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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謝上薰 姨媽她另有一項特點,她堅持生病的人更需要打扮齊整,邋遢只會使心情惡劣,病情將加重不會減輕。而且她非常樂意在我沒心情打扮時替我選擇衣飾,重溫我小的時候她當我是洋娃娃一樣的替我打扮。所以當我穿著一襲飾有蕾絲的紫色洋裝,發上別著兩隻漂亮的髮夾,踏著低跟皮鞋走進小診所時,那位老醫生一臉訝異「怎麼來了一位美麗的病人?」我一點也不奇怪。這是姨媽的嗜好之一。 老醫生在開藥之前,眼睛瞄向上頭的時鐘,他在等下班嗎?我也跟著瞄了一下,十點十五分。在等候領藥時,我一直在苦思,想我今天要做什麼?我很敏感的,總覺得忘了做某件事似的,這時候的昏腦袋卻又想不起來。 ! 「張小姐,張麗絲小姐。」 我走到領藥口,付了一百八十元,拿了藥和藥水,胖護士在解釋藥水的服用時間時,電話鈴聲突然響了起來。我彷拂被針刺了一下。那個胖護士把電話轉給醫生,對我笑說:「有約會嗎?穿這麼漂亮。」 我差點跳了起來。我這豬腦袋,怎麼忘了昨晚跟路華約的時間?希望他也忘了,否則他若打電話向姨媽告狀……坐在針程車裡,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車程極快,車一停,我幾乎是衝進了伯爵金星大廈。 「嗨,愛麗絲。」 女牙醫田習如在窗口向我招手,我走過去。 「愛麗絲,你現在有沒有事?」 「有,我要去找我同學。」我說得很快。 「你要回去之前來我這裡一趟好嗎?」 「有什麼事嗎?」 「等你下來的時候再說好了。」 我望著她不像是有三十七歲的面孔,點了點頭。我太好說話了,雖然人不舒服,還是沒辦法太拒絕人家。 經過管理員室才到電梯」我每次都想一溜而過,沒有一次成功。 郝瑤菁用她獨特的嗓音再一次抓住我。「啊,她來了,她就是小甜甜,愛麗絲,真實姓名叫張麗絲。我記性好。」 由於她的聲音興奮得奇怪,我才注意到管理員室不只她一人,還有一個年輕的男士。他盯著我看了一會,才走出屋子,幾乎是命令的跟我說:「請上樓吧,小姐,你遲到太久了。」看一眼手錶,加一句:「二十八分。」 那時候我沒想到他就是路華,只當是徵信社的一員。「我去看醫生,耽誤了。」他的態度使我非為自己解釋一下不可。 他把我「請」進電梯,壓「六」的數字。 「我以為你忘了。」 不知何故,他的眼睛始終盯在我身上,是我太漂亮了嗎?使我都不好意思正眼看他。 頭昏使我忘記說謊的技巧。「我很不舒服,」所以忘了,不過去看醫生的時候又想起來了,只是晚了一點……」 他突然說:「我就是路華。」 我看看他,那說不上英俊的臉上有一種我說不出來的古怪表情,好像……好像……想咬我一口似的。」 他逼近我,凶狠狠的說:「你會忘了,我可不會。你這副模樣一這身衣服,我每次作噩夢的時候都會夢到!」 路華一定認為他成功的把我嚇住了。因為我在猛然暈眩中倒了下去,醒來時他的話依然刺在我心坎上,噩夢?對!他對我說噩夢,什麼噩夢?我卻想不起來,也許他沒有說完,然後我就暈了一下,現在呢? 「對不起,我不知道你真的生病了,我以為你……」 這個聲音似乎穿過遙遠的時空而來,我一時不以為是真的,等到逐漸復甦,我才意識到我是靠著椅背而坐,電梯門就在我面前,我已經不在電梯裡面了。 溫柔的獨白繼續著:「你好一點了嗎?如果你可以走了,我就送你回去,你現在需要的是休息。」 我習慣的不爭什麼,然後他真的把我送回家。對於姨媽的疑問,他也適切的回答:「簡凡凡小姐托我把她送回來,她人不舒服還去探望朋友,因為簡小姐那邊出了點事。」滿足姨媽的疑問,他便走了。 我坐在沙發上二日不發,直到他走都沒再看他一眼,只顧想自己的事。當姨媽坐過來問我:「你那同學出了什麼事?」我哭了起來:「我很不舒服……,」我已經忘了上次哭是什麼時候,突然的哭泣,姨媽和我都嚇了一跳! 姨媽安慰了我,把我送回房裡睡覺。她大概以為凡凡的事十分嚴重,我才會哭,殊不知 我是為自己哭。 無精打采過了幾天,星期五下午,凡凡提著一袋零食來看我,我正在看漫畫,躺在床上正舒服,她就闖進來了。 她叫:「你幾歲了還看漫書!」 「我老哥買給我的。」我有數百本的漫畫,再多加一套蔡志忠的作品也不算多。 「這些天你就躺在床上看漫畫你也太舒服了吧!」 「對病人說話要溫柔一點。」我警告她。 凡凡撕開一包牛肉乾,拿起一大片就吃。她每回帶零食來我家,都會自己吃掉一大半,所以我從來不把她帶來的零食當作禮物看待。 「喂,別看了,起來吃東西,我有話跟你說。」 她硬把我拉起來。反正我習慣了她的強制態度。 「梳子。」」 「又不出去,別梳了。」 「沒梳發不能見客,我姨媽說的。」 「老古董!」 她把梳子遞給我。 「喂,你也別留長髮了,像我這樣剪得短短的,又舒服又俐落,才像個新女性啊!」 她的「新女性定律」自成一格,我無意多學。 「你們那件設計圖失竊案偵破了沒有?」我問。 「我就是來跟你說道件事的。」凡凡一屁股坐在我床上,把我的腳擠到一邊去。「設計圖根本沒丟,是程先生自己忘了放在女朋友家裡,還賴我呢,真過分。」 「我也是嫌犯之一啊!」 「誰跟你說的?」 「徵信社的人。」 「那一定是總偵查長,他好厲害,到我們設計室走一趟,到處看一看,就說東西不是外人偷的,叫程先生和我仔細想一想是不是忘了放在什麼地方。」 「然後程先生就想起來了?」 「一開始也想不起來,真絕,剛好他女朋友和他吵了架,東西放她那裡她故意不說,就變成這樣啦!」 「什麼時候查出來的?」 「大前天,禮拜二,他上午去了一下,就偵破了。」 「你知不知道星期一晚上,路華打電話給我,說你和程先生認為我很有嫌疑,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哈哈,你別信他,他一張嘴好厲害,三兩下就套出我的話。程先生那個人有點神經質,一直認為有人要偷他的作品,所以派我晚上要住在那裡守著,一聽到我讓你進去,發瘋似的直指我跟商業間諜勾結,真受不了。」 很難將斯文秀氣長相的程春野跟「瘋子」聯想在一起,不過經歷這次事件,我相信人真的不可以貌相。 「那你還跟不跟他?」 「誰?程先生?本來我想起這時候轉行做偵探。」 「什麼?」我瞪著凡凡,她花樣可真多。 「你緊張什麼?誰規定女孩子不可以做偵探?」 「以前你還跟我說要做一位聞名國際的女設計師。」 「本來我是這麼想,可是跟了程先生那麼久,也沒學到什麼,反倒成了他的看門狗似的,脾氣又那麼古怪。」 凡凡畢業至今,轉業四次,每次都有一堆牢騷。 「做偵探也不好做啊!」我勸她少打怪主意。 「自從我領教了路先生的本事之後,對他就很欣賞,我自己上門推薦,頭一個月不要薪水沒關係,結果他怎麼說你知道嗎?」 我搖頭。她也太太膽了。 「他說,第一。公司沒缺人手;第二,須有基礎法律常識,最好大專畢業;第三,女性不宜。」 我知道凡凡不會這麼輕易放棄,一定會搬出「新女性定律」來反駁。 果然她又說:「我說他不應該歧視女性,不試用看看怎知道我不行?我從來沒見過那麼不好講話的男人,女孩子這樣求他還不行,簡直不是東西。」 「後來呢?」我開始有興趣了,最好路華被凡凡擊敗。 「他問了我一個問題,後來我才知道他在考我急智。」 「你一向反應快,怕什麼?」 「結果我輸了。」 我失望。」 「他問你什麼問題?」 「他說:如果你跟踩一個人,被對方發現了,他質問你為何跟綜他,那時候你怎麼說?」 「會有這種事嗎7.一旦對方發現了,你應該轉身就走,那裡還會問你為什麼跟蹤,要不 然就是被跟綜的人鑽進人群中消失,這樣才符合常情,一般人都是比較膽小的。」 凡凡鼓掌。「你真聰明。」 「我猜錯了嗎?」 「沒有,你猜對了。」 「那你的答案是什麼?」 「我會告訴被跟蹤的人說:你太太懷疑你有外遇,所以我來調查是真是假。他若生氣,我就給他一個過肩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