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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謝上薰    


  而且,老天,他真是令女人神魂顛倒!五官突出,濃眉大眼,身形魁梧,在每一方面都是個大人物。

  從一開始,藍媚笛就很有自知之明,只要當他三年情婦就撈夠本了。雖然傳開元正則身邊的女人從沒斷過,最長的記錄是九個月,但她又自信好歹當過兩年明星,容貌艷美,身材一流,又有些知名度,最少能吸引住他三年。

  而今,才一年,他便提出分手。

  「你怎麼這麼自私、這麼無情?」藍媚笛作出傷心的姿態,接著道:「想想我們在一切的日子多麼美好,我相信我帶給你許多其他女人不能帶給你的快樂,使你貧乏無味的婚姻生活變得多彩多姿……」

  元正則除了撇撇嘴,一臉嘲弄之外,沒有其他反應。

  跟他在一起的女人,每一個都自以為帶給他莫大的快樂,需索無度的向他要珠寶、要名車、要房子或公寓,他向來慷慨,評估這個女人的價值而施捨,藍媚笛稱得上手腕厲害,撈得最多,但也就到此為止。

  她看他遲遲沒有答話,就向他走了過去。他靠在一張華麗的法國椅子,神情十分冷傲,同時也迷人到極點。  光看她對於佈置房間的品位,已失去使他迷戀的本錢了。

  「正則,我相信你對我是有感情的。」她的目光含媚,鮮紅的嘴唇挑逗似的噘著,表現出她最野艷的一面。「人家都說,你不跟同一個女人保持長久的關係,是因為你怕愛上女人。如今你想和我脫離關係,不就是你已對我動心,怕自己會愛上我嗎?」

  元正則笑了,他很少笑,所以他的笑容看起來總好像在諷刺什麼似的。

  「你和我有什麼『關係』?」

  「你不是明知故問嗎?眾所周知,我是你的女人。」

  「錯了。你只是我的床伴,偶爾吊在我臂彎上的交際花,你賣、我買,純粹是交易行為,不要自個兒往臉上貼金,太不識相。」

  「你……」

  藍媚笛咬緊牙關,內心有一股衝動,要他去死,要他滾蛋。

  可是貪婪機伶的本性卻告訴她,得罪這個男人,得罪有名的黑豹子,非但拿不到分手費,連這圈子都待不下去。

  她不希望、也不敢惹這個既吸引她,又能抬高她身價的男人,即使有一萬個不甘心,也只有暗自飲恨,獨自療傷。

  黑豹一旦動了凶性,吃人可是不吐骨頭。

  「正則,」她傷心的喚著,嘴角向下撇,一副要落淚的模樣。「沒想到你的心腸這麼狠,早知不能和我常相廝守,就不要讓我愛上你,你知道,我一直在愛著你啊!今天你突然說要分手,教我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嘛!」

  元正則冷冷地笑起來,他黑亮的眼睛似乎能看穿一切,情緒絲毫不受影響。

  「以前沒有我,你一樣過得很好。」

  「那不同,未嘗過天堂滋味的人自然不嚮往天堂,而這一年來我已習慣有你,噢,正則,你叫我如何忍受沒有你的日子啊!」

  「我開始不耐煩了,媚笛。」他揶揄地牽動嘴角,顯然把她的偽裝做作都看透了。「甜言蜜語對我發生不了作用,眼淚更打動不了我,你這樣子只會惹煩我。」女人口中的情愛,根本激不起他任何反應,只感到可笑。

  她不安地扭動一下身軀,希望他注意到她薄紗衣裙下的姣好體態,這可是讓絕大多數男人垂涎欲滴的一***寶。

  他還是冷笑。「你心裡清楚得很,憑你的美貌和手腕,要再找一個替你負擔生活費的男人,根本不困難,當然,要找到像我這樣慷慨的男人是不可能,但只要你不太貪心,依然可以過著坐享其成的生活。」

  「你明明知道我貪圖的不只是你的財勢……」

  「夠了。如果有什麼是教我痛恨的,那就是謊言。」

  她看見他滿臉儘是輕視的表情,覺得他似乎要把她給踩在腳下,而她根本不可能反抗他,甚至還依順的舔他的腳趾頭。

  這世上怎會有這種男人?能夠教女人拋卻尊嚴,一心一意只想討好他,付出所有只求換取他的一絲憐惜。只因他英俊、魁梧、有男子氣概,並且富可敵國?不錯,這就夠了,況且,他擁有的並不只是這些表面上看到的。

  藍媚笛從來就沒有瞭解過他,事實上,只要給她足夠揮霍的金錢,她很樂意做個白癡型美女,雖然她也有很精的一面。

  而顯然的,元正則看她不比一個大草包有價值多少。

  往好處想,她是一個成功的人,因為她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很「像」,做一行像一行,將情婦這個角色扮演得恰如其分。

  有哪一個做情婦的人能得到金主的誠心尊重?像個花癡,不被尊重,才叫守本分的情婦,方便金主喜新厭舊,隨時可以棄如敝履。

  可她是人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女人,被人輕視、視若無物,如何不憤慨難耐、黯然神傷?

  那麼乾脆有自尊一點,將他一腳踢開好了?!

  「做情婦還顧全自尊,乾脆洗手不幹算了!太要自尊,鐵定是賠本生意。」藍媚笛老早對自己做了良好的心理建設。

  反正,這輩子注定要做個拜金女郎。

  留下一張足夠半年生活費的支票,元正則輕輕鬆鬆的走出了她的生命。很滿意她沒有來上尋死覓活、死纏爛打那一套,她不過是他生命中的一件小插曲,他也只是她生命中的一段,彼此清楚本身的地位,好聚好散,畫下圓滿的句點。

  只是,藍媚笛心中的惱恨卻騙不了自己,她竟然只值元正則眷顧一年?

  她這麼一個在外表上堪稱完美的女人,竟然如此廉價?

  其實,元正則從不在她的豪華公寓裡過夜,甚至很少待過兩小時,但至少她的心是很篤定的,以為好日子還長著呢,所以也沒認真地為自己打算過。一旦過慣了不工作的日子,想重操舊業便感厭煩。當情婦,只需看一個男人的臉色,重回酒店,卻需看許多男人的臉色,元正則若有一絲憐惜,不改替她安排往後的出路嗎?可是他沒有。

  一個男人既然教女人放棄原本謀生的技能,不就應該負責她往後的生活嗎?可是,元正則卻不在乎地說斷就斷,一走了之!藍媚笛恨恨地想著。

  「元正則,你太無情了!總有一天,我要你栽在女人手上。」

  ☆  ☆  ☆

  元正則從來不是瀟灑多情的男子,他極端自私。

  事實上,一個人富有到某一程度,不管他的行為過麼怪異、不合情理,總是很容易被原諒,覺得不過是富人的怪癖之一。

  出國三個月回來,聽到有關藍媚笛的一折消息是:她已被「娥眉俱樂部」的老闆歐陽夫人延攬,加入旗下「薔薇十八」的行列,成為政商屆最高價的十八朵交際花之一。

  元正則輕蔑的瞪著他的公關童寶山。「她成嗎?歐陽夫人的眼光大不如前,竟看不出她的膚淺,欠缺長久價值。」

  童寶山永遠維持他的招牌笑容。「女人的巔峰時期能有幾年?我倒覺得歐陽夫人眼光不差,目前正是藍小姐最盛名之時。」

  他的「意有所指」贏得元正則一記側目。

  童寶山是少數敢和元正則開玩笑的人,兩人的關係是上司下屬,也是朋友,說親密點,則是郎舅。童寶山的同父異母姐姐吳貞良是元正則的妻子,他是不被吳氏家族所承認的私生子,元正則卻喜歡他,認為他是吳氏家族中唯一讓他看得順眼的人。當然,童寶山不姓吳,光這點就夠令他滿意了。

  「要不要先回家一趟?」身為公關,有時候也要提醒老闆注意一下家庭形象。

  「老婆長年住在娘家,有什麼好看的。」

  「可是……畢竟是夫妻啊!」眼見夫妻如陌路,他不免唏噓。

  「她有一群三姑六婆陪著,有一個貴婦人頭銜,無需盡夫妻義務,永遠做她的吳氏公主,這在她可是最圓滿的生活形態,你大可不必替她傷春悲秋,教她看了反而莫名其妙。」元正則不屑的一瞥童寶山,實話實說。

  吳貞良有一張我見猶憐的絕美臉龐,當她燦爛微笑的時候,令人聯想到「完美」。她高貴的家世是每個有身價的男人夢想可以錦上添花的最好嫁妝,當她遵從家人安排嫁給元正則,每家報紙所刊登的賀詞不外乎是:珠聯璧合!佳偶天成!

  她天生是個大家閨秀,也是名女人典範,但可悲的是,吳貞良不會做妻子。

  她害怕接近她的丈夫,他不是她心目中溫柔體貼的白馬王子,他太剛強、太冷靜,且需索太多,一切的一切都令她難以忍受,所以,當她懷孕卻不幸流產,被接回娘家修養身子,從此便順理成章的待下去,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回丈夫身邊。

  她本來就有許多阿姨、堂表姐妹相伴,一起逛街旅行或出國採購,日子再舒心也沒有,又有一堆親兄弟、堂表兄弟護花,無憂無慮的揮霍著幸福,她喜歡這種生活,也習慣於這種生活。她的妹妹們也勸她不必內疚,反正她已嫁為人婦,有了正式的名分,只要她沒有紅杏出牆,任誰也無權責怪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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