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孟華 > 男人像霧又像冰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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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頁 孟華 他喃喃詛咒起來,任何一個在這種重要時刻打擾人的,都該下十八層地獄,當他接超時,正欲破口大罵──「齊維?」 雅娟支起身子,看著振君臉上的表情變化。「和好了,什麼?喂!你這樣未免太忘恩負義,孟齊維,等等……該死的!」振君摔下電話。 「怎麼了,是孟齊維打來的嗎?」 「嗯!」振君已經站起來開始整理衣服。 「出了什麼事?他跟韓湄和好了嗎?」雅娟一頭霧水地瞪他,不明白他為什麼一副行色匆匆的樣子。 「和好了。」他看見雅娟仍躺在床上,趕緊將她拉起為她著裝。 「你在幹麼呀?」 「我們得趕快溜走。」他將一件外套披在她身上。 「為什麼?」 「因為那個忘恩負義的傢伙,居然要帶著一大群人來鬧我們的洞房,好答謝我今天所做的一切,不趁此時溜還待何時?」 她馬上明白,果然事態嚴重,立刻動手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開溜。 「這兩人怎麼這樣忘恩負義呀?」 「沒關係,這筆帳我會好好回報他的。」他咬牙切齒地說道,早知道就不蹚這趟渾水。 「怎麼回報?」雅娟好奇地間道。 「等他結婚就知道……」 -全書完- 後記 孟華有人說,人有三個自己,一個是自己所知道的自己,一個是別人所知道的自己,一個是真實的自己。 這三者的區別到底在哪?當時聽到這種說法時,讓我想了好久,後來我簡單作了這樣的註解。 自己所知道的自己:這個「自己」會隨著時間、年齡、教育、外在的環境、所遇到的人、事、物、經驗而有所改變、塑造而出。 別人所知道的自己:是「別人」以他們的價值觀來評量所見到的那個「自己」,例如我們常會說:我覺得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等等之類的。這是一種比較屬於表現於外的「自己」。 真實的自己:就是撇開一切外在束縛的表象,所呈現出最真實的內在,而這個內在,有可能是我們遣一輩子都無法窺視得透、剖悉得了,因為真寶的自己到底擁有多少的潛能、有多少的感情、在我們所知道的自己當中又有多少我們不知道的自己? 探索真實的自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因為在挖掘過程中,可以發現不少樂趣以及驚奇,而我此刻正在試呢! 為什麼會去試呢?因為有時候會很討厭現在的自己,怎麼那樣沒魄力?怎麼變得那樣懶散?怎麼好像一事無成?我活著對人類有什麼貢獻嗎?為什麼會那樣平凡?憑什麼其他人都找到他們的定點,而我卻還沒有呢?為什麼老覺得這個自己好像不受人肯定? 有大多否定目前這個自己的理由,所以會希望有這個機會,可以忘掉過去,重新再來一次,或是變成另外一個人──一個更有才華,一個心目中理想的那個人,或是──總之,希望變成聰明、漂亮、有自信、凡事都有成、家庭幸福和樂、愛情、事業兩得意的完人。 好貪心,對不對? 對!不過偶爾這樣幻想,可以調劑一下身心嘛!甚至可作為激勵的目標,總而言之,這一切都是因陷入極端沒自信的情緒中所導出的。 其實要做到這樣的完人,說難不難,說簡單不簡單,全都看每個人有沒有完全發揮出真實的自己。 所以我開始尋找真實自己的旅程,因為我不能否定現在這個自己,若是否認的話,也就意味我過去二十幾年的人生都是虛幻的,也否定了我的家人、朋友及所有所有和我相關的一切。 當這樣想的時候,又發現現在這個自己是異常可貴,因為別人有別人的人生,而我有屬於我自己的故事,或許故事不特別,但絕對是專屬自己的傳奇。因為過去的自己,必也是真實自己所展現的一部分。 我相信真實的自己,一定擁有現在的自己所沒想到及未發揮的能力,就像人腦一般,只被開發不到百分之十,但需要不同的嘗試、和面對不同的環境來測出,當然也可以靜下心來,忘掉外在的一切,尋求自我的平靜。 在這段旅程中,到目前為止,我大概領悟到一件事,做讓自己不討厭的事,過不討厭的生活,可以讓自己驕傲,也可以讓自己後悔,可以在意別人的眼光,也可以把世俗一切規範拋在腦後,人生可松可緊,但求無愧。 許多東西不要太在意結果,而是過程。 不過啊!領悟歸領悟,要切身實行,還不是件那麼容易的事,唔!這可能是因為自己所瞭解的自己尚未有勇氣去實現。 看到這,大家會不會罵我無聊?說了那麼一堆廢話:但說真的,寫了十萬多字的小說,目的可能就是為了要讓人看到這篇後記,因為能將自己現有的心情、想法、感覺和人分享是件好事。 我希望大家都能喜歡自己,當迷失自己,無所適從時,要相信真實的自己,去挖掘出來。 不是每個人都會唸書,不是每個人都會唱歌、跳舞,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總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質,盡所能去發揮,即使當外在不斷否定你時,也不可放棄,因憑他們都只是看到另一個自己,而忽略那個真實的自己。 所以請愛自己,還有疼惜自己。 寫作小札 孟華寫小說是一件快樂的事,因為可以塑造自己理想中的人物還有情境。 其實我不喜歡花心,或壞的男人,但是在看小說時,見到那些壞男人被愛情綁住,然後改邪歸正,甚至會為女主角哀痛欲絕、失魂落魄,實在是件很過癮的事,讓人可以感受愛情的偉大力量,所以言情小說作家便樂此不疲大書特書類似體裁,我也不例外,不用筆「殺」掉一個花花公子,實在不甘心,因為我太討厭那種將女人視為玩物的男人。 但是換句話說,就現在幾個現實層面來看,愛情遊戲人人會玩,「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這句動人心弦的愛語,已被人拿來作為遊戲的依據,男人玩女人、女人玩男人,只要有本事,誰都可以當羸家,總之在這個多變化的社會中,已經沒有恆常不變的定理。 這樣的說法算悲觀嗎?可能有一點吧!只是在內心深處,我還是堅信著,一定有真愛,一定有恆久不變的海誓山盟,並希冀自己能擁有,所以當寫小說時,其中雖有批判,但也滿懷希望──願每個人都擁有恆常不變的真愛,這才是我寫愛情小說的目的。 可能有讀者會對我描寫喪失記憶後的男主角像小孩般的表現不以為然,但是我想腦部受傷的人會有什麼表現,應該沒有一定的模式,所以我就作這樣的描述,因為我認為,小孩子時代最真實的自己,感情的表現也是最無雜質的,所以才會做這樣的安排,希望你們瞭解。 上本「雙獅奇緣」出書後,很高興獲得一些讀者的迴響,知道大家都是新時代女性,重視自我存在價值,實在太好了,我相信在我們不屈不撓的努力之下,一定可以徹底瓦解男人為第一性的神話,同時也謝謝你們的批評和鼓勵,那正是我所需要的,我會努力改進。 另外,真有讀者來信問我為什麼會長那樣高?這……實在有點難以啟齒,因為家族遺傳有一定的關係,至於後天的影響,我不曉得對其他人有沒有效,所以若是你已過了發育期的話,就把它視為一劑偏方,姑且聽之,或許對你的下一代略有幫助。 我從小吃很多麥類食品,如饅頭、麵條、包子之類的(因為家父是軍人,所以常可領到配餉的麵粉),本來我不知道這有關係,後來看到一篇研究報告,指出西方白種人之所以會較東方人高大,可能跟其以麥類為主食有關聯,所以在誤打誤撞、毫無預期之下,我就是吃麥類食品長大。(若是知道會長到一七五,說什麼也不吃。)其二,我小時候最常做的運動就是跳繩,尢其是小學一年級到四年級這段期間,經常跳上跳下,不知不覺中,便將骨骼給拉開,因此我想這對我目前的身高狀態也要負點責任。 以上就是我擁有一七五身高的「秘訣」,不過若是有人認為自己太矮,而感到萬分郁卒時,我一定要跟你說,千萬要知足,像我那樣高,也非完全沒有煩惱,衣服、鞋子難買,又常駝背……此外我的心臟不大好,肇因即是過高的緣故,因此全身血液循環不大順暢,不能做過激烈的運動。所以嘍,任何事情一定都有其正反兩面,沒有絕對的好,也沒有絕對的壞,要珍惜自己目前所擁有的,可以盡力去改善,但是千萬不要糟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