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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 亦舒 「媽,我去找外婆來。」 「外婆懂什麼,你去叫醫生。」我額頭上的汗如豆大。 「好。」她又撲出去撥電話。 醫生駕到,檢查一番,頗認為我們母女小題大做,狠狠索取出診費用,留下藥品便離開。 我躺在床上彷徨一整夜,驚醒五百次,次次都彷彿聽見門鈴電話鈴響,坐直身子側起耳朵聆聽,又聽不見什麼,我神經衰弱到了極點。 到天亮才倦極而睡,電話鈴卻真的大響起來。 我抓過話筒,聽到我最怕的聲音,「之俊?之俊?」 不應是不成的,我只得說:「我是。」 「之俊,」那邊如釋重負,「我是英念智,你難道沒有收到我的電報?」 我盡量放鬆聲音,「我忙。」 「之俊,我想跟你面對面講清楚。」 「電話說不可以嗎?」 「之俊,這件事還是面對面說的好。」 「我認為不需要面對面,我的答案很簡單:不。」 「之俊,我知道你很吃了一點苦,但是這裡面豈真的毫無商量餘地?」 「沒有。」 「見面再說可以嗎?我是專程來看你的,你能否撥十分鐘出來?」 推無可推,我問:「你住在麗晶?」 約好在咖啡廳見面。 我大腿與小手臂都有大片瘀青,只得穿寬大的工作服。 我準時到達。我一向覺得遲到可恥,但是我心胸不夠開展,容不得一點事,於此也就可見一斑。 他還沒有下來。 我自顧自叫杯茶喝。 我心中沒有記仇,沒有憤恨,沒有怨懟,英念智在我來說,跟一個陌生人沒有什麼兩樣,但是他提出的要求,我不會答應,除非等我死後,才會有可能。 我呆著面孔直坐了十分鐘,怎麼,我看看表,是他退縮,是他不敢來?不會吧。 剛在猶疑,有位女客過來問:「請問是不是楊小姐?」 她本來坐另一張桌子,一直在我左方。 我不認得她,我點點頭。 她鬆口氣,「我們在那邊等你,」她轉過頭去,「念智,這邊。」 我跟她的目光看過去,只見一個微微發胖的中年男人急急地過來。 我呆視他,我一進來這個人就坐在那裡,但我沒有注意他,我壓根兒沒想到這個人會是英念智。 怎麼搞的,他什麼時候長出一個肚脯來,又什麼時候禿掉頭髮,當年的體育健將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我錯愕到失態,瞪大眼看著他。 他很緊張,賠笑說:「我們在那邊坐,我是覺得像,但不信你這麼年輕。」一邊又介紹說,「這是拙荊。」 拙荊?哦,是,那是妻子的意思。老一派人愛來這一套,什麼小犬、內人、外子之類。 他如何會這麼老了?完全是中年人,甚至比葉伯伯還更露痕跡。 我不由得做起心算來,我十七時他二十七,是,今年有四十五歲了。 他們夫妻倆在我面前坐下,顯然比我更無措,我靜下心來。 「之俊,」英念智搓著雙手,「你看上去頂多二十八九歲,我們不敢相認。」 我板著臉看他的拙荊。 「真的,」英妻亦附和,「沒想到你這麼年輕。」 她是個很得體的太太,穿戴整齊,但你不能期望北美洲小鎮裡的女人打扮得跟本市婦女一樣時髦。大體上雖然不差,但在配件上就落伍,手袋鞋子式樣都過時。 英念智囁嚅許久,終於開口:「孩子叫什麼名宇?」 第八章 「叫陶陶。」我答。 那太太問:「英陶?」 「不,楊陶。」 「之俊,我已知道是個女孩子,我能否見一見她?」 「不。」 英念智很激動,「她也是我的孩子。」 我冷靜地看著他,「五年前當你知道你不能生育的時候,她才開始是你的孩子。」 「胡說,之俊,在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懷有孩子。」 「以前的事,多講無謂,」我斬釘截鐵般說,「陶陶是我的,事情就這麼簡單,等我死了,陶陶才可見你。」 「之俊,你何必這樣說話,何苦這樣詛咒自己。 我受不了他的婆媽,打斷他,「我已經把話說完,你把官司打到樞密院去我也是這麼說。」 「我到底是孩子的父親!」 「孩子的父親可以是任何人。」我毫不動容。 「或者她願意見我。」 「你憑什麼認為她願意見你?」 「我是她父親。」他說來說去只此一句。 「但是她從來沒見過父親,也絕無此需要。」 「你大概已經告訴她我已得病身亡了吧?」 「我沒有那麼戲劇化。」 英妻連忙打圓場,「我們不要吵。」 我對她之大方頗具好感,但必須申明,「我不過是有話直說,要我把陶陶交出來,絕無可能。」 三個人沉默許久。 咖啡座陽光很好,玻璃窗外海景迷人,但我們都沒有心情去欣賞。 過一會兒,英太太緩緩說:「我與念智都是四十餘歲的人了,不能生育,叫我們放棄這孩子,是很殘忍的事。」 我冷冷地說:「這地球上有多少沒有人要的孩子,心境寬廣的人可以人棄我取。」 「但誰不偏愛自己的骨肉?」 「說得好,陶陶由我一手帶大撫養,有我十八年的心血辛勞,我並不打算向任何人訴苦,但你們可以想像一個十八歲的未婚母親要經歷些什麼才可以養育她的孩子成人。」 他們兩夫妻並不是壞人,臉上露出側然之色。 英念智更用雙手蒙著臉。 我輕聲說:「你們就當這件事沒發生過。你現在是堂堂的英教授,在學術界也很有點名氣,鬧上公堂,大家不便,你也看得出我是不會放棄陶陶的,她是我唯一的樂趣,她是我的一切,我並沒有結婚,我一直與她相依為命。」我越說越老土。 英太太說:「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 「孩子是孩子,他爸爸是另外一個人,他母親也是另外一個人,請勿混為一談。」 「之俊,沒想到你這麼新派,這麼堅決,」英太太忍不住說,「我原以為,你同我們差不多年紀,思想也與我們差不多,這件事情,還有轉彎的機會。」 早就沒有了,早在我決定把陶陶生下來,一切苦果自身擔當的時候,已經沒有任何餘地。 我看住英太太,「你呢,你怎麼會同他在這裡,你擔任一個什麼角色?」 她容忍地微笑,「我愛我的丈夫。」 「呵,他真是個幸福的人。」我拿起手袋,「我有事,得先走一步。」 「之俊,」英太太像個老朋友似地叫住我,「之俊,你總得讓我們見見她。」 我微微一笑,「不。」 「之俊。」 我向他們點點頭,便離開他們的桌子。 我並沒有立刻打道回府。 我在附近商場逛了很久,冷血地,平靜地,緩緩挑選一條鱷魚皮帶來配襯冬天的呢裙子。 剛才我做得很好。捫心自問,我一點不氣,一點不恨,一點不怒。叫我交出陶陶,那是沒有可能的事。 自五年前他就走錯第一步,他不該來封信要求索回陶陶,我聘請大律師復得一清二楚,他毫無機會獲得領養權。 於是他又自作多情,以為我恨他,伺機報復,十八年後,那怨婦,那得不到愛情的女人終於有機會跟那負心漢討價還價了。 不不不,事情不是這樣的,母親與葉伯伯最明白不過,從頭到尾,我沒有愛過英念智,亦沒有恨過他。 人最大的毛病是以為愛的反面即是恨,恨的世界,人人恨得臉色灰敗,五臟流血,繼而聯想到,我之不婚,也是為著他,五年來他漸漸自我膨脹,認為遠處有一個怨女直為他糟蹋了一生。 他中了文藝小說的毒。 十八年來我很少想到他,只怕失去陶陶,同時為他不停的騷擾而煩惱,我慶幸今日終於攤了牌。 這件事,有機會,我會同陶陶說。 我致電華之傑,私人秘書告訴我,葉成秋隔幾天才回來。 我去探望母親。 母女倆情緒同樣的壞。 都是為著男人,過去的男人,此刻的男人,你若不控制他們,就會被他們控制。 她說:「看你這種神色,就知你見過英念智。」 「是的。」 「他仍然企圖說服你?」 「還帶著妻子來,老太多了,我沒把他認出來。」 母親忽然說:「你有否發覺,除去香港,其他地方都催人老,好端端的女孩子,嫁到外國不到三年,便變得又老又胖又土,怎麼回事?」 確有這個現象。 即使去升學也不能免俗,生活其實很苦,吃得極壞,但是一個個都肥腫著回來,村裡村氣,有些連臉頰都紅撲撲,更像鄉下人。 我說:「健康呀。」 「可是也不必壯健到那種地步,他們到底在外國幹什麼,砸鐵還是擔泥?」 大概要請教英念智。 「香港人腦細胞的死亡率大概佔全球之冠,」我說,「特多蒼白厭世的面孔,很少有人胖得起來。」 母親端詳我,「你也是其中一分子。」 「習慣。雖非工作狂,出力辦事時也有份滿足感,蹲在廚房洗盤碗也容易過一日,不如外出拼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