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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亦舒 因為我的態度非常友善,所以那歌女毫不留難,把祖的地址說了給我聽。 我踏出玫瑰園,叫一部街車,往祖的家駛去,找到他住的那層屋宇,我放下一半的心,他住的地方相當整潔,但是站在他的門口,我又猶疑起來,我這次來是否恰當?他畢竟是個……在夜總會工作的人。 想了良久,我才把手指按上他的門鈴。 他應聲來開門,穿一件白襯衫,一條牛仔褲,身體健康,毫無病容,我十分驚奇,他見到我站在門口,詫異得張大了嘴。 我們倆對立在門口很久,我忽然之間明白,我來看祖不是因為祖病了,而是因為我想念他,我有點不好意思,難道我真的會想念他? 我問:「不是說你病了?你怎麼沒有病?」 他衝口而出,「你怎麼會來的?請進來。」 他一個人住,屋子收拾得很乾淨,他請我坐下。他替我準備茶與點心。 他說:「我沒有生病,說當然是那麼說,不然經理不會讓我請假,我這幾天晚上在準備功課,投考理工學院。」 「真的?太好了。」我十分意外,沒想到他有這種上進心。 祖微笑,「好嗎?就算理工學院畢業,也還差得遠,你不會喜歡一個這樣區區土學校出來的人。」 我很尷尬,「祖,你怎麼這樣刻薄?這就變得不像你了,你全誤會了,我很替你高興。」 「對不起。」祖說:「是我過份。」 「我很關心你,」我說:「許多天見不到你——所以我來看你,客氣點好不好?」我笑著。 「今天考完,休息一下,明天回去彈琴。」他恢復溫和,用手裝個彈琴的姿態。 本來我想問他考了哪一科,後來見他不願多說,也懶得問,理工學院便是理工學院,祖說得對,即使畢業不過如此。 在黃昏祖與夜裡不一樣,他的膚色很健康,人也很精神,年紀輕輕的一個人,是怎麼會誤墮風塵,跑到夜總會去工作的?真是不可思議。但是說也奇怪,在玫瑰園我見到他,總是很自然的,現在就有一點陌生。 我問:「你不與家人住嗎?」 「弟弟妹妹有時候來,那小房間是為他們準備的,他們寄宿讀書,我們沒有父母。」祖說。 我喜歡這層小房子,彷彿可以坐下來聊很久,是祖的關係,他使客人覺得舒服,與祖在一起,是沒有猜忌的,他對任何人都像兄弟姊妹一樣」他有一顆善良的心,忽然之間我希望他是我的兄弟,我可以把一切心事,從頭到尾的告訴他,因此我看牢他。 「你快樂得多了。」祖說:「不再哭泣?」 「潑翻的牛奶,哭也沒用。」嘴裡雖然這麼說,心裡還是隱隱作痛。 「時間可以治療一切傷痕。」祖微笑。 除了無聊,無聊隨著時日增加。我沒說出來。我不懂得消磨時間,每過一天,我就害怕一倍,時間越過越少,一天消失之後,生命就短一天,可憐的是誰也抓不住時日。每日早晨太陽升起,我就害怕,直到黃昏,大勢已去,一顆心又定下來。想太多是沒有用的,做人不能想太多。 只有見到祖的時候,他笑裡的溫暖使我安全。他的家很快變成玫瑰園一般舒適。怎麼會呢?怎麼會是他?我不明白的看著他,他不過是個普通人。 「來,」祖說:「我跟你再添點飲料,我們可以去看一場電影,我會打電話告訴老闆,病還沒有好。你要不要與我出去?」 我想一想。回家?沒事做。閒著也是閒著,倒不如跟祖出去跑跑。真可恥,我不該這麼想,祖什麼時候都是一個好伴,與他在一起很高興。 祖看著我笑,「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回家也沒事做,所以不如跟我出去逛逛,對不對?」 我的臉馬上紅了,「你煩不煩?」我高聲說:「太聰明了。」 祖笑,「你還是天真的,世故成熟下的天真,特別難能可貴。」 我與他出去看電影,電影院碰見了親戚,他們以關懷好奇的眼光去看看祖,我十分勉強的介紹:「這是祖。」然後坐到戲院裡,心不在焉的看完一場戲。這世界就是那麼小,在哪裡都會碰到些莫名其妙的人。祖並不是他們想像之中的那樣,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可是年輕男女走在一起,就有那個嫌疑,叫我怎麼解釋?祖,你為什麼沒有高貴一點的身份?為什麼? 電影散場,我結結巴巴的謝過祖,要回家。 祖以清澈的眼睛看著我,他說:「你覺得丟臉是不是?剛才在親戚面前,你介紹得那麼不自然,是因為我原本沒有資格與你走在一起?我只是個樂師,你是千金小姐,在平時我連替你拉車門的資格都沒有,不過因為你現在寂寞,所以委屈的抬舉我,你是這種想法,對不對?這不是朋友之道呢,我很抱歉我的身份卑下,配你不起,我可做夢也沒有想到要你自公主的地位降到地上來遷就我,我送你回家,以後你要很有教養的,只跟你身份相仿的人在一起,千萬不要作越軌行動。」 我呆住了,他的聲音那麼平靜,他說的話卻像雷霆般的有力,那真是好人祖嗎? 他替我叫好一輛車子,我麻木的坐進車子裡,車子開動,然後到家。我不氣憤,也不傷心。 家人看見我,笑問:「看完電影就回來?這麼早?」消息傳得像打電報一般的快。 他們那麼相信我,我卻跑去找祖這樣的人,還被他罵一頓。可是祖說的都是事實,他一句也沒說錯,我就是那麼勢利,那麼可惡,我不配他的忠貞、純潔、坦誠,他有可貴的人格,但是我怎麼向人解釋,一個樂師也有高貴的人格?我需不需要向人解釋?我到底是為什麼活著?為面子?為虛名頭? 家裡關心我,他們說:「出去玩玩也是好的,只要是正當娛樂,家人要你高興,可是也不想你太放縱,悶在家中久了,到底也不好。」 我一連幾天都坐在家中與自己爭戰。祖錯了。我驕傲,我自負,我要面子,這些都說得劉,可是我去找他,那是為了我想見他,與他在一起,是一種享受,斷斷不是為寂寞,我不是惡劣的人,不懂利用人,這一點他不應該誤解我,為了寂寞,什麼樣的人都可以作伴嗎?祖太看低自己,祖不應該這樣。我那天去看他,的確是為關心他。 我坐在家中好幾天不動。 他一定又回到玫瑰園演唱。他的生活是豐富的,比起他,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窮人。他活在他的環境中,他懂得控制生活,不是被生活控制他,他活在光明的一面,樂觀的、清明的,這麼講道理,沒有人比他更理智更公道了。 我有點為他驕傲,我很高興認識他,我一點也沒有生氣,一點也沒有。 認清楚他,認清楚自己,我終於又到玫瑰園去。 我一走進去,便看見祖坐在那鋼琴面前,背著我,在那裡彈琴。我靜靜的坐在不引人注意的位於上,叫一杯啤酒。那菲律賓女子看見了我,向我眨眨眼,順路走過來。 她說:「你來啦?真高興看見你。」 我微笑地點點頭。 她說:「過去吧,還等什麼?日子過一天少一天,他在等你呢,等了好幾天了。」 我猶疑一刻,終於站起來,緩緩走到他身邊。 祖抬起頭,見是我,微微有點驚訝,眼睛裡充滿歡樂,向我點點頭。 我說:「祖,記得我生日那天?你答應為我唱一首歌,我一直說寄在你那裡。現在方便唱嗎?」 他高興的問:「你要聽什麼?」 我笑說:「你想到什麼就什麼。」 他一怔,笑問:「要不要坐在我身邊?」 菲律賓朋友為我端來了椅子。 祖開始唱:「假如你愛我讓我知道,如果你不愛我讓我走……」 他聲音很好,有種特殊的悅耳,我笑了。 水彩畫 林璞如整個人像一張水彩畫。 粉紅色的面頰,雪白皮膚,烏黑頭髮,她又愛穿淺色的衣裳:淡藍、蛋黃、白、淺綠,看上去無限悅目養眼,加上她這個人永遠很悠閒文雅,更使人喜歡。 我如娶妻子,一定要取林璞如這樣的女孩子。 但。 但林璞如是我小叔的女朋友。 她對我很好,替我補習,陪我打球,假期有什麼節目,總也忘不了我,永遠記得給我買愛吃的糖果。 但是在她心目中,十六歲的我,永遠是個小孩子,而她,她已經二十六歲。 當然她不知道我心中想些什麼,我再不懂事,也已經十六歲,懂得掩飾某一些不應表露的感情。 她是小叔叔在大學裡低班同學,兩人走了很久,始終沒有進一步談論到婚嫁的問題。 像一切情侶一樣,他們也時時吵架,我總是不幫小叔。 一次我同小叔說:「不如結婚吧,一切難題會得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