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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頁     席絹    


  「我不是指商場上的有名。這麼說吧!因為我認得鍾適,所以知道他最心愛的小弟正巧就叫鍾迅。對吧?」她笑得好柔美,直看著他的張口結舌。

  「我沒聽大哥提過……他似乎沒有女友……我是說像你這種可以真正稱得上女友的女子,他應該會對我提,因為看得出來你不是那種認識來上床的,呃,我是說……」

  講到最後,鍾迅的臉一路泛紅,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又多舌了起來。明明大哥有交代的,像他這種天生坦誠的人,面對商場人士時,只有少說才會少錯。

  瞧瞧他在說些什麼渾話!

  方笙笑出聲道:「OK!我明白你的意思,千萬不要再解釋了,你只會愈描愈黑,我可是會哭給你看哦!」

  她的回應與諒解令鍾迅張口結舌了起來,他以為依他不得體的方式,想必令這個看來楚楚動人、氣質嬌弱的小姐氣哭出來,因為她分明長著一張弱不禁風的臉,但說出口的話卻又充滿慧黠理智,叫他怎能不訝異?

  「你——」

  「事實上我是來找鍾適的。他今晚會來嗎?」依她猜,怕是不來了。

  丙然,鍾迅搖頭以對。

  「他不來,他被派去與金小姐參加慈善晚會。」他瞥了她一眼,終於直率的問:「你找我大哥的目的是什麼?我大哥會樂於見你嗎?」

  方笙眨了眨眼。

  「也許是太多千金小姐對鍾適別有居心,欣賞他的外表與卓絕能力,因而前仆後繼的想接近他,造成他不少困擾。因此你把我當成是那些女子之一,我不反對。但我可以告訴你,對鍾適而言,我絕對是不同的。」

  他無語,謹慎的在心中計量。

  「容我猜猜,此刻你急欲前往的地方,是那個有鍾適參加的慈善晚會嗎?」

  她溫婉的輕問卻合著不容置疑的威力,令鍾迅不由自主的點頭。

  「是的,我正要找大哥,與他談一談;聽說今夜他們會公開婚訊。我爸爸示意大哥向金小姐求婚。我不許大哥連自己的婚姻也賣掉,他應該為了愛結婚。」

  她聞言勾住他的手。

  「那咱們一同去吧。我們必須阻止他去製造自身的悲劇,並且你也可以看一看我在鍾適心中有無地位。事實上我自己也想確定一下,」

  鍾迅楞了一下,終於點頭,挽住她住出口走去。方笙攔住路過的服務生,請他傳口訊給何必主,便一同走了出去。

  上天並沒有浪漫的安排,讓她與鍾適意外的重逢。但她運氣還算不壞,遇見了鍾迅,這也就很好了。

  山不來就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去就山。

  她豈有不懂這種道理的。

  ***當鍾迅與方笙抵達會場時,已是九點光景,晚會已進行至一半時候了。全是因為方笙必須換下髒掉的禮服所致;因為鍾迅特意帶她去精品店挑了一款合身小禮服換上後,才匆匆前來會場。

  全場的焦點自是鍾適與金玉斐這對亮麗佳偶,又因為風聲早已傳出今夜會有求婚事件上演,因此記者們捕捉的不是各種慈善的表態——反正也不過都是千篇一律的做秀而已!同樣是做秀,來點新鮮的東西才令人期待。

  英俊冷靜的鍾適,身上自是有一股深沉難測的氣勢,而他身邊健美高挑的金小姐全然是陽光股炙熱迫人的典型,活躍而眩人心魂,所到之處必是太陽一般的存在。太開,太放,太燙人!

  真是極端的組合!偏偏人家金小姐愛死了鍾適的冷與深沉。全香港六百萬人口都知道了,金小姐對鍾適是勢在必得。

  方笙還在想要以什麼方式吸引鍾適前來認人,不過鍾適倒是在鍾迅進來時就看到他了,撇下金小姐走了過來。只在心底笑著這個小弟終於開竅,會想帶女伴出來,想必是沉迷於藝術之餘,也情竇初開了。可是件好事哪!不過並沒有注意其女伴的長相就是了。

  也所以,當他要開口對小弟打招呼時,會硬生生的頓住,並且呆若木雞,失去了平常泰山崩於前面不改色的鎮定自持。誰叫他在叫人之前掃了她一眼,然後就此再也不能感受到其他人,甚至不由自主的一把拉過方笙——

  「你在香港?」他一定在作夢!

  「好久不見,鍾適。」她任他捉住雙手,卻忍不住踮起腳尖在他唇上印了一個輕吻。

  「你是迅的女伴?」他突兀的放開她,在震驚過後,眼神複雜了起來。

  「大哥,她說她是你的朋友,才帶她來的。我認識方小姐不到兩個小時。」機敏的鍾迅立即撇清關係。

  方笙噗嗤一笑,纖柔的身體偎向鍾適這一邊。

  「我會來香港,是因為這裡有個你。」

  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摟住她纖腰,兩人間有自然的契合與親密。

  「方笙……」她是他唯一存在著的美夢呀!教他怎能不動容!可是……

  「我們可以談談嗎?」她問。對他眼中的猶豫視而不見。

  「對不起,我有件——」

  她的話被鍾迅打斷。

  「大哥,你可要幫幫方小姐,她在香港舉目無親,未來十天要與十三個大男人住在山上無人煙的別墅呢!太危險了。」

  如果之前鍾適尚能理智的想起自己今晚肩負的任務,也會在鍾迅提供的消息中忘了個一乾二淨。

  他低吼:「十三個男人?荒山的別墅?」

  她明眸水氣氤氳,微微咬著粉唇,漸漸低下螓首,不敢面對他——怕他看到自己在偷笑。

  「我沒有地方可去。飯店早被人訂光了,臨時要訂也沒有房間可訂。我想——他們應該不會對我做什麼壞事,大家以後還要在台灣商場見面的。」她壓小聲量,聽來懦弱可憐又天真。

  當然,也成功的惹毛了鍾適!

  「你腦袋幾時改裝草包了!不會有事!你真的那麼認為嗎?」他手勁下得更重。

  她痛得擰眉,趁機推開他。

  「你好粗魯,我要回去了!很抱歉打擾了你。原來你並不樂見我,不好意思用你些許時間,再見!我回別墅了。」話尾未落,她人已往外跑去。

  鍾適來不及抓住她,神情氣急敗壞!看了看遠處的金小姐,又更快速的看著跑向馬路邊的佳人,終於咬牙道:「阿迅,送金小姐回家!」

  「知道了!」鍾迅在他背後愉悅的答應。可以想見,那方小姐對大哥而言是不同的。居然能讓大哥方寸盡失,有多少年沒看到過大哥「冷靜」以外的表情了呢?

  不過,令他深思的是,那方小姐轉身跑開是因為傷心氣憤呢?還是因為要引開大哥?

  為什麼他無法明確的區分?不過,無論如何,今夜不會有「公開求婚」的事件,他已大大滿意,不再求其他了。方小姐性情如何,是大哥的問題。不是嗎?

  第四章

  四年前的短暫一夜情之後,鍾適刻意的把有關於方笙的記憶封鎖在心的底端。不輕易回想,不讓那份美好延伸成更進一步的思念,進而氾濫成災。他要不起,也擁有不起,明知道有那麼多的無望,自是封鎖住所有,不讓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夢,美夢,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迴淺。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幾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脫的心,卻不能阻止他人來撩動。尤其是這個令他心動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嗎?她並不如外表所呈現的嬌弱被動且無助,當然更不是童話中坐等王子來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獨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麼的女性。

  四年未見,不代表他當真能對她做到不聞不問的地步。商業性刊物的報導,由台灣商界傳來的小道消息,只要有關於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斷的為她的功績喝采。

  不需披戰袍與男人殺,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讓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將口語訓練成簡潔有力。她似乎完全悖離了人們對「女強人」刻板的認定,自成一格的揚威商場,一再一再的使輕視她的商界老手大吃敗仗。

  這樣的女子,一旦確定了她要的東西,他懷疑她會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麗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讓男人為她摘星撈月了。

  如果她當真為他而來……

  悸動的心因這想法而難以平靜自持。

  他們不會有結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須與金小姐結婚,心頭益加沉重且陰冷。

  唉帶她回他的公寓,她便進入浴間卸妝,堅持在最清爽的時候與他談話,也給了他思考的時間。

  悶悶的對著窗口吐出煙霧。在乍見她的欣喜壓下之後,苦澀又不客氣的狂湧了上來。三十年來,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幾乎沒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親之外,就屬方笙最令他無法忘懷了。如果他夠自由,或有充裕的時間,那他們早在四年前就該有更進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預期的,「愛情」這東西也會毫無疑問的到來。

  但他們沒有時間,於是錯過了彼此。

  不是沒有遺憾的,只是世間總是有太多無可奈何的事來挫折人心。何能獨厚於他而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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