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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亦舒 心底下我會閃過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為他的女朋友打傘」半邊肩膀淋得濕透——像夜半夢迴,有心事要說,不知道找那一個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預備上班,電話鈴響起來,我去接聽。那邊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嗎?」 「為什麼一連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麼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電話給你,沒人接聽,你的節目這麼多?」 「你怎麼了?你發神經?你有什麼資格質問我?」 「我沒有資格—?」 「當然沒有!你走之前又沒有擱下三年的米飯錢給我,我幹麼要聽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電話來,我見了你面還未必把你認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氣沖沖的放下電話。 走到樓下看見小張站在那裡。 「小張!」我詫異,「你?」 「是,來接你上班。」他說。 「我自己有車,你何必麻煩?」我笑。 「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機會。」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進他臂彎裡。 百步之內,必有芳草。 我現在心情不一樣。我問:「小張,假使很遠的地方,有個朋友打電話來質問我假期在什麼地方玩,我該怎麼答?」 「很遠的地方。多遠?」小張問。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為什麼?」 「他管你去過什麼地方?你有沒有管過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說到我心裡去了。」我說,。 「他那麼緊張你,為什麼要離開你到別的國家去?」 「而且他已經有三千日沒有見我了,頭尾跑掉兩年有餘。」 小張說:「這人臉皮一流的厚。你仍然愛他嗎?」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類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將來大家見面,還是朋友——本來我想給他留個好印象,但他沒有給我下台的機會。」 「感情最容易變酸,比乳酩還容易壞。」 「說得沒錯。」我很惋惜。 「你們在一起很久嗎?」小張想打聽什麼。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復了一貫的聰明調皮。 小張看我一眼,「人家都說追求你最難,因為你自己什麼都有。」 「我沒有丈夫。」我笑說。 「這誰不知道!」小張笑。 乃明的電話絕了跡。又過一個星期,小張送我下班,在門口下車,我向他道再見的時候抬起頭,彷彿看見乃明站在我家門。 我以為眼花看錯,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張向我揚揚手,說「明天見」,開走車子,然後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來叫我。 「你怎麼忽然回來了?」我一點驚異也沒有。 「我想念你。」他說:「回來看你。」 「是嗎?」我淡淡說,「你應該先打個電話來,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麼我陪你休息,我想與你說說話。」他說:「剛才那個是誰?」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車子嗎?」他喋喋不休,「為什麼不坐自己的車子?」 我站在門口跟他說:「我高興做什麼,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麼變了,茱莉,為什麼還不上樓去?我們在這裡要站多久?」他問。 我端詳他,我發覺我並不認識他。這個乃明不是二十八個月前的乃明,現在他只是一個自以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與你上樓。」我說。 「為什麼?」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說。 「茱莉!」他拉住我。 我掙脫,「放開我——」 這時候小張的車子忽然兜回來,停下,他自車內探頭出來:「你沒聽見?她叫你放下手!」 「小張!」我如遇見救命王菩薩似的奔過去。 他推開車門,「上來。」 我跳上他的車子,關緊門,我跟乃明說:「你走吧,我不願意見到你。」 「你——」他憤恨的追上來。 「你如果早一年半載來,我的態度又不同,現在太遲了,因為你只顧到你本身的需要。你得到過機會,機會錯過之後永不回頭,你走吧。」 小張等我把話說完,就開動車子。 我把臉埋在手中。小張問我:「上哪兒去?我們去喝杯咖啡好不好?」 我點點頭。 坐在咖啡店裡,小張善解人意,不問也不出聲,只是陪著我。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說:「你會覺得我很冷酷吧?」 小張說,「不。」 「為什麼?」我抬起頭。 「是他先離你而去的,當時他並沒有理你的死路,你生存下來是你的本事,你們之間的事當他離開的時候早已告一段落,他這次回來見你,不外是因為他沒有見到更好的女孩子,至於你,你回不回到他身邊,完全是你的自由與選擇。」 我很感動,覺得他非常明事理,並且能夠在短時間內把一段複雜的事分析得 「再且你一定經過一段傷心的日子,」小張說「他知道嗎?他在乎嗎?感情不能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正如你說的,他有過他的機會,他錯過了,沒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說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還站在那裡,或是騷擾你,你盡可以報警。」 「是的,」我說「我對他再也沒有感情。」 小張送我回去。乃明並沒有站在門口。我鬆口氣,奇怪,以前那麼使我跳躍興奮快樂的一個人,現在使我這麼厭惡,真是奇怪。 我上樓,與小張道別。 以後我都沒有見過乃明,他也許回加拿大去了,也許沒有。在他離開我之前,他應該考慮到這個後果。 因為我對他好,他就認為我是他家客廳傢俬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遺憾的是:我曾經盡力想給他留一個好印象,而他還是恨我了。 我跟小張說:「男女之間沒有愛,仍可以做朋友嗎?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語。 我則低下了頭,我與康乃明的故事,至此為止。 等你 我約秉森在克佑公園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飛機到倫敦,我趕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電話給他。 「想我嗎?」 「想。」 「下午二時在克佑公園。」 「好。」 情人的對話大同小異,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關? 放下電話洗一把臉,叫一客三文治充飢,我看到梳妝台上放著一盒紙包裹的禮物,上面有他的筆跡:給我所愛的人。 我拆開來,是一隻金手鐲,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著他換下來的外套。 這是我們一年一度的幽會。 我叫計程車到克佑公園,正下毛毛雨,空氣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開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見秉森就在這裡。我獨個兒,他陪朋友遊覽。 我請他替我拍照,他給我卡片。 在歐洲,但凡說英語的,都好算親人,碰上黃面孔,博士與唐人街餐館侍役都做朋友。我與他約好在夏蕙吃晚飯。 秉森在英國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對我無微不至,我覺得有安全感,他成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變成習慣以後,我不想離開他。 我們在一起過了四年。 秉森遠遠的走來,他撐著黑色的雨傘,我趨向前去與他擁抱。 「你好嗎,我的小蝦。」他親吻我。 「你呢?」我問,「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訂好桌子。」 我們散步,雨漸漸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們回酒店休息。 「怎麼樣?你願意到大陸,還是留在英倫?」他笑問。 「什麼都好,只要與你在一起。」我說。 「我是一個幸運的人。」他點點頭。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問。 「最近更不堪,」他的聲音低下去,「因為電療的緣故,頭髮脫落很多,看樣子只是拖時間。如果她沒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順的向她提出離婚-;——」 「我們出去逛逛馬路,」我溫和的說:「有人托我買大衣。」 不想他說太多。 我繞著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並不知道是否真正愛他,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來了,當事人遲遲不發覺,去的時候,靜悄悄,不易知曉。 我們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內疚,我早已習慣他的情緒,自管自享受著音樂。 我不認為我會與他結婚,婚姻關係至少在開頭的時候應是純潔的,不能摻雜,我與秉森比較像老朋友,無話不說,兩人大不避忌,我與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問:「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說:「我把酒店號碼留在家中,有什麼事,他們會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離開倫敦。 去年我們在湖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