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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亦舒 我忽然希望我口才好,相貌好,並且跟她一樣有鈔票,還有——大十年八年。年紀大有年紀大的好處,二十歲的男人可以約會二十歲至四十歲的女人。二十歲的男人難道約十歲的女子上街?她總是處處比我高一等,我受不了這種感覺。 過了那個週末。我正在洗澡,忽然就有外人找我。 我從浴缸裡跳出來,抓住一個洋同學說:「剛剛廣播.樓下有人等我,我馬上去穿衣服,你替我下去招呼那位小姐,別讓她跑了!」 洋同學笑,「看你,住這兒十年也沒有一個女朋友.忽然之間有人來找,急成這樣,好,我替你下去。可是你欠我一杯啤酒啊!」 「喂!你快點去好不好?你當心我揍你!」我說。 「功夫來了!功夫!」這混帳小子胡說著下樓去。我連忙奔回房間去穿衣服,我套上了牛仔褲與T恤。 頭髮還是濕的,就飛快的奔下樓去,門也沒鎖。上次我忘了鎖門,回來就不見了抽屜裡的五鎊。算了,如果是雲來找我,我怎麼好叫她久等? 一定是她,除了她還有誰來找我呢? 到了樓下一看,我倒呆住了。 不是她。 是另外一個女孩子,正在與我那洋同學攀談得起勁,她穿著一件時下流行、東方式的寬身袍子。左右手腕戴滿銀鐲子,扁扁的臉,長長直髮。我記起來了,是那個叫小燕的女孩啊! 我那洋同學已經入迷了,傻的看著她笑。 我走過去打個招呼,簽了名請她進來。向她解釋我洗澡等等的事,她一直笑著,不是微笑,而是輕笑,我請她進房間坐,問她有什麼事 (是不是雲沒有空,叫她傳話來的呢?)。 她忽然很頑皮的問:「沒有事就不能來嗎?」 我忍耐著,「不,也許你是有要緊的事。」我說。 她把手臂枕在我的書桌上,壓皺了我的功課紙還不知道,然後把下巴放在手臂上,她笑吟吟的說:「我是來看你的。」 老實說,小燕並不是一個討厭的女孩子,她有她的好處,她的時髦是真時髦,太追得上潮流了。而且打扮得地道而漂亮,不但要有功夫,而且要有那個,還要有那個閒錢。 至少她沒有幽怨地說:「我來看你。」 她是笑吟吟的說:「我來看你。」 我只好笑笑。 她看著我書架上的書,我的論文,我的功課。 我忍不住問她:「你念什麼科?」 「法律。」她說。 「也是很好的科目。」我說。 她笑笑,「但凡好的科目,將來都找不到飯吃。」 我也笑笑,她說話也還有點意思,只是沒有勁跟她辯論下去。 她問:「為什麼這些日子裡從來沒見過你?」 「因為我從來不出去走動,我不去舞會,我不要參加同學會,我總是坐在宿舍裡。」我答。 「為什麼?為了女朋友妒忌,不讓你出去嗎?」她又問。 這小女孩子問得這麼明顯,我又不傻,當然聽得出她是在試探我有沒有女朋友,於是我笑了。 她見我一笑,面色便一紅。 我只好大方地告訴她:「不,我沒有女朋友。 她臉上紅得更厲害。 「怎麼會沒有女朋友呢?」她汕汕地問。 「你有沒有男朋友?」我問。 「普通的就有,可是沒有要好的。」她說。 她很天真,也很活潑,所以我說她是一個可以說話的人。 「你為什麼沒有要好的男朋友?」 「找不到呀。」她說。 「那就是了,我也找不到。」我笑說:「你能怪我嗎?」 「我不信你普通女朋友也沒有,除非你討厭女孩子。」 「討厭女孩子?不不,女人是天下最可愛的了,男人除了為女人忙著,還有什麼其它娛樂呢?我一點也不討厭女孩子,你完全誤會了。不可能的事!」 「那麼我常常來看你,你不反對吧?」她問。 我真笑了,她太可愛了,我真還沒見過她如此可愛人物呢,她一點也沒有矯情,想什麼做什麼。我們正需要多幾個這樣的人呢。 「只要你有空,我不反對。」 「那麼你不是常常有空了?」她問。 「不一定,我有空,你未必有空、法律不容易,是要下死功夫的,所以這不是我喜不喜歡你的問題。」我說。 「不見得咱們二十四小時都對著課本吧?」 「當然不一定。」 她看著我笑,扁扁的面孔很好看。她不是暗示,她說得再明白沒有了,她要來看我,她喜歡我,這種喜歡是表面化的,就像一個孩子喜歡吃糖一樣。拍電影的時候,這種類型的女子常被稱為「純情女星」,大概純情是日文,香港台灣人抄抄襲襲,覺得合用,就用上了。其實小燕是很純情的,只有讀法律的人才能純情。 我問:「你念大律師?」 「是。」她聳聳肩,「念是念了,可是有什麼用呢?難道還能掛牌嗎?這裡輪不到我們。」 「回香港去,開律師樓。」 她笑,「我父親再有錢,他有十二個子女。不能花這種錢在我身上,沒希望。」 「可是法律還是有趣的,將來讀好了。你丈夫不敢欺侮你,那就夠了。」 她又笑,「讀七年大學只為了將來丈夫不敢欺每我?四姊說:男人好起來,娶個妓女還頂在頭上,不好的時候,千金小姐也不放在眼內。」 我震驚,「這是四姊說的?」 「是。」 我沉默了。是什麼使她說這種話的?這簡直不像她。她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人?難道不是我眼睛看到的那個人?她為什麼要說這樣的話? 我只好淡淡的說:「妓女也有好處。」 小燕笑,有興趣地問:「你會娶妓女嗎?」 「我?」我也啞然失笑,「當然不是我,百貨識百客,自然有人娶了去。」 小燕拍手笑,「你在四姊面前,一句話也沒有,為什麼跟我就可以說兩車話?」 我說:「四嬸是長輩。」 「你幾歲?」她問。 「二十三。」 「她三十。」小燕說道,「又比你大多少?你們這班人,一直以小孩子自居,最好永遠不長大。」 「人家說老,你就尊人家老,告訴你,難得二十,快得三十,你別太得意了,一轉眼你也就三十了,年紀輕也好算是本錢?也許對某些男人女人說是,可是我們又不靠那個吃飯。」她說。 我說:「到底是念法律的。」 「我只希望我到三十歲的時候,有四姊那種氣度,她做人公道,可是也太吃虧了,小的,她讓著;老的,她也讓著;同輩的,她又委屈求全,真是!太沒出息了,難怪人人把她當作好果子吃。」 「至少你我都沒有。」我說。 小燕看我一眼,說道:「你我有什麼用?與她何益?」 「不能這麼說。」我站起來,「你要喝咖啡嗎?」 「你忙不忙?你要是真忙,我就走,下次再來,要是不忙,我們就喝咖啡。」 她倒真爽快。 忙?不忙?人有做不完的事,做人看你怎麼做,要忙起來一輩子也忙不完,不忙混混也過了。我是一個忙人,在上帝眼中,恐怕比一隻螞蟻還可笑吧?但是做嬉皮已經過時了,我也沒有資格做嬉皮,正如「風流」、「新潮」,「嬉皮」也是一個被最多誤解的名詞,抽抽大麻就懶於工作,或是敢當眾出醜,就好算嬉皮了。難怪天下嬉皮這麼多,有人到了四十歲還樂意做嬉皮,可惜香港又沒有福利金派,這些人全變了癟三。在我來說,懂得生活的人,是苦學苦幹的人,盡一份責任,名成利就之後,到巴黎左岸去孵一年半載,這才是一種浪漫,是一種選擇——社會沒有對不起他,他也沒有對不起社會。這才是人。 我最喜歡參加會議,跟一大群教授、同學、別間大學來的專家一起討論一個題目,談笑風生,爭論得有理,這時候,誰還高興做那種九流嬉皮?做九流要什麼條件?他們懂什麼?一流嬉皮如鍾拜亞絲日日說花與和平,她的唱片還是得賣錢,送給大眾不成?她吃什麼?屁。 最最沒出息的人,一事無成的人,懶得出名的人、在怪社會怪人類之餘,當然拿手好戲是表示他們清高。 也們想庸俗可還難,等下輩子重新來過吧,我要清高容易,今年考試不及格,肚子一吃不飽就清高了。 是呀。幾百年後有什麼分別?分別在現在,誰還管幾百年後的事?現在重要,現在我要做一個站得出來的男人,對得起父母兄弟的。 我伏在桌子上,一下子電茶壺滾了,我沖了咖啡。給小燕。 她看著我,喝了一口咖啡,不說話,一下子說:「你怎麼忽然靜下來了?」 「對不起,我在想心事。」我說。 「你是一個心事很多的男孩子吧?」她問。 「不。我是一塊木頭,只擔心自己長得高不高,大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