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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易清心 難產的序文 易清心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看小說時也會順便看一下書前的序文。 再加上我的個性很有「規律」,所以都會乖乖地一頁頁翻閱下去,先看序文、小說內容,再來是後記,如果書中還有新書介紹和一些有的沒的,我也會乖乖看完。(基本上,我自認為像我這麼「服從」、「聽話」,凡事按部就班的人已經很稀有了。) 可是,「乖順」並不代表沒有主見。 每次我一看完序,就會去臆想小說的內容是否值得期待。當然,精采的序會令人期待小說本身有更加精采的內容,所以每次看完後,對於不滿意的我就會叨念上幾句。而序如果很普通,那,我就會開始懷疑,自己是否又花了冤枉錢,畢竟,倘若一個作者能寫出一本十萬字左右的書,那短短一篇序又有何難? 直到育貞姊通知我作品錄取,該交篇序文時,我才知道,短短一千字左右的文章並沒有我想像中的容易。 因為我才剛要出第一本書,根本沒有所謂的「讀者」可以在短文裡交談幾句,感覺此刻的自己好像在和空氣對話喲!真頭痛,和我家小狗講話,都比自言自語還要輕鬆,雖然它總是睜大眼,無辜地看著我的嘴巴又開又合的。 如果我說光是這一篇序文,就浪費了我十來張稿紙,不知道你們信不信?真的,我真的很挖空心思的寫,我甚至聽到那些無辜枉死的樹木在悲泣我的奢侈、浪費。 PS.我忘了,我還要懺悔,對那些我沒特別鍾愛、迷戀的作者--因為我曾經的批評。套句廣告用語:雖然我不認識你,但是我謝謝你。呃,謝什麼呢?哎呀,反正廣告是這麼說的啦,理由就自己想吧!因為我的腦子已經打結了,為了我這「第十二張」的序。 楔子 好不容易盼到小叔易鵬和親愛的老婆在電話裡情話綿綿結束後,易采荷連忙擺出她一千零一號的可憐表情,無辜似地哀求著。 「拜託啦!叔,你和言老師那麼熟,你去跟他說,他一定不會拒絕的。」易采荷努力央求著,一副楚楚可憐、泫然欲泣的模樣,令人不忍回拒。 可,易鵬並不屬於那些呆瓜中的任何一個,十八年的日夜相處,數百萬次地被易采荷又騙又拐,他如果還學不乖,無法識破天使臉孔下的惡魔,那他三十二歲的年紀都白活了。 「我為什麼要幫你去危害我的高中同學、如今的摯友?」明知自己一定會被易采荷吃得死死的,易鵬仍不願爽快地答應,能拖一時是一時。 「古人說,破壞別人的姻緣會遭馬踢,更何況這人是你的好侄女耶!」易采荷說之以理,雖然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曾有這麼個死人骨頭說過,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自己以後一定會變成作「古」的「人」。 「哦!」易鵬這個無意義的口語是回覆前半段的話,「恐怕是好毒的侄女吧!」這是他為她句末的話所下的註解。 「再說,我那美麗不可方物的嬸嬸,也是我幫你拐到手的。」不理會易鵬的調侃,易采荷逕自發表自己的高論,努力地對他動之以情。 「嘿!你還敢提,要不是你的攪和,早八百年前我就娶到老婆,早該有個兒子女兒什麼的了。」不提這還好,一提他的心火更大,怨氣更重。 「唉!也許我不該找你商量。讓我查查我親愛的祖父母、你偉大的爹娘居處的電話。」易采荷見動之以情不成,狡猾地抬出視她如珍寶的祖父母,威脅的意味表露無遺。「或許我該幫他們訂兩張從加拿大回台灣的機票。」 她棒打落水狗的語氣惹得易鵬第一萬次埋怨自家父母,幹嘛在生了大哥的十五年後又要讓他蹦出來「受苦受難」!?或者,他該去日本找小叮噹,讓他重回十八年前,阻止這鬼丫頭冒出來危害社會。台灣已經夠小夠亂了,上帝沒理由再派個惡魔來戕害這可憐的福爾摩沙吧! 「喝!」一張清秀的俏臉驀地放大數倍,把神遊太虛的易鵬嚇了一跳。 「怎麼,答不答應?」秀麗的臉龐卻不搭地配著威脅的口吻。 「回去收拾行李吧!我要為出賣朋友向上帝懺悔了。」更要為把言振安推入火坑而贖罪。不知上帝比較喜歡紙鈔,還是要多念幾句「阿彌陀佛」?咦!?上帝是天主教還是基督敦? 見他答應,易采荷馬上笑逐顏開地離開他的辦公室。 「總經理,二線有你的電話。」方秘書的聲音從電話裡傳出。 「喂!」易鵬按下二線,接起電話,口氣有點不善。 「鵬,是我。」 「韓傑,有什麼事?」聽出是好友,易鵬的口氣和緩許多。 「聽說今年你的二個寶貝侄女都該上大學了?」韓傑挑明話題。 「幹嘛?干你啥事?!」早知道這老小子不會安什麼好心。 「採蓮好像是考上北部的學校吧。」韓傑雖是詢問,語氣卻相當肯定。 「你到底要做什麼?」易鵬心中猛然一驚。 「我不介意幫你照顧孩子。」 「我很介意把小紅帽送進餓狼的口中。」他冷嗤一聲。 「或許我該列張群芳錄給你老婆瞧,讓她知道從幼稚園到國三的你有多行,拐騙多少良家婦女。」 易鵬第一千萬次埋怨父母,為什麼要讓他和這大魔鬼比鄰而居長達十五年之久,害他在韓傑面前毫無隱私。美麗嬌妻的醋桶是萬萬不能打翻的,要不然,他跳入黃河也洗不清身上的腥騷,為了自己的婚姻幸福,只能狠心犧牲柔順的採蓮了。 「好吧!我答應。」要把乖巧的採蓮送進虎口,易鵬實在很無奈,「拜託你多少要吐些骨頭出來。」要不然他就要提著頭顱去見大哥大嫂了。 「我盡量留些殘渣給你交差。」韓傑快樂地掛上話筒。 天吶!他今年是犯太歲,還是那兩姊妹犯桃花?一個堂堂總經理,居然淪為「皮條客」。易鵬第N次哀歎自己悲慘的命運。 第一章 一年前,在言振安熱鬧的歡送會上,唯獨易采荷一反平日的笑口常開,相反地,佔據她俏臉的是傷懷、是落寞。 這實在怨不得她會板著張臭臉來熏人,畢竟,今天要送別的對象既不是阿貓阿狗,也不是張三李四,而是言振安--她的歷史老師,更是她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記得二人初次見面的情景是在一觸即發的惡劣情勢下,也是在開學的第二天。 易采荷實在無法對講台上的帥老師虛偽地裝出一張笑臉,儘管他有工籐新一的睿智、羽山秋人的淡漠,儘管他是她自家叔叔常掛在嘴邊的摯交好友。雖然他該死的擁有本應令她著迷的外表,但,這仍無法彌補他開學第一天就缺席的「惡行」--據可靠消息指出,他那時仍在國外旅遊。 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而他,一個為人師表的身份,卻將遊樂擺在學生之前,不能守時地回來,這無異是另一種形式的無信,她替孔子唾棄他。 所以,她,易采荷,決定要排斥他,討厭到底。 只可惜,這抗戰雖未及八年,卻也短得離譜,易采荷的厭惡只堅持了二十五個小時--包含他「曠職」的二十四小時。正確說來,她在見了他之後的一個小時內,心就被收買了。而收買她的,是言振安的博學,及課堂上異於一般老學究的念課文,相反地,他會發表自己另類且精湛的見解。 自然地,他的學識及口才博得學生們的喜愛與推崇,很不幸地,也擄獲了易采荷的「芳心」。此後,她便成了他的頭號擁戴者,且大有「此志不渝」的意思。她還立了個偉大的志向--嫁給言振安。 而不過才相識短短二年,他便要轉調高雄--一個離她半個台灣遠的陌生環境。嗚,她不捨,她難過啊! 她怎能放心讓她內定的老公遠赴他鄉,傷害別的女人呢? 她嫉妒所有能接近他的女人。倒不是擔心他會被外頭的野花所迷惑,只是害怕太多女人會情不自禁地受他吸引,卻也遭他拒絕。在她們心靈受傷的同時,他也算造孽啊! 為了減輕他的罪孽,她一定要擄獲他的心,讓別的女人沒機會覬覦他。想來她這也算是造福人群的善舉吧!不管他真是被派轉調高雄,亦或為了逃避她的深情而自動調職,反正她早已暗自決定--這輩子,非他不嫁。 早在相見的那刻起,二人的命盤已相混,如糾結的絲線般,分不出你我。 也許,一年多的別離,可能會模糊他對她的印象,但再次的相逢,她定會在他的腦海裡刻下一頁頁兩人共屬的回憶,且永遠抹滅不去,一定。 女人或許是善變的,但她對他的心卻始終如一的堅決,而她也會讓他明白。 想著往日的一切,易采荷相信自己的抉擇。她相信,即便她只有十八歲,但憑她自己的眼光所挑上的男人是值得她托付終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