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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 亦舒 門越敲越響,終於停止了。 可是我沒想到浴室是兩間房間通用的,她竟然從那裡過來了,穿著極薄的睡衣。 我非常的憤怒。 我冷冷的說:「離開我的睡房,馬上。」 「為什麼?因為我不美麗?」她問。 「因為我尊重你,如果你以為有大把男人陪睡覺的就是美女,你就大錯特錯了,離開這間房間,如果你不走,我走,好不好?」 「唐,我喜歡你。」 「小鬼,我也喜歡你。看,我們要做好幾十年的親戚呢,你別胡攬好不好?回你自己房中,好好的睡,OK?」我幾乎聲淚俱下的哀求她了。 她站在黯黯的燈下,還真有一種誘惑力,她很美,美得很,每個女人都美,但是我想通了一條道理,弱水三千,我只能取一瓢飲。 我的憤怒漸漸平下來,我溫和的說:「天,聽話,回房去。」我解釋:「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想想看,廿年之後,你的小表妹跑到你未婚夫房去賴著不走,你會有什麼感想?別氣你的珍珠姊姊,這次她從東京回來,一定跟你帶了好東西。」 她咬咬指甲,「你非常的愛她,是不是?」她問:「所以你從一個浪子變了一個君子。」 「不是愛,是年紀。我不願意再做這種事了,你不會明白的,將來,將來你會懂。」 「我永遠不會懂。 」她說:r但這不是因為我不夠美,對不對?告訴我,我長得美。」 我由衷的說:「你的確很美,而且剛剛開始,如花蕾一般,還起碼要美個十年八年的,何必那麼心急?」 她終於離開了。 我鬆一口氣,連浴室的門也鎖上。 我睡熟了。夏天的夜,開著窗戶,風吹著樹葉,每一下樹葉的搖動,都似一個女人半夜歎息轉側的聲音,柔輕的手臂搭過來,有時候碰得到我,有時候我躺在別人的臂彎裡。這些歎息,在一個夏夜裡,忽然我聽到了,以前所聽不到的,現在都聽到了,以前所想不到的,現在都想到了。她們的皮膚都如絲緞一般,我離開她們的時候,她們都流過眼淚,默默的眼淚。 當我說:「我送你回去吧。」或是「你走吧。」她們的眼淚。在麻省與一個女孩子同居三個月,她要嫁我,我不肯娶她,我說:「你走吧。 她哭。眼淚淌了一臉,無聲無息,當時我覺得她毫不瀟灑漂亮,見了男人就要嫁。她跪在我面前,眼淚沒有使我心動,我見過太多的笑臉,太多的眼淚,女人不外是兩個表情。但如果是現在,我會娶她,只單單為那眼淚裡的愛意,但是我把她送走了。 她永遠沒有再回來,百分之九十五碰見一個比我好十倍的丈夫,但是她的眼淚,我記得她有很圓的眼睛,為我織了一件黑色的毛線背心,上面繡著三個英文字:唐。她的眼淚現在都化為珍珠,化為珍珠。 我從來沒想到,我會得欠下這麼多,太多了,太不應該了,憑什麼呢?憑年輕,憑有這種機會,不自愛,也不愛人。然而她們為了愛而原諒我,有些揮一揮衣袖而走了,不帶走一片雲彩。有些留下了無數值得珍惜的東西,都沒有得到珍惜,被我撇下了。 這種內疚,使我下了決心要對珍珠好一輩子。一輩子,說得好聽,我早過了大半輩子了,前面還有多少天?我躺在床上,出著汗,多麼希望珍珠可以在身邊,讓我握著她的手。我會用力地握著她的手,一整夜都不鬆開。 不會像以前,女孩子來碰我的肩膀,我摔開他們,說:「你不知道我打了一天的足球,累死了嗎?」我再也不會。 珍珠的小表妹給我誘惑使我想起了太多。 第二天我回來的時候沒有看見小鬼頭,傭人說她參加舞會了。珍珠電話來了,我說:「我愛你。」她很詫異,我真的愛她,我的良知到卅五歲才出現,有什麼辦法呢? 我並且要堅持去接她。她把班機告訴我了。 我去接珍珠的時候,小鬼頭穿著條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褲出來,嘴巴嚼口香糖,「表姊是有福氣的。你認為我會嫁到你這麼好的人嗎?」 我苦笑說:「五年前碰見我,我還是個最壞的丈夫,但是現在,現在不一樣,時間才是緣份,不是人,明白嗎?」 她不會明白的。 她更不會明白她給了我那麼多的啟示。 開車到機場,把車停好。 到花店買了三打玫瑰花,我那麼想見珍珠,想得不合情理的。我看到她們這群模特兒出來,鶯鶯燕燕的,跟著一大群記者,訪問的訪問,拍照的拍照。 我老遠就看到了珍珠,她的皮膚永遠是牛奶色的,她不愛曬太陽,她的化妝比別人都淡,身裁比別人都高。 她戴著一頂寬邊細草帽,姿勢美妙的向我這邊走過來,但是卻沒有看到我。 我忽然叫:「珍珠!」 她臉轉過來。 我奔上去,握住她的手。「珍珠。」 「唐,你真的來了?唐,你怎麼啦?」她問。 「我想你。」我說。我額上冒著汗,「我想你。」 她詫異。但是她明白,我們默默的拉著手。 眾模特兒過來取笑,擠眉弄眼,打聽吃喜酒的日子。我挽起珍珠的化妝箱,把她拉出人群。 在車上,她問我:「這幾天你乖不乖?」 「一點也不乖,盡在想別的女人。」我溫和的說。 「唐,生命太短。」她的頭靠在我肩膀上,「能夠愛就要愛,不能夠愛不要辜負別人的愛。」 愛是一個禮盒包,若不能接受,應該原璧奉還。若果可以接受,應該好好保存,為何我要活到第三十六年,才發現這個真理? 「我愛你,珍珠。」我說。 「我相信你,唐,我很幸運,我在你心智成熟的時候遇見了你,」她笑,「現在你經得起誘惑了。」 不不,珍珠,不是誘惑,是良知。是良知,珍珠。 心之色 她背著我坐。 穿的衣服沒有什麼特別,閃光的釘亮片晚服,人各一件,沒有什麼了不起。髮型也普通,垂至肩膀的直髮,連髮夾也沒有。 直至有人叫她:「吉永,吉永。」 她轉過頭來。她並沒有連肩膀一起轉動,只是緩緩的把面孔作四十五度角的傾斜轉過來—— 嘩,看到她的五官,我便屏息。 天底下原來真有美女這回事。 我一向不喜白皮膚,偏偏她的肌膚勝雪,一雙眼睛黑瞳瞳,似冒出靈精,長睫,濃眉,鼻子很小很挺,嘴唇是腫腫的,象徵感情豐富。 不過她的神色是冷漠的,一副不起勁,叫她的人趨向前去同她說話,她亦沒有什麼表情。 我拉住同學會主席問:「吉永是誰?」 「陳吉永?」主席反問:「你住在亞拉斯加?連陳吉永都不知道?陳吉永就是陳吉永。」 「願聞其詳。」 主席笑說:「這就是在外國一住十五年的結局,明天看報紙吧,明天她的攝影展覽開始。」 我問:「她是攝影師?」 「不是,是那麼簡單就不是陳吉永了。」主席拍拍我肩膀走開。 我頓時心癢難搔。 這時候吉永站起來,我看清楚她一身裝扮,絲織的短窄裙,黑色魚網襪,掠皮高跟鞋,都不是我喜歡的打扮,但在她身上,看上去就覺得華貴熨貼。衣服要配合場地,這是種禮貌。 我最喜歡女人穿男朋友的大毛衣,與貼身牛仔褲,俏皮中帶性感,挑逗中又不失天真純樸,那才真的有味道。濃妝的女人一向給我恐怖的感覺。 但是此刻的吉永正是蓄意打扮過的,又該怎麼說呢。 我拉住同學甲,「幫我介紹一下,我想認識陳吉永。」 同學乙詫異,「你不認識她,快來。」 〔吉永!」 吉永抬起眼睛,向我一掃瞄,我頓時懾住。 「這是林秋裡。」他們介紹,「林是六八年的,是你的學長,吉永。」 她向我點點頭,並沒有太在意。 〔吉永,這麼快走了?」 她歉意的說:「我有點累,先走一刻。」 「有沒有人送你?」 「我自己有車子。」 她竟沒有再向我看一眼,便揚起衣袂走了。 我目送她的背影。 拉住舊時的同學,「來,告訴我,關於吉永的故事。」 「背後說人?」他們笑。 「誰背後不說人?別假撇清了。」我推他們一下。 「吉永是藝術家。攝影繪畫音樂無一不精。」 「她最擅長是什麼?」我問:「一個人總有他一門技藝,這往往是他的職業。」 他們困惑,「可是吉永沒有職業,是不是?她什麼都不做,又什麼都做,但是她從來沒有上過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