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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 亦舒 但是現在我們這兩對人,家明已經結了婚,我可憐孤如釵頭風,小三死了,而邦,我不替他擔心,他一十子便會找到另外一個女人,他懂什麼呢?他曉得什麼呢? 有一隻抽屜微微拉開著。找詫異了,小三最恨抽屜下關上,為什麼她忘了把抽屜關上,我拉開來,裡面都是藥,安眠藥甚至還有剩下來的,我還看到了一束信。大部份是家明寫的,早期的她都撕了,留下的是後期的。還有一張明信片是邦在韓國寄來的,情深款款,寫著:「想你是因為不能見到你,想你是因為不能與你說話,想你休是因為不能吻你。」才多久的事兒,現在是六月底,那信是一月份寄出的,一下子就灰飛煙滅了,一下子。既然什麼都不長久,又何必真的耽到頭髮白的那一天? 我茫然的走出她的房間,過幾天我會來收拾東西,過幾天,等我安定下的時候。我鎖上門,走在街上。霓虹燈已經亮起來了。 男男女女迎著我的臉走過來,男女老幼,有親熱的少男少女,臉貼著臉,一派金翡翠的樣子,他們以後會結婚嗎?會生孩子嗎?會白頭偕老嗎?會嗎? 我在人群中擠,一頭一臉的汗,小三死了,她從此在這個地球上消滅了,永遠沒有小三了,生命在她身體內流,沒有她,生命也一樣流,流在街上。小三是永遠沒有了,她的痛苦與快樂也永遠沒有了。我祝福小三,希望她找到了她要的理想,在她現在的國度裡,不管是有意識或是無意識,不管是不是永恆的火焰或是永久的樂園,至少她已經脫離了這裡,這地方她不喜歡,這裡的人她也不喜歡。 但是我們曾經在這鬧市裡走過逛過樂過,我們玩得多麼高興,我感激她帶與我的歡笑。 我一直在路上走看,好像要趕回去,等小三的電話:「喂,今天星期日,我們哪兒樂去?」彷彿我又聽到了她的聲音,今天是星期日。 再見 下午一時的中環,我孵在寫字樓裡,忙著看我的文件,查閱賬簿,見著客人,電話的鈴聲,冷氣機軋軋響,窗外炫目的陽光,日日一樣的工作,都使我昏昏欲睡。一隻蒼蠅不知道從哪裡飛了進來,慢吞吞在鋼筆上爬著,我用手指把它撥開了,想仔細一點,我與這只蒼蠅又有什麼分別──忽然之間有了這種文藝青年的意識,真正難受,生活本來是最最難受的。 我歎一口氣,我那女秘書是益發懶了,一盆玫瑰都快變花乾了,她小姐也沒想到換一換,天天就是穿個迷你裙,七八寸高的厚底鞋,夢遊似的走來走去,臉色蒼白,眼底兩個大黑圈,才廿多歲看上去就已經差不多的樓子了,怎麼在活的日子,一點青春都沒有!分分鐘彷彿離開了冷氣房就活不了似的。這年頭找個花瓶也不容易。 我敲著鋼筆,歎著氣,嘴裡喃喃的說「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一會兒下班,還得擠過七千多人開車回家,一百度華氏的熱度,沙塵,悶風,媽的,我簡直不要活了。到了家也不過就是看電視,吃飯,兩個孩子吵呀吵,妻子埋怨什麼又漲了,什麼又貴了,她想要的那件藍狐始終買不起。如此這般又一天,第二天又回到這個辦公室來。 我已經是中年人,算了。 雷話鈴又響起來,女秘書聽了,問「有沒有約時間?」 「誰。」我問。 「一位小姐。」她答。說了等於沒說。 「誰啊?」我不耐煩地問,自己把電話拿起來,「這裡是張家明,哪一位?」 「家明?」一個女孩子的聲音稚氣的,動人的。就這最叫了我一聲,我心頭就一震,這──「我是寶貝。」她說。 我摒住了呼吸好幾秒鐘。「寶貝。你回來了?」 「回來過暑假。」她說。 「你在哪兒?在哥哥家裡?」我猛然問。 「不,在詩韻買衣服。」她笑,「尖沙咀海運大廈。」 「你──回來了?」我一手的冷汗。 「當然回來了,不然怎麼查到你的電話?家明,如果我叫你出來喫茶,你出不出來?」 「當然出來,當然。你還在買衣服?」 她在電話那邊低聲說:「不不,那件好,那件紫紅的。我不用試,量量袖子就行──什麼?家明,對不起,你現在可以出來嗎。我下午有空。」 「明天可以嗎?」我問。 「明天我要去台北。」 「你怎麼不早給我電話?」 「我昨天才到,昨天到都五點了,吃頓飯洗個澡,剛剛睡醒,跑出來就打電話給你──叫我還怎麼早?」 「我現在出來,你在哪裡?」 「最近是美心,我實在認不得別的地方了─我現在是老土,香港洋場十哩,我並不認得清楚。」 「就那裡,我馬上過海來,半小時後見。」 「你可不准遲到。」她笑。 「不會。」我說:「再見。」 我放下電話,幾乎跳起來。寶貝回來了。我抓起外套,跟女秘書說:「我請假,下午走開一下。」 她說:「張先生,你下午約了三個客人──」 「叫他們改天來,或去見陸經理。」我頭也不回的走了。 從三十層的電垓捱到樓下,我衝過馬路,今天的德輔道好像不一樣,我閃過一輛電車,今天的陽光是美麗的。我奔過隧道,發現碼頭的鍾敲了三點半,我付了角子,路上石級,剛剛趕到一班渡。我揀了一個位子坐下,海是灩灩的藍的,做人還是有點好處的。 然後我冷靜下來了。 寶貝回來了。 這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我不過是她六七十個男朋友中的一個,蒙她看得起,撥個電話來,叫我去吃一頓茶。她走之前.我是個已婚的男人,如今她回來了.我還是個已婚的男人,等她再次回去讀書,我還是個已婚的男人啊。 但是我還想見她。我想見她。 她電話裡的聲音還是那種清爽的甜,兩年了。她現在怎麼了?這兩年裡我跟她寫過幾封信,她寄給我一張照片,那字還是像個孩子,圓圓的,信裡沒說什麼,幾行字。 下了船我有點緊張,真是熱。人人都說香港一年比一年的熱。走進海運大廈,到了美心,我揀個位子坐下。我以前就跟她在各處的美心吃過茶,她從來不記得哪間大廈在哪裡,問了又問,終於還是弄錯。 我看看表,還有十分鐘她該來了,她是不遲到的。 我叫一個茶。 才抬起頭她就跑過來了。天呀,寶貝! 我一眼就把她認出來了,真是獨一無二的寶貝。 她穿著一條褪了色的、打滿補釘的牛仔褲,一雙涼鞋,一件極薄的奶白色襯衫。那襯衫的料子貼在她身上,像一層薄膜,胸前背後都印著汗,她胖了,也不是胖很多,可是那身裁是流動的,無處不在的,曲折離奇的,她的腰還只是一握,胖都胖在應該的地方。 我看看她。心中有一種破碎,她是陽光空氣雨水,我只是孵泠氣間的一個動物,我怎麼配得起她──就算是吃一頓也不配。 她沒有看到我。手臂挽著抱著無數的大紙包,紙包上是:「詩韻」。她的頭髮漆黑閃亮盤在頭頂,小髻上插著一枝玉簪(獨一無二的寶貝)。她雙頰紅粉粉的,有一層汗光,終於她看到我了,一臉的笑,向我走來,雪白的牙齒,深深的酒渦。 「家明。」她側著頭,又叫我一聲。 我站起來替她拉椅子。她坐下了把紙包都放在地上。 她笑,「我都不敢試衣服,一身的臭汗,把人塚的衣服都試髒了,胡亂買一點算數。」 她喝啤酒。 在座所有的太太小姐都用妒羨的眼光看看寶貝,她們的厚厚脂粉是失色了。 「家明。」她笑著又叫我。 我被她叫得心煩意亂,只好拿香煙出來抽。 她替我點火,打火璣是牛仔褲袋裡摸出來的都彭,紫紅漆面,與她夾在襯衫口袋裡的原子筆是一套,她還是如此考究。 我吸了一口煙。 她捧著啤酒一口氣喝了半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