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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亦舒 馬利詫異的說:「她不是我們的妹妹,毛毛算起來,還是小王的學生呢。」 「學生,學什麼?」 小王緩我一眼,「夠了夠了,馬利,戲開場了。」 他夾著她忽忽離去。 學生。 小王教的當然不會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問愛瑪,「那時小王不是在大學裡教過什麼一.」 「校外課程的攝影科。」她提醒我。 「對了對了對了。」 可愛的愛瑪,記性真正好。 看樣子小王定是在那個時候結識了毛毛。 但慢著,「哪裡有十六歲的大學生。」 「不一定要大學生才可以參加課程。」 又一言提醒夢中人。 資料已經不少,只是,沒有她的地址。 過兩天,我打電話找馬利,大家都那麼熟了,無所謂。 我開門見山,「馬利,我不見了毛毛的電話號碼,你再告訴我一次。」 她慧黠地笑,同我鬥智,「我不認識任何叫毛毛的人。」 「喂!」 「對不起,小王叫我扮啞巴。」 「馬利,你幾時變得如此賢良淑德。」 「我一向三從四德,復古了,你不知道?」 「說,毛毛住什麼地方。」 「忘記這件事,沒有這個人。漂亮女孩子多的是,人家沒興趣做模特兒。」 「你問過她,嗄,你問過她?」 「我不認識她,怎麼問。」 我摔下電話。 好,小王,你勝利,你狠。 不過,你別小覷我,我自有一套。咱們慢慢耙,一年不行便兩年,兩年不行三年,我有的是時間,她有的是青春。 可是不用隔那麼久。 氣溫直升,一到中午,連天文台都用酷熱這種字眼。 是我先看見小王。 我與一班漂亮女孩子喝完冰茶,自麗晶出來,一眼看到小王的車子停在門口。 很自然的走過去,手搭在他的車子窗框,「嗨。」我說。 頭一探進去,人呆住,嘴張開,眼睛瞪大。 毛毛,坐他身邊的是毛毛。 要命要命要命,真人比照片漂亮十信,原來包在頭巾下的頭髮長而捲曲,皮膚象牙色,嘴唇顏色也淡淡,大眼睛鬼影幢幢。 我瞪著她看,目光離不開。 過半晌我問:「你叫毛毛是不是?」 她微笑,點點頭。 「我是天地畫刊的總編輯,這是我的卡片,如果你有興趣做我們的模特兒,請給我電話。」 她收過卡片。 我大樂。 但小王,可惡可俗可厭可恨可誅的小王,他竟然在這種要緊關頭發動引擎,要把車子開走。 「小王,小王!」 他招呼也不同我打,便駛走車子,我若不即時鬆手,怕不要摔一大跤。 王八,真該姓王。 幸而身後的美麗女郎群擁上來,扶住我,我才不致出醜。 我會要他好看,悻悻地發誓,這小子,他會後悔求饒。 在公司裡,當然是我凶。 我逼著他解釋。 「說,有什麼比我倆的關係更重要?十多年的同學,朋友,同事。」 他心平氣和的說:「是呀,沒有人比我們的關係更重要,所以你要小心,希望我們繼續友好。」 小王口才挺厲害。 「來,看看這一輯透明片。」 「是什麼?」 「來看。」 我亮燈,把透明片放燈箱上。 咦,主角是動物,拍出小貓各式各樣趣怪的樣子。 「你童心大發?」我問。 「可不可以用?」 「外國早已有了。」 「那麼看看這一輯。」 我們再研究。 是次題材更有趣,是銀行區大雨傍沱中年輕職業女性上班時狼狽模樣。 「好極了,這輯是專業水準,我們用。」 「真的?」他大悅。 我抬起頭來,「這是誰拍的?」 「毛毛。」 「誰?」 「毛毛。」 我倒呆住,沒想到找她拍照找不到,反而用了她拍的照片。 小王興奮的說:「我鼓勵她拍攝城市小景,譬如說沙灘風光,校院一角,午餐記趣等等。」 「由你來拍,豈非更好?」 「不,由她清新的眼光捕捉鏡頭,更加理想。」 「說得是好,一個月一輯,稿費從優。」 真是意外收穫。 「但是,長得那麼漂亮,不做幕前豈非可惜?」 「人各有志。」 「好,好,好。」我舉起雙手投降。 到此為止,不能再緊逼。 我再看那些照片,真把白領女的苦處勾出來,在大雨中,傘與傘打架的有,搶車子搭的有,混身濕的也有,衣著名貴,化妝精緻,都敵不過一場雨,辛苦。 我得親筆為她寫說明。 那麼年輕那麼好看,又肯動腦筋,上天待毛毛真不薄。 但是,我什麼時候才有機會真正認識這個女孩子中. 嘉露自巴黎回來,到雜誌社探訪我們。 漂亮女郎多數沒心肝,她是例外。 我問:「賽納河無恙乎。」 她不回答,只走到毛毛的照片前去,訝異的問:「這是誰?」 我想一想,只得說:「我們的攝影師。」 「攝影師?」嘉露不置信,「這如果是攝影師,我們還怎麼擔任模特兒?」 「信不信由你。」 「我想見見她。」 「她不喜見人。」 「你看,」嘉露很感慨,「越是醜八怪越是愛出鋒頭,真正的美女躲還來不及。」 我微笑。 「群眾買下名人的青春與天賦,利用他們到盡頭,然後棄置他們。做普通人最好,付出小小代價,愛看誰就有誰。」 「這是巴黎給你的哲理?」 「可以說是。」嘉露笑了,「記住,有機會介紹這位小姐給我認識。」 她留下小禮物,離開。 殘酷的小王仍把他的高徒收得密密。 她每個月都托小王交照片上來,我再也沒有見過她。 所選之題材非常受讀者歡迎,一年後,她已經成為本刊台柱之一。 又是大暑天,又令人奄奄一息,又是一頭大汗的日子,懂得享受的小王他遠赴北歐歇暑去。都說干藝術的怎麼怎麼窮,那不過是閣下學藝不精,你看小王,任何一級的董事處長老闆還不及他,每天工作三小時,一星期五天,一年十個月,生活優悠,做著他深愛的工作,老實說,不付他酬勞他也愛干,何況收入豐富。 這小子。 大家都沒想到毛毛會打電話上來。 她說:「截稿的時間到了吧。」好,有責任感。 「我過來拿。」瞧,不用急,再度見面機會終於來臨,不由得有點緊張。 「下午我自己上來。」她笑。 噯,越是漂亮的女子越沒有架子,早美成習慣,何用耿耿於懷。 整間雜誌社沸騰起來。大伙嚴陣以待,要看清楚她,最令人開心的是混賬小王不在本市。 毛毛於下午三時蒞臨。 大家一看見她,全體呆住,鴉雀無聲。 當然由於她的美貌,但我們也看到她肋下的枴杖。 她左腿比右腿約短了六公分。 啊水落石出。 我是第一個恢復常態的人,熱誠的迎上去,招呼她坐下,其他同事也相繼過來閒談。 面孔上都不露出來,心中卻都絞痛。 好,小王,原諒你,算你。 不過,我說過要發掘她,就一定要做到,即使不能做模特兒,也能做攝影師。 我請她到編輯室坐下,把她過去的作品同她討論一番,指點一二,又計劃將來的題材。 她很感激,澄清的黑眼珠全神灌注看著我,我心中告訴自己:一定要更加痛惜她。 小王也這樣想吧,所以如珠如寶似看守她。 稍後我差公司的司機送她返家。 同事們圍上來,嘖嘖稱奇。 我揚手,「讓她靜靜做一個幕後工作者,永遠不要成為名人,」我停一停,「她的作品可以成名,但人就不必。」 這裡面具有極大的分別的。 小王渡假回來,上來開門見山:「真相大白?」 我點點頭,「何必相瞞,我們都不是那麼膚淺的人。」 「膚淺的是我,覺得她需要額外保護。」 「也難怪,真像件落胎瓷。」我長長歎息。 「她是本刊最年輕的攝影師?」 「絕對。」 我與小王緊緊握手,「一定要把她訓練成才。」 他也說:「一定。」 我們計劃明年讓她嘗試拍彩色內頁。 後年可以拍封面。 同事 陳曉非在星期一清晨甫睜開雙眼,就知道這不是她的日子。 大雨。 她頭痛。 必需要在九點半之前抵達大豐實業公共關係組見工。 她呻吟一聲,掙扎下床。 辛苦得她說:「我一定要死了。」只要能夠再躺回床上,繼續睡它十個八個鐘頭,曉非在所不計。 但找工作實在是太重要的事,她運用僅有的意志力,把面孔埋進冷水裡。 這次見工不會成功。 以她目前這種精神狀況,喝一杯茶都不會成功。 她拉出前年見工時穿過一次的套裝。 差兩年而已,曉非的感覺像是已經老了十年。 兩年前她剛自大學出來,雄心萬丈,精力無窮,考進工作崗位,勢如破竹,節節取勝,不消一年,便成為老闆的愛將。 她可以不眠不休,連日連夜趕計劃,曾經不止一次聽到同事讚歎「年輕真好」。 而且她遇見了楊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