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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頁 瓊瑤 寫到這裡,我不能不寫一寫我和鑫濤。 鑫濤這人,在基本上,和我的個性大不相同。我是一個標準的「夢想家」,整天生活在「雲裡霧裡」。我編織小說,編織故事,自己也生活在小說和故事裡。我永遠帶著一份浪漫的情懷,去看我周圍的事與物。我美化一切我能美化的東西,更美化感情。無論親情、友情、愛情……我全部加以美化,而且很迷信我所美化的感情。所以,我這個人是很不實際的、浪漫的、幻想的、熱情的。有時甚至是天真的,不成熟的。 鑫濤,他是個標準的「實行家」。他也有很多的夢想,他會把這些夢想一個個去實現!他很努力的工作,用很多心思去計劃如何突破,如何進步,如何改善。他就像一堆燃燒的煤,是原動力。他不能忍受「停止」或「後退」。他永遠在前進,每個未來,每種事業,對他都是挑戰,他就一個勁兒的往前衝、沖、衝!在沖的時候,他偶爾會碰頭,碰了頭也沒關係,他轉個方向再衝、沖、衝!反正,非衝到他的目的地不可!他這樣一個人,居然會遇到我這樣一個人! 他和我,建立了一個最好的合作關係。我忽然有個驚奇的發現:我儘管生活在雲裡霧裡夢裡幻裡,身邊卻有個人,常把我這些雲呀霧呀夢呀幻呀……統統接收,再一件件的把它變成「真實」。這簡直像變魔術。我筆下的人物會「活過來」,我夢想的書會「出版」,我除了「寫作」可以不管「家務」,我還能住我自己的「房子」,聽電視裡的歌星演唱我所寫的「歌」……這實在奇異極了。 鑫濤,他成為我生活中相當重要的一個人。他是我的「出版人」,也是我的「經紀人」,他是我的「讀者」,也是我的「評審」,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闆」,他是我小說的「支持者」,也是我夢想的「實現者」……我們開始受彼此的影響。我變得倚賴他,信任他,順從他。他變得也會做夢,也會糊里糊塗起來,當我在雲霧裡的時候,他也會陪我鑽進去,去體會我的境界: 「我是一片雲,天空是我家, 朝迎旭日昇,暮送夕陽下! 我是一片雲,自在又瀟灑, 身隨魂夢飛,來去無牽掛!」 我的境界不太實際,他跟著我鑽進去,居然也會像雲一樣飄起來。我把他帶進我的每一本小說,讓他接觸我筆下的人物,而每個我筆下的人物,總有一部分是「我」。他對我認識得越多,就越加迷糊起來,他不知道像我這樣一個人,這樣帶著滿腦子的夢幻,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怎麼活過了二十多年的歲月!「在這世界上,像你這種人,老早就應該絕種了!」他說,然後就悚然一驚的說:「不行不行!如果你絕種了,我怎麼辦?」 當他說「我怎麼辦」的時候,我有些驚怔了。二十七八歲的我已不再年輕,在感情的道路上,什麼大風大浪都闖過了,什麼甜酸苦辣都嘗過了,什麼悲歡離合都挨過了。我對愛情的訊息並不陌生。我驀然間心驚肉跳,再也不能讓自己掉進這樣的苦海裡去!再也不要沉沒,再也不要掙扎,再也不要矛盾和痛苦,再也不要!我想迴避,想逃,想躲,想跑開……但是,這種醒覺已經來得太遲,當我們彼此都發現情況不妙時,我們已經深深陷入了。 第十八章 生死一線的體驗 那年,小弟和麒麟雙雙考上了留美考試。在那個時代,出國讀書是一股狂瀾,幾乎人人都想出國,不論生活多麼貧困,仍然千方百計的要出去留學。許多父母,傾家蕩產的為兒女籌措學費,送子女去讀書。似乎只要能達到出國的目的,就是一種成功。事實上,國外的生存競爭非常強烈,出國的年輕人並不見得都學有所成。可是,在這股「出國熱」的狂瀾下,大部分的年輕人全捲了進去。 我的兩個弟弟也不例外,他們念英文,考留美,申請學校,等到他們都拿到美國大學的入學許可之後,才來考慮經濟問題。我身為長姐,見他們這樣熱中,就開始幫他們籌備旅費和學費。一九六六年,我先送走了麒麟,第二年,我又送走了小弟。一連送走了兩個弟弟,我頗有離愁。在生活上,難免又拮据起來。寫啊寫啊,寫作不僅僅是興趣,也是我惟一能仰賴的賺錢方式。這時候,我的寫作已很受歡迎,許多報章雜誌,紛紛前來邀稿,並出高稿酬,來爭奪瓊瑤稿子。而我,感激鑫濤當日的「慧眼識英雄」,更感激他給予我的鼓舞和支持力量,我始終不願離開《皇冠》,我的書,一直由皇冠出版。大部份的小說,也都發表在《皇冠》上。那一年中,《皇冠》的銷售量節節上升,由幾千份躍升到幾萬份,鑫濤常對我說: 「《皇冠》有了你,才開始起飛了!」 其實,這話對我太恭維了。皇冠會一日比一日好,原因很多很多:印刷的改良,品質的提升,作家陣容的堅強,以至於編排的考究,都在其中。一本成功的雜誌必須有許多成功的要件。可是,我成為《皇冠》的基本作者,卻是事實,我和鑫濤,像伯樂和千里馬,彼此的配合,已密不可分。 這種密不可分的合作關係,使我和鑫濤不可避免的要常常接觸,接觸越多,也相知日深。但是,我雖然帶著叛逆的性格,基本上,我仍然有牢不可破的傳統道德觀,因為他有妻子兒女,我竭力和他保持距離,不肯讓自己成為一個幸福家庭的破壞者。鑫濤深知我心,也盡量壓抑他自己。這種壓抑,像火山爆發前的隱隱震動,雙方都深感危機重重。卻不知如何去解救這個危機。就在這時候,父母親從新加坡返回台灣,因為師大已收回了父親的宿舍,我就把父母接來和我同住。再次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我滿心喜悅。我一直不是一個能讓父母引以為榮的孩子,此時的心態,非常複雜,真希望能博得父母的歡心。 我把我家隔壁的房子買下,和我的房子打通,並成一戶。這樣,父親有他的大書房,可以寫他的《中華通史》。母親也有她的大書桌,可以從事她熱愛的繪畫。我覺得什麼都美滿了,父母,我,小妹和小慶,組成一個三代同堂的家庭。麒麟雖出國,他的妻子小霞已生一子,取名小麟,也常常來和我們同住。我的「小家庭」一下子就變大了。這個「家」還有一個作用,可以把鑫濤逼得遠遠的!因為,我父母代表了傳統道德中最正直的典範,在這股「正氣」下,我和鑫濤那即將出軌的感情,必須回到軌道上來,我不能讓父母再度輕視我!一切都很好,父母又成為我無形的約束,有形的監督。我發誓要做好女兒和好母親,和鑫濤之間的一切感情,都變成「只能意會,不能言傳」了。 這樣也好,不是嗎?如果一切能維持下去,我和鑫濤的感情很可能就此停頓。但是,我似乎命中沒有平穩的日子,似乎命中和父母犯沖,只要住在一起,總會雙方痛苦。就在我覺得一切都安排得很好的時候,一件「意外」突然發生了,這一發生就驚天動地。我前面已經寫過,我的小說已成為電影界爭取的對象,幾乎每部小說都搬上了銀幕。這搬上銀幕的小說中,也包括了《窗外》在內。我並沒有忘記《窗外》出版時,父母的震怒。但是,我以為事隔三年,父母和我之間已經溝通了。能把《窗外》看成我的一部著作,也能因《窗外》搬上銀幕而代我高興。錯了!我的想法大錯特錯!我對父母的瞭解完全不夠!《窗外》電影推出放映後的第三天,母親和父親就悄悄的去看了,我永遠忘不了母親看完電影回來的樣子,她瞪著我看,兩眼利如寒冰,直刺進我內心深處去。世界上再也沒有那樣的眼光,冷而銳利,是寒冰,也是利刃。她瞪了我不知多久,遽然發出一聲狂叫:「為什麼我會有你這樣的女兒?你寫了書罵父母不夠,還要拍成電影來罵父母!你這麼有本事,為什麼不把我殺了!」 我「撲通」一聲,當場跪下,抓住母親的旗袍下擺,有口難言,淚如雨下。母親啊母親,我一生中,想盡辦法要博得你們歡心,總是功虧一簣,驚慌失措中,我求救的去看父親。誰知,父親的眼光同樣冷峻,他盯著我,冷冷的說了一句:「你永遠會為這件事後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