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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煓梓    


  序

  狠角色?nbsp;  」啾?br />
  我所知道的阿煓,是個非常非常用功的作者。

  她每寫一本書,就要做很多、很多的功課,她寫作的速度雖然慢,但是可以保證,出爐的每一本書都內容紮實、考據翔實,這一點我個人是相當佩服,做那麼多功課,當然是讀者之福,這種做事認真的態度,真的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優點。

  不過,用功是要付出代價的,其中感受最強烈的,應該就是她的荷包了吧!

  寫稿子她是慢工出細活,但買書可是時時都在買,根據我的保守估計,她不狠的時候每個月花五、六千元買書,狠的時候……應該會花到一、兩萬元吧!(天啊,這種大戶,真想叫她來我家買一買……)

  基本上她的存在對於台灣出版界貢獻不小,也幫助書店增加了不少收入。如此愛書之人在台灣實在少見,好啦,不用功的我,以私人名義頒給她榮譽獎章一枚。

  除了買書之外,阿煓的興趣就是隨時出國走走,不過今年對阿煓來說,似乎是不太好過的一年,原因是……沒錯,在我嚴密的「督促」之下,她的檔期塞得滿滿的,所以她忙著寫稿、看資料;再加上如今SARS盛行,任她有再大的膽子,也不敢出國趴趴走,看來會乖乖在家寫稿才是,我也算幫她省了出國的費用,到時她會感謝我的。也順便在此提醒各位讀者們,要注意身體健康哦!

  其實突然被阿煓揪出來寫序,我嚇得心臟病都快發作了。是,平日我是已經習慣了催作者寫稿,所以,個人非常不習慣作者反過來「欺壓良民」!所以,我只好示弱,說我不會寫,想不到阿煓也是個狠角色,面對我楚楚可憐的求饒,她採取「裝死」招式自說自話,並冷冷地拋過來一句:「那就這樣嘍,這次你要寫序,那後記我就不寫嘍……」

  ……

  看來,事情已無法挽回……哼哼∼∼既然如此,我不會讓自己獨自痛苦的!阿煓,你、一、定、要、寫、後、記∼∼

  第一章

  四○年代流行的歌曲,飄散在這寬廣的歌廳內。

  遠眺歌廳的四周,紅色絲絨包裹著木板隔成的牆壁,看起來既輝煌,又帶著年華老去的落寞,教人不禁感慨。

  再看看前方的舞台。

  寬闊的舞台上,樂隊的成員正賣力使弄手中的樂器,吹奏出輕快的音樂。尤其是小喇叭的部分,更是吹奏得不亦樂乎,而台上穿著復古式旗袍的歌手,亦踩著輕快的腳步,揮動著披在旗袍外的流蘇絲巾,手持麥克風高唱──

  「玫瑰玫瑰最嬌美,玫瑰玫瑰最艷麗,長夏開在枝頭上,玫瑰玫瑰我愛你……」

  歌手以恍若四○年代普遍流行的高亢嗓音,唱出屬於這個年代的歌曲。只見台下的觀眾聽得如疑如醉,險些落淚。

  台下的這些觀眾,多半是退休了的老兵,或是曾經生活在那個年代的人。其中雖不乏喜愛三、四○年代歌曲的聽眾,但大致來說,仍以這些人為主。尤其是喪偶又沒地方消磨時間的老兵,最喜歡挑午夜時分泡在這種地方。一來可以殺時間,二來可以排遣寂寞,幫助他們度過漫漫長夜。

  唔,普遍來說,他們滿喜歡來聽紅包場的,尤其又碰到他們喜愛的歌手,聽到激昂之處,還會一起唱和呢!

  「心的誓約,心的情意,聖潔的光輝照大地……」

  你瞧,台下此刻不正響起一陣唱和的聲音,鼓動台上的歌手更加賣力?

  「心的誓約,心的情意,聖潔的光輝照大地!」

  年華已逝的老兵們,彷彿想和台上的歌手訂定盟約似地,扯開嗓子大唱。紅光滿面的模樣,讓人不禁替他們擔心會不會就這麼一聲不響倒下來。

  所幸,這一票觀眾都是老戰友了。除了在戰場上合作,換到紅包場一樣友誼堅強,手牽手、心連心地度過心臟病發的危機,個個聽得眉開眼笑,頻給紅包。

  台上的歌手,一邊唱接下來的段落,一邊走下舞台,接受一直遞過來的紅包。這家紅包歌廳的營業時間從下午三點到凌晨兩點,她負責唱最後一場,自然是唱得特別用力,也為自己賺得不少紅包。

  「給你,莉璇。」

  「來,紅包。」

  台下的觀眾爭先恐後的拿出紅包,塞進歌手的手裡。歌手點點頭,一面唱歌,一面不忘感謝,然後從容的走回舞台上,握緊手中的麥克風,準備和台下的觀眾一起昂首高唱──

  「玫瑰、玫瑰,我、愛、你!」

  掌聲落下,台下老兵的眼淚也跟著簌簌落下。不愧是他們心中的女神,人長得俏不說,歌也唱得好,活脫是他們那個年代最紅的歌星──周璇再世,聲音也那麼甜美。

  「謝謝各位的捧場,今天的節目到此為止,再見。」凌晨兩點,紅包歌廳高掛起免戰牌,通知底下的觀眾,明日請早。他們這才依依不捨的離去,臨行前還回眸偷瞄他們心中的女神呢!

  只見女神臉上掛著笑,一隻手扶住披肩,另一隻手跟他們揮手道別。聖潔的模樣,就像剛剛歌詞說的那樣;照大地。

  「我們明天再來!」

  這些個死忠的觀眾,互相約定明天見,便一個一個魚貫地走出歌廳。台上的歌手一瞧見人都走光了,馬上放下手,舒了一口氣,完全不復方才聖潔的模樣。

  「莉璇小姐。」

  名叫莉璇的歌手,才剛能喘一口氣,就被一道熱情洋溢的聲音嚇著,差一點尖叫。

  「馬、馬伯伯。」莉璇驚魂未定地對著叫住她的男人微笑,笑容有些勉強。

  但見姓馬的伯伯,不,是姓馬的老帥哥,用五指梳梳凌亂的髮絲,梳完了後又甩一下頭的對著莉璇說。

  「別叫我馬伯伯,叫我馬大哥就行了。」他自以為很有魅力地微笑。

  莉璇見狀也跟著微笑,但看起來比較像是苦笑,甚至可以說是哀嚎。

  媽媽咪呀!

  她偷偷瞄時間。

  歌廳收工後她還有另一樣工作待做,可沒空陪這不認老的青春歐吉桑瞎耗,偏偏他又是重要的客人,得罪不得。

  「馬、馬大哥有事找我?」莉璇努力保持微笑,一邊計劃怎麼速戰速決。另一頭的工作要是給遲到了,那麼她的廣播節目就得開天窗了。

  沒錯,這正是她的另一個身份;電台的DJ。她的節目安排在午夜三點到五點之間,其中並開放半個小時接受聽眾call in。而從紅包場到電台之間大約需費二十分鐘的車程,因此她通常是一收工,妝卸一卸、衣服換一換就跑,根本沒有時間留下來跟客人蘑菇。

  然則非常不幸地,今天正巧遇見了一位囉唆的客人。害得莉璇──呃,應該說是田心才對,沒辦法像以往那樣順利脫身,只能抿著一張嘴,像具木偶般微笑。

  青春歐吉桑卻被她這始終不曾掉過的微笑擊退好幾步,差一步陣亡。

  「其實也沒什麼重要的事,只是想找你聊天。」馬老帥哥再一次梳理他那頭亂髮,似乎對他這個造型很滿意。

  田心痛苦地抽動面部神經。雖說她是主持午夜節目,難得訪問嘉賓。但記憶中她曾訪問過某個搖滾團體,其中一個團員的髮型跟他很像,甚至還比他好看。

  「謝謝馬大哥如此看得起我,想跟我聊天。」她盡可能應付。「但是夜深了,我想要早點回家,恐怕無法與馬大哥多談。」再談下去,她的另一份工作就要沒啦!

  「莉璇與家人同住?」聽見她要回家,青春歐吉桑的眼睛瞬間升起亮光,一副要跟著她回去的模樣。

  「不,我一個人住。」她嚇得連忙搖手,怕他真的付諸行動。

  「你一個人待在台北工作?」

  「呃,對……」她吞吞吐吐。

  「真辛苦。」青春歐吉桑的口氣充滿憐惜。「要不我跟你父母聯絡一下,說我會──」

  「不!」田心連忙出口阻止他。「不必跟我父母聯絡,因為……因為……因為我是孤兒!」

  上帝請原諒她說謊,她在紅包場駐唱的事是秘密,除了她的好朋友麗麗之外,沒有人知道。

  「原來……原來你是孤兒,真可憐。」青春歐吉桑的語調中有著濃濃的不捨,聽得田心更生罪惡感,直喊爸媽原諒我。

  她豈止不是孤兒,她還跟她父母住在一起,所以更不能讓他打電話,免得穿幫。

  「這麼說來,你都是一個人孤軍奮鬥。」青春歐吉桑越發感慨。「像你這麼柔弱的女孩,實在應該找一個人照顧你一輩子才對。」

  青春歐吉桑越說越激動,大有自動報名之勢,看得田心膽戰心驚,而且她也沒有時間。

  「我該走了。」再不走,就要遲到了。「感謝馬大哥的關心,我們改天再聊。」

  田心話一丟,腳跟一轉,便提著裙擺趕場去。反倒是不認老的青春歐吉桑還瞪著她柔美的背影發呆,半天說不出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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