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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鈴蘭 袁媛堅持要自己拄著枴杖走,儘管額頭滿是汗珠,她還是樂此不疲,在花園裡踱來踱去。 玩了一會兒,她渴了,耍賴的吆喝著袁韜,「哥,去幫人家拿水,我好渴喔!」 「那我們回去好了。」隨著約定的時間越近,他越不安,四處張望。 「不要,你回去拿水,我在這乖乖等你,好不好?拜託啦!」有求於人時,這妮子就像個安琪拉般可愛。 他沒轍的笑笑,「好啦,我馬上回來,別亂跑。」 她佯裝懊惱的大聲歎氣,「唉!就算我想跑,也時不我予啊!」 逗得袁韜好氣又好笑,心甘情願的去拿水。 等待大哥的時候,她乾脆就坐在草地上,找尋幸運的四葉草。正找得入神時,突然有人出聲。 「嗨!」 她仰起頭來,禮貌性的回答,「嗨!」哇!好帥的男人啊! 「妳……妳記得我嗎?」他小心翼翼的探問。好不容易才等到她獨處,自然要把握機會。 她怪異的假笑,「不記得。」不僅帥,神情還充滿憂鬱,不過泡馬子的招式很蹩腳,哪有人一見面就問對方記不記得他。 這個回答嚇壞裴文傑,瞧她神情又不似假裝,「妳……妳以前有養過一隻狗叫巧克力?」 「是啊!你怎麼知道?」她的眼神從充滿好感轉為防範,一個勁的朝他上下打量,心裡急得直嘀咕,大哥怎麼還不來?這兒有個很帥的神經病騷擾她。 怎麼會這樣?她怎麼會變成這樣? 他神情已不若之前冷靜,急得箝住她的手,「妳再想想,我是裴文傑,裴文傑,我們以前常玩在一起,妳不記得了嗎?是我,是我耶。妳再仔細想想。」 「你想幹什麼?你認錯人了吧。我根本不認識你。」他好可怕喔!大哥到底去哪兒了? 「媛媛,是我。是我啊!」 還知道她的名字!她更害怕,臉上寫滿了不信任,「你有話慢慢說,先放手好不好?」她掙扎著要離開,一刻也不想留下。 袁媛的態度再度刺激他,無邊的恐懼席捲全身。 不行,他不准這種事情發生,媛媛,他的媛媛眼中一向只有他,如今卻── 「你放手好不好?你不放手我要叫救命了。我哥他……他馬上就來了。」她虛張聲勢的威嚇他。 除了一臉驚慌,他讀不出任何情感。他眼前的袁媛,對他全然陌生,甚至可以從她的表情讀出嫌惡。 承受不了打擊,他抱住頭,繼而憤怒的搥牆,力道大得嚇人。 她乘機拄著枴杖遠離他,背後卻傳來一陣「媛媛」的呼喊聲。 她嚇得飛快的往病房走,直到撞上一堵肉牆。 「怎麼啦?怎麼啦?瞧妳走得這麼急。」袁韜手上的水杯潑灑一地。 只見她緊張的頻頻回頭,「有個瘋子追我。」 「什麼瘋子?」 「他說他叫裴文傑,還知道我叫什麼名字呢!嚇死我了。」袁媛一回神,又臭罵大哥一頓,「都是你太慢,你老妹我差點遇害。」 原來照過面了,袁韜幫袁媛擦汗,順便扶她上床休息。 她驚魂未定,「虧他長得挺帥,腦子卻有問題。」 「喝水吧。」 袁媛一仰而盡後,躺在病床上休憩。 妹妹的反應,把當時的狀況說得一清二楚,文傑應該受到很大的刺激吧。 袁韜又突然同情起他來,幽幽的開口,「他很可憐的。」 「大哥,你認識他啊?」 「嗯,他以前有個青梅竹馬,可惜他自己不爭氣,沒能留住女朋友。」 原來如此,挺可憐的。 她突然神秘兮兮地說:「哥,我告訴你喔,他剛剛哭了,眼淚一直一直流耶!我從沒看過男人哭,原來男人也是有眼淚的。」 「妳休息吧!」 袁韜藉故離去,卻直往花園走去。 他在那裡果然看見頹喪的裴文傑,兩眼通紅,抖著手正在抽煙。 懺悔和贖罪都無法彌補他的錯,脫軌的現實已經無法挽回。 他要了一根煙,兩個男人並肩而坐。 許久,袁韜才開口,「請你原諒一個哥哥的自私,我只有一個妹妹,我認為你並不適合她。」 裴文傑沒開口,靜靜聆聽。 「我下個月要送她到美國,讓她回到我爸媽身邊。」 聽到這句話,他僵直的身子微微一震。 「永遠不回來嗎?」 「是!不回來了。」說完,袁韜站起身踩熄香煙。 裴文傑說道:「幫我聯絡美國那個案子。我願意去。」 「好!」 第六章 兩年後 「裴先生,飛機已經抵達台灣。」面貌姣好、具親和力的空中小姐輕輕推了推沉睡中的男人。她可是犧牲了幾瓶名貴的香水,才交換到喚醒他的榮耀。 在天上飛久了,眼睛難免長在頭頂上,瞧不起地面上庸俗的男人,現在看見好的出路,誰能不把握。 生意人勢利精明不好應付,企業家第二代都由長輩操控,因此有才華又自由獨立的男人才吃香。尤其裴文傑家世好、教育程度高,難得的是長得又帥,美國時代雜誌還報導過他與美國CNN新聞小組深入戰區所做的一系列報導,由他負責掌鏡,因此得到最高攝影大獎的殊榮。 裴文傑睜開眼,揉了揉堆在眉宇間的疲憊,還不吝嗇的給了空中小姐一個致命的笑容,「謝謝妳。」 他提起簡單的行李,步下飛機。 踏出桃園中正機場的那一刻,陽光刺眼的照射在一身全黑的他身上。 旁人不約而同的把目光移轉至他身上,成熟理性的氣質,擁有一身結實肌肉的體格,展現自己不羈氣質的穿著品味,淡淡的散發危險的味道。 兩年的放逐,讓他經歷了艱辛的淬煉與洗禮,他的男性魅力不斷影顯。從事自己喜歡的行業,專注地全心投入,令他渾身上下充斥著自信。 混血兒的外表,使他看起來像個土生土長的西方人,殊不知他是道地的台灣人。 台灣!他魂縈夢牽的地方。 他把玩著胸前的銀製項鏈,裡頭有一張女孩笑靨如花的照片。 媛媛,她可好? 兩年前離去的那個夜晚,他如行屍走肉般渾渾噩噩,有著自虐的傾向。 在那槍林彈雨的日子裡,他不要命的拍攝每一張真實的照片,為了忘卻痛苦,他忘情於工作。 一同前去的同事屢次為他捏冷汗,他更多次為了攝取鏡頭,與手中持槍的游擊隊發生爭執。他的腿斷過不計其數,有一次子彈還朝他近距離射擊,射穿左手臂,背腹上的創傷更不用說。 幾次囚禁在敵人的水牢裡,發著高燒,卻都能躲過死神的召喚,而支撐他的意念就是為了再見她甜美的小臉一面。 他好想念她,想到心都揪起來發疼。臨走前想用工作沖淡記憶,卻發現她的影像早已烙印在胸口,與血肉融為身體的一部分。 躺在無垠的夜空和一彎明月下的草原上,他總要想著她的面容才能入睡。 完成這項工作後,他又馬不停蹄的趕到非洲,拍攝另一系列作品,以工作來麻痺自己思念的心。 結果兩年的時間證明,媛媛仍舊是他的心頭肉。 然而儘管如此,他還是沒有勇氣去破壞她安靜的生活,遙遠的思念是他對自己永無止盡的贖罪。 他跟袁韜一笑泯千仇,目前仍持續聯絡,所談的除了工作便是生活上的心得。唯獨媛媛的事,總是輕描淡寫的帶過。 呵!仍舊是地雷區啊! 他本來並不打算回到台灣,因為公司替他安排了另一項工作,必須到日本取景,而且急迫。因為他臨時想整理一些以前的舊作到大學演講,才會有這次短暫的過境。 回到家後,梳洗一番,順便翻出了之前的作品,整理了一整個下午。晚上到老友洪彤家吃晚餐。 兩年前的風波早已平息,每天的新聞多不勝數,人們早忘記息影的洪彤是何許人也。新人如雨後春筍般冒出,現在有時走在路上,也沒人認得。 她並沒有結婚,與繼父也是現在的同居人住在郊區,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生活。當年的愛情革命成功,現在的她是幸福的。 飯後,溫文儒雅的學者丈夫洗碗,由她陪他這位稀客聊天。 伴著滿月,安靜到只有蟲鳴聲的花園,舒服愜意得讓他不想開口。 「有沒有試著去看你的小公主?」息影的她,一身樸素仍然難掩美麗光華。 他搖頭,啜了口茶。 「不愛了嗎?」 「怎麼可能?一旦獨處,腦中充塞的全是她的身影,有增無減。」 「何不學我放手一搏。犧牲一定難免,但價值無窮。」她以過來人的口吻給他建議。 他低笑,「小姐,妳幸運有如天助,佳緣天定。我呢?注定勞碌一生,奔波命啊!」他伸懶腰。 「有機會再見的話,你會再試一次嗎?」 無可奉告!絕不是吝嗇,是未到關頭,他也無法拿捏得準,既期待又怕再次受打擊。 可笑吧!經歷過無數險惡,卻恐懼她的拒絕。 |