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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子紋    


  聳聳肩,不知道承認還是否認,最後她放棄的歎了口氣,看向他,「我不生氣。真的。或許有難過、失望,但絕沒有生氣。」

  「真的嗎?」不相信她的話,律爵伸出手抬起她的下巴,直視她的雙眼,「你說謊。」

  「我沒有。」將律爵的手給撥開,在這個時刻,他的任何碰觸都令她感到難受,她的目光迅速移開。

  看著曾經充滿歡樂的雙眼,此刻空白一片,律爵感到心痛,他想要她留下來,但又想到律朝庭……他將會被自己的恨意給害慘,他知道,但他就是不能阻止自己。

  多年以來,他一直朝著打擊律朝庭的目標在努力,沒有辦法在一夕之間改變自己根深蒂固的想法,縱使這個試圖改變他的人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也一般。

  「以後你打算怎麼辦?」律爵將心中的千言萬語,只化成簡單的一句話問道。

  「不怎麼辦,日子還是得照過,不是嗎?你不用擔心,我會活得好好的,」又將一件衣服給放進行李箱,她的目光移到一旁只完成了三分之二的毛衣上,「這件毛衣,」她拿起它,感到手底下柔軟的觸感,「本來打算送給你當聖誕節禮物的,但現在看來,沒有機會送了。」

  看著白色的毛衣,律爵忍不住露出嘲諷的表情,「白色?!那麼純潔的顏色並不適合我。」

  毓慈抬起頭看著律爵的表情,毋需再問出口,她已經知道律爵並不喜歡這個顏色。不發一言的將毛衣給收進自己的行李箱,不僅是她,就連這件毛衣……都與他無緣。這件毛衣是一份紀念,也是一份送不出去的禮物。

  「你會與我聯絡嗎?」律爵問。

  「你放心,我不會再來找你,」毓慈連忙表明自己的立場,不知道他為什麼問她這個問題,她只知道,她害怕他會說出更多傷害她的話,她已經脆弱得受不起打擊,「從今之後,我不會跟任何人說我認識你,我們就當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面。」

  沉默的看著她,律爵沉下一張臉。

  「隨你。」律爵冷淡的說道,他忿忿地轉過身,她竟然如此急著與他畫清界線。

  看著律爵僵硬的背影離去,毓慈不捨的收回自己的視線。她不知道自己的回答好不好,但她真的不會再來找他,而她確實也會試著去忘了他,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讓她自己覺得好過。

  她會找回自己的,她一直在心中安慰自己,以前還未嫁給律爵前,她也是愛著他,而且過得很快樂。現在,她一樣也行。

  毓慈深吸了口氣,但是心中沉重的感覺怎麼拋也拋不去。她會再找回那個還未跟律爵結婚前的那個開朗女孩,她一定會也一定可以,她在心中對自己信誓旦旦的說道。

  事實上,她根本沒有這種把握,只不過現在她一定得如此想,讓自己不對未來感到茫然。

  「打算去哪裡?」

  陌生的聲音突然在耳際響起,原本陷入深思中的毓慈吃驚的睜大眼睛,飛快的轉過身,看向聲音來源。

  「你是……」看著靠在房門口的高壯身影,她感到疑惑,有點眼熟……最後才想到她所看過的相片。

  這個五官立體,眼珠閃著如草原一般翠綠的男人,就是那個林──辛凱文。

  「看你的樣子,應該是認出我了吧!」第一次那麼近看著毓慈,辛凱文不得不在心中承認,這女人嬌弱得就好像一根手指就可以捏死她似的,為了安撫她因他突然出現而可能湧現的不安,他溫柔的衝著她微笑。

  「律爵不在房裡。」毓慈開口,「他可能在書房。」

  「我本來是來找他的,但是看到這個情況,」辛凱文的目光從攤在床上的行李箱移到毓慈的臉上,「我似乎應該先來跟你談談。我可以進來嗎?還是你要出來到起居室談。」

  考慮了一會兒,毓慈淡淡的聳聳肩,「請進。我還要整理行李,在這裡談就行了。」

  「不用麻煩了。」看著毓慈腳步有點不穩的走向茶几,辛凱文立刻說道:「我不渴。」

  不顧辛凱文的話,毓慈堅持的將茶給放在辛凱文的面前。來者是客,縱使她將不是這房子的女主人,但只要她留在這裡一分鐘,她就得盡自己身為主人的禮節,縱使對方是熟得再也不能熟的朋友也是亦同。

  「你的腿──很痛嗎?」辛凱文犀利的目光敏感的察覺毓慈的腳似乎比他印象中跛得更嚴重。

  聽到辛凱文提到她的腳,毓慈心中閃過一絲痛楚。最後她虛弱的露出一個笑容,瞥了辛凱文一眼,沒想到他的觀察力那麼敏銳。

  「今天對我而言,是非常忙碌的一天。」她保留的說道。

  「你的腿……」

  不知該如何問起,辛凱文的雙手一攤。他很好奇,而他看得出,毓慈不是一個會在乎跟他談論自己的腿的人。

  他放大膽的指了指她的腿,「怎麼弄的?」

  「我也不是很清楚,」走回床邊,她的手依然整理著行李,「腳掌的骨頭被壓碎,不得不截掉,就是這樣。到現在,我還不知道是怎麼發生的,當年是律爵救了我。」

  「律爵救了你?!」辛凱文略顯吃驚,他並不知道有這個故事。

  「嗯!」毓慈微點了下頭,「那年我只有十二歲……」

  她嘴角因陷入回憶之中,而露出了一個弧度。至今她依然清晰的記得那個抱著她的溫暖胸膛,而曾經這胸膛溫暖過她,但現在卻也傷她最重。

  若那天不到堤防上,她或許還有雙健康的腿,也或許她不會戀他至此,毓慈在心中歎了口氣,現在想這些似乎都已無濟於事,事情已經走到了這步田地,她得承受這一切的結果。

  辛凱文看著她略帶哀愁的臉龐,不由得在心中為自己的好友傷害了她而感到莫名的心痛。

  「你打算去哪裡?」辛凱文緩緩的開口,他不是來勸她不要走,他只是來問這個。

  在律爵被恨意蒙住雙眼的此刻,身為他的好友,他有義務來問。他心中慶幸今天一時興起,從台東跑了上來。

  參加完律爵的婚禮之後,他在台東待了大半年,也愛上了那個還未受過太多文明洗禮的地方。

  直到最近,他想起了自己的責任、自己的妻子,才決定從台東離開,準備回挪威,今天便是來辭行,沒想到迎接他竟是如此的大驚喜。

  「回家。」毓慈說道,不過一會兒後,立刻又補了一句:「回台南──我的娘家。」

  「你爸、媽知道嗎?」辛凱文知道中國人很重視這種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觀念,「他們不會生氣嗎?」

  毓慈的眼眸有一瞬間閃過一絲的不安,但她隨即隱藏住,「應該會有點生氣吧!」她語帶保留,「不過,我會應付的。」

  「這不公平不是嗎?」辛凱文略帶不平的開口,「這應該是交給律爵應付才對,與你何干?」

  毓慈有點勉強的笑了笑,她覺得跟辛凱文談話好輕鬆,雖然才第一次見面,但真的感覺像是老朋友。

  「總之,我想不了那麼遠,」毓慈老實的回答:「我大學一畢業就結婚,說真的,我並沒有什麼錢,所以還不能跟人家談什麼獨立在外養活自己之類的話,所以我會先回家。」

  「可是,你總不會永遠待在那裡吧?」辛凱文一針見血的指出。

  拿著衣物,毓慈站直自己的身體,想了一下,最後,她用著肯定的口吻說道:「當然不會。」

  對於她的回答,辛凱文並不感到意外,「那你有什麼打算?」

  微皺起眉頭,毓慈感到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因為連她都不知道。嫁給律爵時,律爵是她的一切,而現在--

  「我想……」考慮了一會兒之後,毓慈才道:「下一個學期開學前,我會找一個地方,然後當個老師教書。」

  「教書?!」辛凱文想起當初刑於軍也說,若毓慈沒有嫁給律爵,她將會成為一個國小老師。「你想要教書?」

  「嗯!我喜歡教書。」她已經決定走回未嫁給律爵前所該走的路,畢竟離開他,她的日子得照過,「慢慢的,我想我會忘了一切,然後我就可以開開心心的過生活。」

  「是嗎?」看著毓慈哀傷的雙眼,辛凱文可不敢肯定。

  「是啊!」知道辛凱文不相信她,但她依然繼續說道,她希望藉此來找回一點點的自信,一點被律爵所抹殺得幾乎不剩的自信,「或許我還會再遇到一個人,他一樣可以給我溫暖,」她看向辛凱文,「不要擔心我,我想的未來很光明。我真的認為,不一定我會認識某一個人,跟他結婚,然後生幾個孩子,就這樣平平凡凡的過一生。律爵該是過去了。我愛了他十年,現在這個結果,似乎也提醒我,好夢該醒了。至少我曾經嫁給他,我應該滿足了。」

  辛凱文晶亮如綠寶石的眼眸,有神的看著毓慈,「你知道嗎?火曾經說過你很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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