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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席絹 「管於悠,你覺得我哥哥怎麼樣?」校花郭若芷走近於悠,一同撿球丟回籃子內。 「你哥哥?」於悠有些驚訝地問。一方面是她根本不認識郭若芷的哥哥,再是同班數星期以來,她們並不熟,因為校花身邊總圍了一大堆人,又坐在後面,與她這種略矮的同學不大有交集。 郭若芷低頭看矮了她十五公分左右的同學。 「我哥是二年忠班的郭若儒,全市演講比賽第一名的那一個,昨天還上台接受校長表揚。」 「喔,我想起來了,好厲害哦。」 「對啊,你這禮拜六要不要到我家玩?我介紹你認識我哥哥。」郭若芷點點頭,像是一切就這麼說定。她對自己優秀的兄長有一百分的信心。 「為什麼要認識你哥哥?」於悠不解。 「他想要請你當他女朋友啊,他說你好可愛。我也是這麼覺得哦,好多男生上課時都會偷看你,因為你很像洋娃娃。」 「啊......」被一個大美人稱讚可愛似乎有點奇怪,因為她覺得郭若芷才可愛呢,白細細的皮膚像白磁一樣無瑕,五官精緻得近似完美,又高跳健美,好令人羨慕哦。 (悠悠!告訴她,你不需要男朋友。)回到水晶內的第一件事就是跳腳。可惡!千防萬防,就是防不了校花的兄長!這個校花真壞心。 「我們現在才國一,最好不要交男朋友吧。」於悠真想知道這種感應而來的噪音要搗住哪裡才可以得到清靜。 「我也是這麼想。可是我哥很優秀哦,他說長大後想娶你。」 (去娶母夜叉啦!敢說要娶我的悠悠!看我去把他劈成一百零八塊......)佑佑,請閉嘴。她在心底低斥著,同時也抬起一張紅通通的小臉拒絕道:「對不起......你不覺得現在就說這個太早了嗎?我不想現在交男朋友。」雖然對心儀於她的男生沒半點印象,但第一次聽到有人想娶她,不免害羞又尷尬的不知如何是好。 郭若芷勾住她手。 「沒關係,大家先當朋友嘛,好不好?」 (不好!不好!一點都不好。悠悠,快跑,她是糖果屋裡的巫婆!)「我......」於悠想拒絕,但又很難對這麼一張友善的笑臉開口。可是她真的很不想因一時的心軟而招徠後患無窮。她做不到明知道對方想追她,卻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太尷尬了,她不會應付啦!(拒絕她,叫她滾!別發呆了,悠悠--)正忙著敲邊鼓以亂於悠心神的殷佑突然覺得全身不由自主地戰慄了起來,連忙收攝心神去感應...... 一輛由停車場開出來的校車突然像失去控制似的往操場這邊加速衝撞過來。 (悠悠!快閃開!)「啊!」兩名小女生當下全腳軟得動彈不得,而那車速之強猛,根本也沒讓人有逃脫的機會,在校車即將撞上的瞬間,天地間充斥著四面八方湧來的尖叫--碰!車子像是輾過了兩名小女生後,又往前滑行了數十公尺撞上司令台後才停止,整個車頭慘不忍睹的凹陷,並很快的起火燃燒...... 人呢? 眾人被車子吸引了數秒目光後,當一群師長拎來滅火器救火時,所有人的目光才害怕的轉向原本小女生站立的地方,並預期會看到一團可怕的血肉模糊。 「咦?!」 他們全不敢相信的眨眨眼,又揉了揉眼,最後肯定所看到的畫面仍是沒變。 沒有血肉模糊,沒有斷肢殘體,她們甚至不在車子輾過的路線上。 嬌小的管於悠跪坐在地上,而她雙手摟抱住的是早已嚇昏了的郭若芷;她們此刻所待的位置距離校車開過的路線約有七、八公尺遠。 這是眾人眼見為憑的事實--管於悠發揮了人類無以限量的爆發力,在千鈞一髮間救了自己也救了別人。 而實情是!人類肉眼所看不到的,則是兩名小女生的週身正籠罩著一層金光,牢牢將她們守護住,使她們未受任何傷害。 至於這名真正的英雄呢,則在力量超支過度後,狠狠的大睡了七天。 自此以後,殷佑對危險的感應力增強,足以幫助於悠度過每一次的險厄。 當五百年的法咒即將矢效,代表著更多的挑戰再也不能被有效的化解,全都要自己承擔下來。殷佑必須跟時間賽跑,除了不斷加速修練的腳步,更要努力尋人,就算困難萬倍,也要把日、月、星找到。 他沒有時間了。 不過,再怎麼忙,他都會記得消滅 第五章 很快的,西元二千年在舉世歡騰中到來了。 彷彿奇跡似的,「日」、「月」、「星」也一一出現了。人要是在走運,跌倒也會撿到現金,這正是殷佑最佳的寫照。即使取得狼王令的過程是這麼的千辛萬苦、這麼的賺人熱淚、這麼的...... 「笨狗,滾遠點。」元旭日大腳一踢,目標是十六、七歲少年的屁股。 「咿!踹不到。」拜狼王令之賜,如今的殷佑已非昔日吳下阿蒙,身手之輕盈,法力之高強,若想將凡人元旭日當螞蟻般踩死也不是不可能。 不過前提是他號稱高強的法力可以施展的話。 「難以想像這種死小孩會是金狼族的指望。」元旭日踢人的目的在於讓自己好走。見小子已閃開,他當然直接走他的康莊大道了。 走在他身邊的韓璿看了下手錶,道:「你的公司也恢復上班了,別成日跟著我,找點別的事去做。」 「哎唷,說這樣就傷感情了。我個人認為貴公司迫切需要成立安管部門,不必太感激,元旭日在此讓你請。」 「毛遂自薦嗎?」 「毛遂是誰?混哪裡的?是不是想搶老子的工作?」 隨著第一對愛侶的走遠,聲音也漸漸消逝在遠處。 「嘖!笨瓜一枚。」殷佑蹲踞在二樓扶梯把手上,往下看到時鐘指著一點零五分。他略顯無聊地自言自語:「對了,表舅昨天從狼界回來了,還帶了靈修果呢。我可不認為那對朱水戀有效用,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啦。」縱身一跳,輕盈的以足尖點地,已是站定在廚房門口。 「這果子還滿好吃的,我一同做成生菜沙拉哦,你也吃吃看。」朱水戀如今已是吃素一族,倒不是為了修行,純粹是因為熱戀中的症頭,以伴侶的喜好為自己的喜好。 白逢朗雖是有絲不自在,但仍張開口吃下那匙送到唇邊的沙拉。向來不讓近身的習慣已教朱水戀打破了。 只不過離你儂我儂的境界還有點遠。熱情女郎與保守男子之間的磨合期恐怕比別人要長一些。 「這是讓你吃的。吃完後我教你體內運行口訣,讓它發揮效能。」 「好啊,你也吃嘛!」熱情美人整個身子都偎入男子懷中,你一口、我一口的,好不親密。 可憐的舅...... 殷佑打消了找表舅的念頭,畢竟他的處境已經很可憐了,何忍再要求他幫自己一點小忙?如果殷佑敢開口,首先放狗咬過來的肯定是朱水戀那女人。因為白逢朗待在人界的時間本來就不多,別人要敢來瓜分她愛人的時間,八成會被亂劍砍死。 由於黑狼族主事者已歿,叛軍群龍無首,狼界可說是陷入一片混亂中,又沒有一個具公信力的人物出面掌控協調亂況,各族人人自危,沒有互信機制,情況比之前又更見複雜。所以白逢朗常常得回狼界做局部的調解,然而,事端仍是永無止境的發生。 殷佑大概知道若想真正解決這一切,必須將狼王令帶回狼界。在聖令之下,各族才會服膺信賴,並且不再猜忌、戰鬥。畢竟五百年的混亂,大家都累了,深切的渴求真正和平的到來。 若能讓各部族信賴,並終止敵對狀態,其它剩下的零散叛軍就好處理了。 要先回狼界?還是先去冥界? 他陷入左右為難中。 不過在那之前,他還有一個至大難題--也就是他的法力無法發揮。 目前為止,他能運用的法力是他五百年前就修成的那些。至於他待在水晶內五百年的部份(很大很大的一部份)都、不、能、用!就像被什麼東西禁錮住似的。 明明體內的真氣豐沛澎湃卻就是施展不出來。 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咧? 想請表舅幫他解決這件事,但眼下看來不是好時機。等會兒再說吧。他懷疑性情大起大落的朱水戀可以修道成功。若以「失敗」的方向來想,忍不住要可憐起她。人類的壽命何其短暫,就讓他們汲取眼前的甜蜜吧,不打擾了。 腳跟一轉,往大門走去,到庭院去溜溜吧。想到時下正流行的滑板車買來後只玩了兩次就膩了,有點對不起悠悠的荷包。反正無聊,就再玩它一玩吧,雖然有點蠢。 才一打開門,險些被星羅撞飛上遢好他身手靈敏的跳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