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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席絹    


  鍾迅心下暗自提防。

  「什麼?」

  「今晚在我那邊過夜——」

  「不!」他低吼的拒絕。

  方笙幾乎沒翻白眼!這個二十六歲的男人比起當年鍾適二十六歲時的沉穩實在是差太多了!用腳趾頭想也知道如果她想得到鍾適的愛,又怎麼可能去勾搭他親愛的弟弟來讓一切變得混亂?沒腦袋的小男孩。嗟!

  「我不會允許你用任何方法傷害我大哥!」鍾迅簡直在咆哮了!餅大的聲音已使得遠處的人側目。

  「拜託,這位大哥,我頂多會氣氣他,怎麼可能會傷害他?算了!你不是個好的合作對象,不談了,不是非你不可。」她轉身打算離開這一方角落,免得別人以為她與這失態的傢伙是一國的。

  鍾迅還不打算結束話題,伸手抓住她。

  「你說清楚!」

  真是粗魯!也不想想他老兄近一八0的身高會有多大的力氣,居然毫不留情的拿來壓迫區區一五六的高度,害她身形晃了一下,為求平衡只得靠入他懷中,免得跌倒出醜。

  「鍾迅,我不想談。」她站穩自己,一邊抬頭瞪他。

  「我們最好談一談!」鍾迅並不放人。

  兩人只好曖昧的在這方角落進行無言的拔河戰,落入第三者的眼中當真是比情人調情差不到那裡去了!鍾重陽領著養子與金小姐過來找人時,便是見到這副模樣,沒有人發現鍾適的神色一瞬間鐵青不已,雙眼若利刀的直射向方笙美麗的面孔上。

  「阿迅!你們在做什麼?餐會即將開始,還不去落坐,別躲在這邊玩!」鍾重陽低喝著,並沒有把一般嬌滴滴的千金小姐看在眼內。自然對那個由台灣來的小姐沒什麼正眼看待;與他沒有利益好處的人,再嬌貴也沒用。

  「爸。大哥!」鍾迅沒有注意到自己依然死抓著方笙不放,含笑與父親和鍾適打招呼。「爸,她叫方笙,我——」

  他來不及介紹完。鍾重陽已轉身走開,笑容滿面的看著金小姐:「玉斐,等會兒與伯父坐在一起用餐好嗎?拉你來參加這種無聊的商會,一定悶壞你了。」

  金玉斐含笑道:「不會的,世伯。以後嫁給適之後,總要習慣的。」

  他們邊走邊聊,存心給方笙難堪,待他們走了好一段距離後,鍾適才雙手抱胸,盯著他們握在一起的手。

  「怎麼回事?方小姐腳扭到了嗎?要你扶著?」

  冷淡的嗓音中蘊含著熔岩即將噴出的預兆。機敏的鍾迅立即放開手,由於太突然了,讓方笙又一次站不穩,直往後倒去,鍾適飛快的伸出手,將她摟了個牢緊,順帶低頭看向她足下七公分高的淑女鞋。

  這女人有極差勁的平衡感,卻老愛穿過高的鞋跟,總有一天會因此跌斷她的頸子!

  「你穿低跟一些的鞋子不會矮別人多少。」他淡嘲。

  方笙回答得沒好氣:「如果我能不被當成一袋穀物似的對待,那麼即使穿十寸的高跟鞋也平安無虞。」想扭開他鉗制,卻無法如願。她「好心」的提醒道:「放開我吧!在閣下未婚妻也在場的地方,你最好與其他女人距離一公里以示忠貞。你要知道,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鍾適沒有放開,語調中摻雜了嚴苛的質問:「你的好意提醒是為了昭示自己的清白嗎?對誰?心上人?」

  方笙為他的失去冷靜感到好笑了。但他實在不能要求她什麼,不是嗎?畢竟今天有未婚妻的人是他。倘若她與鍾迅的相處給了他曖昧的聯想,那也怪不了誰。因為是他決定放棄她,就沒有資格擺出捉姦的面孔示人。

  她存心氣他:「如果我與阿迅有什麼……友情產生,你這個沒有血緣的大哥恐怕也管不著吧?」

  阿迅?他們已「熟悉」到連姓氏都可以省了嗎?幾時的事?

  「嘿!方小姐,講話小心一點!」鍾迅看著大哥一臉的山雨欲來,早已明白他們之間的情愫非同小可,如果他想置身事外,最好撇得清一點,可是這位台灣姑娘似乎有陷害人下水的天性,如果他再不吭聲,早晚被陷害死了都無處伸冤。他可不打算當炮灰!

  但情況似乎不由人哪!

  方笙不知何時掙開了鍾適的鉗制,依附向鍾迅這一邊,「阿迅,你剛才叫我小笙的,怎麼又改口了呢?我早告訴過你與鍾適只是普通朋友,你可不要胡思亂想呀!」她美麗脆弱的面孔活似急欲尋求憐惜與信任的小可憐,只要是身為男人的人,沒有人不想展現英雄主義,好生愛護一番的。

  可惜叫苦連天的鍾迅難以消受美人恩,只求他親愛的兄長收回不斷掃射過來的血滴子,別再用眼光殺他了!

  這方笙實在太厲害了!別人撩撥二十年無法成功的兄弟牆事件,她只要彎彎手指就能成功。可以想見如果當年耆英身邊有她隨行,今天的香港就不會割給英國當殖民地一百年。做成「南京條約」那種喪權辱國的約定。可惜了這等人才,早生一百年不就好了,「方小姐……」

  他的哀號沒機會完成,便被方笙拖著走。

  「阿迅,你父親在瞪人了!再不走會被罵的。等會你就坐在我旁邊吧,咱們得把握在一起的有限光陰。」

  可以想見背後的灼熱來自鍾適的瞪視。但方笙才不管,氣死他最好!

  如果他還不能理解她對他的重要性,而依然以為各自嫁娶互不干涉是最好的決定的話,那他最好能穩住他身上那一桶醋,別讓它隨時溢出來酸死人。

  她不是會潑婦罵街的人,更謙虛至極的說,她口才真是糟得很,因此她不會用疲勞轟炸的方式來與他談論愛與不愛的事。相同的,氣他的固執,也不必以哭罵的方式來折騰他。她是方笙,向來崇尚以和平的方式回報他人。

  至於波及到倒楣的第三者——例如鍾迅,那就是無可奈何的事了。誰叫他們鍾家佔用了鍾適十二年呢?她這個未來老婆代為取用一些紅利不算過份吧?

  第五章

  「……伯伯說星期五是個好日子,選在那天訂婚正好,我爹地也會特地回來參加。你說好不好?」金玉斐喋喋不休的計畫,在發現鍾適並沒有專心在聽時,不悅的問著。

  鍾適正開車送她回淺水灣的華宅,全副心思幾乎是繫在腦海中那抹清麗身影上,那還能分心理會身邊女子的滔滔不絕?他回神看著她,淡道:「那就星期五吧。」該死!鍾迅幾時與方笙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一整個晚上他們幾乎形影不離。而在方笙展現出她驚人的商業才能之後,連老爺子也不禁多看了她兩眼,臉上也湧出了笑容——這是個警訊!代表鍾重陽打算對他人的才能加以利用。

  他不禁為此而鎖緊眉頭。老爺子不會是打算讓阿迅與方笙結成夫妻吧?為什麼不呢?鍾迅沒有經商的才能,但老爺子又不會允許自己三十年的努力再度落回鍾家其他親屬手中。而老爺子不信任他,那麼,除了給鍾迅娶一個能幹的老婆之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保住自己目前的地位?

  不!他不允許!方笙不該與他有過親密之後,又投向鍾迅的懷抱——她根本不該投入其他男人的懷抱!

  「鍾適!你有沒有聽到!」

  金大小姐的嬌怨聲又打入思緒中.他陰沉的看過去。

  金玉斐恨聲道:「你敢說那個故作可憐的小妖精沒有令你動心?你今晚一直在看她!我希望訂婚之後不會再有這種事發生。你明白了嗎?」

  他冷冷的不予理會,直到車子停在她的家門口,他才道:「早點休息。至於你不該多事的地方,最好懂得閉嘴的藝術。」

  「你!」金玉斐氣熬了嬌顏,伸手就要打人。

  鍾適輕鬆抓住她,冷淡的警告:「收斂你的脾氣。你要嫁的男人並不是一隻唯命是從的哈巴狗,要發你的大小姐性子,也許該考慮去寵物店找丈夫。」

  金玉斐眼中閃過一抹驚惶,怒氣消得更快,收回雙手,改而摟住他脖子,奉上她的朱唇。

  「不要生氣,我好愛你的,你總不能叫我連吃醋也不許吧?可是看到你酷酷的樣子,心都化了。方小姐是鍾迅的女朋友,我不該多心的,對不起。以後說不定我們還會成為妯娌呢!」她就是愛慘了他的冷靜與英俊,而且不與其他男人相同的迎合她。

  他打開車門送她下車,目送她入大門之後,才抽出手中拭去唇上的口紅。

  今夜送方笙回去的鍾迅,也會得到紅唇的犒賞嗎?

  這個念頭令他無法冷靜自若!跳上車,立即開往九龍的方向。急駛的車速,全是為了甩掉種種不堪的畫面出現於腦海中,他不該介意的!他不該覺得被背叛的,但他該死的就是只有這種感覺,啃噬得他全身傷痕纍纍、坐立難安!

  方笙可以與全天下的男人共效于飛,就是不能與鍾家的男人有染,她不能這樣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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