點明他才會懂。」 「你是真的不知道?我要你愛我!」這樣講夠白了吧? 他對她的要求顯然不知該如何回答。 這要叫他怎麼回答?她要他愛她?「愛」是要靠長時間的相處、瞭解和溝通之後才可能存在的東西。他們雖然認識了兩年,可是正式交往的時間也不過九個月而已。在他的心目中,她的確是和別的女人份量不同,可是他知道這還不叫「愛」……至少在他的感覺中這還不算是。 在任凱森的觀念中,婚姻是需要永遠經營的,萬萬不可因為一時的愛慾而失去理智。寧可婚後培養感情,也不要婚後濃情反成薄,到最後怒目相向,進而反目成仇,他要的是細水長流的感情,可不是辣得嗆口的激情。 他試著用最不傷人的口吻告訴她:「嗯,美玉,我明白女人都需要愛情的滋潤……可是,我認為愛情是靠時間培養,我向你保證婚後我會盡量在這點上做補償。」他不是什麼外向型的人,可以把山盟海誓隨時隨地掛在嘴邊,可是他剛剛那句話就是他對她的承諾。 林美玉這下可火了。 「誰在和你談愛情這玩意!我在和你談『性』,懂嗎?我要你和我做愛!你非要我把話挑得這麼明嗎?!」 任一個再怎麼沒有智商的男人也知道,當一個女人衣不蔽體地要求他留下來過夜的意圖何在,縱使不知道,他對著幾乎是投懷送抱的女體也不應該無動於衷。難道他連最基本的「Humannature」都沒有嗎?在林美玉所知的領域裡這種柳下惠型的男人根本不存在。 當一個男人出現這種無動於衷的反應時,他要不是個「性無能」,再不然就是同性戀! 等等,屬於性無能?同性戀?林美玉一想到這裡,原本黏著任凱森不放的胴體,一下子離他至少有三公尺遠。她上上下下打量任凱森,瞧他一副身強力壯的模樣,著實很難想像他會是個性無能……難不成他是個同性戀? 「美玉,這種事我們還是等到婚後再來,現在談這個好像有點操之過早了……反正現在距離我們的婚期也不遠了。」任凱森滿臉通紅地說。 這實在不能怪他會不好意思,因為他從小到大沒什麼機會接觸女孩子。男女之間會發生什麼事他當然是知道的,畢竟坊間有那麼多的書和錄影帶,他要想不知道也挺難的;再說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這種事他豈有不知的道理。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去做又是另一回事。 他覺得若沒有以婚姻作為保障而和女方發生關係,這對女方來說太不公平了。現下他和美玉雖已決定要結婚,但這種事等到成了正式夫妻之後再做也不遲。 任凱森的拒絕聽在林美玉的耳朵裡更加證明她的想法,但她還是抱著一線希望,要不然她這兩年豈不是白費了。雖說在這兩年間她並沒有放棄其它的機會,可是不可否認的,任凱森著實是她最好的選擇,她不能任她這兩年來的心血付諸流水。 她這時候也不故作清純了,反正她都把話挑明了講,再裝就不像了。 「凱森,就像你說的,我們都快是名正言順的夫妻了,這種事也是遲早會發生的,就當我們是婚前實習吧。你知道嗎?我對這種事真的很好奇……你是男人,你知道的應該比我多……你不會那麼小氣吧!」她在套話。她壓根不信他沒做過,除非他就如她所猜測的是個排斥和女人發生性關係的同性戀。 任凱森不知該如何回答。他知道他這個年紀還是個……處男有點奇怪,可是這麼奇怪的事就發生在他身上。當然啦,他也不敢說自己沒動過念頭,只是人類之有別於禽獸不就在人類可以控制自身的慾望嗎? 「嗯……這個……美玉……我……這個……不知道該怎麼對你說。」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一定以為他有經驗,只是他要如何告訴她其實他也是經驗貧乏呢? 林美玉脫掉任凱森技在她身上的西裝外套。 「我知道了,你什麼都不必說!這對我來說真是奇恥大辱。」 真的是奇恥大辱!千挑萬選的金龜婿居然是只大哆子!她竟然被他蒙在鼓裡有兩年之久而不自知……開玩笑,誰不知道他和她結婚打的是什麼主意,還不是為了要避人耳目。 她林美玉再怎麼笨也不會笨得去當個有名無實的任太太! 林美玉唱做俱佳地掩面哭泣。 「我知道是我不夠好,就因為我不夠好,所以你才不想碰我……」要分手得要有技巧點,小事變大、大事加劇,最後再點綴些無理取鬧,保證成功。 「不,美玉你誤會了,我絕沒有這個意思。我是說這事最好等我們結婚以後再說。」任凱森以為自己的拒絕傷害了她的女性自尊,連忙解釋。 「沒有婚禮了!不會有任何婚禮了!」林美玉說著,還把手上價值不菲的鑽石戒指脫了下來,往任凱森身上丟。「我們之間完了,以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這時她腦袋裡冒出的淨是以前曾列為候補的幾個凱子,心裡盤算著該如何重新和那些人再取得聯絡。 「美玉,你聽我說,我絕沒有嫌棄你的意思。」任凱森從小到大沒遇過這種情況,所以沒有足夠的智慧判斷其真偽,還真當以為林美玉的激動表現乃是他的拒絕所造成的。 「我不要聽,你走!」她拿起放在沙發上的抱枕狠狠地往他身上摔。「我們以後再也不要見面!」 「美玉……」 「走!聽到了沒有!」女人在歇斯底里時是非常可怕的。 「我……」 「我不要聽你說!」她誇張她用雙手拖住耳朵,「你走!」 任凱森見她這樣子,直覺地認為還是先離開,等她冷靜之後再說,現在說什麼都是白費的。 「好吧,美玉,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再來找你。」隨即,他拎起被拋在地上的外套,離開林美玉的公寓。 等到任凱森一出大門之後,林美玉立即眼淚一擦,上前將大門反鎖。 「開玩笑,我現在演的可是傷心失意的女人,怎麼可能乖乖地留到明天等你來找我,現在我要做的就是傷心出走。」她常自認實在該改行去演戲的。 她二話不說,走回自己的臥房收拾起行囊,準備來個不告而別。 「最好這輩子不要再遇到你這隻兔子!」 333 Nat King Cole正以他那略帶磁性的迷人聲音唱著動人的情歌,這時任何科技光源似乎都無法襯托出歌曲的優雅、感性,只有昏黃的燭光以及最好的葡萄得以匹配。 看來這也是個屬於情人的夜晚。 「來,絮飛,這杯敬你。」游篤良高舉他手中價值不菲的高腳水晶杯,「和我。」接著他一口飲盡杯中呈淡棕紅色的溶液,然後又替自己倒滿了一杯。 「嗯。」柳絮飛不是很起勁地舉起手中的酒杯,放在唇邊沾了點,算是應付了事。 他環顧他斥資上千萬請來台灣首席室內設計師操筆的結果。 「現場演奏雖然不錯,不過偶爾換換口味也不錯。更何況,這兒的設備可不比那些五星級飯店的餐廳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