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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凌淑芬    


  序

  凡人與完人

  凌淑芬

  本書的女主角,蔚蔚,她絕對不是一個令人喜歡的女人起碼您不會在初識她的時候,就立刻喜歡上她。

  ok,親愛的讀友,我可是先寫在前頭警告了。如果您還是決定看,那麻煩您先看完書之後,再看這篇序文的下半部,因為接下來要討論的部分,在您看完書之後才讀,會有比較深的體認。

  (給大家時間泡茶泡咖啡,看書摔書,或默默放回書架上,選旁邊那本書。)

  好,回到正題。

  現在,我假定您已看完這個故事了,我們來聊聊女主角這個人吧!

  正如我所說,蔚蔚不是一個討喜的角色。她性格彆扭,陰晴不定,難以接近,面對愛情偏又貪吃裝客氣,死<<>  著不敢說。

  身為作者的我,是可以把這女主角的性格塑造得更完美一些。我也可以把我的男主角寫得很神,我可以安排他是全世界最厲害的人,彈指間可以把所有難題都解決,沒有任何人或任何事可以困擾他們——可是,說真的,那實在太太太太無聊了!

  這樣的完人有什麼好看的呢?

  我一直覺得,小說不只是全然的虛幻,它也反應出一些事實。而,一個閒於「人類」的事實就是:人沒有一出生就十全十美的。人類必須經過不斷的歷練,淬取,昇華,茁壯,最後才成長為一個完整的個體。(  我是性惡論者!)

  與其塑造一個一開始就是完人的角色,我寧願我的主角保留一點人性的缺點。讀友會不會一開始就喜歡他們還在其次;重點是,看完書之後,大家會覺得這個角色有所成長,比剛開頭時更能博得大家的認同,這比較重要。

  所以,我的「蔚蔚」是會成長的,跟現實中的她一樣。

  噢!是的,別懷疑!您沒看錯,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蔚蔚」這個人,當然,她不叫這個名字。

  從我開始寫小說起,極少有任何一本作品是純粹靠幻想起家的,其中或多或少都有些橋段、人物、對話,是在我日常生活中的所見所聞,最後被我融進書裡面。這該肇因於我天生就不是浪漫的人,寫出來的書也就不可能充滿如夢似幻的色彩。

  因此,如果故事場景不夠[  豐功偉業]  ,如果人物的性格不夠完美討喜,那就要勞煩讀友們體諒我小小的任性了。因為這些主角和你我一樣,都是凡人。他們有自己的愛惡欲、優缺點。

  話題回到「蔚蔚」身上。

  我和她不熟,非常不熟,因為她的那票朋友不是我習慣往來的調調,我甚至覺得他們也不是她的調調!初識時,我只覺得這樣一個清麗的女孩,站在那樣一群喧鬧的人當中,實在很突兀。

  她的家世不差,父親往返兩岸經商,奠下豐厚的家業。由於長年在外,不免冷落了親人兒女,因此金錢就成了最好的補償。

  幾次坐下來聊,我漸漸發覺,這女孩孤傲得離譜,對人老是愛理不理的,架子憑地大。

  我也是個性傲之人,且不像那票狐群狗黨,吃她的、喝她的,甘於看她的臉色!幾次交往後,發現和她八字不合,也就漸漸疏遠了。直到後來,從朋友那裡漸漸聽說了一些她的成長歷程,才恍然瞭解了她性格的養成原因。

  親愛的讀友,你知道的,我喜歡怪人!

  所以,我對她的興趣重新被引燃起來。

  我仍然不主動與她相熟,但一亙站在超然的立場,不接觸,不干涉,不親近,默默觀察她的性格轉變,像看戲一樣,直到她遇見那位「對先生」,從一個孤傲難近的彆扭女孩,褪變為一個敞開心懷的成熟女人。

  後來我常打聽她近況的事被她知悉了,她反而覺得我很莫名其妙,因為她認為自己一點都不特別,有什麼可好奇的?

  「她真是一個怪人!」她對我朋友說。

  啊,你能相信嗎?我竟然被一個比我怪的人說「怪」,真正槌心肝啊!

  我想把她寫下來!

  無可抑止地,我就是想寫她!

  我喜歡怪人,而她很怪!更怪的是,她這個怪人還說我比她怪,較我怎能不寫她?

  所以,她成了「畢斂眉」、「池淨」之後,另一個被我完整拷貝到書裡的人物。

  當然,基於尊重隱私,那些姓名、家庭、朋友、職業都更改過了。我只找了近似的外在條件,套用於「祁蔚蔚」的身上。

  我曾自問過,現在我已經更懂她了,我們有沒有機會結為莫逆呢?

  我想,性格上的差異使然,恐怕很難吧!

  但,怪異的是,我真的很喜歡她——以一種不親近的方式。

  所以我很希望看完書的您,也會有著和我一樣的心路歷程。

  蔚蔚或許不會是您理想中的好友典範,然而,當您的生活中出現了這樣的女孩,或許您會和我一樣,願意以另一種方式去欣賞她。

  好啦!我知道一定有很多讀友偷跑啦!沒有照我的諄諄囑咐去做,沒看書就先偷看這篇序對不對?

  好吧!現在您看完了。

  如果,您還是決定看完這本書,那,翻開書頁吧!

  *  凌淑芬的e—mail:sflno04@ms22.url.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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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幕

  「咦?祁老,您回國了?」

  坐在圓桌前看報的灰髮男子聽兒招呼聲,立刻抬起頭。

  六月初夏,陽光灑落繁忙的台北城。難得週末假日,位於大直的私人俱樂部裡也迎進不少會員。日光休閒室,向來是工商耆宿看報或假寐的好地方。會員間彼此互不干擾,除非真是熟識,才會趨前互相打聲招呼。

  「鍾老,好久不見,好久不見.]灰髮男子放下報紙,一身休閒服掩不住事業成功的貴氣。

  〔聽說您小公子今年進哈佛法學院?讀得還順利吧?」鍾老挑了老朋友對面的沙發椅落坐,兩個男人同樣是六十多歲的年紀和一身休閒便服,舉止問漫著雍容的氣度。

  「托福,托福,倒是您,。實如電通集團。去年的成績亮麗極了,如果您認了第二,沒人敢認第一了。」祁連摘下眼鏡,放在桌案上。

  「那是您不嫌棄。」鍾老呵呵笑。寶如電通近幾年來積極開發網路服務及行動電話事業,目前在台灣的電子市場中,隱隱然和國營色彩濃重的中華電信有分庭亢禮的趨勢。

  「怎麼,有沒有什麼秘訣可以提供給老朋友參詳一下?」

  「唉!!」鍾老不是不感歎的。「說來說去,只是捨得換人!前年我拚著董事會反對,把公司的主要幹部大換血一番,幾個主要部門的老頭子全換下來,讓年輕人上陣,終究,我們的時代過去了,人情要顧,業績也要顧啊,」

  「可不是,現在的社會,只年輕人才抓得准年輕人要什麼!」

  「說到年輕人……」鍾老遲疑了一下,看著老朋友。「令嬡最近還好吧?許久不見她來我們家找綺綺了.]

  兩家人的女兒是小學同學,情誼雖然不是多深厚,還算有點小交情。只是,聽幾個年輕小輩說,祁家的大小姐情況一直「不太好」,他早想關心一下,又怕讓老朋友難堪。

  祁連微微一愣,臉上沉寥下來。

  怎麼說呢?或許是他的教育方法出錯吧!年輕時,所有精力都放在開疆拓土上,直到四十歲那年才結婚。雖然大女兒蔚蔚隔年就出生,也終究隔了四十年的鴻溝。他從來沒瞭解過這個女兒。

  在女兒的成長過程,他也是醉心於公事的時間比陪伴她更多,金錢遂成了彌補女兒的最佳工具。

  女兒永遠有用不完的金錢和時間,不會來煩擾他。兩方都對這樣的安排感到滿意

  是何時起,他開始警覺事情出了差錯呢?

  平時兒子有自己的生活圈,愛唸書又愛打球,把日子安排得很緊湊,於是,他便也以為一天到晚不在家的女兒把自己安排得同樣精采。

  直到前年她二十二歲生日當天,他心血來潮,中午返家找女兒吃頓慶生飯,迎目卻看見她一瞼死白地躺在床上昏睡。聽女傭說,她心情不好,服了安眠藥,已經連睡了兩天,而且這樣的事在她身上,已經算家常便飯。

  看見女兒不正常的生活作息,他才警覺事情有異,更進一步追查之後,越查越心驚。

  可悲啊,女兒長到二十四歲,他卻連她這二十幾年來在過什麼生活、交什麼朋友也不清楚。

  祁連回望向老朋友。這樣的傢俬,實在難以啟齒。然而,老鍾家裡也有一個同齡的女兒,他真的很想聽聽別人是如何與子女相處的。

  [老鐘,說出來不怕你笑。」祁連微微一歎,臉上歲月的痕跡突然變得深刻無比。[前兩個月我硬押著小蔚去看過心理醫生了。」

  「嗯。]  鍾老有些詫異。他只是聽子侄輩無意間談起,祁家小姐狀況精神不太穩定而已,倒不知道已達就醫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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