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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席絹    


  韓璇笑了笑,伸手摟著朱水戀轉身,將她帶向門口——

  「去吃飯吧,找曼曼鬥嘴順便消消火氣。相信我,那肯定比舌戰狂人更精采得多,也較有成就感。」

  朱水戀有犀利的口才,卻沒有辦法在元旭日面前佔上風,因為這人不僅動口又動手,還獨裁得令人抓狂,對美女也沒有憐香惜玉的心腸。更重要的是,當你身上沒有任何元旭日想探知的訊息時,他簡直視人於無形,可以把人直挺挺的踩過去,不但不認為自己踩傷了人,反倒還抱怨著此路難行。

  目空一切的人是難以招惹的,除非鉗住了他心之所繫,否則再厲害的人也得在他面前認敗。

  韓璇向來不是強出頭的性子,他只抓攫最有利於己的態勢去穩住自己的陣腳。該硬碰時絕不手軟;該懷柔時也不會硬來。當然,對於元旭日,他還有諸多待適應的自我調整,但至少目前他知道,除了自己,元旭日從不「應付」任何人。

  送走了來水戀,他關上門,對上元旭日的笑臉,公事公辦的問:「有什麼最新的進展嗎?」

  「沒有。」元旭日回答得很乾脆。等人來砍的肉餌有什麼進展可言?不就洗好脖子納涼以待嘍。

  「我能期待除了野餐之外,你有更精采的節目呈現來讓我開眼界嗎?」

  拿起一塊香噴噴的披薩走向韓璇,元旭日含笑道。

  為什麼他總是對此樂而不疲?韓璇不免要感到疑惑。

  強吻別人的人可以由此中得到多少樂趣韓璇並不明白,但被強吻的一方除了被冒犯的不悅外,便再也感受不到其它的了。為求脫身,兩人四隻手較勁了起來——

  元旭日的吸盤嘴功力高深,韓璇強勁的踢腿也不逞多讓。在兩人終於隔開,一段距離後,元旭日的得意沒有多久,飛向他門面順便替他敷臉美容的海鮮披薩砸去了他張狂的大笑。

  在元旭日的咒聲連連下,笑的人輪到韓璇了。

  以衣袖抹去唇上殘留的熱度興口水,韓璇半靠著桌子攤攤手——

  「我認為你極需好好清洗一番。很抱歉我這邊並無辟置私人盥洗室,得讓你頂著一身香濃可口的美食一路走出去。情況並不怎麼令人愉悅,但值得安慰的莫過於你至少可以邊走邊吃而不怕餓到肚子。待你回到家,不僅可以好好清洗,也剛好填飽了肚子。」

  聰明人絕不會在逗弄完一頭怒獅後呆呆站在原地等它反撲一口。撈過西裝外套,韓璇想到自己中午與客戶有約,以著過分俐落迅速的步伐,很快的消失在狼藉的現場。

  當然,元旭日一定會報復,但那反正是以後的事了,最重要的是此刻這麼做之後,韓璇覺得——很爽快!

  第七章

  紀恆倫等三人從未曾見過元旭日以這麼狼狽的面貌出現在大夥兒面前。天哪……一個被披薩紋身的男人!

  他們狂笑到元旭日終於沐浴完畢出來,還止不了笑聲。當然不是不怕皮肉痛的,元旭日一火起來誰也說不準會怎樣。但大多時候他是縱容合夥人的無法無天。害自己形狀百般落魄可笑時,從來就不禁止別人開心一下。因為他自己也常常這麼做。他不是禁不起的人。

  「老大,從今天起,我才真正佩服起韓璇了。他真是要得!」林有安翹起大拇指讚賞著。不必問也知道能動到他們老大的非韓璇莫屬。

  一方面是身手上的勢均力敵;再者,則是元旭日也只容許韓璇這麼對他。其他人再強再厲害,也絕對達不到這種功業。

  「你懂什麼,人家老大玩得可開心了。他們這是在增進情人間的情趣。」范宇文說著自己的看法。

  紀恆倫自認是正常而普通的人類,實在不能理解世上竟有這麼傷重的談情說愛模式。

  「旭日老大,如果談個戀愛就這樣了,那等你們結了婚之後,你還有命嗎?」他身為最佳秘書,近來常為了大筆的跌打損傷藥支出而憂心不已。

  不是心疼那點錢,而是老大身上的青青綠綠似乎永不會褪去,真是可怕!

  可見韓璇那人粗魯得不知何為憐香惜玉。

  「誰說他們要結婚?同性戀既然置身於世俗規範外,那麼幹啥子硬去湊那種世俗所規範出的婚姻關係?在一起就成了嘛,何必結婚?」林有安不以為然的反駁。

  「可是,不管男男戀或男女戀,最後不都希望經由某種儀式來傳達終生相守的誓約嗎?」

  「純情的恆論老弟,你落伍了。等哪天你也掉入男男戀之後,再回頭看看男女戀這玩意兒,八成會對自己觀念的古板感到慚愧的。」范宇文勾搭著紀恆倫笑道。

  將頭髮拭得半干後,元旭日終於應聲,也順便將大毛巾甩向那三名無聊男子。

  「談完了閒話,談談正經的吧?說說這一星期來你們有何進展?」從櫃子裡拿出一罐由大陸高價買來的跌打損傷藥水,像抹乳液似的,倒了一大片在胸膛搓揉。無視於它身價以CC來算,一瓶二百CC,動輒花上十數萬元。由於相當好用,他早送了一打到韓璇房裡。他的需求量應該也不少。

  三名男子立即整了整身段,由紀恆倫開始作簡報:「韓、管、朱、季四家在二十代以前是由親戚關係與煙親關係組成。雖然近五百年來開枝散葉於世界各處,但不知為何,這四家族的長房直系皆保持緊密關係,並各出一人以『殷族』自居,直到他們結婚才終止。然後由下一代的長子或長女接續。」

  范字文接著道:「至於『殷華』集團成立於二十年前,創始人是季呈志,他是一個投資理財的天才,韓璇正是他一手調敦出來的得意門生。四年前卸下所有職務時,已將『殷華』發展成台灣百大企業之一。季曼曼接替其伯父季呈志的任務之後,季呈志便消失在商界,目前據說在世界各地旅行,沒有結婚,並且不曾再過問『殷華『集團的所有事務。」

  「老大,我發現『殷園』本身有一種奇怪的力量,一般人並不容易進入裡面。不是說它像迷宮,而是不容易進去。我試過很多次,真的進不去,像有什麼力量在阻止外人進入。後來我去找一個通靈的大師來看風水,他說這個宅子有靈體守護著,是那種不屬於人類的靈體,別招惹比較好。」林有安也報告自己的工作進度。

  沒錯,近來「旭日保全」根本是公器私用且不務正業,調派所有人員東奔西走,一半去保護韓璇等人與維護其公司的安全;另一半則由各大將領軍,分三路去挖出韓璇他們的底。

  既然韓璇一向對他采敷衍的政策,一點答案也不肯爽快給他,再笨的人都知道自力救濟的重要性。一開始他便這麼做了,真是先知卓見,否則不被韓璇氣死也難。

  幸好他從沒輕忽過那小子難纏的程度。

  「拜託,都二十一世紀了,別拿怪力亂神做文章好嗎?兄弟。」范宇文簡直要翻白眼了。

  「我說真的!不然你自己去試試看。」

  「老實說,他們『殷族』還真有點邪門。為什麼四個家族近五百年以來會共同做著這種看似無意義的舉動呢?一定是為了某個目的,然後一代傳一代。」紀恆倫從一堆文件中再抽出一份由大陸攜回的本子道:「上周我去了湖南,在朱家宗祠的野志上抄下了一個故事。這是清朝時記下的,傳說明朝時韓家宗長偶有奇遇,得仙人贈藥,醫治好妻子的宿疾,自此建立與仙人間的良好交誼。後來仙界動亂,為爭千年一輪的領導人之位,禍殃人界;仙人的對手遂將魔爪延伸到與仙人交好的四家族,欲奪王今。而仙人為保護人界好友,以命相護,擊退敵人後,再以僅剩的法力下追冥界黃泉,一一找回友人魂魄。此舉觸犯天條,最後被拘禁在冥界服刑,永世不得超生。而仙人之子也在大戰中毀去形體,元靈被守護在王今中,須修行五百年再度出世。仙人姓殷,也許線索就在這裡。但因為這只是穿鑿附會過的野志,沒什麼公信力,因此說不難真實性有多少。」

  「更扯了,兄弟。」范宇文一向自認科學務實,睨著兩位好夥伴,覺得他們太過迷信。

  不過元旭日卻無半點反駁,他聽完後在心中篩選其可信度。在本身也經歷過難以解釋的事件後,他不會斷然去嗤笑各種光怪陸離的說法。

  畢竟,以眼下情況來說,那有可能是真的。

  「字文,在季呈志創『殷華』之前,他們做什麼生意餬口?這些自稱『殷族』的人總不會回頭向自己家人要錢過日子吧?」元旭日問。

  「那是當然。」范字文打開一份檔案。「往上追溯三代,幾乎都可以說是自由業、畫家、作家、攝影師,甚至在山上種藥草、種花,都是不寬裕,但可以置身於世俗外的工作。難得有季呈志、韓璇這種商業人才。現在的朱水戀與季曼曼也是韓璇一手調教出來的人。如果還要更往上一代找,恐怕就得去中國大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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