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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亦舒    


  我看看那兩個圓面孔的孩子,「見過的,家瑛小時候,我買過一件泳衣給她,鮮紅色,荷葉邊,穿上活像一隻洋娃娃。」

  家瑛笑,「我自己倒忘記了,有這樣的事嗎?」

  家璞說:「明表姐根本不記得我們誰管誰,」他笑,「見了我們就敷衍。」

  我好不尷尬,「誰說我不記得?從右邊過去是彼得、思恩、瑪莉、小三、玲玲、二弟、家瑛、家璞……」我發現一張陌生面孔。

  這是誰?

  他們都似一個模子倒出來的──大眼睛高鼻子,一面孔的陽光朝氣,穿得無瑕可擊,但我沒有見過這個男孩子。

  「好好好,」媽媽說:「有甚麼急事?我們不留你了。」

  「你們還要坐到幾時?」我愕然,「在這裡吃晚飯?」

  「你別管我們,」姑姑笑,「去去去。」

  我說:「媽媽,這裡由我付賬吧,」

  「不用,你先走。」

  我只好離開人群。不是不寂寞的。

  那些孩子們,沒多久之前,還都是嬰孩,看看他們牙牙學語,沒多久就成長,到外國留學,現在怕都有了蜜友,說不定幾時成家立室,留下我一個人孤零零的。

  我在附近的名店逗留一會兒,選了幾件衣裳,捧回家去。

  我不與媽媽同住。相反的是,她自老房子搬出去到簇新的住宅區住,而我則留下來。

  我喜歡老房子的溫馨,而且說不定甚麼時候要拆,更覺珍貴。

  傭人替我開門,我把大包小包往屋子裡扔。

  她說:「楊先生來過電話。」

  「給我倒一杯好茶來。」

  我擱起雙腿,讓血液流通。不知為什麼,最近兩條腿酸得慌,不知是站多了抑或走多,或是年紀大。

  電話又響,我接過。

  「明濤,今天我來陪你吃飯。」他一開口便這樣說,算死我會在家等他。

  「好。」我只答了一個字。

  還是結婚的好!丈夫不回來才通知太太,現在陪我吃一次飯,便要大肆預告,最好我擲出紅地氈歡迎他。真窩囊。

  我微笑,但是有幾個女人真正能夠過獨身生活?我的意思是,完全沒有男人的生活。不大可能吧,不過有些女人守秘,有些女人宣揚而已。

  我屬於半守秘,與楊必業來往,我不瞞人,但如果親友問起「什麼時候結婚」,我必然答八字還沒有一撇,一於否認。並不是撒清,私人的事情最好別讓人知道,留條後路,將來有什麼轉變,也可以有下台的機會。

  我跑到浴缸去泡泡浴。

  電話又響。

  我在洗手間內接過話筒:「我知道你今天會來。」

  那邊問:「你真的知道?」

  是陌生人的聲音。

  我如出浴忽然被生人窺視到,連耳朵都漲紅了,又不能掛電話,只好問:「哪一位?」

  「我叫劉振華。」

  「我不認識你。」

  「剛才我坐在家瑛及家璞當中。」

  「啊,你不是我們家的人。」

  「不,我不是你的表弟,我是他們的朋友。」

  「有什麼事?」我的聲音仍然很親切,我同這班小鬼簡直混得爛熟,他的朋友我也視之為小朋友。

  「想約你出來。」

  「今天不成,今天我沒有空。」

  「等楊必業是不是?」

  我訝異,「你怎麼會知道?」

  「家瑛說的。」

  「哦。」這小子,什麼都給我說了出來。「明天吧,明天你們在哪裡?」

  「老地方吃晚飯。」

  「太花費了,天天吃就一千幾百,沒個譜。」

  「是是。」他唯唯諾諾,但聲音中有說不盡的笑意。

  我歎口氣,我老了,動不動便開口教訓人,對不相干的年輕人也這樣。

  「明天會自己到。」

  「七點半我來接你。」

  「不用接。」我說:「我不一定先回家。」,

  「那麼明天見。」他掛了電話。

  叫什麼名字?劉振華。

  我自浴缸中出來,看到楊坐在我睡房一角的椅子上。

  「咦,怎麼來了?」

  「臨時取消一個約會。」他閒閒放下一本雜誌,「跟誰通電話?」

  「一個小朋友,是表弟表妹的夥伴,他們約我明晚出去。我還要到銀行去取錢,那班小鬼頭怕不吃掉我數千元──咦,你幹嘛這麼關心我?」

  「我最怕別的男人打電話給你。」他微笑說。

  「一定要霸佔住,不必論是否需要,非得霸住。」我也微笑。

  「幹嘛要提現鈔?」他改變話題:「我替你去領一張副金卡。」

  「我一向不用信用卡。」我說:「要申請,我自己也有金卡,我老媽那張的號碼還是第四十七。你對小歌星去獻殷勸吧,」

  他餚我一眼,「你的醋味跟跋扈,又跟小歌星有什麼不同?」他很幽默。

  「是的,」我顯然坐床邊,「有一日我同自己說,萬一環境轉變,三天不吃飯,三天不洗澡,我還跟乞丐有什麼不同?何必太看重自己?」

  「可是到底那種情況不會來臨,此刻你仍是譽滿香江的方明濤大律師。」

  「譽滿了近十年,人都麻木了。」

  「我記得我向你求過婚。」

  「我沒有把握叫你不同小歌星出去。」我懊惱的說。

  「哪裡有什麼小歌星?」他怪叫,「你把我當犯人,一定要我對你坦白,然後你才為我洗脫罪名,真受不了。」

  我笑出來。他真是個滑頭,死不認罪。

  「什麼地方吃飯?」他又改變話題。

  「不去了。今天在家吃咖喱。」

  「噯,我也愛吃你們家做的咖喱。」

  「你最喜歡吃星馬歌後做的咖喱。」

  「越說越離譜了。」他作勢要把我推到床上去。

  我笑也笑不出來。

  「怎麼了,生我的氣?」他住手。

  「不是,手上有幾件棘手的案子。」

  「有福不享。」

  「做到這個地步。」我無奈的說:「縮不了手,回不了頭,你叫我怎麼走回廚房去?」

  「這兩年你老了,」楊惟恐天下不亂。

  「去你的!」我下意識的摸一摸面孔。

  「一到下午四五點,你開始疲態畢露,你的職業勞心勞力,且沉悶,苦幹苦幹苦幹,但一點榮譽都沒有。」

  我夷然,「你想我轉行幹什麼?開時裝店?寫愛情小說?做公關小姐?j

  「又一天到晚同男朋友吵架,」楊說:「把我吵掉你想再找個人就難了,三十六歲的人附,都不曉得珍惜感情。」

  我仰起頭,「我不是沒想過,當真吹了,也只好一個人過一生。誰叫我自己不好,一直沒把感情生活放在第一位。」

  「香港的女人越來越理智……」楊埋怨。

  「到台灣去吧,」我笑,「台灣女人好,肯替男人還債,肯低聲下氣,肯甘為二房!真的,我都勸男人往台灣跑,至於我們這些香港女人……只好以事業支持社會繁榮,我們為工作而生,不是為愛情而生。」

  「一天到晚借題發揮,誰認識台灣女人?」楊冷笑數聲,「最近見面老是吵架,莫名其妙。」

  「悶。」我說。悶得坐立不安。

  「還沒結婚哪。」他提醒我,「婚後豈非更悶。」

  我伏在桌子上打瞌睡。

  「明濤,別再折磨我了。」

  我抬起頭來,「我真的疲倦,有時候心中想,就算洛由超域在床等我,我也提不起勁來。」我咕咕的笑。

  「離譜!」他生氣了。

  我斟著白酒喝,他把杯子搶過去。

  「別為工作付出太多。」

  「我很疲倦,想睡覺。」

  「好,趕我走。」他站起來,「任性的方明濤。」

  我抬起頭來,「我只是想休息。」

  「你可以推了我,不必白白叫我走一趟。」

  我不想同他吵。「對不起。」

  他走了。

  我回到床上去躺著,蓋薄被子嫌涼,蓋厚被子嫌熱,枕頭高覺得不舒服,不用枕頭又覺得頭暈,索性起床看小說。

  人就是這樣子得福嫌輕。

  至深夜總算睡了。

  第二天工作情況激烈,不用細說,臨走叫老媽的司機來接我,連車子都開不動。

  回到家大溉面色很差,女傭人都問:「小姐,你不是不舒服吧?」

  「沒有沒有。」我還要出去強顏歡笑呢。

  楊來電問候我,我懊惱的說:「明明有七分光,結果還是訟輸。」

  「非戰之罪也。」

  「你當然這樣說,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喂,你要我怎麼說?」楊問:「你太難了吧?j.

  「最近一年我的案子都沒辦好,心裡悶得不得了。」

  「明濤,我無能為力。」

  「標準的晴天朋友。」

  「明濤,這年頭晴天有個朋友已經算不錯了。」

  「我們改天再說,我要換件衣服出去。」

  「晚上要不要我再打電話來?」

  「不用了,我會找你。」

  「好好好。」他掛電話。

  我塞一手袋的現款,披上衣服,便出門口。

  到了老地方,我沒有看到一大群人,幾乎懷疑自己走錯地方。

  剛站在飯店門口猶疑,侍者上前來說.!「方小姐?在那邊。」

  我看過去,一個年輕的男孩子站著等我。

  我定睛一看,不錯,正是昨天那個圓臉蛋的小朋友。

  我坐下來,「他們呢?他們還沒有到?」

  圓面孔小男孩子說:「今天只有你跟我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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