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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亦舒 離婚之後,家也不大去了。 總要避著嫌疑,父母老覺我一離婚就連累了他們──沒面子,中國人最講究面子,因此樣樣都要比:我女兒的婚姻比你家女兒成功,我女婿賺得多,我的家面積夠大……炫耀之下,爭足了面子,皆大歡喜。 而因我的緣故,他們失了面子,因此對我忽然冷淡起來,而且即懷疑我在外生活不端,時常以一種暖昧的口氣問道:「一個人還寂寞時...」 我也不曉得如何回答。因此漸漸的就疏遠了。 父母也不過是如此。 結婚的原因不外一種!情投意合,離婚的原因許有一千種。 而我與忠華的婚姻,從來沒有發出過燦爛的光輝,我倆在一起走了半年,大家都覺得對方還可以,太多人問:「幾時結婚?」為了交待社會的壓力,也為了實在到了結婚的年齡,於是兩人就結婚了。 一切不重要,感情是可以培養的。 婚後生活異常沉悶,他不是一個懂得照顧自己的男人,而我在下班後往往有太多的勞累與委曲,連開口都懶,兩人沒有共同的興趣,漸漸生疏。 然而我數不出忠華的缺點。他甚至不是一個值得恨的男人。 可惱的許是他的父母,婚前原本打算津貼我們一所房子,婚後一年尚若無其事,忠華住在我的公寓久了,親友們大樂,多了個說閒話的題材----朝露要貼了公寓才嫁到丈夫之類。然而事實確如此,我只好一笑置之。 也不是每個人結婚都有父母送一間房子,可以擱著十多層……而忠華並沒有為我爭取,很多事情加在一起,千絲萬縷,我不願意做一個每天抱怨的小婦人,也不需要一個丈夫來做擋箭牌,因此很平靜的提出離婚。 他並沒有生氣,大概也覺得有這個需要,仍然問:「為什麼?」 「因為,因為下班回了家我不想再開口說話。」 他想了一想:「是沒有什麼好說的。」 兩人靜默了一會兒,他又問:「不離婚不可以嗎?」 「離了婚比較有誠意,何必拖泥帶水。」 「說得也是,無可挽回了嗎?」他仍然很平靜。 「可是可以的,但是兩人需要犧牲許多,沒有這種必要。」 「我要改變什麼,才可以挽回這段婚姻?」他很有誠意。 「沒有什麼需要改變。」我答。 「一切都太遲了?」他很難過的問。 我笑了。如果提出他的缺點,不免牽涉到人身攻擊,引起大吵一場,有失風度,現代女性至要緊的是風度 就這樣離婚了,自結婚第一日起,到最後一日,他都住在我家,搬出我的公寓,他又搬回父母那裡,從頭到尾,他並未曾有過自己的窩。這是主要原因,不消細說:原本想丈夫照顧我,結果反變成背著個大包袱,日子久了,體力精力不支,趕快在未曾崩潰之前放下負擔,明智之舉。 在要緊關頭,每個人愛的都是他自己,我也不例外。 據說最難復合的是這種自然死亡的婚姻,也最得不到大眾的同情。 但是誰需要大眾的同情呢? 喧鬧了這些日子,我靜下來。下了班倒一杯十七年百靈釀加冰,看電視新聞,一切像沒有發生過一樣,我嗟歎了。 閒時也約往日的女友出來喝杯茶,閒聊一下。 麗麗跟我說:「朝露……都說咱們時代女性越來越難,也是事實,像你跟忠華的事,我是明白的,男人沒有鬥志,那簡直…女人誰不想略享清福,在家養兒育女呢,沒有錢是行不通的。」 我不出聲。 後來我們去觀光時裝店,東西貴得下巴掉出來,然而也買了兩件毛衣,都是兩千多三千元一件的。 麗麗慨歎的說:「女人一雙手能賺多少?還企圖置洋房遊艇嗎?還不如穿在身上,也不枉這半輩子。我才聽說的,江玲玲--你總記得HH洋行總經理那個出名美麗的女秘書?現在被著名富豪趙勝收起來了。生日他送她一隻方鑽戒子,價值七百萬!」麗麗的語氣不是艷羨,而是不置信。 我皺上眉頭,「七百萬?這麼貴?只要江玲玲滿意,七萬塊也已經夠了。」 「我也這麼想,」麗麗說:「而且也根本不知道鑽石竟貴成這樣了。」 「是全美的吧。」我詫異。 麗麗歎口氣,「後來我就想穿了、七百萬!現在月入一萬的女人都可稱女強人有餘,七百萬要做七百個月,朝露,那是六十年呀,我頓時覺得英雄氣短,立刻跑出來買衣服,哉斯詩韻也顧不得了,還省什麼鬼呢。」她心灰意冷,「錢的聲音最大,不是我沒志氣,而是實在累了,月初到月尾,朝九晚五,天天掛個面具討好人,還有大學文憑傍身呢!一萬塊錢一個月,唉。」 我很蒼白,我完全明白這道理,不見得麗麗會得與我為了一塊鑽石去賣身,但是聽了這種消息,難免有點感慨。 我自架子上取出一條半截呢裙子,「這是華倫天奴,可以穿上三季,價錢辣點也不妨。」 我說:「就是它吧,改短兩寸。」 可是我十天八天也沒有去公司把它拿回來,一則天氣還暖,二則沒興趣。 另一個女友敏儀的想法又自不一樣,她覺得離婚是不必要的,一則男人本性都差不多,二則夫妻關係最好像同學一般,同舟共濟。 「──除非他有了第二個女人,那就太沒面子了。」 我微笑。有很多太太非常懂得容忍丈夫外頭的女人,道行之高,匪夷所思,各人有各人的天才,這年頭做誰都不容易,還不如做自己──做生不如做熟,各人有各人的包袱,各有各的痛苦。 敏儀問:「你有沒有想到忠華?」 「呵有,他是一個非常可愛的人,永遠長不大,怪像小飛俠的,但是你知道……」我永遠不曉得評論忠華,說說就說不下去。 敏儀說:「昨天晚上,讀魯迅的華蓋集,他在序中大約這樣寫:我小的時候,也以為自己會飛,可是到了現在,仍然留在地上,時間都用來補小瘡疤……我讀了之後,忽然就哭了。」 可是在說這話的時候,她卻是微笑的。 她說:「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我很難過,「別這麼說哩。」比起那些盲人跛人,我們應當慶幸。我說:「孟子說:人有三樂,父母俱存,兄弟無恙,一樂也。」 「你相信嗎?」 我說:「我不相信虛無飄渺的不樂。」 敏儀說:「你是越來越現實了。」 「那是因為我吃苦比你們多,在事業與工作的道路上都沒有你們順利。」 「離婚是不必要的。」敏儀說。 我終結這一次談話:「有頭髮的誰想做癩痢。」 在家靜了一兩個月,就有男生約我出去。 鄒爾斯是可人兒,我同他說:「我很想與你約會,但是一個月卅天當中,陪你吃中飯的妞有卅名,資格略高,可以陪吃晚飯跳舞的又是卅名,我何必在群雌粥粥中佔一份子?」 鄒爾斯問:「那麼,朝露,你陪我去曼谷如河,咱們痛痛快快玩兩個星期,我不是要動壞腦筋,你知我一向喜歡你。」 「曼谷?」我笑咪咪的答:「巴黎我還不去呢。」 「朝露,很多女人願意呢。」 「是,我知道,所以很多女人都比我快樂。」 「朝露,婚也離了,你還這麼想不開。」 我正顏說:「鄒爾斯,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女人離婚,是因無法與丈夫共同生活,與伊之人格無損,你不是想告訴我,離婚婦人等於跳樓貨,平賣賤賣,任人揀拾吧?」 他有點慚愧相。 我歎口氣,「世人的想法與你大約相同吧,所以很多女人不肯離婚。」 「對不起。」 「鄒爾斯,算了。」 「出去旅行一下,你會高興一點。」他勸我。 「我沒有什麼不高興呀。」真的。 我並沒有強顏歡笑,我沒有比誰更不愉快,我心中是沒有如刀割的感情,不火躁不失眠,我也沒有加以壓抑自己,我活得很枯燥很正常。 晚上看電視,默默然,是,我也能常自慨歎,只是一向反對無病呻吟,有些女人喜作敏感柔弱狀,動不動要咯血的,我有那麼多血,早捐給紅十字會了,不作無謂的浪費。 忠華這塊茅圓磚頭,又臭又硬,離開後就很少來電話,近況不知怎麼樣了,像他那樣可愛的男人,原本人見人愛,現在白白為我蒙上污點,貶為離婚男人,真是…… 晚上坐在床上半晌,也就睡了,並沒有失眠。 我只是想:其實我們兩個人都沒有過錯。 後來我認識了梁亨利,是因麗麗的原故,麗麗對亨利相當有意思,因此想盡辦法拉他出來,為了避免太露痕跡,叫我與敏儀作陪客。 敏儀那晚打扮得好漂亮,險些搶了麗麗的鏡頭,麗麗就不悅,第二次再聚會,就沒有敏儀的份,獨獨挑我。 我很幽默地說:「長得醜也有好處,可以大飽口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