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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席絹    


   

  朱建民急急地道:

   

  「我昨天才被告知後天就得出國了;他故意不讓我有時間辦理我妹妹的簽證,一同帶出國。如果能帶她走,我還會來求你們嗎?」

   

  「他?」孟冠人只好逐步來問;看來這人已緊張得說話都不挑重點了。

   

  「對,他!他就是王平志,你應該記得的。」

   

  「他在打你妹妹的主意?那你妹妹是智障嗎?如果有人要染指她,她不會逃嗎?她幾歲了?」孟冠人大腦中已迅速整理出王平志那個雜碎的高中歷史,想不到還有機會對頭一次。

   

  「不!我妹妹不是白癡。她二十四歲了,也很正常,雖然思想單純,但是絕對不愚笨。我怕的是王平志那個小人;他有手下、有勢力、又逐步將我趕出合夥事業。半年前我做錯了一件事——我要我妹妹進入我的公司幫我的忙,想不到卻引起王平志對她的覬覦垂涎。雖然我立即將我妹妹安排到別的地方去,隔開王平志,但他還不死心,現在千方百計將我弄出國,這樣他就更好下手了。王平志在商場的勢力十分嚇人,使得戚親朋友全不敢對我兄妹施援手,以致眼睜睜看我們朱家的事業流如入他手中;現在他又動我妹妹的腦筋……我真的走頭無路,才會來找你們。」朱建民不怕別人笑他窩囊,反正他本來就不是從商的料子,更不善與人勾心鬥角,現在他只求有個更強悍的人來替他保護妹妹。

   

  「王平志嗎?倒真是個聲明狼籍的人物!」孟冠人低聲自語,抬眼看著一臉期盼的朱建民。「為什麼非要丁皓不可?不怕他吃了你那個寶貝妹妹?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擇手段也要一親芳澤的話,就不怕丁皓也會嗎?」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這一回朱建民卻一點也沒有退縮,他很平穩的直視孟冠人——

   

  「丁皓保的東西從來沒有出過差錯。他雖是個很可怕的人,但他有他的原則,如果他對我妹妹下手,也只能怪我看錯人,我認栽!因為我無人可托了,只好冒一次險;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說真的,給他還比給王平志糟蹋好。」

   

  「我得先恭喜你的好運。」孟冠人笑著說:「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但你來對了時機;第一、王平志那小子我們也看不順眼,第二、丁皓的確無聊得快瘋了,有了這種奇怪的事來煩一煩他倒也可以解悶。」

   

  「你的意思是——」朱建民又喜、又驚、又喘氣地猛擦汗……

   

  「我接了!」他回答。

   

  丁皓!看看兄弟我給你找來什麼案子!孟冠人笑得一臉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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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時候我們這兒成了托兒所了?我看起來真的那麼像保姆嗎!」丁皓不敢相信地死瞪著孟冠人;這傢伙竟然替他接下這種case給他消遣無聊!他的狠辣表情一點也威脅不到孟冠人,他坐在真皮沙發裡仍優遊自在的品茶。

   

  「念在高中時同校情誼的份上,幫他一幫也無妨;而且,對象是王平志那只色狼呢!」

   

  丁皓眼睛微閃,也坐到沙發上,問:

   

  「是他?那個紈褲子弟?還是那麼好色?」

   

  「那傢伙本來就陰險油滑,女人和權財是他生命的全部。真可惜你們沒有對上。」

   

  當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四處搶地盤,為了爭老大的頭銜無所不用其極,威迫利誘,反正他有的是錢。在校時,對那些不肯順從的人動輒加以欺凌致使無法再待下去,休學的休學、轉校的轉校,他正風光的時期,丁皓早已入獄,所以二人並未正面交過手;也由於丁皓不在,才由得王平志在鄰校作威作福,甚至後來欺負到丁皓就讀的學校。雖說丁皓入獄後,原有的太保集團已然瓦解,但若有人上門來踢館,耀武揚威,他們也容不得外人來放肆;尤其當時還有孟冠人這個「賽孔明」坐鎮。

   

  戰事起因於王平志公然在放學時刻,率手下守在校門口強擄校花帶走;他的好色遠近馳名。在孟冠人一聲令下,那一群目中無人的小混混全軍覆沒,而王平志見苗頭不對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沒打聽清楚這是所云集各地角頭老大子女的學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幫派,讓校園回復平靜的——這些人已經很久沒有活動筋骨了。

   

  少了嘍囉助陣的王平志,早在當天晚上見自己大勢已去後,便匆匆辦了休學,逃往國外留學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這件事孟冠人在每週日固定探監的閒聊中有提起過。事過十餘年,想不到又可以對上這個雜碎;如今人家可是個很有勢力的大商人,身價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個。

   

  孟冠人說出他接下這個案子的原因——

   

  「保護一個女人談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煩,可是王平志這個人值得鬥一鬥。此人以併吞別人公司為樂,是個企圖不勞而獲的敗類,該有人挫一挫他的銳氣,不然他還以為自己是個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這種人破壞咱們黑道的形象。據我最近幾年的觀察,他身邊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敗類,究竟是想從事非法交易?還是用來壯大聲勢?動機頗值得探討。」

   

  「這個雜碎!」丁皓懶懶地點了根煙,仍是百般無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煙圈才問:「什麼時候開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歷——

   

  「後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與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區太遠,又是山區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來公司報到。往後半年內,她是你的私人秘書,住在你的公寓內,二十四小時都盡量在你的視線內。如果她有能力的話,酒店、夜總會的事宜也可以帶她去瞭解一下;現在公事全上了軌道,不必用什麼腦筋,至於我呢,暫時當個閒人是無所謂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將一切打點妥當,他又道:「如果要對上王平志,最好讓他以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我不要我的屋裡有女人的東西。」他咕噥著。

   

  「女人可以做家事呀!何況這是最周全的保護。」孟冠人笑得像什麼似的。

   

  「你的笑好奸詐。」他又瞇起了眼。

   

  「你知道,如非你我都是男的;要是生下來是一男一女的話,早在指腹為婚中成了恩愛夫妻,孩子都好幾個了。同甘共苦呀,兄弟!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話,為什麼要讓你閃在一旁涼快呢?我們的好日子不長了,現實習一下有女人住在一個屋子中的感覺也不錯。」

   

  兩個男人都是而立之年,家中催婚催得緊,只不過丁皓還算得上自由,孟冠人就不同了;身為大企業的第一順位接班人,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後代,快些回家接位,簡直逼得他快發瘋了。

   

  丁皓倒沒有生氣,眼中浮現出少見的淘氣。

   

  「他們還不死心啊!這麼多年了?威脅要將你登報作廢也沒真的實現,枉費你努力地為非作歹,屁用!」

   

  孟冠人最煩的就是這件事;他已經這麼努力地敗壞家聲了,怎麼家中那群大老還是死死認定非他接位不可呢?

   

  他們二人打從沒出娘胎就被雙方父母指腹為婚,想不到都是男孩兒。從小到大難兄難弟同甘共苦,又同時非常有志氣地要自行創業,做自己有興趣的行業——這是打幼稚園便立下的宏願。丁皓還好,父親解散幫會後,只有兩家夜總會與三家酒店要他打理,雖花不了多少時間,但反正都已上軌道沒什麼好費力的;孟冠人就不同了,對於所有人垂涎的大財團繼承人寶座,雖不至於到不屑一顧的地步,卻是能閃就閃。

   

  他們比較喜歡雙手掙來的成果,事實上他們本來就有能力闖出一片天地;當創業者的滋味比當繼承人光榮多了。孟家三代經營的家族大機構,直系、旁系親屬眾多,堂侄表親人才濟濟,也並不是非他接位不可,偏偏孟家老太爺硬是認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獨秀、無人可比,所以非他不可。孟冠人當然生就一副運籌帷幄的金頭腦,但他生性浪漫閒散,喜歡將工作當遊戲,一旦繼承了事業,不逼得自己正經八百到發瘋才怪!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

   

  至於丁皓,原本母系那邊也屬意他繼承一些事業,但他的過往事跡令人不敢領教——只有高中學歷,並且沒有畢業,又服過刑、坐過牢,干的壞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長的罪狀,這自然嚇跑了母親娘家那一邊的人,樂得他現在大喊無事可做。

   

  「生個孩子吧!冠人。將孩子丟到家中讓那群大老們有事可做,你就真正自由了。」丁皓不怎麼真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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