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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     古靈    


  「二伯允許小珊做這種瘋狂購物嗎?」

  對於那兩位的購物方式,方蕾實在不敢領教,要是她敢那樣連價錢都不看就買下來,只要一次就夠了,肯定會被老公封殺出局!

  也許奧文確實從他父親那兒繼承到不少財富,但他終究只是個平凡的白領階級,拿再高薪也是死薪水,何況他還要負擔妹妹的學費、生活費,還有台灣那位姨婆和表哥、表嫂、侄子的生活費,以及一些小貓、小狗之類的親戚,他們也常常跑去向他求助,聽說他每個月還要支付他哥哥一大筆津貼——天知道是什麼津貼。

  此外,她媽媽離婚時,奧文也特地趕到台灣去幫岳母爭取小舅子的監護權,本想接他們母子到比利時定居,但方媽媽不想住到國外,奧文就替她買了一棟公寓安身,又支助岳母開服飾店,每個月還固定匯生活費給岳母,過年過節也不忘寄禮物去給岳母、小舅子和岳母的妹妹。

  他認為照顧岳母和小舅子也是他的責任。

  總之,奧文的責任心很重,負擔更重,他們自己的生活也都很平實,這種瘋狂購物遊戲委實不適合他們,多來幾次肯定破產,而且破得很難看!

  「你以為她為什麼要出來工作?」方麗反問。

  不是為了泡哥哥嗎?

  「為什麼?」

  「因為二伯不想再替她支付信用卡帳單了。」方麗苦笑道。「不過這樣也好,起碼她懂得節制了。你瞧,在這種高價位店裡,她只是純瀏覽,看看現在的流行趨勢,再跑去買減價的設計師服飾或者二手服飾,至於珠寶首飾,她買不起真貨,買的都是仿冒品,自己賺的愛怎麼花都隨她了。」

  「那麼……」方蕾遲疑一下。「記得二伯計畫開一家毛皮店,由大伯從加拿大那邊提供給他毛皮,如此一來就可以省去不少管銷費用,我想利潤應該很不錯吧?」她以試探的口氣問,因為沒有把握方麗是否會回答她。

  「是不錯,可是……」方麗輕輕歎息。「動物保護主義者的行動愈來愈積極,二伯店裡還曾經被潑過一次油漆,所以他們正在考慮改銷其他貨品。」

  「什麼貨品?」方蕾順口問。

  方麗瞄她一眼。「他們還在考慮。」

  方蕾聳聳肩。「爺爺、奶奶的情況如何?」

  「爺爺動過手術後,病情已經控制住了;奶奶中風的情況也還好,但是他們的狀況都需要特別看護,所以二伯送他們去一家華人療養院,我去探望過幾次,他們看上去都很愉快,也許是因為那兒有同年齡的伴吧。」

  方蕾朝前方望一下,那兩個傢伙好像還沒有收兵的打算。

  「那你呢?你結婚多久了?」

  「一年半。」

  「姊夫對你好嗎?」

  「他的脾氣很好,是個很溫和的人。」方麗沒有作正面回答。

  「是嗎?」方蕾笑了。「我老公也是個很溫和的男人,我最喜歡欺負他了,通常他都會用哭笑不得的表情容忍我的胡作非為,不過有時候他也會像罵女兒一樣罵我,還罰我不准看電視,哼,有什麼了不起,我們臥室裡也有電視,我不會躲到臥室裡看嗎?」

  「你的運氣很好,相親結婚還能得到這麼好的老公。」方麗低喃。

  笑容徐徐消失,方蕾細細審視方麗那張又浮現出奇特表情的臉片刻。

  「你的運氣不好嗎?」她小心翼翼地問。

  方麗沉默了一會兒。

  「其實我也不能算是相親,是爺爺幫我決定的,爺爺說他會是個好丈夫。」

  方蕾覺得有點奇怪,因為方麗的語氣聽起來好像在抱怨。

  「如果真的不喜歡,你已經成年了,可以拒絕呀!」

  「可是……」方麗不甚自然地轉臉望向他處。「我們交往了兩個月,我也覺得他是個溫柔體貼的男人,很適合我,所以……所以……」

  所以,是她自己同意的。

  方蕾有點啼笑皆非,下意識停住腳步,想要好好勸勸方麗。「既然是你自己同意的,就必須盡力去適應;我也是啊,不,我比你更可憐,你還跟對方交往了兩個月,我只跟我老公見過三次面,約會一次,然後就結婚了,Shit,甚至婚後好幾個月我才知道他是比利時人,真TMD,竟然把我拐到比利時之後才告訴我!」

  她咬牙切齒,惱怒的咒罵。

  「但我又能怎樣?只好努力去適應,學習他們的語言,瞭解他們的生活習慣,告訴你,超辛苦的,但我還是捱過來了,也許就是因為這樣,我老公特別體貼我、容忍我,我想,這種事都是相對的,你為他付出,他也會對你付出……」

  頓了一頓,她又說:「記得在台灣時我就勸過你,人不能只顧自己,否則最後嘗受後果的一定是自己,我想你可能忘了,不過現在你可以好好想想,除非嫁錯男人——像媽媽那樣,不然要營造什麼樣的婚姻生活都在你……」

  「如果對方是個有戀母情結的男人呢?」一旁突然岔進來一句話。

  方蕾愕然,循聲回眸,原來是方珊不知何時悄悄回頭來到她們身邊,而莉絲仍在不遠處的櫃檯試戴那些昂貴得令人咋舌的首飾。

  「剛結婚,一切都很正常,」方珊慢條斯理地說。「但三個月後,大姊夫的媽媽就跑來跟她們住在一起,理由是大姊不會做家事,婆婆好意要來教導媳婦為人妻的職責……」

  「不會做家事?」方蕾睜大不可思議的眼,眨也不眨的望定方麗。「你竟然到現在還不會做家事?」

  「但……但結婚前,爺爺就跟對方說好了,他們會請傭人,我不需要做家事,想唸書也可以繼續唸書呀!沒想到……」方麗哀怨地垂下兩眼。「一結婚就變了,不但不可以繼續唸書,還逼我做家事……」

  這也難怪,方麗從小到大沒做過任何家事,就連彎腰撿一張紙屑都沒有過,難怪爺爺會先跟對方說好條件,可惜對方不想遵守約定。

  「既然都結婚了,如果跟大姊夫說不通,那也只好試著適應啦!」

  方麗欲言又止,現在她看上去不是困擾,而是尷尬。

  方珊瞥她一眼,聳一下肩。「那如果說大姊夫都跑去跟他媽媽睡一張床,只有週末放假時才和大姊過夜,這你又作何感想?」

  作何感想?

  根本是不敢想,都在修博士學位了,還沒斷奶嗎?

  「……」方蕾吃驚得說不出話來。

  「這種事我相信二姊你也會受不了吧?所以不能怪大姊想找個能理解她的心事的人吐槽一下……」

  能理解她的心事的人?

  誰?

  「請等一下!」方蕾面無表情地瞟一下神情更詭異的方麗,再看回方珊。「不要告訴我大姊搞外遇!」

  「不!」方麗衝口而出,「那不是外遇,那只是……只是……」她極力想為自己辯解。「我才二十三歲,我也想品嚐戀愛的滋味呀,卻不得不為居留權而結婚,丈夫又有奇怪的癖性,還有個霸道的婆婆,所以我才……」

  「夠了!」方蕾揉揉太陽穴。「我不想聽精采過程,告訴我結果就好了。」

  「我……我離婚了,一個月前,」方麗囁嚅道。「因為我婆婆認為孩子不是她兒子的。」

  搞外遇還被發現,真笨!

  「是大姊夫的嗎?」

  「當然是!」方麗激動地說。「我說過,那不是外遇,只是那個男人肯聽我訴苦,我也希望有個人能夠撫慰我的委屈,並沒有和那人上床呀!」

  好吧,不是外遇,卻被認定是外遇,更笨!

  「算了,既然這樁婚姻令你這麼痛苦,反正你也拿到居留權了,離婚也好,」方蕾盡量找好的話說。「而且你還可以繼續唸書呢!」

  「就是說咩,」方珊大聲附和。「我就是這麼跟大姊講的,她還年輕,想談戀愛機會多得是,這年頭離婚是流行,沒有人會在意那種事,再多離幾次婚也沒關係,人家還會認為你受歡迎呢!」

  這種受歡迎就免了吧!

  方蕾聽得想昏倒。「不過,孩子怎麼辦?」

  「大姊正在考慮要不要拿掉。」

  拿掉?!

  「呃,這種事……最好你自己決定。」方蕾喃喃道。「不過無論你如何決定,我都會盡量幫你的。」

  「為什麼?」方麗怔愣地凝住她。「記得那時候你說不會幫我……」

  方蕾撇一下嘴,笑笑。「我也講過說不定我會改變想法,現在,我的確改變了,如此而已。」

  而影響她最大的就是靳文彥,他總是不厭其煩的幫助任何向他求助的親人,不管那些傢伙是不是很可惡,或者令人厭煩,他都會不計代價的幫助他們,並且把這種幫助視為他的責任,只因為那些傢伙是他的親戚。

  「因為你現在過得很幸福?」方麗輕聲問。

  方蕾搖頭。「不,因為我老公有個很奇特的嗜好,他認為幫助親人是他的責任,我想我是被他影響了。」

  「你……不氣我了?」方麗的語聲更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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