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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頁 子紋 "我會搬出去,"嵐詩說道,"關於這件事,就由我跟我大哥談,我想,這樣對我們比較好。" 她這麼做,無異是為了Linda著想,她並不想因為這件事而造成Linda與她大哥之間的不快。 "你不要那麼自以為是好不好?"嵐詩會做此提議,Linda當然知道嵐詩為的是什麼,她氣得全身顫抖,"你以為你這樣很偉大嗎?我告訴你,若是李凡毅因為你的事跟我吵架,大不了這個婚我不結了。你以為我真的希罕嫁給李凡毅,當你們家人嗎?"Linda也口氣嚴厲的說完,便轉身離去。 她只是想表示好意,嵐詩遲疑的咬著下唇。 她從不自認自己偉大,她只單純的希望大哥和Linda既然堅持要結婚,那就得好好的去經營這段婚姻,而不要為了週遭的煩心事而影響了兩個夫妻的感情。 她閉上了眼,靠在枕頭上,原以為這一團亂將會因為她與余聖遠的分開、余聖遠離去而歸於平靜,但現在看來,Linda還深陷在過去之中而不可自拔。對此,她感到對大哥升起一股愛莫能助。 ※ ※ ※ 嵐詩吃力的將手一抬,額頭上的冷汗直冒,她下半身幾乎與她上半身份屬於兩個人。 她堅持只在復健師的陪伴之下進行復健,她並不希望自己的家人看到自己那麼痛苦的一面。 "好了,你休息一下吧!" 嵐詩呼了長長的一口氣,頹然的倒在地毯上。 幫她復健的是個年紀與她相仿的女復健師,未婚,而且很風趣,看到復健師,她才發現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覺之中,失去了原本屬於她今年紀的青春活力。 她看到突然出現在她面前的毛巾,不由露出一個笑容,接過手抬起頭,喃喃的道了聲謝。 不過一抬頭,讓她倒抽了一口氣,她放眼望去,偌大的空間除了復健器材和余聖遠外,看不到其他人,就連她的復健師都不見蹤影。 "我今天才回台灣,"余聖遠蹲在她的面前,"我不知道你出事了。"嵐詩強迫自己露出一個笑容,隔了三個多月再見,她已經不知道該用何種面貌與他相見。 "我這樣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她語帶不在乎的說道,"你是回來參加Linda的婚禮嗎?" 他輕點了下頭。 兩人之間瀰漫著沉默,他們有些尷尬的對峙著。 Linda與李凡毅將在下個星期天結婚,而嵐詩根據嵐妮告訴她的消息,Linda似乎打定主意邀請全世界的人,想要讓自己的婚禮辦得有聲有色。 單單一場婚禮的花費已經超過了五百萬,這筆錢令嵐妮咋舌,不過李凡毅竟然一點都不管Linda打算怎麼弄,就如同嵐妮說的,新娘猛花錢,而新郎則像局外人一般。 "你還需要做多久的復健?"久久,余聖遠才開口打破沉默。 "這個問題我看就連我的復健師都不能給你答案。"嵐詩苦笑,"反正就配合著做,這樣得努力多久,"她輕碰著自己的腳,就連這個簡單的動作也令她感到痛徹心肺,她硬是將痛忍住,"我也沒概念,也可能努力個大半年,但是一點進展都沒有。也可能大半年過去,我已經可以又跑又跳,誰知道。" 他仔細的看著她,忍不住抬起手輕輕一抹她汗濕的額頭。 嵐詩並沒有閃躲他碰觸的意思,只是她直覺的將頭往右側一甩,讓他的手從她的額頭上滑落。 "詩詩……" "可以幫我把輪椅推過來嗎?"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些什麼,她知道自己現在的模樣,任何人看了都會覺得不捨,但她打從心底排斥余聖遠會有這種想法。 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才站起身,將擺在後面的輪椅推給她。 她需要人協助才爬得起來,嵐詩遲疑了一會兒,"你可不可以幫我叫我的復健師找進來?" 余聖遠彷彿沒聽見她的話似的,彎下腰,逞自將她抱起,放在輪椅上。 "你現在一個人搬出來住?"余聖遠不顧她反對的將她推出復健室。 "算是也算不是。"崗詩驚訝於他的消息靈通,"我出院之後,就搬到妮妮對面的公寓,所以與其說一個人住,不如說我跟他們夫婦住在一起。他們幾乎所有的時間都留在我的公寓裡,這一陣子我大哥在幫我物色一個適合的人照顧我的生活起居。" 余聖遠將她推到醫院的大門,嵐詩看了眼時間,與妮妮來接她的時間還早了幾分鐘。 "你若有事,你先走吧!"她的態度有些拒人於千里之外,"待會兒,妮妮會來接我。" "我陪你等。"他的口氣有著不容她反駁的堅持。 嵐詩一楞,"你沒有必要……" "有沒有必要是由我決定,不是由你。"打斷她的話,余聖遠的口氣有著專制。 嵐詩沉默了一會兒,"是誰告訴你我在這裡的?我大哥余聖遠沒有給她答案。 "果然是他,"崗詩歎了長長的一口氣,"你別把我大哥的話放在心上,他對我出事這件事依然耿耿於懷,他一直認為你是害我變成這個樣子的人,我已經跟他解釋過,但他就是不聽,所以你不要理會他說了些什麼,人在氣頭上,絕對沒什麼好話,你不要在意他的態度。" 嵐詩說了一長串,余聖遠依然沒有開口,她疑惑的抬起頭,剛好看到他眼底閃過的傷感。 他似乎要掩飾些什麼似的拿起口袋中的太陽眼鏡,遮住了自己的眼睛。 嵐詩見狀,心中閃過一絲異樣的情感,她來不及分辨,只是柔柔的說道:"其實我現在這個樣子根本就與你無關,你沒有必要感到內疚。" "你就那麼肯定我來是因為我感到內疚?" 聽到頭頂上傳來的聲音,嵐詩不知道該何言以對,她低下頭,看著自己的大腿,"不管你是抱著何種心態,我都很感激你願意來看我,你絕對不知道,你的到來對我來說,意義非凡。"她露出一個淡淡的笑容,"至少你來,讓我知道,你已經不再恨我了。" "我從沒有恨過你。"他聲音輕柔的開口,"不管你信或不信,甚至是在當年你砍斷我的手指,我在醫院中醒來,知道我一輩子不能彈琴的時候,我也沒有恨過你。我承認我當時只有氣憤,所以當你來醫院看我的時候,我才會情緒失控,對你說出很多不堪的話。" 嵐詩聞言,臉上的笑意更深,但她眼底卻有著揮之不去的落寞,"知道這個,讓我心裡好過多了。" 知道了這個,她是好過了許多,但卻也已經無濟於事,她們兩個人的生命注定以後將不會再有交集。她感到痛心,但這卻是她所不能改變的事實。 她直直望著前方,停車場幾乎停滿了車子,白花花的陽光斜射在車子上的反光,幾乎讓她睜不開眼。 過去的種種,如同片段一般,一幕幕的滑過眼前,她感到眼中有淚,但她不讓它滴落。多年前,兩個人年少輕狂,絕對預料不到今天的一切。 遠遠的,她看到了嵐妮的紅色寶馬,正在前方的十字路上等紅綠燈。 "妮妮來了,"她深吸了口氣,將突如其來的傷感情緒壓下,她抬起頭,直視著他,"你可以走了,謝謝你的陪伴。" 余聖遠低下頭,與她的視線相接,"你希望我走?"他問。 嵐詩輕搖了下頭,"不是希望你走,而是你該走了。從今爾後,你去過你的生活,我過我的日子,你不要再來看我,"她感到困難的呼了口氣,"來看我,這對你沒有好處。" "為什麼沒有好處?"他追問。 她愣了一下,"你該明白的,我已經不能走了!我這個朋友,並不想拖累朋友。" 余聖遠聞言皺起了眉頭,他聽出了她刻意的在兩人之間拉出一道距離。 "我們結婚吧!" 他的話如同炸彈突然在嵐詩的眼前爆炸,"你說什麼?!"她懷疑自己聽錯了。 "我說我們結婚吧!"他從口袋中掏出一隻黃鑽戒指,"我在美國想了很多,一直到來這裡的路上,我也還在遲疑,我到底該不該開口,但現在,我想,我們該結婚了。" 嵐詩看著他手中的黃鑽,這顆鑽石在市面上稱不上極品,價值也不高,但她知道這是他家世代相傳的戒指,精神意義大過了實質意義。 她曾經疑惑,為什麼Linda沒有戴上這個黃鑽戒指,她滿心以為是Linda看不上這個不起眼的小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