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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謝上薰 「你答應接受採訪了?」 「笑話!」他淡淡地撇撇嘴,笑得既挖苦又邪惡。「我豈會白白便宜一個欺負我女人的女人拿我的隱私去立功!」 賀星月悠悠地垮下臉來,不曉得自己還能說些什麼。邪門的是,她心裡竟不難過,反而有點沾沾自喜哩! 大半個下午就待在他辦公室裡偷閒,當壁花是不宜太早回雜誌社。他教她打室內高爾夫,在辦公室的另一邊揮桿進洞,十次只要進一次,就夠她抱著他歡呼。 他感覺好笑,她分明一點當女強人的慾望都沒有,事業心如此低落,端人飯碗端得久嗎?有種女人天生就適合被男人金屋藏嬌,賀星月便是! 對尚無家累的女人而言,不上班打發時間,一天二十四小時未免太長了。 ☆ ☆ ☆ 「台灣四大花花公子」專輯,暫時被擱置一旁,臨時決定下期的話題人物是某位專寫外遇題材的女作家,以免雜誌開天窗。 那四位名公子,竟沒一個肯露面!真***踐! 負責統籌這個專題報道的曾沼眉,自然覺得很沒面子。立定決心,總有一天要訪問他們,讓他們一齊在雜誌上曝光!她打算私底下做這道難解的題,當作是一種自我考驗,要是通過了,不僅陞遷有望,甚至還有機會釣金龜。 賀星月倒是很高興有機會目睹作家的風采,真想和她討教幾招寫作秘訣,畢竟「當一位自由作家」是教人光想著便感覺頂浪漫的一樁事。 「浪漫個頭!」 曾沼眉馬上潑冷水。「現今的通俗小說家要出名有兩條捷徑:一是誇大人生喜樂的一面,像女主角明明只會吃喝玩樂,卻深受男主角的百般寵愛,騙得小女生心花怒放,充滿憧憬,馬上掏錢購買;二是深入挖掘人生的黑暗面,像外遇問題便是百寫不爛的好題材,寫得愈聳人聽聞愈有人買。」 區祖佩在旁補充:「要是我,可是要當第一類型作家。」 「為什麼?」星月問。不是第二類型的寫實作家比較得人尊重嗎? 「寫得輕鬆,賺得愉快啊!我有個表妹從高中就喜歡塗塗寫寫,我們都笑她浪漫得過頭,可是沒想到,她寫的東西真能賣錢,現在都大四了,不但不必向家裡要學費,也無需煩惱畢業後找工作的事,她準備當專業作家專心騙稿費哩!」區祖佩笑了笑,悠然道:「她寫的書我全看過,談不上什麼文學價值,可是,就是有種教人看了心情很愉快的魔力,明知她在騙人,卻甘心被騙,好比做了一場美夢一樣。」 「哦!」星月失神的。「也許我也可以試一試。」她想著自己的白日夢才多呢,奇怪怎麼就是沒想過當作家呢? 「作家,坐家也!你有能耐長坐家中創作嗎?」 星月沉思,喝光了玫瑰花茶。 「恐怕很難。幻想很容易,但要將自己所想的化為文稿卻困難重重。不過,我很喜歡呆在家裡看書或研究插花。」 曾沼眉哼著:「那你又何苦出來上班?」她眼尖,早看出星月身上穿的衣服、戴的首飾,不是小職員的薪水所能負擔的。 「一個人在家也很無聊,吃飯都提不起精神。」她對上班服飾一向低調處理,可是身為元正則的女人,多少會培養出一點品位,加上服飾公司每月寄來的目錄不可能有幾百元一件的襯衫,她只能挑比較不褪流行的,不要太常換新。 「怪不得,你的辦事能力一直沒進展。」 曾沼眉這位時代新女性,可看不慣有人辦事馬虎,純粹混薪水的。「無聊?無聊可以去壓馬路、去學畫畫什麼的,別佔著茅坑不拉屎,要知道這份工作雖然沒啥了不起,卻有不少大學畢業生等著做呢!」 星月的笑容立刻僵住,不明白曾沼眉為什麼總是打擊她。 「曾姊,」區祖佩仗義執言。「星月做得也不錯啊!」 「是啊!只是『不錯』而已,令人無法期待。」 她冷冷地瞟了星月一眼。呦,還真是我見猶憐吶,像遭惡婆婆虐待的小媳婦!教人看不順眼。上班女郎即使有淚也要往肚裡吞,一連的朝氣加上一身的幹勁,才配在流行先鋒的雜誌社衝鋒陷陣。 「都二十五歲了,還當自己十八歲有撒嬌的權力啊? 曾沼眉搖頭數落了一句「真是的!」款擺身姿出去用餐了。 歐祖佩在她背後扮鬼臉,安慰星月說:「別管她!她那張嘴就是得理不饒人,仗著自己是老前輩喜歡倚老賣老。」 星月感激地看她一眼。「曾姊說的也沒錯,我是缺少幹勁。」 「呦,才多少薪水,難不成要我們做牛做馬?」 兩人相視而笑,有著小職員容易滿足的快樂。 想偕去附近的自足餐店吃飯,邊吃邊聊很能拉近友誼。 「你一個人住啊?」 「還有我的同居人,可是他很忙。」 「男的?」區祖佩的眼睛有點睜大。當然啦,都是人同居不稀奇,也沒人吐口水指責,但星月看起來不像啊! 「彼此喜歡自然就住在一起,好有個照應。」她已克服心理障礙,不怕人知道她和男人同居。 「生活費兩人平均負擔?」 「不,他全包了,他絕不肯用女人的錢。」 「真好!可以把薪水全用來當治裝費。不像我每月要拿一萬元給我媽,再扣下紅包之類的交際費,能花在服裝上的就很有限,不得不學著精打細算。」 星月不好告訴她,她的薪水原封不動的在銀行裡,除了刷卡購物,更衣室的化妝櫃抽屜內隨時擺著十萬元當她的零用錢。這話說來會招人疑心和嫉妒,疑心她的背景不單純,而嫉妒會招來敵人。 「哪裡,我才羨慕你有父母和兄弟姊妹。」 區祖佩知道她是孤兒,自覺比她幸福之餘,對她就加倍同情了。唯有幸福的人,才有心情去同情別人,不幸的人應付自己的不幸就夠忙了。 「還好,你有男朋友照顧你。打算什麼時候結婚?」 「目前沒那個打算。你呢?你和你男朋友又如何?」星月再好性情,也不願教人順籐摸瓜的挖清底細,適時轉移話題。 「別提了,想到我就煩。」教人別提,自己卻呱呱呱地往下發牢騷:「他人是不錯啦,天生好丈夫的料,可是,他的家庭卻頗不單純。他的哥哥不負責任,把他嫂嫂氣跑了,留下兩個孩子和年老的父母要他負責,他一個人的薪水要養五個人,公寓又小,我再嫁進去准擠死了。跟他說搬出來自組小家庭也不肯,說放不下父母和可憐的侄兒侄女。他怎麼不可憐我呢?我都二十六了,要等他哥哥浪子回頭,我都成老姑婆啦!可是,我又不甘心把自己的薪水和青春耗費在別人的小孩身上,你不知道那兩個小鬼有多麼鬼靈精,要禮物要零用錢,好像吃定我非嫁他叔叔不可……」 星月淡漠的聽著,唇邊掛著淡淡的笑意。愛情哪有盡如人意的呢?總是要有點犧牲奉獻的精神,方能成就一段姻緣。 「可是,你愛他對不對?」 「對,所以他要求我愛我及烏,要我跟他一樣對那個家盡心盡力。」 「只要心甘情願,即使苦一點,一家人能和樂的生活在一起不也開心?」 「或許因為我還年輕吧,所以我並不是那麼心甘情願去過那種日子,我媽也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一旦生活中只剩下一堆的責任和義務,沒有屬於小夫妻倆的生活空間,這種婚姻只有乏味無聊可以形容。」 「那你打算怎麼辦呢」 「不知道。」喝著店家提供的免費紅茶,區祖佩的眼中有著一絲迷惘。「再看看吧!只是覺得很無奈,戀愛到最後為何不再美麗了呢?好像不管再美好的事物一旦落實到現實生活裡,都很難保持當初的美好印象了。」 星月失笑了,笑容中有種動人的滄桑。 「你也太悲觀了吧!福禍相倚,有樂就有悲,人生沒有絕對的幸福或絕對的悲慘,就看你如何面對它。像你的情形,你可以佩服你男朋友的責任心,傚法他,參與他的人生,當他的生力軍;或者,乾脆退出,另尋好對象。」 「如果感情能夠如此簡單的『二分法』就好嘍!」 也對。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賀星月一樣心思單純,容易接受,也容易遺忘。 不過,從此在雜誌社裡,只要有男同事想送花和巧克力給她,區祖佩一定半嘲諷又半酸溜溜的說:「人家名花有主啦,而且已恩恩愛愛的同居在一起。對方富有多金,人家出來工作只是打發時間,你不要白費心機了!要送,還不如送我。」 賀星月雖然感覺少了麻煩,並不覺愉快。區祖佩有必要替她宣揚同居的事嗎?而且,經她這麼一說,比較重要的工作全輪不到她發揮,因為她是「打發時間」的。若不是她文思便給,下筆如春風,恐怕待不下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