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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席絹 「有,如果我有可能愛一個男人愛到不計較過程,那麼我會要求他把他的健康檢查表與和他有過性分享的女人的健康檢查表送到我面前來。檢定沒有問題後,我會允許那人當我的丈夫。」 原穎人歎氣,看著者天—— 「光這一點你就休想嫁人了。還有嗎?」 「有,那男人必須在廚房是大廚師,在床上是牛郎,在外頭是紳士,有孩子時是一級奶爸,當我寫作時他必須消失,我去流浪時他要在家等我,他可以不工作,我會養他。」 蕭諾每說一個,原穎人下巴就多垂下一分!這個大女人居然妄想扭轉千年以來運行不變的乾坤!即使買來一個傭人也不必這麼辛苦!那有人肯當這種女人的丈夫?早逃到八千里外去了。 「還有嗎?」原穎人深深肯定蕭諾神智不清了。 「最後一點,必須分床睡。」 「哦!連上床也省了,那你嫁人做什麼?」 蕭諾不在意的笑答: 「既然我早已決定不婚,那麼我列的標準比天高又何妨?反正不會有那麼一個人。我沒說我要嫁海龍王或撒旦就很好了,至少目標還放在『人類』身上。穎人,你談你的美麗戀愛,我過我的太平日,不見得每個人都適合婚姻的。拘束會讓我窒息,婚姻是一把鎖,也許鎖的裡頭是甜蜜幸福,能愛與被愛,但那又如何?吸引不了我,又不是只有當了尼姑才會被允許不嫁人。」 原穎人小心的問: 「蕭諧,你父母的婚姻不美滿嗎?」 「一對結婚三十年的夫妻每天早晚必定互說:『我愛你』這三個字,你認為這樣夠不夠美滿?我父母每天早晨吻別時都像要分隔千里,晚上回來又像千年重逢,肉麻得嚇人。我想他們過得非常幸福。」 「但是你的性格……」一個在幸福家庭裡成長的小孩怎麼會立定不婚的志向? 「我父母教育我們四兄妹:去做會讓自己快樂的事,不要讓眾多人的想法屈服了自己的意志。我現在正在做會讓自己舒服的事,沒什麼奇怪的。」 原穎人更好奇了—— 「那你的兄妹都像你嗎?」 蕭諾撫著下巴想道: 「我大姊一心想嫁個空軍老公,生一窩小孩,二十歲就嫁人了!生了七個小孩,跟我姊夫計畫再生兩個,九者為尊,如今應是快樂的。我哥想當拓荒者,移民澳洲去了,也娶了一位小鳥依人的妻子。唯一的弟弟目前在當高四生,沒考上T大不肯讀,去年差一分可以上醫學院,不肯退居其次,進了補習班。我覺得依自己心志去過生活,大家都過得不差。」 這樣說好像也沒錯。但蕭諾的不婚一直讓她不太明白。「你何時打定主意不婚的?看到父母這麼恩愛,你完全不羨慕嗎?」 「我高中時開始決定獨身,因為我覺得男人的求偶方式挺無聊的。然後我又想到我無法忍受與幼稚又無聊的男人共處一室,想了好久,才決定獨身比較好。一對夫妻恩愛一輩子聽起來不錯,我也喜歡為筆下人物製造這種好結局,但是同樣一張臉看上一輩子,我覺得很可怕!你知道嗎?我父母三十年來沒有一天分開過,他們受不了一天見不到彼此,但看到了又如何?還不是一張老臉!」蕭諾對那種熱情感到不可思議。她這輩子連得獎、受傷、被罵、撿到很多錢都覺得不值得開心或生氣委屈,更別說愛情這種強烈情感會對她造成震撼了,不可能! 「你是不是少生了一條動情神經?」 「那敢情好,保長壽!」蕭諾大笑。 「古墓派的!」原穎人搖頭,知道她指的是小龍女的養生訣,不悲不喜不笑不怒不言不想,可保青春永駐,那根本是仙了!人類那學得來!沒有了那些情緒,人類就不是人類了。 由此可知,羅京鴻是徹底沒希望了!可憐的人!原穎人都不知該怎麼來擬安慰稿了!希望他不會太傷心。還是暫時瞞著他好了,免得他一時想不開又回頭纏她,那她不就累了?才不要!她要專心談戀愛,這次,誰也別想來打擾她! 任何人不得未經原作者同意將作品用於商業用途,否則後果自負。 母親大人有交代,雖然當人家的女朋友要有為人妻的忠貞與體認,不可以亂來。但是倘若共處一室時絕不能是孤男寡女,要認清「壞事」只能在結婚後做。未婚的大姑娘不能讓名節蒙塵,給人隨便的印象。 原穎人百分之百肯定自己與秦宴儒都不是會在婚前逾越界線的保守人。可是為了自證清白,在週末南下時,她仍是拖著蕭諾一同去。一方面知道蕭諾沒什麼事好做,一方面也提供了小說與食宿的招待,終於使蕭諾點頭答應。這回去恆春可不是住什麼度假小屋或飯店,而是住秦宴儒的公寓。他租的地方三房兩廳,可以招待她們,更可減去一筆花費。有了蕭諾同行,決計不怕人家說閒話了。 「你是真的要我保護你的名節,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充做不知情,任你們去火熱?」蕭諾很認真的問著。 下了火車已是中午過後,她們先找個地方吃飯,才打算搭公車到桓春。 「火熱?那是小說中才有的激情名詞。」 「那乾柴烈火如何?」 「不好笑。」原穎人對她扮了個鬼臉。 「真那麼保守啊?我看你天天對著電話流口水,一聽到他的聲音就發光!怎麼反而見了面倒羞澀了起來?」蕭諾向來是觀察入微的,而且把事實以她的方式表達出來。 原穎人回道: 「我與他在通電話時也沒有肉麻兮兮的講情話,只有互訴生活情況而已,你見到他就知道了。我們兩人和那種瞬間迸發的狂熱激情無緣,而且婚前享受婚後的權利似乎也不妥當,反正我不能接受啦!」 「道德捍衛者!那你小說中為什麼有那麼多未婚就先上床的?」蕭諾又在挑她毛病了。 「你不也是?但你不婚又是處女,偏寫了一大堆愛情小說,那才更奇怪。」 「不奇怪,討生活而已!況且若那天我想戀愛了,也許不會介意婚前先上床,只要對方也是第一次。」 原穎人仔細回想自己下筆時的想法—— 「我會寫男女主角未婚就先上床,是因為我知道自己會讓他們雙宿雙飛成夫妻,否則不會有那一幕。但之於現實生活,我即使知道與他會有結果,也不願在沒有合法的情況下發生關係。不是怕他負我或什麼的,只是……既然我是少女,就要保有少女的一切,不想先嘗試作少婦的滋味,就這麼點時光了,急什麼?」說到這兒,又想到蕭諾的單身條款了。「倒是你,反正是不婚,難道不會想要找人體驗一下當『女人』的滋味嗎?」 「才不!」蕭諾很堅決的搖頭。「要是被纏上了怎麼辦?有些男人很不識好歹,自以為是女人的第一個男人就自大得要死,認為自己有責任,賴定了後妄想一沾再沾,直到他倦了,又不必被婚姻縛住。我何必當某男子獵艷名單上的一名?」 說得也是有理。原穎人鄭重的點頭同意。有些男人的確無賴又自大得討厭死人! 不過,可惜呵!蕭諾這麼優良的外表,清秀文靜乖巧得很易讓人動心,不明白她思想的人會想要追來當老婆。不知道以前有沒有人追過她?下場一定很慘。 「奇怪,我們怎能相安無事住了大半年?」原穎人好笑的問著彼此。她們並不是知己,思想與行為皆大大不同,甚至還是競爭對手,努力想在讀者心目中的地位勝過對方,幸好筆風不同,否則如今早有高下之分。誰都知道各人風格既然不同,就不能將兩人的功力放在天秤上稱出高下,也不能以書的銷售量來評斷誰勝誰,只能在共同的讀者口中分出地位了。不過讀者也不笨,一律以「你們都很好」來搪塞兩人,免得被摒棄在「忠實讀者」的大門外。 「因為我不是你的知己。」蕭諾從來不稱是誰的知己,太親暱了!不適用。 「我不需要知己,只需要敵人。」原穎人想起黃耘春那女人,忍不住一肚子不爽。 「是呀!『知己』總是認為她瞭解你、明白你要什麼,所以硬是涉入你的生活中、隱私中,妄想主導你的生命。她認為她關心你,所以有資格對你做最好的安排,即使設計你去戀愛、結婚或挖出你所有見不得人的事!我怕那兩個字!」她已經接近嘲弄了。 「沒那麼誇張,但我同意友情定到更深的境界仍要保有一份尊重,有些關心的行為對他人說根本是困擾,但自己卻不自知。有各形各色的朋友是好的,但不必刻意加深親暱,人與人之間還是得有些距離來尊重對方不欲人知的隱私。」所以,她也不列朋友為「知己」。如今朋友群中最令她欣賞的居然是「敵人」蕭諾,會不會太奇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