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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亦舒 「可是八年都在一起。」 「緣份總有盡頭的一天。」 「什麼,連你都說這種迷信的話?事在人為而已,我才不相信這些話。」 「那你怎麼解釋以前他非天天見我不可,現在要離開我?」 「也許你們兩個都找到新歡。」 「你以為那個熱女郎是他的新歡?」 「怎麼,難道不是嗎?」 「當然不是。」璞姐說:「那不過是他的過度時期,還有很多會跟著來。」 「你們應該結婚的。」 「小明,你真關心我,我非常感激。」 「璞姐,要是我比現在大十年八年,我一定追求你。」 「什麼?」她一呆。 「你會喜歡我,我生活很有情趣,做人又細心,而且我自問很長情,你說,璞姐,我會不會有機會?」 她大笑,「你這傻孩子,你在說什麼呵?」 「真的,」我非常認真,「要是我今年是三十歲,我一定加把勁,追求你。」 「但你只有十六歲,小明。」她還是笑吟吟。 「其實年齡根本不算一回事,許多年輕男孩子喜歡較為成熟的女人。」 「是嗎?」璞姐拍拍我的手背,「別胡思亂想。」 「我很有分寸,璞姐,你放心,我不過是……說說而已。」 「你想安慰我,是不是?」 「我想看到你快樂。」 「謝謝你,小明,夠了,我很感激。」 「璞姐,答應我,時時同我聯絡,不要因小叔的緣故而疏遠我。」 她點點頭。 看得出並沒有太大的誠意,我暗暗歎口氣,她有苦水,也不會對牢一個孩子來吐吧,她得好好控制感情,直至找到一個更好的,直至有個可靠的人。 小叔那邊?倒不如一般人想的那麼風流快活,他的夏威夷女郎給他很多麻煩。 她住在他家,什麼都不做,天天就是出去購物吃東西玩耍,家中亂得像狗窩一樣,鐘點女工都吃不消辭了工。 我到小叔那裡去過一次,嘩,真受不了,灰塵、垃圾,髒的杯碟,都一天一地,被單、髒衣服都堆在一角,他們兩個人都不理,看上去太不像話。 那個女郎把洗手間都弄得一團糟,到處都是她的破破爛爛化妝品,這裡一支眉筆,那裡一盒碎粉,簡直無立足之地。 而且她有臭狐,用過的毛巾,睡過的枕頭,都一股騷味,受不了,地下全是她梳下來一堆堆的長鬈發。 我說:「小叔,你這裡快成垃圾崗了。」 「我正在籌錢把她送走。」 「我借給你,我銀行有三萬元,足夠買飛機票有餘了吧。」我自告奮勇。 小叔很苦惱,「真沒想到,外表那麼美的女孩子,會這麼一塌糊塗。」 我含有深意,「內外俱美的女子,不見得沒有的。」 小叔白我一眼。 那位夏威夷女郎,又住了個來月才走。 她請出去那日,小叔找了清潔公司來打掃他的公寓。 事後我再去,小公寓恢復原狀,只是幾株室內植物不復舊觀,本來欣欣向榮,現在奄奄一息。 我縮縮鼻子,還有一股煙味,那女人是抽煙的,而且抽得很凶,地毯上有烙印。 「我們的心中也有烙印。」 小叔把床單什麼都換過了。 我說:「這個教訓可真大,有時候即使有艷福飛來,也得瞧瞧清楚。」 小叔笑,「得了,小祖宗。」 「叫璞姐回來吧。」 「嘿!」 「什麼意思?」 「你真是小孩子,好不天真,她是呼之即來的人嗎?」 「那麼求她。」 「還沒有那麼嚴重。」小叔也抽煙。 「小叔,當心她即時跟了別人。」 「你少嚇我。事情不是沒有可能的,但是她不是一個求得回來的女人,她的心事我最清楚,唉,她。」 「小叔,我與你兩個人一起上門去求她。」 「別神經,現在不流行這一套。喂!你的功課怎麼了?要畢業了吧,升港大還是到美加?你怎麼還有空管這種閒事?」 我只好笑。 小叔又認識了別的女朋友。 他們兩人看情況真的沒有機會破鏡重圓。 小詠說:「有沒有打架?男女分手,到底是怎麼樣的?」 「最好初戀馬上結婚,白頭偕老,我永遠不要知道那是什麼滋味。」 「你這個人!」小詠訝異的問:「你不想吸收人生的經驗?你不想生活更加豐富?」 我搖搖頭。我想要一個簡單平凡的生活。 我又跑到學校門口去等璞姐。 璞姐說:「人家會以為你是我的男朋友。」 我說:「如果可以的話,我天天到這裡來等。」 「小明,別浪費時間。」她說:「功課要緊,而且別惹別人笑。」 「可笑?就因為我比你小十歲?」我惋惜的說:「很多人還說年齡不重要呢。」 她笑,「那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老妖精,他一直說,說得自己入信為止。」 「到我廿六歲的時候,我會再回來追你。」 「那時我快四十,」她裝個鬼臉,「臉皮與頸皮都打摺,你說,你怎麼追我?」 「不會,此刻有許多三十多歲的女人,還是很漂亮的。」 「你開玩笑!」璞姐笑,「放心,十年後我會提醒你今日說過的話。」 我與她並排散步。 她又說:「到你廿六歲的時候,你會遇到一個與你年齡相仿的女郎,你會愛上她。」 我很懷疑,「她會像你嗎?有你這樣的學識,這樣的品味,這樣的容貌。」 她笑,「相信我,小明,像我這樣的女孩子,車載斗量。」 「欺侮我年紀輕輕見識淺?」 我與她真的發展成為一對好朋友。 我始終不知道小叔跟她是怎麼一回事。從頭到尾,她沒有埋怨過一句,也沒有解釋過一句。 我實實在在的佩服她。 週末,她多數有約。 我問:「是男朋友?」 她不作答,只是微笑。我怎麼還問得下去呢。 小詠在申請到加拿大讀書,我幫她許多忙,跟著她跑來跑去。但是因為她是女人,她還是埋怨了,「你幫我,從來不像幫你那璞姐那麼甘心情願。」 「是嗎?」我不肯承認。 「說到璞姐兩字,但見你雙眼發光,滿面孔嚮往,喂,你愛上她了嗎?」 「這已是多年前的事了。」我不再隱瞞。 「她是你的偶像?」小詠問。 「一點不錯,」我說:「偶像。」 「有偶像是不錯的,」小詠說:「千萬別將她當夢中情人就好了。」 我漲紅了面孔,說:「你知道個屁!」 「小明,」她瞠目結舌,「你說話實在太粗俗。」 「誰叫你先氣我。」我說。 「小明,我們別吵架,我就要離開香港了,我們還要做朋友,咱們還得通信,我們別吵。」 「對不起,小詠。」 送走小詠那日,我情緒很低落。 璞姐看出來。「小女朋友去多久?」 「六年。四年拿學士,再兩年拿管理科碩士,她說光是BA簡直找不到工作。」 「現在做孩子也不容易。」 「可不是。」我說:「我看看港大收不收,不然的話,也得溜之大吉,但璞姐,我希望留下來,因為這裡有你。」 「傻氣孩子話。」 我掩著嘴巴笑。 「小明,我們是好友是不是?」 「是。」我略略意外,她有什麼話要說? 「我覺得好朋友應該知道這個消息。」 「什麼消息?」 心碰碰跳起來。 「我要結婚了。」 「什麼?」我呆在當地。 結婚?嫁誰?為什麼不等我?為什麼沒有等小叔? 「嫁給什麼人?」 「你們不認識的。」 「是不是好人?」 「不算是壞人。」 「璞姐!這是你的終身大事!」 「你覺得我太過草率了?」 我大力的點頭,我的心碎了,「璞姐,你千萬不可一時衝動。」 「不不,我並不是一時衝動,況且……如今女人的婚姻也不算得是什麼大事了,事業才是一輩子的事,入錯了行,什麼都報銷完蛋。」 「璞姐——」 「我打算介紹他給你認識。」 我問:「你有沒有告訴小叔?」 「沒有。」她說:「還有什麼必要,我們並沒有成為朋友,我們現在是陌生人。」 我低下頭,「你也並沒有等我,我現在正儲蓄金錢,只要再過四年,大學畢業,經濟就可以獨立。」 她大笑起來,像是聽到什麼最好笑的事一樣。 我的自尊心大受創傷。 她舉行婚禮那日,我問小叔去不去觀禮。 「她沒有叫我去。」小叔說。 「她變了很多,」我說:「現在常常無故狂笑,失去以前許多溫柔。」 小叔沉默。 「去不去?」 「在哪裡?」 「聖玫瑰堂十一點正。」 「現在都十點鐘了,還等什麼?」 我們兩叔侄一塊自家中出發。 我們到的時候,新娘還沒有到。 那是一個下雨天,正應如此,如果大太陽就沒有意思了,眼睛都睜不開來,怎麼欣賞一幅圖畫? 林璞如比什麼時候都像一幅水彩畫。 她穿著雪白小小的紗衣,面孔上有適當的化妝,粉紅色緞鞋,配粉紅色的花束,脖子上戴一串珍珠項鏈,美得令人發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